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互联网+农业”模式对农产品安全的影响研究

时间:2024-05-18

侯飞飞 李贻学

(山东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

“互联网+农业”模式对农产品安全的影响研究

侯飞飞 李贻学

(山东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

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农产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对“互联网+农业”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方面的作用进行了阐述,认为保障农产品安全,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势在必行。

农产品安全;智能生产;环节可见;渠道变革

2015年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如何保证“舌尖上的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1]。目前,我国专家学者虽已意识到农业的发展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具有巨大的影响,但大多是从传统农业、工业化农业、生态农业与农产品安全相关性展开的。然而,我国目前的农业方向正朝着“互联网+农业”发展,“互联网+农业”势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更为巨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产品安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频发的原因,探讨“互联网+农业”对解决这些问题所起的作用,以期确保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 我国农产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农产品安全问题是指经过“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所得到的农产品被消费者食用后,对其身体健康所表现出来的显性或者隐形危害。

1.1 农产品生产者大量使用农药化肥

1.1.1 农药污染。据调查,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农药过多过乱,农民无法辨别行之有效的农药,便秉着“越毒越高效”的原则,乱用高毒性高残留的药品[2]。据统计,从1990年起,我国的农药生产量仅次于美国,使用量居世界第一[3],农药商品使用量从1988年的4.3×105t增加到2014年的1.8×106t,增加了1.4×106t,增幅为326.4%。

1.1.2 化肥污染。我国已是世界上最大的化肥生产国、施用国和纯进口国。“中国的化肥使用强度是罕见的,耕地不足世界的1/10,但氮肥的用量近乎占全球的30%”[4]。除此,化肥的施用配比不科学,我国2013年化肥施用量为5.9×107t,氮肥施用量为2.4×107t,磷肥用量为8.3×106t,钾肥施用量为6.3×106t,氮、磷、钾肥施肥比为1:0.35:0.26,而世界氮、磷、钾肥平均配比为1:0.4:0.27。

1.2 农产品经营者造就“二次污染”

农产品在到达消费者手中之前,会先到达经营者手中,经营者常会为了获取最大利益,对农产品进行不合法的措施。主要危害可以分成物理污染和化学污染。

1.2.1 物理污染。农产品的物理性污染通常指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杂质超过规定的含量所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5]。在存储过程中,会受到苍蝇、鼠类、动物毛发和粪便等对农产品的污染,而在运输过程中会遭到运输工具、不洁的铺垫物和遮盖物等的污染。此外,物理性污染还包括对农产品进行掺杂、掺假,商家为了非法获取更大利润,人为地往农产品中加入杂物和污染物。

1.2.2 化学污染。因化学物质对农产品的污染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农产品的化学性污染[5]。在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其外观、质地、延长保质时间、增加可买性,通常会采取一些加工储藏技术,而这些技术通常会产生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产生巨大危害。常见的有毒物如表1所示。

除了加工造成的化学污染之外,农产品的包装材料因为与农产品直接接触,如果使用不健康的材料,一些化学成分就可能转移到农产品中,对其造成严重污染。农产品经营者常出于私利,在知情的状态下人为地污染农产品,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2011年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中,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的死亡人数最多,占总数的41.61%[6]。

1.3 农产品消费者维权意识差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投机行为的发生,即买方(消费者、经营者)在无法确认农产品质量或者为了获取信息成本较大的情况下,卖方(生产者、经营者)会借机投机取巧、非法获利[7]。为了了解消费者对于在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农产品后的维权情况,本研究就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权渠道、维权成功率等三个方面做了实证调研,为了样本选取的随机性,调查问卷分为纸质和电子版两种问卷形式。纸质的调查问卷在山东省泰安市和辽宁省海城市两个地点展开,主要选取超市门口、农贸市场、公交车站等地为发放地点。电子版的调查问卷,主要选取经常上网的人群,包括学生、公职人员、企业人员、银行人员等各行各业的消费者。调查对象选取的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消费者,调查问卷共发放纸质版300份,电子版300份,共选取了其中480份有效问卷。

