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王亦高 黄从浩
[摘要]本文是根据2018年秋在北京地区开展的一项深入调查而写成的小型调研论文。数据显示,大部分新闻从业人员认为其所承担的“社会角色”首先是宣传者,第二是参与者,第三是观察者,最后才是营利者。此外,随着互联网新闻业的蓬勃兴起.互联网媒体的新闻从业人员对“营利者“这一角色异常重视。
[关键词]新闻从业人员 职业角色认知 宣传 北京地区
[项目支持]论文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中心科研项目“中国新闻从业人员专业意识动态调查”(编号RMXY2016A004)的科研成果之一。
新闻从业人员对自身职业角色的认知,一直是影响新闻从业人员日常新闻工作的重要因素。对于学术研究而言,调查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角色认知,自然是研究新闻从业人员职业意识的重要指标。因此,对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角色的研究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学术界对“新闻从业人员”这一领域研究的重头戏。
对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角色的调查分析,最早起源于科恩1965年对美国华盛顿外交记者的研究。我国的新闻从业者职业角色研究则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喻国明(1998年)、陆晔与俞卫东(2003年)、周裕琼(2008年)、张志安与吴涛(2014年)等学者均进行了全国或某一地区范围内的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角色研究。研究普遍显示,我国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角色认知与西方新闻从业人员的认知有着较大差异。此外,李金铨(2004年)、陈阳(2006年)等研究者对职业角色的质化研究也都或多或少得出了支持上述观点的结论。
承接有关研究传统,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试图研究中国新闻从业人员现阶段的职业角色认知情况。设计问卷之初,我们即对从业者职业角色进行了简单分类,分类标准参考并承袭了陈阳2006年在《当下中国记者职业角色的变迁轨迹——宣传者、参与者、营利者和观察者》一文中的观点。
陈阳认为,中国新闻界出现了四种职业角色:宣传者、参与者、营利者、观察者。第一种是我国新闻界主流传统对记者角色的规定,后三种都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逐渐出现或重新出现的。以上四种职业角色共存于我国新闻界中,灵活而不居,从业者会依据具体形式而及时调整自己的状态。在我们看来,陈阳对从业者职业角色分类的标准存在较多合理性,可以继续加以沿用。一般而言,来源于党报传统的宣传者角色与来源于儒家传统的参与者角色在中国新闻传播业内影响深远,较长一段时间之内仍将是中国新闻从业人员的主要职业角色:而营利者与观察者角色亦不是无根浮萍,随着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进一步深化及西方新闻活动原则或伦理的不断传播,它们的影响势必进一步拓宽与加深。
同样的,本研究亦将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角色划分为宣传者、参与者、营利者、观察者四类。
宣传者来源于我国的党报传统。从1942年《解放日报》改版到目前新闻业实况,作为宣传者的新闻工作者角色一直被加以强调。宣传者这一角色赋予新闻从业人员传递党的方针政策、对人民群众进行有效引导等职责。尽管处于互联网高速发展、受众地位不断上升的时代大潮之中,宣传者角色仍然将受众视为了“受启蒙的大众”。
参与者很大程度上与儒家提倡“积极人世”的思想有关。“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可以看作是对参与者角色的最佳概括。将自身视为参与者的新闻从业人员,以推动社会变迁、提供理性观点为己任,其受众观与宣传者類似,均将自己放在了高于受众的地位之上。
营利者在本研究的分类中有着特定含义,指那些将商业利润看作信息生产唯一目的、当商业利润和社会责任冲突时选择优先考虑商业利润的从业者,仿佛带有一定负面色彩。就营利者的视角而言,受众能够极大程度地影响营利者究竟赢利与否,因此,照理论逻辑推演来说,受众的地位是高于营利者自身的。
观察者角色将自身的主要职能定义为单纯记录新闻事件、提供事实性信息。观察者将受众看作有判断力的独立个人,认为只需提供足够信息,受众便可进行理性判断。需要注意的是,正如陈阳所讲,职业角色的起承转合,宛如一条河流,不能够被割裂地看待,因而对其进行详细分类也仅是出于研究其内部权重的一个相对而言行之或许有效的方法而已。
本研究以北京市不同类型媒体的新闻从业人员为调研对象,包括记者、编辑、宣传发布等新闻内容生产与传播岗位的员工,尽量保证受访者从业经验不少于1年(实际上不能百分百达到这一抽样目标),共发放调查问卷376份,回收有效问卷320份,有效率为85.1%左右。并且,在样本选取过程中,我们精心设计并采取了目标抽样的方法,基本保证各个类型的媒体占据较为相同的份额,具体样本类型详见表l。媒体类型被大致分为传统媒体、数字化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自媒体四类。
