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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技术转移运营机制的研究

时间:2024-05-18

郭德华 郭益凤 王蕾

摘 要:技术转移是实现科技知识产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的关键途径,是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国家创新体系发挥关键作用。本文以法国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为研究对象,从科研院所的机构框架、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运行机制、技术转移网络服务平台对技术转移的支撑作用、技术转移激励机制等方面,深入了解法国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转化的具体做法,在总结法国技术转移优势的基础上提出借鉴意义。

关键词:科技创新;技术转移;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8)9-79-5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8.09.020

Study on the Operation Mechanism of French Technology Transfer

Guo Dehua, Guo Yifeng, Wang Lei

(Beijing Exchange Center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100035)

Abstract:Transfer technology is the key way to realize productization, commercializ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knowledge. It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promote technolgical innovation and technnolgical progress, and plays a key role in building an innovative country and a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With the technology transfer of French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s as the research object,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and operation mechanism of technology transfer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s, supporting role of technology transfer network service platform and incentive mechanism of technology transfer, the specific methods of technology transfer and transformation in French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s were understood in depth, and reference and significance were provided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French technology transfer advantages.

Key word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technology transfer; operation mechanism

科技資源和创新要素的全球流动为北京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带来重大机遇。科技产业链的细化分解,推动世界进入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全球流动的新时代。回顾上一轮的全球化进程,经济以贸易自由和比较优势为主要特征。一些发展中国家依靠资源禀赋和劳动力成本的优势逐步实现了经济的飞跃,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当前,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和产业价值链的细化分解,全球经济正在从以要素驱动的发展模式逐渐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型发展模式。创新要素的全球流动成为全球开放创新时代的新特征。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科技开始得到史无前例的经费支持,并将争取到2020年研发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5%,接近国际先进水平[1]。近年来,国内大批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在国家政府政策及经费支持下飞速发展,在开展各项科学研究的同时,也对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转移承载着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技术转移的直接目标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西方发达国家技术转移平台起步早、发展快,摸索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和经济特点的运行模式。不同国家技术转移的组织构成、模式、技术转移信息网络平台搭建等均有不同。法国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大国,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成就突出。本文通过研究法国科研机构技术转移的运行机制,寻求有利于促进国内技术转移机构开展工作的方法和路径。

1 技术转移的理论

1.1 技术转移的定义

技术转移这个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美国将政府支持的研究成果转移到军事、航空和原子能领域,以支持这些领域的发展[2]。随着多领域发展过程中涉及越来越多的技术转移,其涵盖的内容也越来越广,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技术转移下定义。

张晓凌等认为技术转移是指为制造产品、应用工艺流程或提供服务而进行的系统知识的转移,但不包括货物的单纯买卖或租赁。技术转移在国际上的运行规律及我国技术转移产业的实践告诉我们:技术转移是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一国或一部门由于存在发展失衡而引起对某项或某些技术的需求,而这样的需求又无法通过自身现有技术条件、技术人才、资金支持等要素解决,因此要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甚至跨国的技术引进及技术输出活动。

当技术转移跨越了国家边界时,就成了国际技术转移。Fransman将国际技术转移定义为:一国的经济主体从另一国获得技术和知识,这种知识与技术转化为产出的相关过程。这个定义有两层意思:第一,不同的国家是技术转移的不同主体;第二,技术转移的客体,即技术是跨越国界(关境)实现移动的。

1.2 新时期技术转移发展新趋向

进入21世纪以来,技术涵盖面持续扩大,技术复杂程度不断提高。从事技术研发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越来越多,技术的交流和贸易活动也越来越活跃,技术作为一种资源的作用及其重要性也不断提高。由此,技术转移日益向着转移主体多元化、转移客体高级化、转移实施形式多样化方向发展。

1.2.1 技术转移主体多元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型企业一直以其雄厚的资金和强大的技术力量而成为技术转移的主要承担者。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高校、科研院所在技术市场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仍将继续。从目前发达国家的情况看,中小企业已开始向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提出多角度、全方位的挑战。在西欧,一些国家的不少中小企业已成为技术转移中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

