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王俊杰
[摘 要]《左传》与周礼有着天然的联系,其中涉及的礼可谓包罗万象,尽管礼的分类不一,内容各异,有兴有废,有去有留,但其精神内涵却得以阐发,并充分地体现在时人对于礼或者非礼行为的褒贬评价中。而人们对遵礼与非礼行为的褒贬主要集中在行礼过程中的行为是敬还是不敬,不论是君臣之间,还是父子、夫妇之间,在处理与对方的关系时都要心存“敬”——一种恭敬和尊重的态度,只有涵敬的礼才是有意义的。“敬”既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精神。没有恭敬的态度,不仅礼难以实现,很多事情都难以办成。不只在春秋时期,当今社会同样需要这种精神与态度。
[关键词]《左传》;礼;敬
《左传》作为一部集文学与史学价值于一身的古代优秀作品,其本身是为《春秋》作注,因而与《春秋》关系的密切程度不言自明。关于《春秋》的作者,一般的观点都指向了孔子,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明确说到“仲尼厄而作《春秋》”。而孔子对恢复周礼情有独钟,然而在乱世中,孔夫子积极奔走却收效甚微,只能将其恢复周礼的伟大理想诉诸笔端,留下了寓褒贬,别善恶的《春秋》一书,正所谓“孔子成春秋则乱臣贼子惧”。因此,《左传》必然与周礼有着天然的联系,《左传》中经常出现的评价合礼与否的“君子曰”便是最直接的证明。
《左传》中涉及的礼可谓包罗万象,传统周礼分类的吉、凶、军、宾、嘉,冠、婚、丧祭、朝聘、乡射五礼八纲无所不纳。尽管礼的分类不一,内容各异,有兴有废,有去有留,但其精神内涵却得以阐发,并充分地体现在时人对于礼或者非礼行为的褒贬评价中。那么礼的精神内涵究竟是什么?本文将以五礼为纲进行简要论述,不当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一、宾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宾礼亲邦国。”《周礼·秋官·大行人》:“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综合观之,宾礼主要是指天子、诸侯接待宾客的礼仪。在宗法社会中,天子与诸侯、诸侯之间,大多有亲戚关系。“为了联络感情,彼此亲附,需要有定期的礼节性的会见。”[1]《左传》襄公元年:“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2]因此,朝聘之礼,对于天子和诸侯来说都是大礼,需要隆重对待。以下是三则邦交中的失礼行为。
《左传》隐公六年传:“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况不礼焉?郑不来矣!”郑伯到王室朝见而不受周天子礼遇,周桓公因此建议桓王礼待郑伯,从而为诸侯朝见树立榜样,说明即使身为天子也必须对诸侯保持应有的恭敬,以礼相待。因为在天子式微的春秋时代,王室已然失去了往日的威权,必须依靠于强有力的诸侯方能保持天下共主的地位。
《左传》僖公十一年传:“天王使召武公、内史过赐晋侯命。受玉惰。过归,告王曰:‘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这是晋侯在接受周天子赐命时的非礼表现。天子赐命,晋惠公却显示出一副懒洋洋的的样子。惠公对天子使臣的傲慢、对天子的不敬表露无遗,内史过由此预见,晋惠公将无后于晋,并进一步说明了礼与敬的关系:礼是治国的根本;敬,是礼治的载体,行礼不恭敬,礼就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此,上下关系就会昏乱,又将依靠什么维持长久统治呢!这是时人对礼与敬关系的明确表达,充分说明了敬对于礼的重要意义。
《左传》隐公七年传:“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莅盟。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泄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在此,陈五父代表陈国与郑伯结盟,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这既是对自身职责的懈怠也是对郑伯的不敬,泄伯由此作出了陈五父必将不能免于祸患的评论,可见为臣者必须对国君、对自身的职责保持恭敬的态度。
