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东盟区域安全机制研究

时间:2024-04-24

许红艳

(云南民族大学哲学与政治学学院 云南昆明 650031)

东盟区域安全机制,是指在东盟这个地区组织的框架内形成和发展的一套行为模式和相互关联的原则、规范和规则。1976年,东盟在印尼巴厘召开第一次首脑会议,与会各国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该条约对东盟国家内部处理安全问题应遵循的原则、规范和规则作了详细阐述。《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东盟区域安全机制的形成。

一、东盟区域安全机制建立的背景

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起,由于受世界形势变化的影响,东南亚地区格局开始发生变化。在这一时期,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在东南亚的争夺步入新的阶段,美国在越南战争中日趋被动,而苏联的扩张气氛却咄咄逼人。美国抛出了“尼克松主义”,开始调整对华及对东南亚的政策,有步骤地进行战略收缩,“把东南亚事务迅速留待给东南亚国家自行管理,自己负责”。[1]1971年,当美国撤出印支的决心已下,并在印支扩大战争以求体面撤出印支时,东南亚的地区安全问题已成为一个重大问题。东盟各国认识到东南亚地区将面临着地区扩张主义、颠覆和诸大国干涉的严峻局面。这一形势的发展使东盟国家的政治自主意识迅速上升,加强集体力量、平衡大国势力的愿望和现实需求不断增强,为东盟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1971年11月27日东盟各国签署《吉隆坡宣言》,提出要“建立东南亚和平、自由和中立区”,“明确把政治合作列入东盟目标之内”。20世纪70年代中期后,共产主义运动在印度支那取得了胜利,美国在东南亚地区进行战略收缩,东盟被推到了与印支直接对峙的前沿,使各国领导人“不得不在政治上严肃的重新进行思考”,“必须消除它们内部的猜疑和不信任,推进一个密切合作的区域组织的发展”。[2]

1975年印度支那战争结束,共产党在印度支那三国取得胜利,分别建立起以越南共产党领导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以老挝人民革命党领导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以柬埔寨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柬埔寨。共产党在印度支那的胜利,大大增强了东盟的担忧意识,促使东盟国家在政治上加紧合作,以对付其所谓“共产主义威胁”。正如李光耀在巴厘首脑会议开幕式上所说的,“自从去年4月份以来,东盟国家不得不勇敢地对付来自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竞争。”[3]

苏联利用美国从印度支那和亚洲收缩力量的时机,进一步向这一地区扩张,以填补美国撤退后留下的“真空”;以黎笋为代表的一些越南领导人在抗美战争胜利后,依仗一支庞大的军队和缴获的价值好几十亿美元的武器装备,以东南亚头号军事强国自居,与苏联结成同盟,企图控制老挝、柬埔寨,以实现越属“印度支那联邦”的计划。从1975年4月以后,越南就不断对柬埔寨施加压力。民主柬埔寨成立后,越南要求柬埔寨政府同它一起实行“共同的对外政策和经济政策”,搞“越柬联合经济”和“海上共同防务”,保持和发展双方的“特殊关系”,但都遭到民主柬埔寨政府的拒绝。越南便下决心直接进行武装入侵,以推翻柬埔寨政权。越南入侵柬埔寨使东盟的安全环境进一步恶化。

二、东盟区域安全机制的建立

机制不等于组织,但是机制同组织又存在重要的联系。有些机制本身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必须有实际承载体(组织)。具体到东盟安全机制,是指在东盟这个地区组织的框架内形成和发展的一套行为模式和相互关联的制度规范和原则。