另一个重要趋向是政府在技术转移中作用加强。在国际贸易中以高新技术为重点的交易活动,如航天技术、核能技术和一些有助于国土资源分析与利用的高新技术等,将更多地通过政府间的技术贸易进行;在国内的技术转移中,政府则通过政策法规或由政府主导的技术转移机构直接影响甚至参与技术转移活动,这使得技术转移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

1.2.2 技术转移客体高级化。一是纯粹知识或信息形态的技术转移,如专利、专有技术、技术信息等,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技术转移由“实物型”的硬技术转移转向“知识型”的软技术转移态势明显,发展强劲、快速。目前在发达国家的技术贸易中,软件技术的转让已占到80%以上。技术转移软件化,扩大了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的范围,同时加快了人们知识更新和企业经营与管理方式改进的步伐。二是高技术产品成为贸易发展的主导力量,技术服务在贸易总量中的比重迅速上升,以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换为内容的技术服务贸易和以新高新技术产品及高价值技术为对象的技术贸易的快速拓展,成为贸易机构变化的基础。

1.2.3 技术转移实现形式多样化。伴随科学技术的加速发展及其成果在生产、信息和商品流通及服务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以技术交易形式和直接投资形式为主的技术转移格局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新的技术转移实现形式不断涌现,并迅速成长和走向成熟。20世紀90年代涌现出来的一些新的商业模式如设计(研发单位以出售产品设计方案为其经营目标)、外包(将产品生产、服务、软件设计等任务委托外单位进行)、构建战略技术联盟、企业在目标地区投资设立研发机构等。

技术转移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政府、科研院所、高校、企业都关注并参与的战略性选择。技术创新与技术转移对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产生着巨大的影响。通过促进技术转移来催化技术创新、发展高技术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速区域经济和科技发展。因此,充分认识技术转移的国际新特点和新趋势,对有效发挥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法国技术转移

2.1 从法国科技实力看法国的技术转移

在近现代科学史上,法国谱写过壮丽的篇章,历史上出现过很多著名人物,如引起化学革命的拉瓦锡、发现高强放射性元素的居里夫人等。此外,法国还有闻名世界的空中客车和高速火车等,可以说法国是一个拥有很多关键核心技术的国家,并且在世界科学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法国作为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在资源严重匮乏的情况下能够取得经济发展的辉煌成就,关键依靠核心科学技术的支撑。

20世纪80年代,为应对新技术革命的挑战,推动本国科技与经济的进步,法国国民议会两次颁布《科技指导和规划法》,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了科学技术在国家战略发展中的地位;国家科研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科研人员增长速度以及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科技计划等保障了科学技术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优先地位。大量的科技投入激发了科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法国科技进步,从而带动了全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由以传统的钢铁、飞机、建筑为基础的工业经济逐步迈向以芯片、生物技术、网络为基础的新兴经济。高新技术逐步扩散和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传统的工业经济结构和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面对这样的变化,法国政府委托专家学者对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诊断,并且出台了“技术创新与研究法”的法律草案,此法案针对法国技术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应对措施。这些措施有鼓励公共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允许科研人员将技术和科研成果入股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厚培融资土壤,以国际资金扶持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过程[3-4]。

经过长期持续发展科学技术,法国已经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程技术等若干领域确立了自身优势技术。基础研究方面主要包括:数学、化学、物理学(原子物理、高能物理、核物理、固体物理等)、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天文学、遗传学、神经系统等。应用研究方面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技术、汽车工业、高速火车、地铁技术、机械电子、国防电子工业、加工技术、应用化学、对地观测、卫星遥感。工程技术方面主要包括:核电和核安全、化学工程、海洋技术、石油勘探与开发技术、土木工程、核动力工程;高技术方面主要包括:航空航天、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等。

法国总体科技水平居于全球前列,特别是农业、核能、航空航天(如法国协和飞机)、医疗和生物等方面已达到全球领先水平。法国通过立法保障科技创新,确保科技研发经费,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在全国设立科技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移中心来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

2.2 法国科技体制对技术转移的影响

法国是中央集权较强的国家,通过公营企业等组织,干预国家经济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科技体制是集中型的科技体制。面对科技成果的转化等问题,政府相继成立了一些研究机构。关于科技体制对技术转移的影响将从政府管理层面、国家研究系统、法国产业研究活动辐射面等方面分析[5]。