本次调查的开展时间为2018年7月至10月,贴近实际,能够在较大程度上确切反映北京地区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角色认知情况。诚然,北京是我国信息最畅通的地区之一,新闻从业人员密度大,以北京地区新闻从业人员作为调研对象,能够比较便捷地反映当下我国新闻从业人员的整体情况,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最终选择北京地区作为研究对象区域的主要原因。
(一)受访者的职业角色认知排序
调查数据显示(见图1),受访的大部分新闻从业人员认为其所承担的“社会角色”首先是宣传者(44.7%),第二是参与者(46.6%),第三是观察者(38.4%),最后才是营利者(76.3%)。尽管此次受访的从业人员所属的媒体属性存在极大差异,其职业角色的自我认知却大多呈现出“宣传者>参与者>观察者>营利者”的排序方式。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三点尤其值得注意之处。
第一,在本次调查中,宣传者与参与者比例非常相近(均为45010左右)。而且,将宣传者排在第一,第二位的比例达到了70.9%,将参与者排在第一,第二位的比例为69.7%,数据仍是极为接近。由此可以断言,大约70%的受访者将宣传者和参与者的优先级排在了其他角色之前。在我国现行的新闻体制下,宣传者与参与者两个角色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重叠程度也颇高,几乎难分伯仲。我们甚至揣想,或许也有这样的可能,即考虑到具体的文化与政治原因,新闻从业者在宣传者与参与者这两个角色之间相互转换的成本想必也较低,并无太多壁垒。
第二,观察者排序为第三,但仍有30.3%的受访者将其排在了第一序位。这个情况耐人寻味。也就是说,观察者角色有时极为被重视,有时又极为不被重视,数据的离散程度比较高,故而难以一概而论。陆晔与潘忠党(2002)曾认为,与观察者角色关系紧密的新闻专业主义在当下的中国新闻界“只能是碎片和局域的呈现”。本研究的最终数据结果似乎和陆晔与潘忠党的结论是较为接近的,在某种程度上,这毕竟意味着“宣传者”角色的回归和“观察者”角色的式微。
第三,营利者排名最后,且比例超过75%,即超过四分之三的受访者均把营利者排在末位。我们认为,一方面与我国现行的新闻体制下营利与否并不是攸关新闻从业人员生死的问题有关,另一方面这似乎也与我国“不言利”、“不谈钱”的文化传统与受访者“自我拔高”的心理因素有关。问卷中给出的营利者定义本身带有一定负面含义,也有可能会影响受访者的选择,致使营利者成为“最不受待见”的角色类型。
(二)媒体类型差异对职业角色认知的显著影响
前文已述,为了更好地研究角色认知问题,我们将媒体类型进一步分为传统媒体、数字化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自媒体四类。通过对上述四类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的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了更值得深思的现象:传统媒体、数字化传统媒体、自媒体从业人员的排序完全一致,都是“宣传者>参与者>观察者>营利者”的次序:然而,供职于互联网媒体的从业人员则将营利者排到了第一,将宣传者放在最末,构成了“营利者>参与者>观察者>宣传者“的次序。
显而易见,媒体类型的差异是影响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角色认知的重要因素。
第一,从媒体属性上看,与互联网媒体本质更为接近的自媒体,其新闻从业人员的角色认知结果反而与传统媒体、数字化传统媒体更为接近。一方面,当前的自媒体大多是已然经过市场激烈竞争而存活下来的精英媒体,其从业者尤其是媒体的领导者大多有着传统媒体的供职经历。潜移默化之下,自媒体从业人员的自我职业角色认知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之前传统媒体的影响。另一方面,当下的新闻传播环境也让自媒体从业人员自觉跟上传统媒体、数字化传统媒体的步伐,不敢掉队。
第二,互联网媒体从业者将营利者与宣传者次序倒置(见图2),这一情况的出现,或许与互联网用户激增、网络新闻业的蓬勃兴起关系密切。陈阳指出,记者职业角色与其受众观一致,记者怎样定位受众,就怎样定位自己。随着互联网用户的不断增加,互联网受众的潜力不断被发掘,对此最为敏感的,譬如今日头条等互联网信息聚合平台愈加重视受众的价值,主动向“营利者”这一角色靠拢。即便是在问卷本身对营利者定义带有一定负面色彩的情况之下,大部分互联网媒体从业者仍选择将营利者置于职业角色认知之首。不过,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对照细节是,在同一个调查中,我们设计了另一个具体问题,请受访者对“新闻报道应该投受众之所好”这一观点打分,平均得分仅为2.4分(1=非常不认同,2-不认同,3=不确定,4=认同,5=非常认同),即不认同这种说法。既要关注受众需求,又不能唯受众马首是瞻,这个“度”的把握很重要。
