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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业为导向的高职保险专业教学标准研究

时间:2024-05-18

王蓓

摘 要 专业教学标准对于高职院校准确把握培养目标和规格,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起着重要指导作用。但目前高职保险专业教学标准开发还面临岗位设置复杂、岗位工作任务与课程体系对接难度大等诸多困难,下一步,应以职业为导向,构建包括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教学基本条件、质量保障等方面主要内容高职保险专业教学标准。

关键词 高职 保险专业 教学标准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8.08.043

Abstract The professional teaching standards play an important guiding role for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o accurately grasp the training objectives and specifications and formulate talent training programs. However, at present, the development of teaching standards for higher vocational insurance professionals also faces many difficulties such as complicated post placement, difficulty in docking tasks and curriculum system, and the next step should be career-oriented, including career orientation, training objectives, training specifications, and curriculum. And the main content of the school hours, the basic conditions of teaching, quality assurance, etc., to construct the professional teaching standards for higher vocational insurance.

Keywords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insurance specialty; teaching standards

2012年12月,教育部公布首批包括高職保险实务专业在内的,涉及18个大类的410个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填补了我国该领域空白。但该标准相对较粗放,内容不够完备,表述不够严谨。为进一步完善该体系,教育部于2016年11月出台了《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通知》,2017年4月全国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开展金融类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包括保险专业在内的5个金融类专业教学标准的修(制)订工作。

1 高职保险专业教学标准开发面临的难题

1.1 保险行业岗位设置情况比较复杂

从公司类型来说,有财险、寿险、健康险、养老险、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等等公司类型;从层级来说,有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市公司、县公司等层级;从股东构成来说,有中资公司、外资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不同公司的部门设置与岗位设置差异较大,情况自然就比较复杂,这也给保险专业职业岗位的确定增加了难度。

1.2 高职院校开展保险专业的差异性明显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166高职院校开设保险专业,各学校专业基础和专业建设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以华中湖南、河南、湖北、江西四省为例,四省高职院校中保险专业开办历史最长的达31年,专业在校生规模达1863人,分六个专业方向;最晚的开办于2015年,专业在校生规模仅为53人。部分学校保险专业的前身是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偏重于银行或理财类岗位,2015年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后才将原金融保险专业改为保险专业。还有部分学校在专业目录调整后,虽仍有保险专业点,但已暂停招生。

1.3 职业岗位工作任务与课程体系对接难度大

保险业综合性很强,要求其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经济学、法律法规、会计等方面基础。同时,不同岗位对专业知识的要求也不一样,例如人身保险核保核赔人员必须具备一定医学知识,车险理赔人员需具备一定机动车辆构造知识。这会导致理论教学比例较大,而实践教学不够突出,这使得高职保险专业的学生与本科院校相比缺乏竞争力。

2 高职保险专业教学标准开发的整体思路

2.1 以广泛调研为基础

调研对象包括行业、企业、同类院校、保险专业往届毕业生等。行业调研主要了解保险行业发展形势;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等对保险行业技术技能领域的新要求;行业岗位设置情况及行业人才结构现状;专业教学标准与行业标准对接的联动机制。企业调研主要了解企业岗位群对职业能力的需求变化及对保险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要求。学校调研主要了解保险专业的学生情况、师资情况、课程体系、实习实训条件等。毕业生调研重在对保险专业教学效果的评价、课程设置、教学实施、职业技能训练等反馈。

2.2 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职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可转化为学习领域的项目或任务,进而产生相应的课程模块,构建出专业课程体系。包括: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置公共基础课程,职业岗位必备的基础知识设置为专业基础课程,职业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整合为专业核心课程,不同职业岗位的差异性专业知识设置为专业拓展课程,其中专业核心课程还应明确主要教学内容。

2.3 明确其他保障设施配备

为保障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应设置专业教学基本条件、制定相应的质量制度。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结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对师资队伍的构成设置条件;根据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的开展要求对学习和实习的环境和资源等提出要求。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特色为质量保障机制制定标准。