2.2.1 科技管理部门。类似于我国科技部,法国也设有专门负责法国科技决策的部门,政府的其他各部门也都有领导本部门的科技工作组织机构。政府影响科技活动的主要途径是与大型企业签订科研合同和采购合同的方式合作或者出资资助大型科研机构,从而促进技术研发和科技发展。

2.2.2 国家研究系统的建立。国家研究机构有两类:一是科技型研究机构,如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法国合作发展科学研究所;二是工贸型研究机构,其属于命导向型,执行国家使命或公共政策。此类机构有20个左右,如国家研究成果推广署、环境和能源控制署等。不管哪种分类的国家研究机构都是由政府出资来建立和运行。

2.2.3 法国产业研究活动辐射面。法国产业研究活动主要集中在个别高技术产业和若干少数企业。基础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国国家科研中心(CNRS)。

综上可以看出,法国的科技体制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法国科技体制相对来说成熟比较早,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法国技术转移运行体制的发展。

2.3 法国的科研机构及其技术转移的运行机制案例

2.3.1 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entre National de la Recherche Scientifique,CNRS)成立于1939年10月19日,属于科技型公共研究机构,隶属于现法国政府国民教育、高等教育与研究部(法国人习惯把它称之为“研究部”)。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涵盖了各个学科领域,涉及数学、物理、信息和通信科学技术,核物理和高能物理、地球和宇宙科学、化学、生命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环境科学以及工程科学。法国国家科学研究院覆盖了10所学院的全部主要学科[6]。

法国科学研究中心参与国家科技发展总政策的制定,与上百所高校保持对口合作关系,科研中心3/4的实验室设在这些高校内,并提供科研经费。科研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利用高等院校的大型设备开展研究。

2.3.2 CNRS技术转移的运行机制。法国国家科研中心于2006年7月17日成立工业政策部门(DPI)以取代原有的企业代表处。工业政策部门同CNRS各科学部保持密切联系以推行工业指导机构的政策,并就专利问题向研究室和科研人员传达。工业政策部要做好所有关系到CNRS专利和许可证方面的工作。工业政策部由4个部门组成:工业政策战略组、工业政策执行组、法国科技创新与转让处、合作与增值服务处。工业政策部内部设立了合作和增值服务处网络协调员以协调他们的工作。由工业政策部战略组牵头,共同确定4个组的职责以开展知识产权和研究成果增值方面的工作。

工业政策部就技术转移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与合作机构共同努力,在最短时间内将中心实验室里研发出来的先进技术转让出去;二是进一步提高技术转让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与工业合作伙伴的对话,鼓励企业把涉及基础研究的长期需求告知CNRS研究部,以使CNRS研究部能够在战略规划中加入这些信息。

2.4 法国技术转移网络服务平台对于技术转移的促进作用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对技术转移影响深远,它直接促进了技术转移的业务运作模式的转变,由以前传统的运作模式转变为以信息技术运用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运作模式。信息系统对技术转移业务和活动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信息服务是技术转移机构的核心业务。

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是面向全球、以产业化为目标的技术转移的信息网络平台,及时性和共享性的特点使平台在技术转移方式等方面与其他技术交易形式不同。在技术转移的机制选择上,推动多学科联合攻关、研发产业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精确市场定位。

法国技术转移网络服务平台的代表F2T(FRANCE TRANSFERT TECHNOLOGY),是法国最大的公共研究专利技术数据库。这个数据库查询工具是居里网络(Réseau CURIE)和Oséo共同发起的,旨在提供他们在各自的科研领域所取得的可转移技术项目。每一项技术供给都包括技术的详细描述、潜在的应用分析、知识产权现状及联系方式。居里网络成立于1991年,是一个协会性质的服务机构,旨在促进法国的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并实现产业化。目前该协会拥有180余家会员单位。Oséo也是一个类似于居里网络的企业网上协作组织,企业或者个人通过在Oséo网上实名注册,便可以与其他企業或者个人进行交流互动,并可实现股票转让、技术交流、投标、采购等。为了扩展法国技术转移范围,F2T还开发了国际科技信息平台,提供法国的科学技术转移信息[7]。