经统计,消费者在购买的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其维权意识选择为: 51.22%选择(A)依法维权,但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19.51%选择(B)用法律武器与商家斗争到底,直到权益得到维护;24.39%选择(c)自认倒霉,认为花费人力物力来解决不值得;4.88%选择(D)不确定,要依据所购买的农产品价值来决定维权与否。对于维权途径的选择: 14.32%选择(A)向监管部门或是相关机构投诉;0%选择(B)向法院等机构提起诉讼;78.05%选择(C)与商家协商解决;7.63%选择(D)求助媒体曝光。在维权之后: 63.41%维权成功,36.59%维权失败,其中向监管部门或是相关机构投诉的成功率为31.71%,向法院等机构提起诉讼的成功率为0,与商家协商解决的成功率为51.22%,选择求助媒体曝光的成功率为17.07%。关于维权失败的原因:39.02%表示是因为(A)没有直接证据,卖家不承认,26.83%表示(B)损失较小,政府机构不受理,34.15%表示(C)诉讼时间长、花费大,消费者中途放弃。在对消费者认为维权最有效的途径进行调查时发现,58.54%的消费者认为向工商消协等部门进行投诉最有效。具体如图3所示。

由上图可以看出,半数以上的消费者在遇到农产品质量问题时,会依法维权,但是选择用法律武器斗争到底的却占极少数,原因大多是在购买农产品时没有留下足够的证据,或者投诉费事费力,即使维权到底,也未必得到好的结果。关于维权渠道,近八成的受访者选择跟商家协商解决,只有不到两成的受访者选择向监管部门或相关机构投诉,没有受访者表示在购买农产品使自身利益受损时会向法院等机构提起诉补偿诉讼,还有少部分受访者会求助于媒体。

2 “互联网+农业”在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上的作用

“互联网+农业”作为互联网和农业相结合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势必成为现代农业的主导和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对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2.1 生产模式智能式,有利于农产品增产增效

“互联网+农业”生产模式智能式是指通过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来实现农业的精准生产,并促进劳动力、劳动工具和生产要素发生本质性的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彻底改造升级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新型生产模式[8]。

2.1.1 具有增产增效、保证农民增收的作用。在农业生产领域运用物联网技术,将大量的传感器安置在农业生产现场,随时随地地采集温度、湿度和光照等参数,并监控农产品的生长状况情况,然后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整合、处理、分析,确定了问题后,通过智能系统及时遥控农业设备的开启或关闭[9]。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

农业智能生产式以科学技术为导向、以软件操作为中心,逐步摆脱传统农业中以人力为中心、依托孤立机械操作的生产方式,从而能大力促进农业的增产增效。据文献研究,目前国外已将物联网技术渗透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比如荷兰设施蔬菜平均年产量达到7.5×105kg/hm2,是我们国家的3~4倍。

2.1.2 具有减药减肥、保证农产品安全的作用。农业智能生产式,利用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病虫害的远程诊断,定时、定量、定位地使用化肥、农药,极大地降低了乱用滥用情况。并且,随着科研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地无毒害可降解的农药化肥问世,更是促进了农产品的安全和环境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2.2 生产环节可见式,有利于农产品增产增效

“互联网+农业”生产环节可见式是指,运用互联网思维创造出来的一种透明的供应链体系,即全程可追溯系统,通过这种系统,消费者可以了解农产品的各个环节,真正实现农产品安全的可视化,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2.2.1 具有避免信息不对称、保证消费者知情权的作用。传统农业中,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是完全独立的,造就了买方与卖方的信息不对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巨大瓶颈。而全程可追溯系统,可以保证农产品的每个环节都有24小时的视频,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真正实现了信息互享,各种投机倒把行为都暴露在了阳光下。全程可追溯系统流程如图3所示。

2.2.2 具有减少农产品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的作用。全程可追溯系统的作用是“生产、经营、销售全记录,问题、责任可追究,信息、流向可追溯”,农产品的生产者要将产品的生产过程信息全部如实记录下来,形成生产全过程档案,档案内容要包括生产资料信息、生产过程信息,尤其是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10],这将大大减少农药、化肥对农产品的污染问题。农产品的经营、加工者也要将加工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加工批次、质量检查、包装用具等如实记录下来。还有销售者,要记录下来农产品销售的信息,比如销售给谁、销往何处以及运输过程的信息,包括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运输环境等。在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可保证消费者通过可追溯系统找出有问题的生产者、经营商,追究相关责任。

