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8
许寒梅,贾宝汝,唐劲飞
(黑龙江科技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2)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实践育人工作,坚持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为培养时代新人指明了方向。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必须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传统教育理念,把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延伸到实际生活中,构建政府推动、社会支持、企业参与、学校主导的实践育人协同体系。
2017年12月4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中首次提出“实践育人质量提升体系”[1]。国内关于实践育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高校实践育人模式、实践育人的思路及途径、实践育人的教育机制等三个方面。当前国内学者在实践育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为后续的研究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但是,目前的研究成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把高校实践育人看作一个独立体系的研究还不深不透;二是关于实践育人的描述性较多,抽象理论研究相对薄弱;三是大多数研究成果是以高校实践育人工作中的不足为逻辑起点开展探讨的,提出的研究对策往往具有片面性。
实践教育是各国高等教育内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2]。国外学者认为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着急。因此,国外高校对于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始终,充分尊重学生,最大限度地为学生创造实践活动的空间。同时,国外研究者还认为专业理论在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引着培养方向。同时社会实践又有助于大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深化专业理论知识,实现理论知识体系的不断更新和完善。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为我们开展实践育人研究提供了经验,但是由于国情的差异,我们不能照搬国外经验,要在借鉴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学生特点的实践育人模式。
“政、社、企、校”协同实践育人是指政府、社会、企业、学校等育人各要素集合参与到人才培养中,充分发挥各要素之间优势互补、协调配合、资源共享的功能,从而真正实现实践育人的“协同效应”。首先,协同育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实践育人方式,与课堂育人具有同样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双重属性。其次,协同育人强调的是政府、社会、企业、高校四方合作与联动,各司其职、相辅相成,从而形成教育合力的实践育人体系。
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普及化阶段,构建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体系对实践育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实践育人模式存在单一性、单边化的问题,已经不适合新形势下人才培养的要求。开展“政、社、企、校”协同实践育人体系的价值内涵研究,将丰富新时代人才培养理论体系。“政、社、企、校”协同实践育人研究将拓展教育教学新思路,将第一课堂的教学活动延伸到第二课堂的实践活动中,促进课堂育人与实践育人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构建。
随着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提出的新需求,当代大学生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还要拥有改造世界的专业能力和精湛的专业技能。“政、社、企、校”协同实践育人,提高了大学生的社会道德与文明素质,提升了大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社会责任感;增强了大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了大学生的理论运用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政、社、企、校”协同实践育人将多方参与作为一个系统研究,开创了实践育人研究的新局面。充分调动政府、高校、社会、企业等多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同时可以满足各主体间的利益需求。校企、校所协同实践育人有助于积极推动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校企合作共赢[3]。学校与政府、学校与地方协同实践育人有助于形成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更有利于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高校实践育人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手段,“政、社、企、校”协同实践育人体系建设是高校实践育人的有力抓手。[4]然而,目前高校实践育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弱项,制约了实践育人的效果。
实践育人是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所在。然而,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协同育人的顶层设计者,对于协同育人缺乏应有的战略分析和设计谋划,未能出台协同育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于各个育人主体的工作层面、工作职责未能作出明确要求,协同育人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育人主体之间的自发行为,这样就会直接影响到育人效果。
近年来,高校师生开始深入了解实践育人的相关理论及特征,同时也积极投身实践育人的活动中。尽管如此,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教师仍然认为实践育人是学生工作部门的事情,和自己的关联性不大;有些学生认为参与社团活动就等于参与社会实践了。可见,高校师生对于实践育人的理解还仅仅停留在字面含义,对于其深刻内涵还缺乏相应的认识。
政府与高校往往采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方式开展协同育人,缺少细化的实施方案。学生进入企业实习的方式大多是参观或者从事文职岗位,很少能够参与到项目研究中。高校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往往也是“单兵作战”的状态,教务部门以课堂教学为主要抓手,学生处、团委等部门以第二课堂为主要阵地,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统一。
所谓思想协同,就是指“政、社、企、校”四方对实践育人进行评价和认知的“内在尺度”达成基本一致。首先,价值观念的协同。各方要在合作过程中打破彼此的界限,消除实践育人过程中在育人定位、掌握资源和实现目标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形成互相包容认可的价值观念和文化。其次,方向上的协同。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不断提升各方育人主体的认识水平和理论思维能力,确保各方育人主体联动起来,将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统一到构建协同育人的目标上来。再次,利益观念上的协同。各方主体要秉持交流沟通、互相信任的原则,在协作中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通过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联盟,实现各方在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成果共享。
所谓行动协同,是指各方要在协同体系中各负其责,找准自身定位,发挥好不同角色的作用,确保各方行动一致。首先,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形成支撑保障实践育人的社会网络,推动协同育人一体化发展。其次,高校要充分利用好社会力量,联系所在城市的纪念馆、博物馆等文化单位建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地,依托社区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等建立功能多样的实践基地。再次,企业要真正将实践育人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部分,积极推动行业企业把支持大学生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写入行业企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规范之中,保障实践活动场地建设的要求[5]。最后,学校应在遵循教育规律、贯彻教育方针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强调实习、实践的作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建立协同意识,对实践育人工作应当确立权责明确以及法制管理的机制[6]。首先,要成立不同层次的工作领导小组。外部层面:由高校的具体职能部门作为牵头单位与其他育人主体组成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的、工作原则、工作任务,从而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人才共用,建立权责清晰、深入参与的合作机制。内部层面:高校成立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和招生就业处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指导协同育人工作。其次,由政府、社会、企业、高校组成大学生社会实践战略联盟,由各单位选派相关人员负责协商制订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方案。
高校作为实施协同育人的重要主体,建立“双全”的实践育人运行机制是保证育人工作成效的关键。所谓“双全”,是指全员、全程的实践育人实施机制。“双全”的实施机制保证了实践育人的覆盖面和过程性。全员机制是强调实践育人的对象要包含每一名学生,不是特指某些学生。学校可以通过开展本科生科研、研讨课、课外学术活动等常规性的实践活动,以本科生导师制为主要载体开展实践育人工作。全程机制强调的是实践育人要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始终。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知识储备情况科学制订每个学段的实践育人方案,保证学生从入学到毕业都可以参加实践项目,提升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建立考核机制是实现协同实践育人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实践育人质量的关键环节。一是要探索建立不同形式、不同类别的激励机制。从形式上说,可以实行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物质激励可以采取发放奖金、提高经费支持力度等方式,精神激励可以采取授予荣誉称号、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方式。从类别上说,对于不同主体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二是要探索建立考核机制。要树立分类考核的理念,针对企业、高校、学生要采用不同的考核目标,确定不同的影响因子,制订不同的考核办法,以此来推动协同实践育人的科学发展。
实践育人是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的重要途径。“政、社、企、校”协同实践育人体系的构建需要各方的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和配合,各方需要在思想和行动两个维度达成一致的前提下,通过共享资源、完善机制,有效解决当前实践育人困境,为高校人才培养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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