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7
摘要:江苏扬州是我国绒花工艺的起源地之一,扬州绒花艳丽多姿,是一种雅俗共赏的传统艺术品。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扬州绒花的传承面临着诸多问题。本文对扬州绒花的法律保护现状与对策提出建议。
关键词:扬州绒花;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J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13-0-02
2018年《延禧攻略》的热播,不仅引发了追剧热潮,更是将原已鲜为人知的传统工艺——绒花带入了人们的视野。剧中妃嫔们头上佩戴的一个个做工精细的花朵式样的首饰便是绒花。绒花通“荣华”,多采用优质蚕丝为原料,通过染色加工等技艺加工而成。绒花寓意美好,制作精美,并且历史悠久,早在唐朝就已进入宫廷。江苏扬州是绒花工艺的起源地之一。
1 扬州绒花艺术概述
1.1 扬州绒花艺术的渊源
扬州作为绒花工艺的起源地之一,早在唐朝就以绒花作为贡品上贡朝廷。随着绒花工艺的不断发展,绒花从宫廷进入寻常百姓家。宋人王观在《芍药谱》中说道:“扬人无贵贱,皆戴花。”此花即绒花。从宫廷到百姓家,绒花不仅受众广泛,需求量也巨大,说明了当时扬州制花产业的繁荣。到了元代和明代,扬州绒花的品种更为丰富。清代时,更是出现了以绒花为主,通草花、绢蜡花、纸花等多种形式并存的产业局面[1]。
1.2 扬州绒花艺术的特征
相较于北方绒花的粗犷大气与不失细致,南派绒花更显精致小巧。扬州盛产绒花与绒鸟,扬州绒花更是绒花中的“小家碧玉”。在原料上,与北京绒花常采用的紫铜丝不同,扬州绒花更多采用的是黄铜丝。在绒花工艺的发展过程中,扬州绒花經历了四代更新。绒花从仅作为头饰到王以仁创作的立体绒花,再到利用绒花制作材料造型能力强的特点,制作成挂屏。第四代产品由绒花艺人王继康制作成了“绒制盆景”[2]。由此可见,扬州绒花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与时代特点相适应,而且与别的绒花流派相比,自有其艺术特征。
1.3 扬州绒花艺术与南京绒花艺术的区别
扬州绒花艺术与南京绒花艺术同为南派绒花,主题都以花鸟鱼虫为主。但南京绒花多选择流行事物作为主题,在创作出简洁生动的形象之外,更以谐音与双关的表现形式来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南京绒花以花卉主题为主,造型清新典雅,如有梅花、白兰花、芙蓉花等。制作上多用中、小绒条,花朵匀称、稳定、和谐。并且有多种形式,如帽花、戏剧花、胸花等等。
与之相比,扬州绒花则以绒鸡、绒鸟最为出名。在制作上精练其形神,用以简胜繁的高超手法赋予其栩栩如生的形态。不仅整体造型细腻,而且拥有“绒制盆景”等带有扬州地方特点的表现形式[3]。
2 扬州绒花法律保护现状
2.1 国际层面
绒花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工艺,具有活态性、综合性、传承性、流变性、民族性、地域性、积淀性的特点,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公约》条例中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口头传统与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是表演艺术;三是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四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是传统手工艺[5]。毫无疑问,扬州绒花作为一种传统手工艺,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同时,该公约规定缔约国应该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保护。这也就从国际法律层面确立了国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扬州绒花应当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2.2 国内层面
我国现行法律对扬州绒花的保护主要从三个层面出发,即宪法、法律以及地方性法规。我国《宪法》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宪法从根本上对以扬州绒花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产作出了原则上的规定。同时,自2001年昆曲申遗成功,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之后,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便拉开了序幕。经过2005年至2009年第一次大规模地开展全国性的非遗普查活动后,我国首次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国非遗文化遗产的发展状况。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积淀深厚的区域,江苏省政府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进行多年。早在2006年,扬州绒花与南京绒花就一同入选江苏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年11月,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了《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从地方性法规层面对扬州绒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予保护。同时,《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项目实行重点保护。
2.3 扬州绒花法律保护现状与发展现状不协调
一是样式与品类较为传统,难以满足现代人多样的消费需求。二是面临技艺失传的危险。绒花工艺制作复杂,对传承人要求较高,不仅需品性坚毅、能吃苦,而且要有一定的艺术修养。现代年轻人多认为做一个绒花手艺人费力不讨好,很少愿意从事绒花制作工艺。三是绒花销售渠道较少。从过去主要靠外销,到今天已经有一部分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绒花的销售渠道仍然较少较窄[6]。四是绒花作为艺术作品、商品,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存在不足。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规避抄袭的问题还有待解决。
在《延禧攻略》热播之际,绒花通过电视剧再次进入大众的视野。电视剧里的绒花制作,是由南京绒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赵树宪先生与其弟子根据故宫博物院的相关收藏制作而成。绒花再次受到大众关注本应对扬州绒花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某购物平台上一家名为“扬州绒花”的店抄袭剧中绒花饰物引起了一场风波。该店主不仅抄袭绒花款式,并且冒充扬州绒花非遗传承人。在扬州绒花本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当下,抄袭与冒名顶替传承人的行为都是不应该发生的现象。扬州绒花应该更好地得到法律的保护。
3 保护扬州绒花的对策
3.1 探索发展方向
未来的扬州绒花应该朝着什么方向发展,要从当前时代的特点入手。绒花市场的没落,一方面来自塑料花等更为廉价的材料的竞争,另一方面来自绒花样式与品类的局限性。
《延禧攻略》的大火,或许指出了扬州绒花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与工业时代流水线产品比较,扬州绒花的工艺与匠人的制作过程,使其代表着传统文化的传承,更是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与流水线的工业产品区别开来,才是扬州绒花应该努力的方向。求专求精,结合市场需求,制作精品扬州绒花。
