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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环保管家发展现状和常见误区

时间:2024-05-18

秦晓斌

摘  要:该文主要阐述了环保管家产生的背景和意义,提出了环保管家的概念并简单介绍了环保管家的几种表现形式,总结了环保管家的服务对象和现阶段的主要服务模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了环保管家存在的常见误区和今后发展的方向,明确了环保管家的最终目的。最后提出了环保管家的出现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到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环保管家  服务对象  服务模式  误区  发展现状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0)07(c)-0094-03

Study of Common Wrong Regions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Environmental Steward

QIN Xiaobin

(Anyang Cit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Center, Anyang, Henan Province, 455000 China)

Abstract: This article elaborated the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environmental steward,put forward the conception and introduced several output forms of the environmental steward. summed up the clients and service patterns of the environmental steward, pointed out the common wrong regions and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al steward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clear the objective of the environmental steward and put forward that the advent of the environmental steward indicated that ou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as come to a new stage, and is of speci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steward; Clients; Service patterns; Wrong regions; Current situation

黨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生态文明摆在了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并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新环保法和环保督察制度实施以来,我国对于环保违法事件处罚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呈现高压趋势,如中央环保督察及整改情况“回头看”,查处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国家一系列的环保督察问政凸显了管理部门在环保方面铁腕治污的强力举措[1],这意味着企业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环境监管压力,但是我国大多数企业长期以来以追求经济效益为唯一目标,对环保工作相对忽视,且环保观念和管理水平落后,在如今环境管理体系更新变化较快的阶段,难以适应,这催生了企业对专业的环境服务的需求,在此背景下,“环保管家”这样一种可以有效应对环保问题,降低环境风险,缓解监管压力的新型服务模式应运而生。

1  环保管家的概念

早在2015年,济南市就已经有企业尝试自主付费找专业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协助管理企业环保工作,这可以看作是“环保管家”模式的雏形。2016年4月15日,生态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号),该意见中指出:“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2],向园区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由此,在环境保护领域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环保管家”的概念[3],此后,“环保管家”这样一种服务模式在全国迅速发展。由于没有固定的服务模式,环保管家的开展方式也多种多样,例如,苏州市黄埭镇人民政府与苏州市相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环保管家服务合同,苏州市相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派遣专业人员入驻当地,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条款为黄埭镇人民政府提供全程互动式服务。而苏州市浒墅关镇人民政府则与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主要依靠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专业的工作团队为自身提供技术支持,并无具体的合作内容。

2  环保管家服务对象

环保管家从服务对象来说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服务对象为政府部门或工业园区;第二类服务对象为企业。

2.1 政府环保管家

为政府或园区提供环保服务是环保管家服务模式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其服务内容一般为协助环境主管部门排查企业环保隐患,帮助解决辖区内环保“疑难杂症”,协助主管部门做决策等,内容涵盖了环评审批、监管执法、事故应急、环境纠纷处理、污染排查、环保管理及重大难题的咨询、环保培训等方面,其主要作用是在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将管理部门从专业性较强的技术工作中解脱出来,最大程度地弥补环保管理上的短板[4]。例如,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环保管家服务协议,环保公司的日常工作是帮助管委会排查区内重点企业环境隐患,发现并解决辖区内环保问题,帮助管理部门解读实施环保政策,为环境管理部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积极有效的帮助。

2.2 企业环保管家

企业环保管家是当前环保管家市场中业务最广阔的一个领域,近年来我国环境管理体系处在更新调整较快的时期,各种环保政策和文件不断推陈出新,其中有许多与企业密切相关,例如,“环保自主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制度”和“环保税”[5],大多数企业在环保领域的认知和管理水平比较落后,缺乏专业知识,无法迅速适应新的环保形势。在此背景下,许多企业开始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作为其“环保管家”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解决环保问题,这对企业和第三方机构而言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例如,某环保公司在南京栖霞区大规模开展的企业环保管家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为帮助企业填报排污许可证,申报环保税,填写各种环保检查表格,同时提供环保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开展环保工作,完善环保手续。业务开展之初便与当地许多企业取得合作,公司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了许多环保问题,合作关系进一步加深,可谓双赢。

3  环保管家的服务模式

環保管家的服务模式概括来讲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战略式”,另一种是“入驻式”。

所谓“战略式”是围绕环保工作的供求双方签署的是“战略协议”,其主旨是确定供求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即有需求的一方在产生环保需求时承诺首先和供方合作,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在需求发生时具体商定,一事一议。这种服务模式合同边界清晰,形式简单明确,不易产生纠纷,但双方合作深度不够,供方对需求方情况不够了解,很难真正实现有针对性的“管家式服务”。

所谓“入驻式”则是供求双方提前商定好具体合作内容和细节,在一段时期内由供方为需求方提供全程互动式环保服务,服务期限一般以年计算[1]。其表现形式一般为供方就合同约定内容在供方单位指定专门负责人或派遣专业人员长期入驻需求单位为需求方提供服务。该服务模式供求双方深度合作,因合作周期长,供方对需求方足够了解,服务质量有保障。但由于环保工作纷繁复杂且环保政策更新较快,较长的服务周期极有可能出现双方事先约定的合作内容随环保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若双方在合同中未事先对变化情况做约定,则比较容易产生分歧。

