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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湖南自然灾害危害探析

时间:2024-04-24

钟启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04)

民国时期湖南自然灾害异常频繁,38年中仅水灾便发生37次。频繁的自然灾害给湖南社会带来极大破坏,造成了经济衰败,加剧了社会动荡。

一、经济衰败

自然灾害最直接的危害便是导致经济衰败,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察。

(一)劳动力激减和土地荒芜

1、劳动力激减

人口死亡和人口流徙是导致劳动力急剧减少的两个主要原因。

(1)人口死亡

为了更好的说明自然灾害对劳动力的影响,以民国后期为例,将全省户数和人口数列表如下:[1]

年份 户数(万户)人口数(万人)1928611.57 3150.121939442.6 2649.061929 —— 2807.39[2]1940446.86 2718.671932 —— 3023.62[3]1941531.81 2803.141933553.77 3021.751942543.81 2808.751935500.21 2829.471946477.86 2617.111937496.02 2814.311947462.11 2555.791938511.40 2792.47(万人) 年份 户数(万户)从口数

从上表可以看出,民国后期,全省人口从总体上呈逐年减少的趋势。人口减少,除战争外,自然灾害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综观民国时期自然灾害,造成人口死亡的数目是相当惊人的。

灾害造成人口大量死亡的事例与数据在民国时期举不胜举,现以1921年辛酉大旱为例,死亡情形便可窥其一斑。1921年辛酉大旱全省死亡人数没有具体的统计资料,但仅以怀化为例,则已是触目惊心。在这场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后,芷江饥民多以苦菜和观音土充饥。加之瘟疫流行,死者10余万人。沅陵出现人相食现象;晃县饿死3000余人;辰溪饿死12718人;麻阳锦和,高村每天有20-30人饿死街头。[4]

(2)人口流徙

在自然灾害的不断打击下,农村劳动力日益减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人口因灾荒四处流徙。

在民国时期,农业经济极其脆弱,农民极端贫困。尚是风调雨顺则可勉强固守本业,养家糊口,一遇灾荒,则不能维持生存,只得四处逃荒。这一时期,农民遇灾荒而逃亡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可以说只要有灾荒发生,就会有灾民流徙逃亡。翻阅灾荒史料,就会发现,民国时期数十次灾荒中,有关灾民逃荒的记载随处可见。

2、土地荒芜

民国时期,自然灾害的破坏造成了大片土地荒芜。1921年辛酉大旱,农业遭到巨大破坏,这种破坏最直接的表现是造成大片耕地荒芜。据县志记载,临澧自春荒以来因逃荒而无人耕种之田3400余亩;而慈利被旱之田无人耕种者达6000余亩;1931年大水,全省因灾而荒芜田地约700万亩;1937年大水,衡阳四区淹没田地达8万余亩。岳阳县仅敦厚垸溃缺,即淹田千余亩,中洲大垸溃缺,淹田2万余亩。[5]

(二)农村经济衰败

灾荒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加剧农村经济的崩溃。[6]而在以农业经济为支柱的民国社会里,农村经济的崩溃又会导致国民经济走向衰败,这一点在湖南表现尤为突出。

1、农村经济遭受重创

民国时期,自然灾害接连不断,给脆弱的湖南经济带来极大破坏。

仍以1921年辛酉大旱为例,农业遭到致命打击。大旱造成农业收入急剧下降,麻阳常年收成488273石,本年只收146744石,收获3成。[7]临湘常年收成1537500余石,本年仅收160000余石,收获1成。[8]因此许多农村地区经济破产。

2、农民境遇日益恶化

在民国社会里,湖南农业基本上是沿袭传统的耕作方式,科技含量非常低,基本上是靠天吃饭。而农业作为一门产业,天然就具有其脆弱性,一遇自然灾害,其遭受的打击便首当其冲,因而从事这一产业的农民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也最大。民国时期,湖南自然灾害导致国民经济衰败从农民境遇的恶化可以得到充分的体现。这一时期农民境遇不断恶化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反映出来。

(1)农民负债户数有上升之势

以安化为例,安化农村负债户所占比例,1937年自耕农负债户占自耕农总户数的72.73%;半自耕农负债户占半自耕农总户数的65.7%;佃农负债户占佃农总户数的75%。而1936年这一比例分别为70.1%、60.2%和68.3%。典押田地农家占农家总户数的比例,1934年为38%,1935年上升至47%。

(2)农民生活状况极端贫困

1931年,当时中央行政学院学者李振在湘调查后也说:湖南农民“衣只求蔽体,粗布衣履,绝少华饰,鹑衣百结”;食只求充饥,粗茶淡饭,绝无甘肥。除富庶之地富有余裕外,其他则均粮食缺乏,青黄不接之际,用杂粮代食者甚多,每年常是“糠菜半年粮”。在滨湖地区,丰收时谷贱伤农,遇上天灾则歉收或无收,出现“十室十空”男女老幼飘泊他乡“乞食度日”的惨象。[9]

