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8
黄智勇
(贵州省贞丰县交通运输局,贵州 贞丰 562200)
200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实现96.1%的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94.2%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98.1%建制村通公路的”总体要求。交通部和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乒团签署了“共建意见”,并明确提出“修好农村路,服务城镇化,让农民兄弟走上沥青路和水泥路”的口号,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经过4年努力,到2009年底,我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333.6万公里,占全国路网的87%以上,全国92.7%%的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建制村通油(水泥)路率达92.3%,西部地区建制村通公路率达90.1%,基本实现了乡镇通油(水泥)路、大部分建制村通公路。连通千家万户的农村公路网络已初步形成,农村公路网络的建成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资少,设计标准低,等级低,各种附属设施无资金投入,基本功能尚未完善,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因此,加快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积极筹集养护资金,提高养护技术水平,对保证公路网的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 公路养护认识不到位
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公路一直是重“建”轻“养”。这与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短缺和公路网基础薄弱有很大关系,也就是说在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很薄弱时期,国家只能退而求其次,实行“以建为主”的策略。重建轻养、以建代养的粗放式发展模式,使得农村公路陷入建设损坏一再建设的恶性循环境地,服务性能下降,投入产出效能低下。
1.2 管理主体不明确
管理体系不完善。管养不分、政企不分、事企不分,效率低下,缺乏活力和竞争机制是管理体制的主要弊端。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乡村道路由乡镇村庄自行负责管理养护,但事实上执行起来难度很大。一是一般乡镇认为公路养护是交通公路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二是没有养护经费,根本无法履行其养护职责;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公路养护机制,从市县管理部门到道班或管养站,既是公路养护的行政管理者,又是养护生产的组织者,还是养护的监督者,这种集计划、实施、监督于一体的管理机制很难保证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实施的严格性和彻底性,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多头管理的体制形成了机构的重叠,人员臃肿,超编严重,并且真正在一线工作的施工人员缺少,只能依赖于农民工参与养护工作。
1.3 公路养护经费不足
养护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县、乡、村三级公路养护的关键问题。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而养护经费仍沿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末期的定额,这已严重脱离了实际情况,养护经费虽然年年增加,但经费严重短缺的现象仍无法改变,另外由于养护队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人头费挤占养路费,使得养护费短缺现象更为严重。而且目前国家只对县道养护实行部门补助,乡道给予部分补助,而对村道给予少量补助,只是杯水车薪,从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县级财政无力解决县、乡、村公养护经费(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全靠老百姓自建自养,加之国家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三令五申要化解乡村债务,减轻农民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养护资金短缺的矛盾成为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迫在眉睫的大事。经费短缺使许多公路不能按正常的周期进行维修,导致公路路面超期服役,“带病”服务。
1.4 公路养护技术理论研究不足,养护技术人员缺乏。养护技术水平低下在公路养护理论及其软课题研究方面投入不足,从而使公路养护管理与技术的发展决策缺乏充分的科学理论依据和必要的统计数据;国家尚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公路养护技术与管理方面的专业协会;国家没有公路技术与管理方面的专业和培训机构,公路养护行业中具有较高养护工艺知识水平和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较小。由于大部分技术人员热衷于搞工程,而对养护持否定态度,导致养护技术人员队伍不稳定。大多数养护工使用的仍然是铁锹、镐头等原始的生产工具和一勺砂子一勺油的传统生产方式,养护机械设备不到位.,劳动效率低下,劳动协作水平低下,很难向专业化、机械化生产方式转变。
到2009年底,我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333.6万公里,占全国路网的87%以上,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实现农村公路常态化养护和规范化管理十分重要。要解决农村公路现存的养护管理问题,必须对现行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首先认真贯彻落实国发办[2005]49文件和各省(区、市)出台的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其次在“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指导方针下进行养护管理的改革。统一认识、责任落实、人员到位、资金有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要求,实现管理体制“三落实”和运行机制“三结合”的基础上,做到“三个到位”。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2.1 创新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
建立以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为领导主体,县级人民政府为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为实施主体的管理体制。县政府以交通局为主体实施宏观管理,在搞规划、定标准、建机构设置上,县局成立了农村公路养护专门机构,各乡镇成立了交管站,必须做到“三落实”和“三个到位”。在管理上实行县局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这一模式是遵循“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各县建立了县、乡两级公路管理机构,自下而上建立了由各级党委牵头,政府挂帅的养护机制,落实了县、乡、村分段,定人员、定费用的养护责任制,形成了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交通部门具体指导的新格局,使公路养护管理由单一的部门行为变成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
2.2 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充分发挥政府和职能部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解决资金短缺的矛盾。一是国家政策倾斜和增加投入一块:在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燃油税中应向农村公路养护给予倾斜和增加投入,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县(市)交通局100%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及水毁恢复工程中;二是制定政策筹一块:县(市)在乡统筹中提出一定比例的乡村道路养护资金,用于道路日常养护和人员经费;三是争取财政补一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
2.3 技术人员培训
在学校设置相关的专业,培养具有系统学习、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扎实业务功底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举办长期的培训班、脱产半脱产进修班、业余培训等多种形式,对职工队伍进行科学文化、岗位技能、知识更新的教育,使职工队伍素质跟上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2.4 加强路政管理
为了维护农村公路养护的成果,路政管理是关键。各县市交通局在抓好公路养护的同时,还应十分重视路政管理工作,突出依法治路,确保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在路政工作上狠抓法规宣传和依法查处两件工作。首先通过各级政府,各种媒体大力向社会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人人爱公路、个个护公路的良好氛围。其次,各县市交通部门要成立专门的路政执法队伍,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文明执法,加强对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
在全国各地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农村的历史时期,农村公路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设施,对广大农村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居住环境的改善、抗拒自然灾害等方方面面起了重要作用。我们更应重视农村公路的养护,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力度,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是持续发展的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建立高效、科学、法制化、信息化、现代化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养护与管理发展纲要[z]、2001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