时间:2024-05-16
胡汇川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 410116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有效推动了乡村经济发展与城乡融合进程,而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乡村旅游这一新兴产业也在我国乡村地区强势崛起,各地方积极挖掘自身优质农业、自然与人文资源,实现了旅游与农业的紧密结合,有力推动了地方经济与整体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但与此同时,乡村旅游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比如怎样加强我国乡村地区生态旅游管理?如何更好地体现乡村旅游管理的生态化取向,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筹发展?这些都是促进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所需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我国乡村地区旅游行业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城镇化背景下的乡村旅游更应侧重于生态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绿色发展[1]。然而,从近年的乡村旅游发展实际来看,环境污染、景区规划与管理失责等问题频现,严重破坏了乡村地区生态环境,制约了乡村生态旅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究其原因,无非在于当前的乡村旅游发展未能尊重生态发展规律,未能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以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间关系。而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乡村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的现实背景下,一味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乡村生态旅游管理,势必会阻碍乡村旅游业长期发展。
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背景下,部分乡村地区主动发挥自身自然地理与环境资源优势,发展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旅游城镇,这一新型旅游形式的出现极好地促成了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发展[2]。而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传统的乡村旅游经营模式便难以为继,弊端日益显露,促进经济与环境协同发展成为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发力点。为更好地推进城乡融合,实现乡村旅游长远发展,我们理应充分认识乡村生态旅游积极意义并牢固树立乡村旅游生态化发展价值取向。
在新时代背景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间的矛盾已然跃升为我国社会的最主要矛盾,人民的精神需求亟待满足,为缓解巨大的工作生活压力,回归自然的旅游方式受到大众欢迎,而这就为乡村地区生态旅游业提供了重要发展契机[3]。但是,由于我国的乡村旅游产业起步较晚,当前还并未形成健全的行业准入机制,且部分经营者本身对生态旅游认识不足,缺乏合理的管理意识与能力,有些甚至在逐利心态驱使下不惜采取恶性竞争方式,在严重扰乱乡村旅游市场秩序的同时,也为当地人文环境发展带去了不良影响。
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多头管理问题突出[4]。从目前来看,政府并未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旅游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并未确立健全的乡村旅游管理机制,建立权责分明的景区管理机构并为景区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最终引发乡村旅游多头管理乱象;二是游客管理不善,并未建立有效的游客行为管理准则。游客自身素质的高低与环保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乡村生态旅游景区管理难度的高低。然而从当前来看,多数游客自身并不具备较高的行为素质,而景区管理工作也不到位,针对游客的不环保行为,尚且缺乏明晰的警示与惩戒规章细则[5];三是乡村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员工生态保护意识不足。景区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与行为可对游客群体产生直接影响,且应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一是确立生态行政价值取向。新时代背景下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仅指向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也涉及生态环境、社会公平以及正义等方面[6]。因此,政府在开展乡村生态旅游宏观管理工作过程中也应遵循这一思路,将生态行政理念作为自身管理行动指南,并致力于宣传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理念,打造科学乡村旅社评级制度,强化乡村旅游标准体系建设力度,确立健全的乡村生态旅游管理机制。
二是优化政府生态行政服务职能。政府履行其生态行政职能的重要途径便在于完善乡村旅游行政管理体系,促进生态理念与乡村旅游行政管理体系的有效融合。强化政府乡村生态旅游重视程度,以生态旅游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全面加强旅游管理部门乡村旅游发展监管力度;结合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实际成立行业协会,以完善的监管制度规范乡村旅游活动,尤其要将资源优势突出的乡村旅游地区纳作重点保护对象,严防掠夺式开发及破坏活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进生态环境监测设备,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环境监测手段智能化水平,全力促进乡村地区生态旅游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地区生态考评机制。乡村旅游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生态环境特点构建科学合理化考评机制,将乡村绿化率、旅游地环境综合治理效果等作为政府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与干部晋升重要依据,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大惩罚力度,确保将乡村生态环境考评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确立多主体共同协商的统一分配模式。乡村生态旅游业具有综合性特征,其参与主体多元,包括政府、农户、旅游公司以及旅游协会等多个方面,而这也就决定了应当采用参与者利益共享机制,在多主体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利益统一分配。
二是鼓励并支持乡村社区参与乡村生态旅游监督管理工作。政府应结合地方特色与发展实际,将乡村社区纳入管理体系,在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宣传环保之重要性的同时,积极进行角色转换,让社区充分发挥其主体能动作用,更好地推动乡村地区生态旅游协调发展。
三是调动农户参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积极性。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农户扶持力度,为其转变为乡村旅游业个体经营户提供充足的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助力其利用经营平台实现自身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
一要加大乡村旅游景区生态辅助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游客环保意识,规范游客行为。乡村地区生态旅游管理机构可以采用树立景区指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开展环保知识趣味问答活动等方式,加强生态旅游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升游客环保意识及自身素质,使其能够自觉约束自身行为。
二要以乡村旅游景区环境承载力为前提控制游客数量,对故意破坏环境者进行严肃处理。乡村生态旅游管理机构要在充分考虑景区环境承载能力的前提下收揽游客,以此避免不必要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如垃圾污染和踩踏等。另外,对于故意破坏景区环境的游客,相关部门也可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可予情节较轻者以口头警告或者罚款;对情节较重者,则可以采取“拉黑”并限制其旅游行为的处罚措施。
为适应城镇化发展形势需要,应积极打造生态行政导向管理体系,在加强政府宏观管理与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吸纳乡村社区、旅游企业以及农户作为参与主体,形成多方合力共促乡村生态旅游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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