二、社会动荡

自然灾害的另一严重后果则是加剧了社会的动荡,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社会动荡以灾民涌入城市和灾民暴动最为明显。

(一)灾民涌入城市

灾民流徙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以城市最为突出。

由于城市是社会的经济中心,赈源相对比较丰富,因而每遇自然灾害,城市便成了相当一部分灾民乞食的避难的首选地。在湘西北,1921年辛酉大旱后,便有大批饥民聚集常德城,给城市治安带来严重的困挠。[10]在长沙,1925年下半年旱灾发生后,即有荒民纷纷涌入省城,以岳阳、临湘、湘阴等地最多。刚开始时,由政府和各慈善团体出面将灾民送往城中各收容所及公共空旷庙宇安置。大体做法是各收容所将灾民造册,大人一天发饭一斤,小孩半斤,并配有酱菜,由荒民头按册领取。后来,由于外地荒民不断涌入,致使各收容所无法继续收容,灾民人数的激增也使各慈善团体经费日见捉襟见肘,不堪重负。如贫民救济会每月不敷之数常在5000元以上,加以收容人数,大灾之后日益增加,已亏空至四五万元之巨,非另筹款项不足以维现状。[11]由于社会救济能力有限,一时长沙大街小巷,车站码头,饥民流浪乞食,随处可见。

大量灾民像潮水般涌入,不断挤占城市的有限空间,使城市的正常秩序发生严重混乱,并且危及公共治安,各种社会问题时有发生,有些灾民在饥饿的驱使下,铤而走险,甚至发生了杀人抢劫的恶性事件。[12]

(二)灾民暴动

灾民暴动是灾民因灾荒危及生存而作出的一种比较激烈的反应。灾民暴动一旦发生便会对社会造成较大震荡,严重危及现有社会秩序。

1921年大旱,给湖南社会造成了空前的破坏,在灾荒沉重打击下,社会越轨行为不可遏止地大量出现,阶级矛盾日趋激化,社会益加动荡。早在春荒期间,醴陵、耒阳等地已是荒患紧逼,到处都有饥民坐食排饭。龙山饥民铤而走险,聚集青壮,劫掠富豪,拦截商旅。[13]武冈辛酉六月因严重缺粮,县城饥民暴动,搜缴了豪绅范兰泽,、林乐安、张纯国等家存粮。[14]1934年发生旱灾,尤以湘南最为严重。耒阳6月谷价飞涨,饿殍载途。县府“窃恐宵小乘机窃发,乡间秩序,不可维持。人民生活,已濒绝境,抢劫时闻,若不早为救济,则饥民流寇,不堪设想。”[15]在衡山,大旱使得莘莘民众大有相率闹荒之势,县府迫于情势下令制止灾民轨外行动。[16]但不久“嗷嗷待哺之灾民于荒象或盛倡比户坐食之说,或群集区方镇所,纷请给照相率逃荒。”“虽严厉制止详加开导,诚恐饥火煎逼,势不可再过。”从当时的情形来看,真可谓是“危机潜伏,殊为可虑。”在桂阳,大约有饥民5000聚集县城,县长谢亮宇无法遣散灾民,因而开办施粥厂施粥救济,指定栖流所,养济院两处为饥民居住地点。同时还发布告示禁止饥民沿街乞讨和在指定地点以外的街巷铺场休息,否则当即驱逐出境。但因“饥民众多,实难救济,饥民愤而开仓抢粮。”[17]

1924年6月,株洲一带遭受特大洪灾,八叠乡沿岸一带堤滞水淹,稻谷颗粒无收。时值青黄不接,豪绅奸商互相勾结,囤积居奇,哄抬粮价,并将谷米外运。八叠乡农民以汪先宗为首,将土豪粮仓围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平粜运动。[18]

1948年,湖南遭受了严重水灾,滨湖产粮区多被淹没,导致该年粮食大为减产。各地地主粮商逆知秋后粮价必然继续上涨,故都不仅不抛售存粮,且大肆购粮囤积。致使粮价飞腾,一日数涨,而且有些地方有行无市,地主奸商的囤积居奇遂导致了1948年席卷全省的抢米风潮,社会秩序一时大乱。

[1]《湖南省志·人口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33页。

[2]1929年《湖南年鉴》

[3]1932年《湖南年鉴》

[4]《怀化地区志》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82页。

[5]参阅1937年8月21日、29日《大公报》长沙。

[6]邓拓《中国救荒史》北京: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179页。

[7]《湘灾周报》民国十一年二月五日刊。

[8]《湖南通俗日报》1921年12月21日。

[9]李振:《湖南土地利用与田赋》成文出版社1977年版,第121页。

[10][11][12]《大公报》长沙,1922年5月12日、1925年8月12日、1926年1月11日。

[13]《龙山近百年大事记述》(内刊)。

[14]《武冈县志》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7页。

[15][16]《长沙市民日报》,1934年8月26日。

[17]《桂阳县志》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年版,第195页。

[18]《湖南革命史词典》: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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