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7
摘要:文章主要探究阿来对莫里森叙事语言的借鉴与创造性转化。阿来是一名使用汉语写作的藏族作家,也是茅盾文学奖最年轻的获奖者,其作品展现了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艺术魅力与审美价值。作为一名在20世纪80年代成长起来的作家,阿来不可避免地受到域外作家的影响。其中,美国黑人作家托妮·莫里森的叙事语言对阿来的创作有重要启发。身为少数民族作家,面对传统与现代、历史与现实、民族与国家的复杂关系,阿来与托妮·莫里森有着同样的文化焦虑与身份焦虑。阿来对莫里森语言创作的借鉴是灵活且成功的,这不仅表现为译介语的接受与移植,还表现为吸收民间资源,如对民间歌谣、谚语的有意吸收。但一个优秀的作家不会止步于简单的模仿,而是会在对民族文化、民族生活及现实困境有了深入的了解和反思后,给出适合本民族的当代回应。
关键词:阿来;莫里森;叙事语言;借鉴;创造性转化
中图分类号:I207.42;I2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3)18-0-03
阿来是一名使用汉语写作的藏族作家。由于早期的诗人经历,语言成为研究阿来的热点之一,但尚未有评论者从比较的角度探析西方作家对阿来创作的影响。作为一名在20世纪80年代成长起来的作家,阿来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域外作家的影响。其中,美国黑人作家托妮·莫里森的叙事语言对阿来的创作有重要启发。阿来在借鉴莫里森叙事语言的基础上,对语言进行了诗意化重构,以诗化语言与诗性思维展现了“藏式汉语”的清新、飘逸。阿来独特的诗性表述不仅为文坛带来了别样的艺术风格,还为少数族裔文学由边缘走向中心提供了语言层面的借鉴。
1 阿来接受莫里森创作的影响探源
语言是一个民族文化传承的纽带,承载着个体、民族及国家的历史变迁与文化记忆。透过纷繁的语言现实,可以捕捉到不同民族的文化内涵及潜在的民族思维。作为一名用汉语写作的藏族作家,阿来笔耕不辍,其在长达41年的创作生涯中,描绘了一幅幅精彩绝伦的边地历史画卷,那裹挟着藏式思维的汉语写作更是为当代文坛注入了新鲜活力。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正处于喧哗与骚动时期,各类经典译介纷至沓来,因此在谈论任何一位成长于这一时期的作家时,都无法忽略西方作家的影响。阿来也不例外,他表示“很为自己庆幸,刚刚走上文学道路不久,并没有迷茫徘徊多久,就遭逢了这样伟大的诗人”[1]。阿来用“伟大”来形容这些在自己文学道路上发挥重要作用的精神导师,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对他们的敬重与喜爱。
译介是连接中国作家、读者与世界文学的中介,20世纪80年代开放的文学思潮为大量西方经典的引入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1981年,董鼎山在《美国黑人作家的出版近况》中简单介绍了莫里森,他认为莫里森已“进入美国主流作家之林”[2]。1984年,《外国文学报道》发表了吴巩展翻译的《柏油娃》(第九章)。1987、1988年,胡允桓先后译介了《所罗门之歌》与《秀拉》。1990年,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了王友轩翻译的《娇女》。莫里森于1993年荣膺诺贝尔文学奖,相关作品译介也纷至沓来。这些译本为阿来了解、接受莫里森作品奠定了坚实的文本基础。
除了宽松、开放的时代背景与文学环境外,阿来对莫里森的接受也离不开其民族身份、地域文化等主观因素。阿来是藏族人,藏族是中国的少数民族。莫里森是黑人,“黑人在美国算是异族,是美国的少数民族”[3]。阿来坦言:“少数民族的文化特性自然而然让我关注世界上那些非主流文化的作家如何作出独特、真实的表达。在这一点上,美国文学中的犹太作家与黑人作家也给了我很多的经验。”[4]早期的阿来困惑于如何使用汉语进行写作,遗憾的是,他未能在国内找到相关文学经验,于是便把关注点放到国外。莫里森是一名用英语写作的黑人作家,她将黑人民间因子与西方现代技法完美融合,再现了被美国主流文化遗忘的黑人历史,为读者了解美国历史及民族文化提供了重要平台。
