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6
徐金海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幸福悖论”难题,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管理者,幸福正在成为普遍关切的问题。文化和旅游作为重要的幸福产业,其立足点和最终目标也应实现人的幸福。因此,回归人的幸福是文化和旅游关系探讨的核心要义,是文化和旅游关系的本源。在此,拟从人本理念出发,以幸福为研究视角,从追寻人生幸福、体验文化幸福和实现社会幸福3个层面探讨文化和旅游的关系。
一、追寻人生幸福:文化和旅游关系的本源
幸福是人类追求的最终目标,无论是东西方先哲,还是芸芸众生,都对幸福问题有过或深或浅的思考。恰如康德所言,“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至虽然人人都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①。虽然人们对幸福的认识不同,衡量标准也有所差异,但在追求幸福上却都不遗余力,其不同在于如何实现人的幸福。从文化和旅游关系的视角来看,文化和旅游互促发展显然是实现人的幸福的途径之一。因此,就需要从追求幸福的终极目标来审视文化和旅游关系,厘清旅游何以实现人的幸福、文化在实现旅游幸福中的作用以及旅游促进文化交流的特殊性。
旅游何以实现人的幸福,是从旅游的本质出发,解释为何人要去旅游?De Botton认为,如果生活的要义在于追求幸福,除却旅行,很少有别的行为能呈现这一追求过程中的热情和矛盾②。显然,De Botton认为驱使人们去旅游的根本动机是对幸福体验的追求。亢雄和马耀峰进一步提出,目前学界普遍认同旅游的本质是体验的观点,但这种观点没有回答体验又是为了什么,并没有能真正把握旅游的本质,他们从哲学层面探讨了旅游的幸福,并进一步提出旅游的本质是人为了追求幸福体验的一种活动③。然而,应该注意的是,旅游的幸福本质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能实现幸福的旅游。这是因为幸福的旅游实现,除了受到旅游者感知美的能力、旅途中的心态等个人要素的影响外,更重要的是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④。事实上,人作为历史文化的存在,生活于特定的价值与文化模式中,人们对幸福的体验是由文化定义的,只有置身于特定的文化之中,才能领悟到生命的意义,从而获得属于
人的幸福①。由此可见,文化在实现旅游的幸福中具有重要作用,具有文化体验和文化内涵的旅游,是推动旅游的幸福走向幸福的旅游的钥匙,是将旅游的幸福本质转化为幸福现实的关键;而游客只有置身于独特的文化模式中,体悟到异域的文化体验,也才能实现人的幸福。此外,通过旅游促进的文化交流,与一般的文化交流不同,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是一种更加深入、持久、范围更广的互动式文化交流方式,尤其是为社会精英与普通大众之间的沟通互动提供了渠道,从而实现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社会互动、相互沟通、共同发展,消除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偏见,也能更好地实现人的幸福。因此,从实现可能幸福的目标来看,文化和旅游具有内在一致性;追寻幸福,是文化和旅游关系的本源。
二、体验文化幸福:我国文化和旅游关系的变迁
在我国,文化和旅游关系的变迁:一方面受到改革开放以来文化政策演变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到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供给水平的制约。从幸福的视角来看,无论是文化,还是旅游,乃至二者的关系,都从关注经济幸福转变到体验文化幸福。经济幸福是源自经济生活的幸福,比如收入提高带来幸福感的提升;文化幸福是源自文化生活的幸福,比如由文化身份认同和文化自信带来的幸福体验②。
从文化角度来看,文化和旅游关系经历了从促进文化开放到增强文化自信的变迁。改革开放以来,文化政策的演变可分为文艺解放(1978-1991)、文化开放(1992-2011)和文化自信(2012年至今)3个主要阶段。在文艺解放阶段,文化事业属性占主导,采取“以文补文”的方针,文化和旅游之间是一种弱关系,仅停留在将文化资源开发成旅游产品。在文化开放阶段,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十六大正式将文化发展分成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两个发展方向,如何促进文化开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文化发展的重心,旅游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产业,推动文化和旅游从弱关系走向强关系,有效促进了文化开放,推动了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拓展了文化产业的范围,两者逐渐呈现彼此融合的趋势。在此阶段,文化和旅游互促发展,更多关注的是经济幸福,以旅游为手段,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十八大以来,进入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讲好中国故事的文化自信阶段,文化自信是幸福不可缺少的内涵③,只有文化自信才能体验到文化幸福;已有不少研究表明,旅游作为一种传播渠道,是讲好中国故事,增强文化软实力,进而提升国民文化自信的重要方式,有文化自信才能推动文化创造,有创造才能体验文化幸福。
从旅游角度来看,文化和旅游关系经历了从增加旅游供给到提升旅游品质的变迁。在我国旅游发展初期,文化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依托。当时学界对文化和旅游关系的认识,强调如何把文化资源开发成旅游吸引物,解决旅游产品供给短缺的难题,关注经济幸福,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就是幸福的生活。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推动了文化和旅游的关系,从增加旅游供给到提高旅游品质的变迁,从关注经济幸福到注重体验文化幸福,解决旅游“好不好”的问题。当前,文化和旅游关系,已不是简单地开发文化资源以增加旅游产品供给,而是如何通过文化元素的挖掘,把社会共同体的文化价值观融合到旅游的各个环节,以实现两者的深度融合,让广大游客体验到异域的文化生活,获得文化身份的认同,增强文化自信,体验文化幸福。
三、实现社会幸福:文化和旅游关系的归途
探究文化和旅游关系的深层次根源,不仅要追问两者关系“从何处来”,也应进一步追问两者最终“向何处去”。追寻幸福是文化和旅游关系的本源,决定了两者关系的归途是着眼于实现人的幸福。从历史上看,人的幸福指向两个方面:一方面指向个人幸福,追问何为美好人生;另一方面指向社會幸福,追问何为生活美好④。
那么,现阶段在处理文化和旅游的关系时,主要着力点到底是实现个人幸福,还是社会幸福?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将影响到具体的发展实践。立足于实现不同形式的幸福,会决定文化和旅游融合的不同导向,落实到产业实践中会影响到产业形态与
开发理念。立足于实现个人幸福,在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资源配置过程中,就要以效率为导向,强调文化和旅游的经济功能;立足于实现社会幸福,在具体的资源配置中,就要以公平为导向,强调文化和旅游的社会功能,通过两者融合,实现更加包容性的发展。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来看,文化和旅游关系的归途应是着眼于实现社会幸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实现了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了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等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难题,社会幸福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焦点。因此,十八大以来,中央调整了发展导向,更关注实现社会幸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特别是,拥有各类丰富自然文化资源的贫困地区,可以通过发展旅游脱贫致富,缩小与经济社会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实现最广泛的社会幸福。
从文化和旅游的功能演进来看,文化和旅游关系的归途也应立足于实现社会幸福。当前,文化和旅游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如何发挥出其社会功能,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旅游的幸福本质,幸福的文化根源,以文化为核心发展旅游,更有助于发挥出旅游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共同体认可的价值观与旅游相结合,增强民众对社会价值观的认同,树立文化自信,形成更持久的社会幸福。与个人幸福相比,社会幸福能够通过转化成社会成员的文化价值得以传承,也能更好地促进个人幸福。
综上,幸福是文化和旅游关系的应有之义,追寻人生幸福是文化和旅游关系的本源,体验文化幸福是文化和旅游关系的变迁,实现社会幸福是文化和旅游关系的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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