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周爽
(辽宁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辽宁 沈阳 116029)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也是当时世界上横跨欧亚两洲的大帝国。蒙古统治者自建立蒙古汗国后,便开始对周边地区进行长期征战。战争的进行在无形中促使各族人民大批涌入中国内地,汉人亦入居少数民族之地,形成了元代民族成分复杂,普遍杂居的格局。这就为多种宗教在全国各地的广泛传播创造了条件。此外,这与蒙元宗教政策的包容性密不可分。蒙元统治者除了对蒙古族信仰的本土宗教——萨满教高度推崇和重视外,还对道教、早已被中国化了的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等其他的正统宗教,均采取兼容并蓄的包容政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尊道 金末元初之际,北方地区陷入长期混战的局面,人们看不到现实的出路,往往接受宗教来作为精神麻醉剂。随着道教的兴盛,全真教的流传日渐广泛。蒙古统治者出于灭金和巩固其在华北统治的政治需要,立即意识到宗教是具有劝人安分守己、修身养性、稳定社会、辅政教化的功能性。于是在成吉思汗大力提倡下,以全真教为代表的道教得到了迅猛发展。蒙元统治者的“尊道”,主要体现在对道教领袖丘处机的尊重和对全真教的优渥。
成吉思汗曾诚挚邀请道教领袖丘处机远赴中亚传道。蒙古太祖十四年(1219),成吉思汗派扎八儿、刘仲禄去山东蓬莱邀请丘处机赴中亚传道。丘处机以七十四岁的高龄,率尹志平、李志常等十八名高徒跋涉数万里,远赴西域雪山行营拜谒成吉思汗。此次会见,丘处机前后三次讲道,他劝诫成吉思汗要去暴止杀、济世安民。针对成吉思汗渴求长生之心理,丘处机要他将追求“成仙”与行善结合起来,指出长生之道在于“内固精神,外修阴德”。即内忌四处征伐,外忌嗜杀成性。在与成吉思汗论道期间,丘处机反复向其灌输爱民的道理。他还巧妙地借用雷震等自然现象,劝告成吉思汗及蒙古人要有行孝之心:“尝闻三千大罪,莫大于不孝者,天故以是警之。今闻国俗不孝父母者,上乘威德,可戒其众。”[1]由于丘处机循循善诱的说教,对成吉思汗思想多有所触动,据《元史·丘处机传》记载:“太祖深契其言,命左右书之,且以训诸其子。”他还命令近臣耶律楚才将丘处机所说整理成书,以便自己随时参阅,是为《玄庆风会录》。
自此,道教开始受到蒙古统治者的保护和支持,成吉思汗敬称丘处机为“神仙”,赐号“长春真人”,令他“掌管天下的出家人”,使全真门下道士获得蠲免差役赋税的特权。蒙古太祖十九年(1224),丘处机东归回到燕京,成吉思汗下令在燕京为其修建“长春宫”,供其居住,并尊其为“大宗师”。成吉思汗常遣使慰问,诏书中道:“朕常念神仙,神仙毋忘朕也。”[2]自成吉思汗会见丘处机以后,道教得到进一步发展,人数迅速增加。成吉思汗对待宗教的态度和政策,为以后历代蒙古统治者所遵奉,道教在蒙元历代统治者的扶植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二)崇佛
1、汉地佛教 唐宋以后,汉地佛教已被高度中国化了,统治者多利用其缓和民族矛盾、安定人心和巩固统治。在蒙元诸多的政治精英中,出自沙门的大有人在。最先与蒙古族统治者建立联系的是临济派禅宗僧人中观及其弟子海云。早在1214年西征之前,成吉思汗曾召见了两位大师,中观和海云的学识及修养受到了成吉思汗的推重,尊称他们为老长老和小长老。成吉思汗以后的几位帝王,一直尊崇海云大师,而海云的再传弟子刘秉忠则成为忽必烈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深得忽必烈的信任。另一位名僧是曹洞宗的嗣法传人万松行秀,其弟子耶律楚材也是元代历史上具有深远影响力的政治人物。
