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滑璇
2014年6月9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前4个多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下称“社法委”)召开了一场关于“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题座谈会。据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统计,这次会议上提出的8条建议,在后来的决定中得到了体现。
与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不同,人们对全国政协社法委并不熟悉。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这个只有兼职委员和不到20名专职行政服务人员的机构,却在对最高决策者施加影响。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委员顾伯平,向《中国新闻周刊》讲述了社法委如何参政议政,以及怎样对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新闻周刊:社法委主要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顾伯平:准确地说,社法委的全称应该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顾名思义,委员会联系着社会和法制两个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与这两个领域有关的各种机构和社团。比如社会方面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法学方面则有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等。
作为政协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我们的主要工作是针对一个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实地调研,把收集到的一手资料汇集起来,形成一些比较成熟的意见,然后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到中央。
一般来说,社法委关注的议题切口小、涉及面广,而且不是那种急到火上房的问题。比如2015年,我们的工作重点是科技成果转化法。而2014年,社法委就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进行了调研。这个看似简单的事情,实际牵涉到多个政府部门和保险系统等。工人想要取得工伤证明,要到各个部门认定、取证,很辛苦、很困难。这种情况下,社法委的委员们到北京、江苏、湖南等地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并提出“项目投保、造假提取、总承包企业一次缴纳、全员覆盖”的解决方案。之后,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以我们提出的建议为基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在更加深入地吸收了政协委员们的建议后,最终报国务院正式下发。
中国新闻周刊:哪些议题可以进入社法委的视线?社法委遴选议题时,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顾伯平:我们会根据社会各方的反映选择议题,要把媒体、舆论、领导关注的焦点整合起来。社会方方面面暴露出的问题很多,我们的力量有限,不足以关注所有问题,所以就要在其中进行遴选。
根据各方面的焦点,我们首先做出一个平面方案,然后召开社法委的主任会议。社法委一共19位主任、副主任,大家商量过后,再把材料分发给70多位委员。再之后,会把商议结果报到全国政协办公厅进入秘书长会议,经过讨论后报主席会议。这样才能最终形成全国政协的调研方案,由政协党组敲定之后,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
这个过程要经过反复论证、逐级讨论和上报,经过批准之后才能成型。所以,社法委决定调研的议题绝不会是一拍脑袋的想法。
中国新闻周刊:调研议题多长时间筛选一次?
顾伯平:这种筛选一般是年度性的。每年年底,在对去年的工作进行总结的时候,也要对明年的工作做出安排。
中国新闻周刊:一般来说,一项议题会有多少委员参与调研?
顾伯平:这要根据议题大小和重要程度。如果事情不是很大,大概十几位委员参与就可以了。但如果事情比较复杂,同时要派几个团到不同的地方、针对不同的方向调研,可能就需要几十个人。
另外,社法委的委员全部是兼职,大家有各自的本职工作和熟悉的领域。我们一般会根据议题的性质和领域,组织协调更加合适的委员参与。
3月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出席会议。
中国新闻周刊:社法委到地方和基层去调研时,能够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吗?
顾伯平:就我个人的体会来讲,近几年来,大家对政协的认识越来越到位,知道政协不是权力部门。如果政协委员前来了解情况,大家觉得多说说不要紧。当然我们也会强调,不管大家说了什么,都不会带来不利后果。
中国新闻周刊:社法委的调研全部是在地方、在基层吗?
顾伯平:不是的。如果议题需要,我们也会走访国务院各部委、各有关单位,上门请教,这也是一种调研。比如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法时,我们就要到公安部的交通管理局。今年3月底,马上要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法开会,我们就要去科技部拜访、学习。因为这些部门最了解一线的情况,能把问题谈得很透彻、很扎实。
有的时候,我们也会和各部委、各有关单位的人一起下去调研。在去年建筑工人工伤维权的问题上,本来各部门间对问题的看法并不一致,很难达成共识。但后来我们到地方调研时,他们也派员参加,在这个过程中各部门之间不断沟通,也和政协委员不断沟通,很多问题就逐渐得到了调和。因为在这个平台里,他们不再代表各部门的利益和职能,而是要在平等的、相互理解合作的状态下,促成问题的解决。
我想,这些应该都是政协以及社法委工作的特色。
中国新闻周刊:是不是每次调研后,都要召开座谈会并形成专业意见?
顾伯平:对社法委来说,召开座谈会的前提是调研收集的一手资料已经足够,大家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也比较成熟了。否则开会就是浪费,不如不开。
比如去年,我们提出了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研。但调研之后发现,我们还拿不出一套相对完整的建议思路,所以到今天,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座谈会还没开,意见也没有形成,还在持续调研之中。
中国新闻周刊:那么一旦社法委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怎么才能让这些意见影响公共决策?
顾伯平:座谈会上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通常会以信息专报的形式上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一般来说,领导们会把这些专报批示给各个相关部门进行研究。作为政协,我们不会与各部委、各有关单位进行横向接触,而是通过上层渠道理顺关系。
中国新闻周刊:社法委的建议有多少会被采纳?
顾伯平:对此我们没有做过总体统计,采纳的程度和标准也不太好界定。从政协的角度讲,我们的一份信息专报可能报送给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全体同志,如果有一位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批示了,我们就可以认为它被采纳了。但这份专报批示给几个部门办理的时候,经过这些部门的具体研究,可能其中的每一条建议都被接受了,也可能只有一两条得到了落实。
据社法委副主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起草者之一施芝鸿统计,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大约有20%的举措采纳了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从这个角度分析,我们也能看到政协的建议对中央决策发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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