3 高职保险专业教学标准的内容设计

3.1 职业面向

职业面向主要包括对应的行业、主要的职业类别、主要岗位类别、职业资格证书。保险专业的对应行业主要是保险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保险类职业主要包括精算专业人员、保险核保专业人员、保险理赔专业人员、保险资金运用专业人员。结合保险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以及高职学生能够胜任的岗位,主要岗位类别包括营销岗、承保岗、理赔岗、客户服务岗、基层管理岗、职业培训岗、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岗、理财咨询岗、银行柜员岗等。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包括理财规划师、中国寿险管理师、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中国银行寿险规划师等。

3.2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前瞻性,既明确学生专科毕业时的要求,又考虑毕业后3年左右能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因此,高职保险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保险业务及金融、理财等基本知识,具备保险综合业务管理、机动车辆保险定损理赔技术、保险理财咨询及商业银行临柜业务能力,面向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商业银行等基层业务和管理岗位,能够从事保險综合业务、车险查勘定损、保险理财顾问、银行柜员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3.3 培养规格

培养规格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掌握的素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具体描述,这是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依据,也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起点和终点。其中素质要求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素质和身心素质。这既包含对高职毕业生的普遍性要求,又要结合保险专业特点和职业面向提出进一步要求,例如保险中特别强调的最大诚信、大数据时代为客户保密等基本职业素养。知识方面包括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结合培养目标和行业特点提出要求。能力方面应结合专业特点,行业企业技术标准或规范、主要岗位(技术领域)要求等,对主要技术技能进行细化。另外还应包括终身学习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要求。

3.4 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

3.4.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的依据是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以职业岗位(群)为基础、以核心的业务技能为载体、以提高学生的岗位能力为目标,既体现规范性,又具有开放性。高职保险专业课程一般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其中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专业基础课程一般开设6~8门,主要包括经济学基础、金融学基础、会计学基础等。专业核心课程一般开设6~8门,主要包括保险学基础、财产保险实务、人身保险实务、保险中介、保险营销、保险法规、互联网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实务等。专业拓展课程则体现工作岗位对复合型保险人才的要求,包括社会保险、商务礼仪、演讲与口才、保险职业素养等。

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校内外实训、社会实践、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验实训可在校内实验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等开展完成;社会实践、顶岗实习、跟岗实习由学校组织可在保险企业开展完成。实训实习既是实践性教学,也是专业课教学的重要内容,要注重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

3.4.2 学时安排

三年总学时一般为2800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5%。实践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50%。其中,顶岗实习累计时间为6个月,可根据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各类选修课程学时累计不少于总学时的10%。

3.5 教学基本条件

师资队伍是专业教学的基本条件,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包括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一般按学生数与专任教师数比例不高于25:1的标准配备专任师资,从师生比例、双师素质比例、任职资格、教师实践锻炼等方面作出要求。兼职教师主要从保险企业聘任。为保证专业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应配置相应的教学设施,如专业教室的硬件和软件配置、校内实训室(基地)的设施配置、校外实训基地、学生实习基地、信息化教学设备等。同时还要制定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系统的教学文件,保障教学活动的规范性。教学资源主要包括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需要的教材、图书及数字资源等。

3.6 质量保障

质量保障以自我评估为核心,建立周期性的院系、专业、课程、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系统评估制度,开展在校生与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社会评价。反馈调节改进是落脚点,利用评价分析结果有效改进专业教学,形成持续改进的机制。质量标准是前提,教学准备、课堂教学、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实训、考试、毕业设计等主要教学环节均应有质量标准。条件保障是基础,包括专业教学经费、设施、质量监控机构和人员等。过程管理是重点,包括规章制度、校院两级管理等。

参考文献

[1] 郭福春.高职财经类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和应用[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11) :37-41.

[2] 杜怡萍.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建设的标准化[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31):43-47.

[3] 李政,徐国庆.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技术框架设计[J].教育科学,2016(32):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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