东盟区域安全机制的形成离不开东盟的建立和发展。

1967年8月8日,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领导人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成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立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为了应对外部的威胁,对此东盟的奠基者们说得很清楚。1966年12月,马来西亚总理东姑·拉赫曼在回答日本两位记者的问题时曾这样说道:“我们认为,对待来自北部的共产主义威胁的最有效的力量就是东南亚国家联合起来,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和命运。”[4]除了应对外部的威胁,东盟的成立也是为了适应东盟国家自身发展的需要。当时东盟的一些成员国不仅存在民族分离运动,而且存在着共产党领导的反政府武装运动。同时,这些新独立的国家还面临着发展经济的重任,营造一个稳定的地区环境,不仅可以使各国政府全力地发展本国经济,还有利于吸引外国的投资,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基于以上两方面原因,东南亚有关国家纷纷探索建立国家集团或区域合作组织,以通过集体的力量与外部势力抗衡,维护自身利益。五个成员国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1967年建立区域性组织—东盟。

东盟的成立首先为东盟区域安全机制的形成奠定了组织基础。东盟成立宣言规定了东盟成员国处理安全问题的宗旨和原则,比如,平等和伙伴关系原则、合作和互助原则等。其次,东盟成立后的安全实践活动,比如,避免国家间的领土与边界冲突和战争,通过双边和多边对话和磋商来解决问题等,使东盟形成了安全合作的意识和习惯。这些合作习惯为以后形成一系列原则、规则和规范等奠定了基础。

20世纪70年代,东盟面临的外部局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既有政治安全方面的,也有经济方面的。政治安全方面的变化主要是共产主义威胁的进一步增强。经济方面的变化主要是7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引起的东盟国家出口锐减和经济衰退。面对外部局势的变化,1976年2月,东盟在印尼巴厘召开了东盟第一次首脑会议。会议通过了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东盟协调一致宣言》和《关于设立东盟秘书处的决议》三个文件。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第一条和第二条对东盟安全机制的宗旨和原则作了规定。即:“缔约国在彼此间的关系中应当依下列根本原则为指导:各国相互尊重彼此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征;每个国家有权保持其民族生存,不受外来的干涉、颠覆或压力;互不干涉内政;用和平手段解决分歧或争端;放弃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在缔约国内实行有效的合作。”[5](1)第9-12条对东盟安全机制的规范作了规定。第13-17条对东盟安全机制的规则与程序作了规定。

1976年巴厘首脑会议签署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是东盟组织签署的第一个具有约束力的条约。该条约规定了东盟国家处理安全问题应遵循的原则、规范和规则。这些规范直接对成员国起到束缚、监督的作用,约束成员国的武装冲突,这是东盟国家处理内部关系的法律框架。该条约的签订,标志东盟安全机制最终在东盟组织内部建立和实施。

三、东盟区域安全机制的安全实践

20世纪70年代末期至冷战结束这一段时期,东盟国家在安全机制的规约下进行了一系列实践。这一时期,东盟区域安全机制的实践主要表现在:

(1)在处理内部关系方面

1.基本解决了菲律宾与马来西亚两国之间关于沙巴主权的争端。菲马两国之间的沙巴争端,争了20多年无结果,两国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曾数度使两国关系恶化。东盟成立后,随着东盟整体意识的增强,东盟的整体利益逐渐成为东盟各国利益的一部分而受到各成员国的关心,从而为菲马两国解决领土争端创造了条件。

马科斯上台后,菲律宾开始调整对马来西亚的政策,主动淡化了在沙巴问题上的立场。出于加强内部团结的考虑,东盟其他成员国也多次进行了调解。1977年第二届东盟国家政府首脑会议上,菲律宾曾公开表示愿意不再坚持对沙巴的主权要求。1987年2月,菲律宾主动在1987年2月通过新宪法时删去了旧宪法中有关沙巴“在历史上或法律上属于菲律宾”的词句。1987年12月,在第三届东盟首脑会议上,菲律宾为了给会议创造了一个团结和谐的气氛,特意公开表示,菲律宾愿意单方面采取行动正式撤回关于沙巴主权的要求。

对菲律宾的主动和解,马来西亚也保证不以沙巴为基地支持菲律宾南部穆斯林反对政府的斗争。菲律宾主动让步解决争端的做法,不但进一步缓和了其与马来西亚的关系,而且为其他成员国解决相互间的争端树立了榜样,有利于增强东盟的凝聚力,加强内部团结。

