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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和谐思想新论

时间:2024-04-24

于万海

[摘 要]《老子》哲学的基本概念是“道”,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由“道”产生同时又符合“道”的规定。任何事物都存在相互对立的两面,而相互对立的两面在“和”的作用下统一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事物,千差万别的万千事物的道理概莫能外。这就突出强调了“和”的作用,使“和谐”思想成为老子思想中的重要内容。老子和谐思想对于如何处理人和自然、人和自身、人和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老子》;自然观;和谐思想

探讨《老子》一书中关于和谐思想的有关论述,对当今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建设和谐文化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前人对老子的和谐思想也有论述,例如:陈德述《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9年第一期发表了《老子和谐思想的特点及其现实意义》一文,论述了道家和谐思想的价值追求。为了该问题的深入研究,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上在就有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今天我们要建设和谐文化,就是在顺应当代自然潮流的情况下,努力培育和谐的精神,倡导和谐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为建构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一、《老子》和谐思想的基本理论

和谐,一直都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1]141就是对和谐的形象阐释,它注意到对立事物之间的统一规律,认为不同事物之间应该在相异的基础上寻找统一的方面,达到相互兼容,和谐共处的目的。如果说孔子“和而不同”的君子之道尚处于伦理道德等形而上的范畴,那么老子就从哲学的高度论证了和谐是人、自然、社会、国家政治的必然之“道”,“道”是老子理论的基础,道是老子思想的精髓,是他哲学的最高范畴。道的基本特征就是和谐。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2]233这里老子所说的一、二、三是指“道”创生万物时的活动历程。按照《老子》一书的基本观点,道是“虚无”,一是元气,是“有”,“无”生“有”,“有”生万物。因此,道是一个绝对独立的存在。“一生二”“二”就是指道所包含的阴阳二气,阴阳二气是“气”的不同两面,但同属于“气”这个“一”的范畴,而阴阳二气就是构成万物最基本的东西。这里,老子就从形而上的哲学高度论证了看似对立的事物只不过是同一事物的不同两面,它们属于同一个统一体,是辩证的统一。就是说,表面上相互对立的东西其实就是一个东西,是和谐完整的统一体,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都不会存在,都不是完整的“一”,当然也就不会是“道”。因此,老子认为“和谐”是万物生成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二生三,三生万物”,也就是说世间万千事物都具有阴阳两面,归根结底也都是“道”的这个统一体,这就肯定了道是生成天地万物的根源和依据,世间千差万别的万千事物的本质状态就是一个“和”,天地万物只有在“和”的状态中才能生成,才能运动。汉代学者严樽认为:“故一者,万物之所导而变化之至要者也,万方之准纯而百变之权量也。”[3]10所以,“和”就是“统一”,“和”不是一方消灭另一方,而是对立双方各自独立而又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和谐统一。“和”就是“三”,就是使阴阳和谐共处的力量或者说因素。“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就是说,万物都有阴阳两面,而“和”把阴阳二气中和而为“一”。由此可见,“道”是万事万物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纽带,同时又是世间万物生生不息的不竭之源。天地万物必须遵循“道”这一事物发展的规律。因此“三”的意义就十分丰富,只有“三”,“二”才为“一”。只有中和,和谐才有生命力,才会有发展。没有“三”就没有生命没有发展。这是老子和谐思想的理论基础。

二、《老子》和谐思想的内涵

“和”是《老子》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因为老子认为没有“和”事物只能是“二”,而不可能是“万物”,“万物”也不能达于“一”,因此“和”成为沟通“道”与“万物”的桥梁。《尚书·尧典》曰:“百姓百官,言化九族,而平统筹发展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4],这个思想对对于我们有很深的启示作用和借鉴作用,对我们了解自然、人自身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帮助学习意义。下面将逐一分述。

(一)人与自然的和谐

“道”是老子思想的出发点,万物由道而生,没有道就没有万物,那么道又具备什么特征呢?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169“法”就是“效法”、“取法”,道是取法与自然的,那么,什么又是“自然”呢?所谓“自然”,就是事物的本来的样子。老子认为事物保持它们本来的样子,不同的事物以它们本来的样子不加改变的相互存在,就是“道”,而“道”符合事物的最高标准,因为“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标准。在这个标准下,一切试图改变事物的本来样子的作法都是违反“道”的,都是不和谐的。在宇宙的大系统中,“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2]169人是其中的一个,和其它三个是平等的。所以人们要以一种平等的态度去对待地、天、道这样才能实现宇宙的和谐,才能使人类长久地生存和发展。

老子的和谐思想首先表现于“天人合一”的和谐的自然之道,即和谐的自然观。童书业说:“老子书里的所谓‘自然,就是自然而然的意思,所谓‘道法自然就是说道的本质是自然的。”[5]133人与自然是和谐统一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平等的,人与自然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具体地说,就是在人与自然的层面上,人类要尊重自然的规律。人在实践中要按照自然规律办事,保持生态平衡。“道法自然”的观点说明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要和谐相处,如何和谐相处?要“致虚极,守静笃。”[2]64就是要虚怀若谷,要诚恳平静的对待其他事物,只有这样,不同事物之间才能相互和谐。老子认为,人与自然应该如此。