阿来力图“把母语中有价值的表达转移到非母语写作中来,使异质的边缘的存在融于主流,而不是被主流所淹没”[5]331,这与莫里森的观点不谋而合。莫里森坦言自己“懂得标准英语。我想用它来恢复另一种语言,那种混合语”[6],“另一种语言”即黑人的语言。《尘埃落定》是阿来对语言进行反思后的创作,评论界多关注其描写的历史主题或傻子视角。其实,这些仅是阿来创作语言的展示舞台。特别的语言并非为了制造某种噱头,而是秉持贴着人物去写的原则。阿来语言的精妙就在于语言是汉字,语体思维却是藏人的。这种双语思维给人带来新鲜陌生感,在拓展文本内涵的同时,赋予了其厚重的民族性。阿来曾以佛经中的“大声音”为喻,认为大声音“是为了让……众生听见”[5]123。如何让声音去到天上,让众生听见西藏之声?作为公共语言的汉语无疑是阿来发声的喇叭。
2 阿来对莫里森叙事语言的借鉴
阿来与莫里森自觉将民间因子与现代技法融为一体,让“失声”的民间以独特方式进入读者视野。两名作家都善于将民族语言、民族思维活用于主流叙事中,进一步丰富、扩充了主流语言的基因库,为世界文学贡献了少数民族的智慧。
《娇女》围绕一则弑婴事件展开,莫里森却以26万字进行铺展,其创作重心已不在于事件,而在于牵系其后的情感。在接受勒克莱尔的访谈时,莫里森直言自己写作的独特性就在于“语言,仅仅是语言。语言必须仔细推蔽,看上去又信手拈来”。作为悲剧事件的发起者,塞丝多次谈起自己的奶水,“人们不用看到我就能老远闻到我的气味,看见我时就只见我胸襟上奶水滴滴”[7]19。奶水是母亲的象征,塞丝反复强调自己的奶水被夺,实则在痛斥奴隶主夺走自己作为母亲的职责。阿来在《尘埃落定》中也多次写到奶水。土司太太没有奶水,却还“试图用那空空的东西堵住傻瓜儿子的嘴巴”。与土司太太不同,奶娘的“奶汁却溢出来打湿了衣服”“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的甘甜”[8]5。如果說莫里森是借奶水被夺来揭示奴隶制对黑人女性造成的身心创伤,那么阿来则以奶水影射不同文化背景下人物思想的差异性:来自汉区的土司太太对权力、地位有着近乎偏执的心态,脑袋中充满了复杂思想,导致奶水也变得五颜六色;而敬奉佛法的奶娘的奶水多到溢出且甘甜无比。一空一溢、一杂一纯形成鲜明对比,从中不难看出阿来不自觉表现出的对本民族的偏爱。
莫里森注重语言的净化,力求归还词的原义。《娇女》中塞丝与娇女的对话让人印象深刻,“那些没长皮肤的男人在哪儿?在外面,遥远的地方”[7]278。“没长皮肤的男人”指白人男性,这一语法不通的话却实实在在反映了黑人小女孩的真实思维。娇女被杀时还只会爬着走路,因此在她眼中黑皮肤就是一个人的外部特征,当白人出现时,她无法道明这个皮肤怪异的人是谁,只能根据已有经验进行界定——“没长皮肤的男人”。对此,阿来也认为“黑人的皮肤是黑的,对于他们来讲皮肤就应该是黑的,而白色的皮肤就是没有皮肤”。优秀的少数民族作家在使用主流语言进行创作时不会将自己完全奉献给这种语言,而是力求在这种官方的、主流的语言中发出本民族的声音、表达本民族的意识。
不同民族的语言背后牵系着各自的思维习惯与审美范式,阿来表示自己就是要“把这种感受很好地用汉语表达出来,然后,这东西在懂汉语的人群中传播,一部分人因此接受我这种描绘”。在《尘埃落定》中,阿来大胆地对嘉绒藏语进行直译,创造出“根子”“尼”“辖日”等新词。将嘉戎语活用于汉语创作中,能达到陌生化的审美效果——“新奇、出人意料,异乎寻常、不平常”[9]。在增加阅读难度的同时延长了阅读时间,从而让人在慢节奏的阅读与反复咂摸中体味语言的独特魅力。此外,阿来也善于将藏式思维与汉语创作相连接,文字虽是汉语,但语体思维是藏族的。“奶娘从怀里掏出块馍馍,分成几块,每块上吐点口水,扔出去,狗们立即就不咬了。”奶娘为什么吐口水?原来是为了向吠叫的狗们证实她和施食者的气味是一样的。这样的例子在《尘埃落定》中不胜枚举,如爱“就是骨头里满是泡泡”[8]203。在“有颜色的人”一节中,其将汉人分为“有颜色的汉人”和“没有颜色的汉人”。
3 阿来对莫里森叙事语言的创造性转化
