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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银行缴税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时间:2024-05-17

杨 瑞,谢红薇

(太原理工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每个纳税人都要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税种在征期到税务局征收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对于所辖个体户较多的基层国税机关来说,虽然征期规定的时间较长,但由于许多个体户也惯于在报缴期的最后两三天才申报缴税,这样造成在报缴期的最后两三天里,大量的纳税人同时申报缴税,排队拥挤现象时常发生,个体户“缴税难”的问题日渐凸显。

个体户银行缴税系统是指国税局利用成熟的现代化技术,依托税收征管主体软件,利用数据库技术、中间件技术,通过接口技术,使个体工商户不用再去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税,而是通过银行网点完成缴税的业务。

1 架构设计

个体户银行缴税系统是横跨国税内外网络安全域的应用系统,因此在架构的选择上根据国税机关主体税收征管系统——综合征管软件(CTAIS)的技术特点进行架构设计。

在国税内网设计中间业务系统,与CTAIS进行相互通信;在外网设计上,银行通过专线、防火墙、基层国税机关前置机连接内网的中间业务系统。当有缴税业务发生时,银行各营业网点依靠税银联网系统和对国税局服务器提供的涉税信息进行处理和交换,从而实现银行网点代收税款。

国税局与银行的数据交换是通过各自前置机进行的,在网络上使用的通讯数据包采用固定格式数据,数据包的发送和接收采用同步方式实行,访问彼此之间不会到对方后台系统数据库,具有双方信息数据的安全性。为保证数据的安全传送,一方面采用防火墙进行安全过滤,另一方面采用端到端的数据加密措施。

2 详细设计

个体户银行缴税系统的设计包括省局税务中间业务平台、基层国税端前置机、银行端前置机、银行客户端软件、国税客户端软件5部分。

2.1 中间业务平台

中间业务平台是银行缴税系统的核心。它与国税部门的核心税收征管系统紧密相联。通过数据同步技术,获取银行缴税系统的认定数据;然后按照需求,对数据进行加工;在申报征收时对数据进行合法性检测;通过专用申报接口将申报征收数据发送到税收征管系统,并将结果信息反馈给基层国税机关客户端。

中间业务平台一般均包括中间业务数据库,数据抽取、数据分发、数据处理、数据监控等应用程序。中间业务数据库一般采用与税收征管数据库相同的数据库,其他应用程序按照所需接口的不同选择不同开发语言进行编写,可以集中部署在中间业务数据库主机上,也可以分别部署在监控和维护工作站上。

2.2 基层国税端前置机

基层国税端前置机是银行缴税系统的通道,起着“中间桥梁”的作用,安装专用数据接收发送软件,一方面接收省局中间业务平台发送的个体工商户应申报的户数和定额信息,将接收到的数据信息生成专用数据文件,发送至银行前置机;另外一方面将银行代收的税款信息分发到省局中间业务平台。数据库采用Oracle。

2.3 银行端前置机

银行端前置机接收税务端发送的个体户应申报的户数和定额信息数据文件,并将银行终端代收的税款信息反馈到基层国税端前置机上。

2.4 银行客户端软件

由银行端负责开发,根据国税局的业务需求和数据交换标准,开发能实现对个体工商户代收税款的应用软件。

2.5 国税客户端软件

国税客户端软件使用国税机关的税收征管主体软件——综合征管软件(CTAIS)V2.0版,在软件系统里对需要银行代收的个体工商户逐户作银税协议信息维护,以便省局在每月1日作应申报统计时,抽取到维护的个体工商户数据;在每月的征期对银行代收的税款在核对无误后,进行汇解并上解至专业银行,上解后进行税票报查联销号,税款入国库后进行税票回执联销号。

3 部署

3.1 网络的连接

银行和国税局的网络以专用光纤线路连接,双方节点安装光端机、协转器、路由器、硬件防火墙等。

3.2 国税端的建立

国税端的前置机使用双网卡的专用服务器,一块网卡与国税内网连接,另一块网卡与银行外网连接;并安装数据传输软件,每月3日之前提取省局下发的数据并发送给银行。

3.3 银行端的建立

银行端利用现有的内部网络、硬件设备,已基本满足该业务的需要。需根据国税局的业务需求,编制能够接受国税端发送的数据并且代收税款的应用软件。

4 测试

基层国税局对个体工商户逐户进行银税协议信息维护,省局配置好中间业务系统并进行数据提取,产生个体户应申报数据,发送基层国税局前置机,基层国税局将生成好的数据发送银行前置机,业务网点进行税款征收并同步传入综合征管软件CTAIS,在CTAIS中查询到个体户缴税信息,通过银行网点代收提交,平均每户约1min内完成缴税业务。

5 结论

经过对个体户银行缴税系统的设计和实现,一方面为个体工商户缴税提供了更大空间和时间的选择性,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地点,选择任意一个银行网点缴税,方便个体户申报缴税,降低了纳税人缴税成本;另一方面减轻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使税务操作人员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在对企业的申报审核上,提高征管的效率和水平,优化了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可实现征纳双赢。

[1]国家税务总局编,《综合征管软件核心技术指南》,中国税务出版社,2006年。

[2]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编,《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2.0版业务培训教材》,中国税务出版社,2005年。

[3]国家税务总局教材编写组编,《中间件》,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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