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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沅江“弑师”案的思考

时间:2024-05-18

黎玥

摘 要 湖南沅江三中弑师案,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前教育缺失问题;弑师行为是不符合道德伦理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该行为的产生不能单单归结于学校教育上,多种教育缺失才是导致弑师行为的根本原因。近年来弑师行为偶有发生,让我们不禁担心:师生关系正在逐渐恶化,教育系列问题日益凸显,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严重,学生们还能健康成长吗?因此,我们要及时反思,并采取相应行动和措施,抓紧改善教育,集合多方面力量,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关键词 教育缺失 健康成长 弑师行为 反思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8.08.082

Abstract The murder of the third middle school in Yuanjiang, Hunan, to a certain extent, reflects the problem of the lack of education. The behavior of killing the teacher is an act that does not conform to moral ethics and is an illegal and criminal act. In recent years, the occasionally occurrence of the killing of the teacher has caused us to worry tha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eachers and students is getting worse, the problems of education a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the problems of students' mental health a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and can the students grow up healthy? Therefore, we must reflect in time and take corresponding action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education and gather various forces to jointly promote the healthy growth of students.

Keywords lack of education; healthy growth; behavior of killing the teacher; reflection

0 引言

2017年11 月 12 日,湖南沅江三中47 岁的班主任鲍方在办公室被刺 26 刀身亡。行凶者是鲍方所带实验班的学生—— 16 岁的罗某杰,罗某杰是他带了三年的学生,是一个多次取得第一名、被老师寄予厚望的尖子生。案发前,鲍方让同学们观看一部励志电影,并要求同学们写完观后感后再放假。罗某杰走出教室,和鲍方说他不想写,鲍方说:“不想写就转班。”鲍方说完这句话就回到了办公室,数分钟后,罗某杰拿着弹簧刀冲进办公室,刺向了他的老师。有同学回忆说,在高三的一次语文课上,罗某杰曾用刀在桌子上刻字,嘴里似乎在念着“杀”字。鲍老师是一位优秀的教师,曾经获得过益阳市优秀班主任称号,罗某杰的成绩一直稳居前列,案发前鲍老师还为罗某杰申请名额有限的助学金。这一对师生原本应该和谐友善地相处,没有想到,罗某杰竟然把屠刀挥向了关爱和器重他的老师。探究这一悲剧发生的原因,其中既有社会教育体制方面的问题,也有学校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缺失以及教师教育方式不当等方面的原因,更为重要的是学生家庭教育缺失和学生本身的情绪管控、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这起恶性案件引发了有识之士的思考:现在的孩子到底怎么了?当今的教育到底怎么了?我们到底应该如何教育孩子,使他们健康成长呢?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家庭教育的缺失

家庭教育是孩子重要的启蒙教育,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一言一行时时刻刻影响着孩子,孩子的早期是一张白纸,父母给他什么,将来他也就给世界什么。父母耐心地对他,他将来也会耐心地对他人;父母给他温暖,他将来也会回报社会温暖。一个被爱呵护着的孩子将来无论如何都不会凶狠到哪里去,更不会去杀人。

据了解,罗某杰生于农村,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一个星期的零花钱只有二十块左右;罗某杰性格孤僻,不爱说话,小时候经常被父母家暴。父母从小的忽视和暴力,使他心灵扭曲,冷酷无情。因此,他受不了老师的严厉批评,加上案发前鲍老师曾想打电话跟罗某杰家长沟通,更是激起了罗某杰愤怒之情,一时失去理智,难以控制自己,造成了这次惨案。

由此可以分析出,罗某杰家庭教育严重缺失,他的父母不仅没有给予他足够的关爱,而且由于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较低,教育孩子只懂得上“硬拳头”;长期的家暴,给孩子童年蒙上阴影,心理受到严重的创伤;最终导致孩子性格冷漠孤僻,冲动易怒,酿成弑师大错。

1.2 学校教育的重智轻德

所谓“教育”,既包括“教书”——教授学科知识给学生,也包括“育人”——教授学生为人处世之道,告诫学生遵守法律规章,使学生明白伦理道德,懂得珍爱生命和团结友爱他人。然而现行的学校教育,凡事以“分数”衡量,教师只关注学生学习掌握学科知识的情况,忽视学生的心理发展以及道德教育、人格教育等;同时学校又不及时安排心理健康老师进行疏导,长此以往,致使大多學生具有一定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

沅江三中弑师案发生后,校长向媒体透露,自从学校唯一的专职心理老师被调走后,学校一直向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再引进一位老师,但因沅江三中是一所农村高中,地处偏远乡镇,一直未能如愿。高中生的心理发展本身就具有成熟与幼稚、独立与依赖等诸多矛盾并存的特点,再加上沉重的学业任务,巨大的升学竞争压力,极易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如果学校缺乏专职的心理教师,不能及时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和解决,就会很容易出现系列问题。

