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8
尹婷婷 尹连萍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务处 广东·广州 511442)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并于2019 年陆续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体现了国家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部署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产教融合作为贯彻推动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将培育和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作为深化产教融合创新改革的制度,推动教育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需求。
然而高职院校在实施产教融合方面,还存在诸多阻碍发展的瓶颈。由于产教融合各主体积极性不高,尤其是缺少企业的参与,使得人才培养质量不符合企业需求,导致教学质量滞后,产教融合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教学质量是高职教育教学的命脉,因而教学质量评价也应跟上职业教育的步伐。首先,高职教育的质量评价体系应创新发展,符合当下职业教育的时代特征;其次,高职教育的质量评价体系还要满足社会产业升级对人才需求提出的要求。
提升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已成新时代的重要课题,建立符合产教融合背景的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则是重要的突破口。在产教融合背景下,构建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质量评价体系,更能促进行业企业与学院之间的交流互动。
高职院校质量评价体系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能为高职院校的发展打下坚定的基础。科学有效的质量评价体系能促使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有效的质量评价也是一种管理手段,能有效的对教学过程进行调控和监督。
在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企业作为教学的参与者以及教育“产品”最终的使用者,参与质量评价能使评价结果更全面,更具参考性,对全面深入的质量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分析和调查发现,高职院校质量评教体系还停留在传统、单向的方式上,比如评价的主体是学生、同行、领导、督导等,极少邀请行业企业参与,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没有随着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进行变化,没有定期更新变化,即使有变化也只是换汤不换药,换了一个名称而已,实质内容并没有根本改动,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现有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逐步暴露出以下几个问题:
传统教学质量评价主要依赖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或者督导部门,企业、行业等社会主体很少参与其中。参与质量评价的主体通常具备决策、监控、评价于一体,容易造成教学质量评价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从而导致缺乏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结果。其次企业与社会是人才质量的最终检验者,仅仅只有学校参与的质量评价,会导致最后的质量评价结果因太多客观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准确判断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也很难发现质量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反馈和准确把握学生发展动态以及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
传统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大多只注重学校课程设置是否合理、老师课堂教学过程是否有效,或者只注重理论教学的评价,但未从“产教融合”的视角出发,忽视了校企合作项目或者活动对学生专业技能、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培养效果。在“产教融合”背景下的教学质量评价,由于增加了企业这一特殊主体,评价的指标也应发生相应变化。
教学质量评价涉及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和教学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在实施深度产教融合背景下,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的时间和空间上相互交融,教学需求与岗位需求、教学活动与实践活动深度融合在一起,因而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应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而传统的教学质量评价与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度不够,学校和企业未在标准化流程中制定发展性的质量评价标准,不能全面着眼于课内环节、实训环节以及岗位实践等方面的考核。其次大多数的高职院校未对行政主管部门、教师、学生评教等评价结果进行有机整合,有效整合成更具实用性的综合性评价结果,也会导致相关评价结果缺乏权威性和公信力。
教育部等六部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中指出: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机制。人才培养质量只有得到政府、社会、行业企业、学生及家长等社会各界的认可,才能有强大的生命力。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众多平台、技术、知识的跨界融合,势必带来更多的参与者,使人才培养的质量有多元化的评价主体。
产教融合背景下想切实有效的使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改进和提升,更需要关注的是学生是否能在产教融合的教学实践中充分利用行业企业资源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建立符合当代职业教育特色的质量评价体系,要以培育学生、服务社会、促进就业为目标,紧随产业升级,紧密跟随市场需求、产业升级需求、就业导向等,以产教深度融合为途径提高教学质量。将行业企业、教学督导、专任教师、全体学生等多主体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应用于产教融合中。多元主体的评价模式需要打破之前传统的质量评价体系的局限性,建立以行业、企业、督导、教师、学生为共同主体的多元评价模式,并以校企深度融合为途径不断加强多主体之间的联动,建立常态的、多元互动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首先高职院校可以与行业企业建立合作式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在建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时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作用,深入贯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宗旨,将校企间的评价相结合,参照行业企业的岗位标准,与学校的质量评价标准、评价办法、反馈机制等相互渗透,相互借鉴,以不断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其次高职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指标体系时,还应当充分考虑社会、行业企业对岗位的评价标准。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理念,科学规划和出台相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在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施专业教学过程中,将行业企业标准、生产标准、安全标准等融入到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中。学校通过制定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践标准、实习标准、校内外实践基地标准、毕业设计标准等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价指标,构建基于校企深度融合下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该指标既反映校内教学过程中的评价指标,又反映企业教学过程中的评价指标。应将校企合作环节、技能竞赛环节、创新创业等环节内容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指标的内容,使得教学各个环节实现可动态监控、可实时调整,确保其培养的专业人才既能满足社会、行业企业需求,又能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另外评价指标不仅需包含对课堂教学各个主要环节的质量评价指标,还必须包含延伸到课堂教学之外的教学环节,比如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命题、评阅、分析等教师课程教学活动;不仅需要有对学生评教和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指标,还需要包含对领导、督导以及行业企业评价指标等。
在实施产教融合背景下,人才培养的时间和空间上都发生了变化,教学要素和生产要素、教学过程和生产过程深度融合,全过程的质量评价是产教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学校应邀请产教融合中的各个主体参与评价,提高评价合理性,以充分发挥评价激励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建立数字化教学评价系统,采集教学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为教师评价提供参考。学校和企业双方的师资力量应结合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改良评价标准,构建新型教学评价体系,提升评价有效性。应根据学生反馈的信息,优化课程设计,满足学生学习需求。校方要尊重企业评价,引导学生重视企业评价,让学生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更好地实现创业和就业。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产业的转型升级,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设备、新经济不断涌现,这些都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使得高职院校的专业人才更符合社会需求,在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时,必须充分考虑专业知识、技能、素养、创新创业等各方面的能力,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必须涵盖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尽力保证评价内容的全面、完整及系统性。
教学质量是高职教育质量的生命线,对人才培养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它的优劣直接影响到高职院校的发展。高职院校要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产业升级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提高毕业生的社会适应性,就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校企融合,共同参与学校的教学过程,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要根据对接行业企业的岗位需求,建立常态监测机制,有组织、有计划的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多主体评价、多元化评价、全过程评价,构建基于产教融合背景下的高职院校质量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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