2、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由于蒙、藏间的特殊政治关系,元朝统治者对藏传佛教尤为尊崇。藏传佛教萨迦派的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与蒙古王室阔端进行的“凉州会谈”,不仅揭开了蒙藏关系的新篇章,同时还为藏传佛教传入中原奠定了基础。太宗窝阔台皇后乃马真一度召请西藏萨斯嘉恭噶嘉勒灿喇嘛为次子阔端治病,阔端病愈后奉命受戒皈依佛门。阔端成为较早一批皈依藏传佛教的蒙古贵族王室成员之一,又如元世祖忽必烈的皇后察必就是一名虔诚的藏传佛教徒,这无疑对藏传佛教在蒙古统治阶级上层的传播起了助推作用。
出于对巩固西藏统治政策的需要,元朝统治者自上而下都崇信藏传佛教。元代统治者为拉拢藏传佛教的领袖,多对他们封以高官、显爵。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前就曾请萨迦派高僧八思巴讲经说法,参赞军机事务。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便“尊八思巴为‘帝师’,授玉印,命其统帅天下释教及吐蕃政教事务。这便为藏传佛教在中原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三)善待外来宗教
1、基督教 基督教亦在元代盛极一时。元代流传的基督教主要有两个支派:一支为景教,另一支是天主教。景教早在蒙古建国之初就已在蒙古族的一些古老部族中传播,如克烈部、汪古部、乃蛮部等,在蒙古族上层中拥有大量信徒。天主教则在蒙古军队西征时开始传入,传教士主要是方济各会修士。基督徒在元代被称作“也里可温”,陈垣先生认为,也里可温是基督教的通称,意为福分人或信奉福音的人。”[3]许多蒙古皇室贵族成员选择皈依基督教,他们对基督教徒礼遇有加,也里可温经常被元统治者特诏免租税、除徭役和军役。随着元朝的建立,中西交通的空前发达,统治阶层的大力扶植,基督教在中国迎来了继唐以后发展的第二个高潮。
2、伊斯兰教 元朝时期,是伊斯兰教在中国内地广泛传播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蒙古人西征途中,将一批中亚各族信仰伊斯兰教的居民同一部分波斯人、阿拉伯人作为战俘征调到中国来,参加蒙古征服和统一中国的战争。元代政府对回回人以及伊斯兰教事务表现出包容的态度,对穆斯林上层的政治取向比较重视。这主要是由于当时山东发生”李檀兵变”,蒙古人对投降的汉人产生了信任危机,开始信任色目人。从此,忽必烈开始重用回回人。元统治者多重用回回上层人士,给予穆斯林以科举等方面的优待,让他们在统治机构中担任重要职位。元代政府还给予伊斯兰教宗教人员以赋税等方面的优惠。
蒙元的宗教政策虽然表现出很大的包容性,但是它并不完善。元代的宗教政策在法律、政治、经济等方面具有相当严重的极端性,这势必会对当时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
(一)法律上僧俗有别、尽失公平
蒙元统治者笃信宗教,他们把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教徒都看作是为其皇室贵族向上天祈福的人。所以,蒙元历代统治者不断提高各教教徒的社会地位,以求得上天对蒙元帝国的庇护。在蒙元时期的诸教中,尤对藏传佛教——喇嘛教推崇备至。元朝对佛教的优待和保护,是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元代法律制度对权势显赫的僧侣贵族集团给予至高的特权,处处纵容包庇,过分袒护。此外,帝师和一些高级僧侣还有权干涉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僧俗案件的审判。帝师或上层僧侣常常在国家有重大宗教活动时,借以佛教请求释放犯以重刑的囚徒,谓之“秃鲁麻”,重囚者往往是那些非富即贵的豪强官吏。《元史》中世祖朝名臣不忽木在与忽必烈对话中犀利的指出:“西僧为佛事,请释罪人祈福,谓之秃鲁麻。豪民犯法者,皆贿赂之以求免。有杀主、杀夫者,西僧请被以帝后御服,乘黄犊出宫门释之,云可得福。”[4]这无疑使元代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受到冲击,破坏了法律的尊严。
(二)政治上激化矛盾、权利膨胀
蒙元一代,各种宗教相互争宠,相互倾轧,无形中激化了各宗教派别的矛盾,也导致与之相关的争权夺利的政治矛盾的产生。统治阶层常常与宗教上层相勾结,在一定程度上又激化了民族矛盾。