4  环保管家常见误区

环保管家的概念自2016年正式提出到现在已接近4年,很多第三方环保机构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积累成功经验的同时也获得了不少失败的教训,环保管家常见的误区有以下几种。

4.1 错误估算财务模型

环保管家服务周期长,相应的合同额较大,一般为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很多环保公司单纯看重合同额而签下了单子,在履行合同时才发现投入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过高,很不划算,若将环保管家耗费的成本用于其他业务,完全可以获得更多的回报。且环保管家由于服务周期长、回款慢,很容易导致公司现金流不健康的情况出现,到最后很多公司发现这其实是一笔赔本的买卖。这种情况在环保管家诞生之初很常见,很多公司看好环保管家的未来,但却未能对环保管家的服务模式进行仔细研究,单纯为了占领市场而盲动,最终导致了这种结果。

4.2 错误涵盖服务内容

环保管家作为一个尚不成熟的概念,囊括的内容极多,因此合作双方应事先商定清楚合同细节,在合同中将服务内容具体化。但纵观市场上环保管家合同的服务内容,往往大而泛之,概念模糊,且同质化严重。由此造成在实际履行合同时双方很容易出现分歧,即甲方认为某项环保工作属于合同内约定的服务内容,而乙方却认为该项工作属于额外服务内容,双方在争执中不断内耗,环保管家逐渐流于形式,得不到有效执行。

4.3 错误预估自身定位

环保管家合同签订之初,很多环保公司都将自己定位成专家指导的角色,但在实际工作过程却发现,往往自己并不能很好的胜任这个“专家”角色。因环保公司的工作更多倾向于政策和理论研究,往往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出现场”时很容易暴露出现场经验不足的问题,又由于自己本身是乙方,最后发现自以为的“专家模式”慢慢变成了园区或企业的“小弟”,工作内容变成了“打杂”,环保管家合同也成了劳务派遣[1]。

4.4 错误预估工作难度

每一个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保问题,其背后往往都有复杂的深层次的原因,有时甚至牵扯多方利益,绝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此时单靠第三方机构是很难解决的。但很多第三方环保公司缺乏这种意识,在合同签订之前并没有对问题进行全面仔细的研究,主观上盲目自信,直到实际工作过程中才发现“水很深”,原以为可轻易解决的问题最后变成了解决不了又甩不掉的包袱,所谓的环保管家也就难副其实。

5  环保管家的发展方向

环保管家如火如荼地发展到现在,服务模式日渐清晰,服务内容日臻完善,虽然其中许多从事环保管家服务的企业仍然存在服务水平低,服务能力差的问题,环保管家市场存在着体系不健全、机制不完善、工作模式不成熟等众多不确定性因素[6],但随着国家各项改革的日益深入,企业环保管理水平的提升,环保管家市场总体在向高质量服务转变。今后推进环保管家服务的过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5.1 政府部门加强宣传和政策扶持

政府部门作为环境管理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加深对环保管家的了解,让更多的企业认识到环保管家的可行之处[7]。同时也要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例如,开展试点工程,展示环保管家的服务成效,打消企业疑虑,同时也要进一步出台相应技术规范来指导完善环保管家市场,让整个市场尽快成熟起来。

5.2 培养企业环保人才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保工作对于企业而言“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企业要想适应迅速变化的环保形势、满足环保管理要求最终还是要靠自己,所以帮助企业培养环保人才,提升企业整体的环境管理水平才是环保管家的最终目的。这就要求第三方环保公司在推行环保管家服务的同时应有意识地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环境管理水平,例如,定期开展专项培训、讲座,让企业负责环保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快速成长。

6  结语

环保管家作为一种新兴的尚无固定形式的服务模式,要走向成熟还有很长的路,但环保管家这种新型概念的提出毫无疑问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到新阶段的标志,对我国现阶段的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符合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发展趋势 。环保管家发展虽然非常迅速,但其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特别是常见的一些误区,需要企业、政府和第三方机构共同努力,积极探索,找准方向,这样才能保证环保管家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3] 陶飞.未来环境管理咨询发展的趋势-环保管家[J].科技管理,2017(3):122.

[4] 唐然,张卿川.新形势下环保管家服务模式探索[J].环境与发展,2017(4):14-16.

[5] 潘畅,陈俊,周仲恺,等.环保管家发展现状研究[J].环境与发展,2018(9):194-197.

[1] 刘建,吴云波,崔小爱,等.新形势下“环保管家”服务推广应用制约因素研究[J].环境与发展,2018(11):205-206.

[8] 张弘.环保管家服务模式探讨[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3):125-126.

[7] 刘会成.环保管家服务在工业园区中的应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9(16):171-172.

[2] 郭芳.无人机技术在“环保管家”领域的应用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9(10):251-252.

[6] 莫雯兰.B公司南宁环保管家公共技术服务创新平台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广西大学,2019.

[9] 胡劲梅.浅谈环保管家的发展模式及作用[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8(9):135-136.

[10] 熬永波.新形势下环保管家服务及案例浅谈[J].江西化工,2018(5):185-187.

[11] 陆文婷.工业园区环保管家服务现状及优化建议[J].环境与发展,2019(8):23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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