2.3 销售渠道变革式,有利于农产品降价创品牌

“互联网+农业”销售渠道变革式是指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农产品电商平台,改变传统农产品的线下销售模式,转变为线上营销与销售。

2.3.1 具有升级销售模式、降低农产品价格的作用。农产品电商可以缩短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时空、地域、季节等之间的距离[13],让生产者的农产品直接送达消费者手中,从而省去许多流通环节,进而降低了农产品的成本,传统农业销售模式需要三级到四级的经销环节,“互联网+农业”销售模式可以做到一步到位,农产品的利润就高了。同时,互联网可以运用大数据分析消费者的需求,按需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从而避免农产品的滞销,做到农产品的零库存。

2.3.2 具有低成本营销、树立农产品安全健康品牌的作用。“互联网+农业”最大的优势就是营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如今社会上充斥着各种社交媒体和通讯软件,这无疑为农产品营销提供了便捷入口,像微博、微信、QQ等社交软件,都是农产品的免费营销资源,并且涉及面广、影响力大[14]。互联网人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定位营销对象,避免无目的性营销;同时帮助生产者与消费者实现亲密互动,有助于建立信任关系,并且可以根据消费者的用后体验,及时改进农产品质量。传统农业除了单一的营销模式,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缺乏农产品品牌,这就导致了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低。互联网低廉的销售成本,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品牌。如2012年,农产品电商如雨后春笋般全面迸发,当年年底销售额便达到近2×1010元,到2014年,销售额已超过1×1011元,农产品品牌也越来越多,“淘宝网上的特色中国”便汇聚了上百个农产品品牌。

3 结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不再只是想吃饱,更想吃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互联网+农业”从生产、经营、消费“三位一体”地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但目前“互联网+农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研究还不够成熟,所以要想利用其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大力发展研究“互联网+农业”是首要问题。

[1]李向.《食品安全法》确保“舌尖上的安全”[N].中国国门时报,2015-9-28.

[2]娄辰,周勉.农药滥用——来自田间的拷问[J].半月谈,2012(7):17.

[3]魏欣.中国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

[4]辛良杰,李秀彬,谈明洪.2000-2010年我国农业化肥施用的时空演变格局[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13(5):21-27.

[5]孙长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M].第六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6]李海丽.农产品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2.

[7]卢菲菲,何坪华,闵锐.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安全信任影响因素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72-77.

[8]胡永洲.构建互联网农业智能生产模式的思考[C].现代管理(实践创新),2015.

[9]李如年.基于RFID技术的物联网研究[J].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学报,2009(6):594-597.

[10]樊红平,冯忠泽,杨玲,等.可追溯体系在食品供应链中的应用与探讨[J].生态经济,2007(4):63-65.

[11]谢元媛,思沁夫,岸本纱也加.日本农业发展与食品安全的研究综述[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85-94.

[12]陈红华,田志宏.国内外农产品可追溯系统比较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7):5-7.

[13]刘凡,王明宇.我国生鲜电商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探析[J].中国商贸,2014(12):48-50.

[14]魏延安.“互联网+三农”的春天来了[N].学习时报,2015-4-7.

Research of Influenceson Agricultural Products Safety of“Internet+ Agriculture”M odel

Hou Feifei LIYixue
(SchoolofResourceand Environment,Shandong AgriculturalUniversity,Taian Shan Dong271000)

This papermainly analyzed and discussed the problems existed in China'sagricultural products safety,and discussed the roles of"Internet plus agriculture"in solving the safety problem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it is believed thatguaranteeing the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and greatly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Internetplusagriculture"are imperative.

Agricultural Products Security;IntelligentProduction;Visualized Processes;ChannelsReform

S-1

A

1671-0037(2015)12-34-4

2015-11-20

侯飞飞(1991-),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保护。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