元代的宗教政策并非只是具有包容性,在其他宗教与元朝宗教政策和蒙古族习俗相抵触时,元朝统治者就会采取野蛮的压制手段。拉施特的《史集》中有这样的记载:伊斯兰教徒用断喉法宰杀牲畜,而用其他方法宰杀的牲畜在忌食之列。时值忽必烈赏赐给他们食物,他们没有吃。忽必烈问其原由,他们说忌食这种食物。忽必烈生了气,就下命令说,今后不得以断喉法宰羊,而要按蒙古人的习俗。凡是以断喉法宰羊者,就以同样方式把他杀死,并将其妻子、儿女、房屋和财产给予告密者。当时有也里可温教徒利用忽必烈的这一命令,设计陷害伊斯兰教徒,以取得权利和财富,致使一些伊斯兰商人离开了汉地。[5]这些做法一方面,伤害了伊斯兰教徒的感情;另一方面,对蒙古统治者产生敌对心理,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由此也可以看出,元代的宗教政策,实际上是完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三)经济上横征暴敛、转嫁于民
元世祖时曾下诏免除僧侣的赋税和徭役负担,由于特殊保护,元代寺庙经济非常发达。在极度尊崇的宗教气氛之下,各地纷纷占用田地建立寺庙院观,许多良民破产沦为僧道或投靠寺院为寺户、佃户,逃避税收差役,于是寺院日富,国家财源日益涸竭。正是因为元代寺院经济的恶性发展,控制了社会的大量劳动力,不但大量耗费国家资财,浪费人力物力,以至国库空虚,财政支细,不得不印发纸钞,造成通货膨胀。以致影响元代政府的财政税收来源,造成了经济危机转嫁于民的恶果。
首先,蒙元政权是一个多民族、疆域广阔的大帝国,出于政治的原因,利用各民族的宗教信仰达到统治的目的。用道教和汉化佛教统治汉人、用喇嘛教统治藏人、用伊斯兰教统治回回人等。元代的宗教政策,在巩固政治统治,加强民族间的团结与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特别是某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如在西藏、云南等地采取的一些宗教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民族冲突和矛盾,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生产得以发展。
其次,应该客观的认识到,蒙元时期宗教政策的极端性造成法律上庇护僧侣、破坏法度;政治上官场腐败、吏治黑暗;经济上国家财力空虚,经济衰退,是加速其覆亡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元代的宗教政策是元朝统治阶级实行黑暗政治的工具和保护伞,也可以说,正是这一因素,加速了王朝的覆亡。
因此,在重新审视蒙元的宗教政策所发挥的历史作用时,不能仅仅只看到蒙元统治者通过对道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采取包容性的政策来加强对边疆(尤其是西藏地区)的统治,以及促进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正面影响。同时也应看到元代的宗教政策存在的极端性,即给社会、法制、政治、经济诸方面带来的负面影响。只有这样才会对蒙元的宗教政策有一个全面地认识。在某种意义上说,蒙元的宗教政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起到了维护专制统治的目的;另一方面,它又给蒙元政权以致命一击,严重阻碍了王朝的发展。
[1]李道谦:《全真第五代宗师长春演道主教真人内传》,见陈垣编纂《道家金石略》,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第636页.
[2]《元史》卷二十二《释老传》.
[3]陈垣:《陈垣学术论文集》之第一集《元也里可温考》,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74页.
[4]《元史》卷一零三《不忽木传》.
[5]拉施特:《史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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