以上诸例表明天子于诸侯、诸侯于天子、诸侯之间的外交礼仪都离不开恭敬这一内涵。
二、嘉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嘉礼亲万民。”嘉礼主要包括饮食、婚冠、宾射、飨宴、贺庆之礼,目的是亲和万民。《左传》中涉及较多的是关于婚礼以及飨宴之礼。以下就以飨宴之礼和婚礼为例加以评述。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蔡侯归自晋,入于郑。郑伯享之,不敬。子产曰:‘蔡侯其不免乎?日其过此也,君使子展■劳于东门之外,而傲。吾曰:‘犹将更之。今还,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其为君也,淫而不父。侨闻之,如是者,恒有子祸。”
在此事例中,蔡候由蔡至晋,先后两次过郑。第一次郑伯派子展于郑东门之外慰劳,蔡候态度傲慢,这是国君对他国卿大夫的不敬;返回之时第二次过郑,郑伯亲自享之,蔡候接受享礼时表现得很怠惰,这是诸侯对他国诸侯的不敬。在此之前蔡景公与儿媳通奸的行为已经流传于诸侯之间,这是父对子的不敬。身为国君而傲、惰、淫都表现了对礼的不敬,子产从这诸多事件中得出不敬乃蔡候之本性的结论。终于,襄公三十年“太子弑景候。”这个例子说明内心恭敬、循礼、守身,是人君必须具有的素养。
《左传》文公四年:“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也。曰:‘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按照礼节,国君娶妻不亲迎,但应当派卿前往迎接。在此“卿不行”既是非礼行为,也是对姜氏的不敬。而敬是婚姻是否和谐长久的根本,《礼记·昏义》的解释是:“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姻因为事关宗庙祭祀、哺育后代,因此,婚礼六礼的安排充分体现了对新妇的尊重,国君因为身份高贵的缘故即使不亲迎,也要派卿迎接,文公逆妇姜于齐,卿却不行,君子由此预见到了姜氏悲剧的结局。果然文公十八年出姜之子被杀,而己“大归”于齐。
三、凶礼
《周礼·舂官·大宗伯》:“以凶礼哀邦国之忧。”凶礼包括丧礼和荒礼两大类。此处仅以丧葬之事中的合礼与否加以说明。
《左传》昭公九年:“晋荀盈如齐逆女,还,六月,卒于戏阳。殡于绛,未葬。晋侯饮酒,乐。膳宰屠蒯趋入,请佐公使尊,许之。而遂酌以饮工,曰:‘女为君耳,将司聪也……君之卿佐,是谓股肱。股肱或亏,何痛如之?女弗闻而乐,是不聪也。”
晋国的卿荀盈娶妇,到齐国亲迎,回来的路上死在了戏阳,还未下葬而停棺于国都绛城,晋平公却饮酒、奏乐。这是君对臣的不敬。面对此种情况,膳宰屠蒯请求帮助平公斟酒,进而斟酒给乐工,且提醒他,作为国君的乐工有责任及时进言,帮助国君改正错误,现在国君的股肱大臣去世了,有什么比这更悲痛的呢?应该是非常痛心之事,作为国君耳朵的乐工却没有听到、没有及时劝谏而奏乐,是乐工的失职。晋平公听说后,最终“说,彻酒”。从膳宰屠蒯所言可以看出,不仅臣对君当恭敬守礼,君对臣也应该保持相应的礼仪,以恭敬的态度对待臣下。丧礼中臣卒而君撤酒乐就是君对臣表达恭敬体贴的方式之一。
关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左传》中有不少父母去世之后嗣子形容举止非礼行为的记载,仅举一例。
《左传》昭公十一年传:“五月,齐归薨,大■于比蒲,非礼也。”“九月,葬齐归,公不戚。”叔向对昭公行为的评价为,“鲁公室其卑乎?君有大丧,国不废■。有三年之丧,而无一日之戚。国不恤丧,不忌君也。君无戚容,不顾亲也。国不忌君,君不顾亲,能无卑乎?殆其失国。”齐归是鲁昭公生母,国君生母去世,国家却不停止阅兵;为人子者有三年之丧,却没有一天的悲伤。国不恤丧,是对一国小君的不敬,昭公当哀而不哀,是对母亲的不敬。叔向因此得出昭公恐怕要失国的结论,可见恭敬是对人君、对父母必须有的态度。
四、军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军礼同邦国。”军礼与征战有关,主要包括征伐、■狩、检阅、封疆等活动。