2.解决了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之间在马六甲海峡问题上的争端。马六甲海峡是连接太平洋与印度洋的海上交通要道,沿岸有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三个国家。整个海峡从东南到西北,长约500英里。西北面最宽约126英里,东南面最宽处不到24英里。随着领海主权范围的不断扩大,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领海主权范围由3海里扩大到12海里。随着这种“圈海运动”的发展,就产生了“领海重叠”问题。为了解决马六甲海峡争端,新、马、印尼3国之间进行了多次友好磋商,终于在1977年2月签订了一个马六甲海峡交通独立的协议,初步解决了它们三国之间的争端,从而为东盟内部的团结合作树立了另一个榜样。

3.印尼与马来西亚之间隔阂的消除以及两国之间领海争端的解决。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前身——马来亚联邦本无隔阂。两国之间的隔阂,最初是由60年代初期的“马来西亚”计划引发的。当时,马来亚联邦决定把英属北婆罗洲(包括沙巴)和新加坡并入马来亚,建立马来西亚联邦,这一计划得到英国的支持。印尼苏家诺认为这一计划是由帝国主义策划的,是新殖民主义包围印尼的重要步骤。1963年,印尼宣布与马来西亚联邦“对抗”,还派遣了“志愿军”进入沙捞越,进行骚扰活动。从此两国关系产生了隔阂。东盟成立前夕,两国关系开始改善,建立了外交关系。东盟成立后,印尼与马来西亚同为东盟成员国,两国之间进一步消除了隔阂,关系进一步改善。印度尼西亚还多次充当调解人,劝说菲律宾和马来西亚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其在沙巴问题上的争端,言归于好。

印尼与马来西亚关系中的另一个障碍是领海问题。根据“群岛原则”,东马和西马之间的广大海域都划入了印尼的版图。这一划分涉及马来西亚的切身利益,从而引起双方的争执。东盟成立后,通过东盟的渠道,印尼与马来西亚两国之间进行了反复协商,终于在1981年7月基本达成了协议:马来西亚承认印度尼西亚对东马和西马之间的海域拥有主权;印度尼西亚也承认马来西亚船只和飞机在这个水域及其上空自由来往的权利,允许马来西亚渔民在这个水域捕鱼,承认马来西亚为保护渔民而采取军事行动的合法权利。

(2)在处理对外关系方面,东盟的安全实践活动主要表现在处理柬埔寨问题上。

1978年12月,越南入侵柬埔寨,严重危及到东南亚整个地区的和平,也对以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为宗旨的东盟提出了严重挑战。东盟国家认为,越南出兵柬埔寨,对东盟的安全构成了威胁。它们担心,越南的下一个目标很可能是东盟成员国泰国。因而,从柬埔寨问题产生的第一天起,东盟就给与了极大的关注。1979年越南攻占金边并成立了以韩桑林为首的金边政权后,东盟立即做出反应。召开会议,发表联合公报,谴责越南对柬埔寨的入侵。除了表明自己的立场以外,东盟还通过各种努力积极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东盟推动柬埔寨抵抗力量之间的联合,尝试提出各种解决方案,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

总之,在处理内部关系方面,东盟以求大同,存小异的精神,以和平方式解决或淡化了相互之间的领土、领海争端,进一步协调了成员国之间的政治关系,使东盟内部空前团结。在组织建设上,1984年东盟接受文莱入盟,使东盟组织第一次扩大;在对外关系上,东盟坚持地区中立化主张,呼吁建立“东南亚和平、自由和中立区”,提出“东南亚无核区”。为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积极调停柬埔寨问题,促成柬埔寨问题通过和平方式初步得到解决。

注释:

(1)[澳]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中译本),新华出版社1981年版,第412~416页。

[1][英]亨利·欧文主编:《70年代的美国对外政策》,(中译本),三联书店1975年版,第37页。

[2][澳]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中译本),新华出版社1981年版,第401页。

[3]《东盟实情》,吉隆坡,马来西亚外交部,第122页。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