阿来对莫里森叙事语言的借鉴是灵活且成功的,但作为一名永远在路上的作家,阿来语言的独特魅力更多缘于自身的创造性重构。这种重构主要表现为诗化语言与诗性气质,“‘诗化主要用以描述阿来小说的诗意美,‘诗性则主要用以描述阿来小说的叙事策略”[10]。由于其早期的诗人身份,有关阿来诗化语言的评论早已有之,“却鲜少有人将最能体现这一气质的所谓‘意象纳入系统研究的接受视野之中,但为了更好地解读和阐释阿来小说的‘诗般气质,这恰恰是十分重要的部分”[11]。阿来的作品中充溢着各类意象,一些意象贯穿创作始终,一些意象则具有鲜明的民族气息,表现出坚定的民间立场,有时前后者也表现出亲密的缠结关系,由此可以将意象大致分为自然意象与非自然意象。
人是阿来的创作重心,“对一个小说家来说,人是出发点,人也是目的地”[12]。《阿古顿巴》是阿来的早期作品之一,表现了他对民间资源的自觉吸纳。阿古顿巴的身份由原故事中的平民身份变为领主家的儿子,这一身份是阿来有意选择的结果。阿古顿巴的身上闪耀着佛教的悲悯思想,其走向民间的选择颇具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风范,体现了藏族人对博爱、善良、坚韧等美好品德的肯定与赞颂。阿古顿巴的精神在傻子少爷的身上得到了延续,阿来在塑造傻子少爷时就“想到了多年以前在短篇小说中描绘过的那个民间的智者阿古顿巴,憨厚而又聪明的阿古顿巴,面目庸常而身上时时有灵光闪现的阿古顿巴”。傻子少爷的言行无不表现出“傻”的特性,但在决定重大事件时,其又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智慧,难怪连麦其土司也时常困惑于自己的儿子是真傻还是装傻。“傻”正是傻子的“智”处:因为傻,他得以游离于权欲争夺中心,以旁观者的身份洞悉这场权力之战;因为傻,他被父亲排除在土司继承人的名单之外,避开了复仇者的刀刃。
阿来称自己是大地之子,“更愿意自己旅行的目的地,是宽广而充满生机的自然景观”[13]。当人们竞相在现代化浪潮中追名逐利之际,阿来将目光投向神奇雄伟的大自然,在切近的体验中触摸藏地历史。马在阿来笔下频频出现,早在诗歌创作初期,马就是阿来的心头所爱。及至《遥远的温泉》《奥达的马队》,马的内涵发生转变,与公路、汽车组成了一对传统与现代的隐喻。《云中记》以一个祭师与两匹马攀缘山峰为序曲,以云中村的生活与神山祭祀为咏叹,以祭师的向死而生为华彩。马的意象贯穿全文,引起读者的思考与反省。阿来舍弃了描摹马情态状貌的传统写法,反复提到“味道”,并声称这是一种“令人安心的味道”[14]。这种味道来自地震前云中村的生活,那些温暖、劳作的时光成为确证云中村身份的味觉记忆,阿巴带着马回到云中村意味着他对传统生活的回归。阿来有意设置了滑坡的结局,阿巴、马与云中村的消失预示着传统文化、传统生活方式在现代社会的落幕。
4 结语
阿来与莫里森的创作是一种跨语言、跨文化的文学实践,使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成为可能,尤其为处于弱势地位的民族文化获得理解提供了便利。在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应不断开阔阅读视野,看到不同民族、不同国家间因交流而出现的混融现实。在以莫里森为代表的西方少数民族作家的启迪下,阿来以笔力述说民族记忆,将藏式思维与主流表述相交织,形成了“1+1>2”的审美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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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阿来.人是出发点,更是目的地[J].语文月刊,2010(5):1.
[12] 阿来.文学表达的民间资源[J].民族文学,2001(9):90-93.
[13] 阿来:大地的语言[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1:45.
[14] 阿来:云中记[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9:2.
作者简介:索郎卓玛(1998—),女,四川松潘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中国语言文学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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