《左传》襄公三年晋合诸侯,“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晋侯非常愤怒,对其他大臣说,“必杀魏绛”,对此,魏绛解释说:“日君乏使,使臣斯司马。臣闻‘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在此,晋悼公会合诸侯,其弟扬干却扰乱了军队的行列,作为掌管军法的中军司马魏绛杀了为扬干驾车的人以示惩罚,悼公因此大怒,扬言一定要杀了魏绛。魏绛则据理力争,他说师旅服从军纪方可为武,从事于军旅,宁死而不触犯军纪为敬,军队里有人违反纪律,军吏却不敢执行军法,这是莫大的罪过,使晋悼公心服口服。魏绛作为掌管军法之官司马,严格执行军礼,执法不避权贵的循礼行为,对于国家、国君以及本职工作的恭敬态度不仅使自己免于祸患,最终赢得了晋悼公的尊敬,而“使佐新军”。
五、恭敬和尊重——礼的精神内涵
从以上所举史实可以看出,人们对遵礼与非礼行为的褒贬主要集中在行礼过程中的行为是敬还是不敬,不论是君臣之间,还是父子、夫妇之间,在处理与对方的关系时都要心存“敬”——一种恭敬和尊重的态度,在这里,敬实际是被看成做人、做事的一个行为准则。人们以礼对人表达的是对对方的敬,以礼对事表达的是对事业的敬,敬因此成为一个人应有的德行和素养。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初,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之。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臼季从冀缺与妻子相待如宾中看到了敬,又由敬想到了德、仁,而这些品质都是为政、治民的基础,他因此极力向晋文公举荐冀缺,充分说明了敬在时人心目中的位置。最终,文公以之为下军大夫,终在箕之战中立下大功,襄公“以一命命■缺为卿,复与之冀”,重新恢复了祖上的爵位。
夫妻之间的敬成就了冀缺的事业,而赵盾对事业的敬则挽救了他的生命。《左传》宣公二年传,“晋灵公不君”,赵顿多次进谏引起灵公的不满,派■去杀赵盾,“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看到赵盾一大早便准备“盛服将朝”,因为太早坐在那打盹,想到赵盾为国事如此勤劳,发出了“不忘恭敬,民之主也”的感叹。因此,■宁愿选择自尽也没有刺杀赵盾。可见忠于职守,以恭敬的态度对待自己的职责对于官员的重要意义,以及恭敬职守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正因为敬的重要意义,父亲才要教导儿子以“敬”。《左传》宣公十七年,范武子嘱咐其子范文子:“余将老……尔从二三子唯敬。”又襄公二十二年传,“九月,郑公孙黑肱有疾,归邑于公。召室老、宗人立段……曰:‘吾闻之,生于乱世,贵而能贫,民无求焉,可以后亡。敬共事君,与二三子。生在敬戒,不在富也。”郑公孙黑肱临终教育其子:生于乱世,而又身份尊贵,只有安于清贫,方能在别人之后灭亡,对待国君与上司则应当恭敬从事,生存的关键在于恭敬、戒惧,而不在富有。
总之,礼的具体仪节虽然多种多样,但不外乎表达的是一个敬字,只有涵敬的礼才是有意义的,否则礼就会陷于虚以委蛇,甚至是虚伪,从而丧失了其应有的作用。所谓“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在春秋等级社会中,礼的本质在于维护各种秩序,而恭敬的态度则是行礼的基础。“敬”既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精神。没有恭敬的态度,不仅礼难以实现,很多事情都难以办成。不只在春秋时期,当今社会同样需要这种精神与态度。对于传统文化我们的正确态度应当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因此,笔者以为在舍弃不合时宜的礼的形式之后,保留其固有的精神——“敬”,对于当下的生产生活还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第30页,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
[2]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10(本文所引《左传》原文均出自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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