就本次调查而言,北京地区大部分新闻从业人员认为其所承担的职业角色首先是宣传者,第二是参与者,第三是观察者,最后才是营利者。这也就意味着,新闻从业人员对自己“喉舌”角色的认知明显上升,而对“记录”角色的认知则趋于疲弱。总体上讲,中国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角色认知更倾向于“宣传”与“参与”,这与西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角色认知有较为明显的分歧,当然我们也并不该就此跌入“唯西方是瞻”的窠臼里去。
既然说到西方,我们在此还希望引用中国学者刘海龙的一段解释。刘海龙介绍说,外国学者提出了新闻工作中存在的两种职业角色的自我认知——中立报道者和参与者。中立报道者(neutral reporter)的職业角色是伴随着客观性的出现而被确立的。相对地,参与者有时也被称作“鼓吹者”,它不希望记者仅仅做客观记录,而是要求他们积极干预社会政治,推动社会向理想的目标前进。这种二元划分是极端了一些,但是如果就姑且按照这种思路进行分析,其结论会是什么呢?刘海龙直率地指出:
中国自近代引入现代新闻事业以来,一直以救亡图强为己任,或者推动改革,或者启发民智,或者宣传鼓动,或者推动民主自由的实现。不过是站在政府一边还是站在政府的对立面,参与者的角色认知始终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媒体的商业化,中立者的角色逐渐出现,它对于参与者的主题先行式报道,是一个有益的平衡,至少有助于媒体更加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刘海龙的论述发人深省。具体到我们的研究中来,互联网媒体从业者恰恰就是这样一群工作者,他们对“商业化”非常感兴趣,对“营利者“这一角色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似乎,我们应当承认,以“营利者”自居的新闻从业人员对广大受众的认识正在逐步上升,而且其媒体实践也不是没有可能会导致“中立者”角色的最终出现:但是,我们也要同时承认,对“营利者”的过度重视亦很可能会导致新闻内容过分低俗化、过分娱乐化等良莠不齐的现象出现。据李艳红等学者的细致研究(李艳红与陈鹏,2016)发现,纯粹的商业主义正甚嚣尘上。仔细想来,这难道不恰恰是拜“营利者”实践之所赐?这里势必还存在着继续探讨的巨大理论空间。
我们始终认为,伴随当下新闻传播环境的不断变化,新闻从业人员对自身角色的认知也会产生相应改变。因此,未来传播环境与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角色认知之间的关系问题,理应成为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而同时可以料想的是,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角色认知的变化,也必定为高校新闻教育指引了未来方向。如何培养出适应时代需要的新闻传播专业人才?如何才能不断促进我国新闻业的整体与长足的进步?这恰恰是这个伟大的变迁时代赋予的课题,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放弃我们的思考与责任。
参考文献:
[1]张志安、吴涛:《“宣传者”与“监督者”的双重式微——中国新闻从业人员媒介角色认知、变迁及影响因素》,《国际新闻界》2014年第6期
[2]陈阳:《当下中国记者职业角色的变迁轨迹——宣传者、参与者、营利者和观察者》,《国际新闻界》2006年第12期
[3]陆晔、潘忠党:《成名的想象: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人员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新闻学研究(台北)》
[4]李金铨:《超越西方霸权:传媒与文化中国的现代》,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2004年版
[5]刘海龙:《大众传播理论:范式与流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6]李艳红、陈鹏:《“商业主义”统合与“专业主义”离场:数字化背景下中国新闻业转型的话语形构及其构成作用》,《国际新闻界》2016年第9期
[7]周裕琼:《互联网使用对中国记者媒介角色认知的影响》,《新闻大学》2008年第1期
[8]陆晔、俞卫东:《传媒人的职业理想-2002上海新闻从业者调查报告之二》,《新闻记者》2003年第2期
[9]喻国明:《角色认知与职业意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意识与职业道德抽样调查报告》,《青年記者》1998年第2期
[10]Chen Chongshan and Zhu Jianhua (1998) 'TheChinese Journalists , in David H. Weaver (ed.) TheGlobal Journalist: Studies of News People around theWorld. New Jersey: Hampton Press, pp. 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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