在当今社会应试教育体制下,无论是学校或者是家长都把学习成绩作为衡量教育成败的唯一标准,把智力发展作为人才培养的唯一目的。同时,学校过分强调学生要遵守社会道德要求,得到外在认同;而忽略学生自身心理的需要,容易造成个体心理与社会的不和谐,导致一系列心理问题的产生,进而做出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1.3 社会教育亟待改善

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一个学生的影响没有明显的主次之分;然而当今社会总是习惯性的把学生出现的、任何性质的问题都归结于学校和教师教育不当上,都纷纷指责学校与教师,都要学校和教师负责;而完全没有意识到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也应该承担很大一部分的责任。教育从来都不可能脱离社会环境而孤立存在,中国社会转型期间存在的诸多矛盾,必然直接或间接地导致教育上产生一系列问题。

1.4 法治教育的缺位

长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中法治教育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治教育是使学生们掌握法律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养依法守法的法律意识的教育,它强调的是使学生真正理解法律,在日常生活、冲突的解决和社区问题的解决中实践性地遵守以及运用法律,而不是空洞的、脱离现实的书本教育。

2 改进措施

2.1 家庭教育应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

孩子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家庭教育起着很大的影响作用。然而,现在很多家长认为把孩子交给学校、老师就行了,自己完全不用管,殊不知,在孩子最需要父母关心和支持的时候,得不到一丝的关爱,容易使孩子心理产生扭曲,性格封闭、不爱说话,最终可能导致孩子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学校教育不是万能的,无论学校风气如何好,家风才是孩子品行的根基,家人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教育无小事,教育不能只止于校园,更要家人给予足够的关爱和支持。

2.2 学校教育应当更加全面

一是学校应当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不但要配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师,更要对其他老师进行心理健康培训,让每一位老师都时时关注学生们的心理健康,在学生产生心理问题的萌芽阶段就使之消灭。只有把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才能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长期郁结、不能宣泄排解而做出失去理智的“杀人”行为。

二是学校应当注重学生的道德教育。有才无德的人对社会的危害才是最大的,“有成绩,没品行”的白眼狼,不懂分享,不懂感恩,更不懂奉献。成绩好的人往往容易被这些风气惯坏,形成目中无人的骄纵脾气,自大不能忍受批评,自然容易偏激,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因此,道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德育授课教师应该加大德育课程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让学生不排斥德育课程,能够真正有所学得,从而使学生的心智、技能、品德和谐统一发展,智商与情商同步提高,最终达到培养优秀的道德品质,实行正确的道德行为的目的。

三是学校应当注重学生的感恩教育。弑师案的频发提醒我们,不要忽视师生之间的冲突,老师在同学生交流时要注意言辞,耐心疏导,安抚学生敏感的心灵,不偏激,不言重。

2.3 社会教育体制应加快改革

社会应试教育体制下的高强度竞争,确实给学生们带来巨大压力,同时也是导致弑师行为发生的制度根源。因此,建立科学的社会教育制度体系刻不容缓,改革应试教育,加强素质教育,为学生减压减负的措施也应该落实到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上。只有在大教育制度背景上有所改革,才能使家长和学校积极配合,才能真正缓解学生学习压力,使学生们更加健康全面地发展。

2.4 把学校法治教育落实到实处

学校法治教育并不仅仅是只教授学生法律知识,法治教育还需要同时培养学生们积极的法律态度和价值观,使学生们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个依法守法的好公民。

学校法治教育要真正开展起来,落实到实处,首要的就是应该在形式上更加多样,吸引学生们的兴趣。有一位广东籍学生在网上记录其在美高中生活时提到学校举办过的一项活动,同学们扮演州长、检察官、公民等角色,由老师和志愿者引导他们演习如何参与社会生活。这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法治教育形式。我们应当把学生当作独立有思想的个体,不要进行刻板说教,而要带动和启发他们对法律的兴趣、主动学习体会。其次,落实学校的法治教育需要学校成立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如聘请律师或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定期在学校举办法律讲座,了解违法犯罪的不良危害以及严重后果,同时对每位同学予以关注,及时解决小冲突小事件,不让小冲突造成大事件的导火索。最后,法治教育需要与生命健康教育结合起来,教育每一位学生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善于发现生活之美,避免出现知法懂法却依旧伤人的恶性事件发生。

3 结束语

近年来,弑师案的频发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对学生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固然对青少年的成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毋庸讳言,学校教育也不是万能的,如果把学生所引发的各种恶性案件都归罪于学校教育与教师是失之偏颇的。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缺一不可。我国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科技人才,要培养具有健全心智的青少年仅仅依靠学校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合力才能毕其功于一役。笔者希望这样的血案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深度思考,积极探究中国教育改革和创新之路,不要让这种恶性事件再次发生,不要让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暨广大的中小学教师们心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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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朱清华.对“家访途中弑师案”的反思.思想理论教育,2010: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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