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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早餐

时间:2024-05-17

文 / 毛利

说说早餐

文 / 毛利

几个月前我一时兴起,每天早上都做早餐,拍照,上传网络。这种无聊的事情不知疲倦地做了好多回,逐渐琢磨出小清新早餐的搭配规律。

眼看要成功变身小清新,忽然一下懒散起来,再也没有早上10点前起过床。我像某个世纪的古代人一样,一天吃两餐,觉得早餐也没有什么必须存在的理由。我们真的需要一顿营养丰富到极致的早餐吗?

实际上根据我的经验,吃过一份搭配肉蛋奶、新鲜蔬菜水果,再加上一杯咖啡的早餐,总能让人昏昏欲睡意志消沉,甚至还有一份隐藏的罪恶感,一大早就吃这么多,这一天算是完了。

上周去香港出差,偶尔逛到诚品书店,发现一本《早餐之书》,大为好奇,竟然有人特意撰写关于早餐的历史,这人一定很热爱吃早餐。

书从历史上最早记录的早餐开始,面包、甜酒、烤肉,是真是假不知,总之这个作者想让大家相信,古希腊时代的奥德修斯就是这么吃饭的。好比今天的作者撰写张爱玲传记,当他查不到张爱玲喜欢吃什么又是否有每天吃早餐的习惯时,只能查下民国历史,随后放点符合当时社会风貌的食物进去,好让这一片空白立体生动起来。

我在飞机上晕头转脑地看了80页,发现作者首先揭露了一个事实:早餐之所以叫break-fast,原来意思是要打破已经持续了一夜的禁食。这种打破有时候也是为了漱口清洗口腔,从古希腊人开始,不管用烈酒也好葡萄酒也好,或者英国人的晨间淡啤酒,传统意义上都是为了漱口和提神。

这帮骄奢淫逸的古代人!

第二个事实是,起码三个世纪前,早餐都没有那么丰富。咖啡、面包、牛油,这种便宜的英式早餐足够满足大部分英国人的胃口。而女王的早餐,是一只装在黄金蛋杯里的白煮蛋。

早餐在19世纪忽然丰富得一塌糊涂,光面包就有十几种选择。这不免让我想起每次吃酒店早餐,那种琳琅满目无所适从的感觉,从一开始狼吞虎咽什么都试试,到最后简化成了一个程序作业。

喝两杯茶,吃点蔬菜、水果,一个白煮蛋,一份燕麦粥。作为一个健康饮食爱好者,我早就发现,那些好吃的高热量食品,在照片里可以拥抱新的一天,真的操作起来,这接下来的一天会非常难过——刚享受完国王般的早餐,却要面对民工般的一天。

这本书里有句诗:早起让人身体健康,灵魂完整,财富富足。

作为一个已经放弃早起的人,看到此处不免精神涣散,对很多现代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不用早起更能让灵魂起舞的?

不过看着书里来来回回写着古代地中海沿岸居民,在每天清晨如何用面包浸葡萄酒吃,相当跃跃欲试,想尝尝这种奇特吃法的味道。

跟现在这帮动不动要把葡萄酒说出几十种香味层次的格调人士比起来,那些一大早就开始用葡萄酒解渴的古罗马人,实在太可爱了。

责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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