3.2 完善传承人制度
2008年11月,由江苏省文化厅公布的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扬州绒花的代表性传承人是杨家惠女士。小时候跟随父母住在制花厂的她,对绒花的制作工艺可谓耳濡目染。因为自身对绒花的热爱,到真正接班母亲进入制花厂后,她不同于普通工人一般只专注于绒花制作过程中的某一道工序,而是主动学会了绒花制作中的所有工序。因其拥有扬州绒花制作的精湛技艺,当之无愧被选为扬州绒花的代表性传承人。由于绒花制作工艺复杂,对于年轻的手艺人来说,难以短时间内习得这门技艺。同时,在长时间的学习过程中,单靠制作绒花难以保障年轻手艺人的生活。在此背景下,杨家惠仅收了一个徒弟。由此可见,扬州绒花传承艰难。
针对以上问题,首先,应当承认杨家惠的扬州绒花代表性传承人的身份及社会地位。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杨家惠女士理应受到尊重,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也应受到法律的规范。为使扬州绒花得到更好的传承,政府应当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其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
其次,在培养扬州绒花传承人方面,应参考南京绒花的培养模式。在传统的“师傅带徒弟”模式上,南京绒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赵树宪先生将绒花技艺传承与高校相结合,使绒花传承走进了职业学院。2017年,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学院在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开设了“南京绒花”“剪纸”等课程。与传统的授徒模式相比,与高校相结合的传承方式在传承人数量上得到了突破,缓解了难以找到传承人的局面。扬州绒花的传承也应借鉴该路径。让扬州绒花走进校园,普及绒花的制作工艺,增加绒花下一代传承人数量。
3.3 拓展销售渠道
改革开放以来,扬州绒花的销售一度主要依靠外销。在国内市场上,现在的扬州绒花一部分运用网络平台销售,总体销售渠道较窄较少。为了改善扬州绒花的市场现状,拓展销售渠道势在必行。
2020年3月,由扬州市司法局公示的《关于对<扬州市旅游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中提出,要加强扬州绒花等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的研发、包装和推介,提升特色旅游品牌效应。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打造扬州绒花的品牌效应是拓宽市场的重要条件。扬州绒花产业应积极利用好杨家惠女士扬州绒花代表性传承人的身份,转变思路,根据市场规律,如与影视单位等合作,制作扬州绒花精品,打造扬州绒花的代表性作品,形成品牌效应。
要拓宽销售渠道,就必须提升扬州绒花的知名度。要提升扬州绒花的知名度,不仅需要绒花制作的相关传承人的努力,更应得到政府政策与平台的扶持。近年来,扬州教育局推行“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使扬州的本地学生在课堂上就可以了解并学习扬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年轻一代加深对扬州绒花工艺的了解仅仅是第一步。要提升扬州绒花的知名度,还需加大对其的宣传与保护力度。
围绕扬州绒花代表性传承人杨家惠女士开设扬州绒花工作室,不仅可以向对非遗文化感兴趣的人展示扬州绒花的制作工艺,也能带动扬州绒花的销售。虽然扬州已开设有工艺美术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聚集区,但如何为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扬州绒花引来更多的客流量,引起更大的市场关注,仍然是政府需要思考的问题。
针对非物质文化产品销售,除了现场销售外,也有探索利用网络平台销售的先例。政府可以组织开设聚集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的网购平台,发挥集聚效应,提升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加大市场对扬州绒花的关注。
3.4 加强法律保护
随着市场对扬州绒花关注度的提升,销售量增加的同时,对扬州绒花给予法律保护必不可少。在扬州绒花发展的过程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的民事权利,绒花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地方法规上的行政法律保护都值得关注。
提升扬州绒花的品牌效应,尊重扬州绒花代表性传承人的社会地位与名誉是首要前提。侵犯扬州绒花代表性传承人的名誉权的冒名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规范。为了扬州绒花拥有一个良好正面的宣传形象,打击侵犯扬州绒花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得到重视。如何明确扬州绒花的专利权、实现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者许可等法律问题都是在对扬州绒花的实际保护过程中不能避免且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为了更好地落实对扬州绒花的保护,让扬州绒花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承,严格落实地方法规是重要保障。
不仅对扬州绒花应加强法律保护,扬州绒花的传承人也应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保护作品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坚持作品的原创性,积极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4 结语
扬州绒花作为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不仅代表着一种精湛的技艺,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与传承。扬州绒花经历了从盛而衰的过程,面临着传承断层、受众面小等一系列问题。针对扬州绒花的法律保护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要将扬州绒花继续传承下去,延续宝贵的传统文化,需要传承人、政府、社会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陈星宇.扬州绒花文化的生存现状剖析与创新生成路径探索[J].美与时代,2020(04):42.
[2] 李潇云,田海涛.国内绒花传统手工艺研究综述[J].绿色科技,2016(17):134.
[3] 潘璐,范丽,张华.浅谈南京绒花与扬州绒花的区别[J].纺织报告,2021(02):124.
[4] 李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D].济南:山东大学,2008:6-9.
[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Z]. 2003-10-17.
[6] 封榕云.从扬州绒花生存现状看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J].大众文艺,2016(06):3.
作者简介:张诗雨(1992—),女,四川成都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宪法学、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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