2.5 法国技术转移的激励机制

如何激励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转移出来应用到产业部门是世界各国科技管理的一个重点,也是高校、科研机构制定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考量。发达国家的科研机构及高校纷纷完善或实施激励机制以提高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率。法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包括资本市场规范法、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政策等,通过政策规范来消除影响高校、科研机构向私营企业技术转让的阻碍,为技术转让营造越来越有利的环境。

例如,法国《创新和研究法》,该法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激励措施促进公共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移和企业创新。这些措施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共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留职创业的鼓励;二是科研机构推广科技成果的政策鼓励;三是税收优惠的实施。该法极大地激发了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8]。

3 法国技术转移优势及借鉴

为了促进技术转移,加快技术进步,各国都在不断地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纵观各国的技术转移政策,不论它们在各个时期的具体政策是什么,其基本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最大限度地鼓励企业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提高技术转移的效率,促进技术转移的顺利开展,以取得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不同的国家针对不同的国情,在技术转移的宏观环境中有很大的区别,但是从微观的角度来看,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以下总结了法国技术转移在某些方面的优势。

3.1 科技中介机构区域整合起步早、发展快

法国技术推广网(RDT)是法国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中介网络,在布列塔尼、利穆赞、洛林、罗纳4个大区建立了大区技术推广网,负责向中小企业推广技术成果。1993年,法国成果推广署经与有关大区议会协商,承担起各大区网络间的协调工作,组建了全国网。经过10多年的发展,法国本土22个大区均拥有了自己的技术推广网。技术推广网在沟通技术供需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大推动了对中小企业的技术转让。由此可见,通过加强技术推广网的建设,缩小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的空间距离,节约成本的同时(缩短寻找技术、寻找技术买方和卖方的时间成本),促进了技术转移的发展[9-10]。

3.2 激励机制

政府在促进技术转让、研究成果商业化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比如,政府颁布的《创新和研究法》中提到允许公共研究机构的科技人员保留公职、兴办创新型企业;对私人企业研究开发的费用给予税收优惠。可以看出,完善化和具体化的激励制度对于技术转移的发展影响深远。

4 建议

由于国外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与我国有明显的差异,所以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照抄,我们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国内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问题有:一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问题;二是技术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匹配率低;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服务手段单一、整合能力不足;四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处于中试小试阶段的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4.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懂科研、懂技术、懂法律、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通过组建专业的技术经纪人团队保障技术转移工作的有效开展,以达到提高技术转移效率和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效益的目的。

4.2 挖掘市场有效需求

市场通过价格、供求及其他要素的相互作用来调节有限的资源配置和生产经营,目的是达到市场的供需平衡。这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市场机制。社会的有效需求往往是个人或机构愿意购买并且有能力支付来实现自己的购买欲望,所以有效需求是科技成果市场化的动力。对标市场需求并且挖掘有效的市场需求,才能更好实现技术转移转化。

4.3 加强技术推广网的建设

提高技术供求信息的匹配率,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更应该重视技术推广网的建设。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推广网起步早、成熟度高,可以说技术推广网的建设在推动技术转移转化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表现为:提高技术供需匹配度;缩小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之间的距离;降低各项成本,包括机会成本等。

参考文献:

[1] 张阳,余菲菲,施国良.国际技术转移战略:以江苏省为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

[2] 毛文学.科技创新与产学研合作分析[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

[3] 李新男,张杰军,张赤东.产学研合作创新组织模式比較研究:基于中国和奥地利的典型案例分析[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

[4] 周永红.基于企业联盟的知识共享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

[5] 张晓凌,侯方达.技术转移业务运营实务[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

[6] 李宇明,白乐桑(法).中法语言政策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7] 张晓凌.技术转移联盟导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8] 拉希德·卡恩.技术转移改变世界[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9] 蓝晓霞.美国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研究[M].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

[10] Picard J F, Darmon G,Pradoura E, et al.La république des savants:la recherche fran?aise et le CNRS[M].Flammarion,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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