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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智能控制的消防设计

时间:2024-05-17

王晓安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辽宁 铁岭 112000)

1、智能控制消防设计的依据

1.1 消防智能控制设计标准的选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和《智能控制设计规范》都以独立条款形式明确规定宜采用感温探测器。几年来许多设计人员曾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认为采用感烟探测器更为合适,这不仅节省投资而且有利于火灾的早期发现。

地下室内消火栓泵,因处于潮湿场所,根据智能控制规范的一般要求应设漏电保护。而按照《智能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对于突然断电会导致比因漏电或过负荷而造成的损失更大的配电线路,不应装切断电路的漏电保护器。如果设计错误,当发生火灾消防泵运行时可能因漏电突然被切断,从而造成一些消防设施的瘫痪,严重影响灭火的进行。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设置

2.1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敞开或封闭或楼梯间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并每隔2~3层设置一个火灾探测器。

前室(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和走道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特别是前室与电梯竖井、疏散楼梯间及走道相通,发生火灾时的烟气更容易聚集或流过,是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故应装设火灾探测器。对于一般电梯前室虽然不是人员疏散必经之地,但该前室与电梯竖井相通,发生火灾时的烟气也容易聚集或流过,宜单独划分探测区域及装设火灾探测器。

电缆竖井故易形成拔烟炎的通道;发生火灾时火势不易沿电缆延燃,为此,“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智能控制设计规范”分别在建筑上和在电线或电缆的选型上提出详细的具体规定。但考虑具体实施的难度及现状,电缆竖井装设火灾探测器是十分必要,并配合竖井的防火分隔要求,每隔2~3层或每层安装一个。

电梯机房应装设火灾探测器,其一电梯是重要的垂直交通工具;其二电梯机房有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其三电梯竖井存在必要的开孔,如层门开孔、通风孔、与电梯机房或滑轮间之间的永久性开孔等;其四在发生火灾时,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火势蔓延的通道,容易威胁电梯机房的设施。为此,电梯机房设置火灾探测器是必要的,电梯竖井之顶部也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2.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针对各楼层的前室(包括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是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之地,应作为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选部位。此外,对一般电梯前室也应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在公共活动场所(包括大厅、过厅、餐厅、多功能厅等)及主要通道等处,人员都很集中,并且是主要疏散通道。故应在这些公共活动场所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在主要通道内设置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3、充分保证消防供电、配电系统的自主性

3.1 消防供电应处于最高供电层次

《智能控制设计规范》第24.9.2条规定:“火灾消防及其他防灾系统用电,当建筑物为高压受电时,宜从变压器低压出口处分开自成供电体系,即独立形成防灾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源的供电负荷等级(一级负荷),自成供电体系是为了保证消防供电的可靠性。

3.2 消防配电应具有独立性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第9.1.3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低压总配电室(包括分配电室)至最末一级配电箱,与一般配电线路应严格分开,但在有的设计中,往往是注意从配电室引至消防控制室配电箱这一段的供电可靠性,而忽视了各层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可靠性,如电动防火门、排烟阀等,并没有形成消防专用独立系统。

4、接地

为保障人身安全、供电的可靠性,现代智能建筑中越来越多的电子设备都要求必须有一个完整、可靠的接地系统。因此,在高层智能控制设计中,接地系统的设计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直流工作接地,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可采用专用接地或共用接地装置,一般尽量采用专用接地为好,但因为难以满足间距的要求,建筑物中各种用电设备往往采用的是共用接地。设计中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应注意接地干线的引入段不能采用扁钢或裸铜排等,以避免接地干线与防雷接地、钢筋混凝土墙等直接接触,影响消防电子设备的接地效果。

5、防雷

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也非常重要。根据近年来统计资料表明,由雷电造成的信息系统损坏呈上升趋势。国家标准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在原基础上新增加了“防雷击电磁脉冲”部分,把计算机、通信设备和控制系统定义为信息系统,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通信等均属于这个范畴。

6、智能建筑物中使用消防控制室的问题

国家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建筑智能化是在建筑这个平台上,由三大系统组成: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和通信网络系统(CAS)。而BAS包含了三个子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监控系统和安全防范系统,即通常所说的BA、FA、SA;火灾监控系统在建筑物中可以独立运行,除了完成火灾信息的采集、处理、判断并实施联动控制外,还应该具有与其他系统进行通讯的接口或进行远程信息传输。火灾监控系统可充分利用智能建筑的智能化硬件和软件资源实现联网通讯,为城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城市综合管理网络提供并与城市其他管理中心共享消防系统的信息。

[1]GB 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2]GB 50045-95,《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JGJ/T 16-92,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4]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S].

[5]GB/T50314-20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S].

[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M].中国电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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