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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重大新科技项目建言

时间:2024-05-18

文/本刊记者 李曼

张勤 全国政协委员

人脸识别、无人驾驶、智能家居……而今肉眼可见之处皆有人工智能。然而,人工智能在便捷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广受诟病,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勤带来了关于更加有效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建议。

新一代人工智能意义重大,已纳入科技部的资助范围。张勤表示,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要特征应该是以图灵奖获得者Judea Pearl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呼吁的人工智能应以具有不变性的因果关系为基础。但我国仅仅在知识图谱前面加上“因果”二字,即“因果知识图谱”,并未消除知识图谱基于大数据中的相关性而非因果性所固有的原理性缺陷。基于此,他围绕“选择技术方案的方式问题”提出五点意见。

第一,建议以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技术方案不宜事先设定。凡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都应考虑,择优录取。

第二,不应以支持人数多寡为判据,而应以科学合理为判据。在科技创新领域,真理在早期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主管部门应当针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收集各种技术方案,进行充分论证,以论证成本高为由而剥夺不同意见的申辩机会是不可取的,否则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三,充分发挥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价作用。技术方案或项目的评价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过程,需要由利益无关的独立第三方专家来进行。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建设各类实验室。张勤认为,这些实验室的作用不仅在于开展高水平的科研,更在于专业评价。以美国国立健康研究院NIH为例,其每年约300亿美元的经费中,约15%固定用于内部的开放式科研,80%用于资助院外项目,5%用于评审管理。参与评审的专家来自院内和院外,但主管官员是院内不参与科研但非常了解本领域科研前沿的专业人士;此外还特别设计了资助非共识的原创项目的直通机制。而我国采用的匿名评审机制很多时候做不到匿名,弊大于利。

第四,允许以“后补助”的方式对已完成但未受资助的原创技术予以奖补。事实上,无论多么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都难以确保优秀的技术方案不落选。采用后补助的方式,事前评价中落选的技术方案可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当研究结果超过事前评价入选方案的各项指标时,可以申请验收并获得同等额度的后补助,从而获得国家资助项目的金字招牌,进而获得公平发展的机会。这样,后补助的预期可以对冲自筹科研经费的风险,从而调动社会资源参与科研的积极性。

第五,通过不同学术方案的充分争鸣来避免不科学的炒作误导科研决策。如磁浮和轮轨之争,本来国务院已决定京沪线上轮轨方案、沪杭线上磁浮方案,但方案被舆论炒作为具有电磁和噪声污染且能耗高,致方案不能申辩而搁浅。在方案的优点被重新认识后,又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建议国家出面进行统筹,整合中车集团、上海磁浮中心等分散力量,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优选试验线路,避免低水平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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