(二)人与自身的和谐

对于人与自身的关系,老子也进行了思考。老子认为人的最大缺陷在于不知足,在于极度的贪婪,因此给人自身带来了极大的祸患。老子对人性中的“恶”有较清醒的认识,对人性中的贪婪要保持一种警惕。老子说:“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2]241所以万事万物都要讲究适度的原则,过犹不及,过于重名利就会付出巨大的耗费,过多的保藏就会带来惨重的损失。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不知足是祸患的根源。只有适可而止,才能保持一种和谐的状态。“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2](161是说,保持事物之间的相互位置,才是事物存在的永恒条件。人只有去获得自己应该获得的,才是保存自身的最佳途径。

在面对名利时也要保持一种平静的心态,正如老子所说的“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2]241,常人多重名利而轻身,贪得无厌而不顾生命。在老子看来名誉地位,财产和生命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物是供人们使用的,老子反对人们采取手段无止境的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样会付出惨重的代价,甚至是自己的生命。因为过度的追求欲望会对自己产生副作用,所以老子提倡知足。在面对诱惑追求声色时,老子提出了“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2]118。为“腹”其实不是说不挨饿,而是要过一种简单清净的安居生活;为“目”却是为了寻求感官的刺激,骄奢淫逸使自己处于整日心灵空虚的状态。因此,老子认为正常的生活是为了“腹”而不是为了“目”,即追求内在的自我,而不是留恋外在的自我

(三)人与社会的和谐

社会是一个整体,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我们要融入这个和谐的大家庭就要有开阔的胸怀。老子认为要实现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就要以“和”为贵。“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2]102,老子用水性来比喻上德者的人格,水最显著的品格就是柔,就是停在最下面,就是滋养万物而不与之争,水总是有守柔处下,这就是“善利万物而不争”的思想。老子由水而推及人,认为人也应该像水一样不争强好胜,所以老子又说:“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2]100,在社会中有道的人总是把自己放在别人的后面,这样反而赢得更多的爱戴,把自己置身外反而保全性命。这不正是他的无私,才成就了他自己吗。

社会和谐的特征之一就是公平,“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2]93天地无所偏爱,万事万物自然发展,圣人也无所偏爱,让百姓自己发展。正如所高亨说:“不仁,只是无所偏爱而已。”[6]47要做到公平就要“不仁”也就是无所偏爱,只有平等地对待百姓,任其自由发展,社会才可能达到和谐。老子的这种社会公平主张,是他将自然规律推及社会的规则,因此老子呼吁“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補之”[2]336这是“天之道”的观点,“天之道”,有利于贫穷之人,能给他们恬静的生活。正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補不足”[2]336这是自然的规律,保持均平协调,老子希望社会的规则效法自然的规律。因此老子由“天之道”推及“人之道”,期望社会的公平正义,所以对当时“损不足而奉有余”的社会现象给予了猛烈的抨击。

(四)国家的和谐

老子和谐思想在国家层面上,首先表现在人民与统治者之间的和谐,统治者应该“无为”而治,主张“无为而无不为”。王安石说:“‘爱民者,以不爱爱之乃长。‘治国者以不治国治之乃长。惟其不爱而爱,不治国而治,故曰‘无为”[7]18但是,老子的“无为”思想,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不妄为,“无为”是一种处事的方法和态度,使各司其职不越俎代庖。老子理想的政治环境,莫过于“贵言”,正如老子所说的“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2]143,统治者不轻易发号施令,事情成功了,百姓很自然的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在“贵言”的政治情况下,统治者不去干扰人民的生活环境,政治权力不强加在人民的身上,甚至人民不知道统治者的存在。其实就是老子所提倡的“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2]280,老子把“无为”和“无欲”放在一起,“无欲”是对统治者而言,不放纵对名誉和利益的追逐。冯友兰说:“老子认为,这是‘至治之极。这并不是一个原始社会,用老子的表达方式,应该是知其文明,守其朴素。老子认为,对于一般所谓文明,它的理想社会并不是为之而不能,而是能之而不为。”[8]346。

在国家关系上老子反对战争,提倡和谐的国家关系,针对当时社会的兼并战争,老子提出了“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2]293,大国对小国谦下,可以取得小国的信任,可以聚集小国;相反小国就会取得大国的宽容从而避免战争,这样大国与小国之间才能达到和谐相处。“夫兵者,不祥之器,物货恶之,故有道者不处。”[2]195,兵器是不祥的东西,我们都憎恶它,因此有德之人都不用它。反对战争,国家之间和谐相处,这样国家就能避免动荡,人民就幸福安康。这也是老子所向往的国家和谐、人民宁静的生活。

三、小结

《老子》作为先秦时期重要的著作之一,对中国乃至世界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老子的和谐思想,是目前我国和谐思想的文化源头之一。深入挖掘老子的和谐思想,对我们构建和谐中国、和谐世界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当今社会科学文化已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的最重要因素,《老子》的文化价值中的和谐思想将越来越受到重视,不仅是中国同时也是世界的文化财富。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3]严遵.老子指归[M].北京:中华书局,1994.

[4]孔颖达.尚书注疏:卷一、卷二、卷八[M].四库全书.北京:中华书局,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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