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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中针对大学生权益维护的系统化工作体系建设

时间:2024-05-18

王云洲

摘 要 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应当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权益维护工作,在共青团工作的框架内建立针对大学生权益维护的系统化工作体系,从制度建设、学生组织建设等方面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针对青少年权益维护的相关要求。

关键词 高校 共青团 大学生 权益维护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到:“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年兴则民族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是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然而,大学生往往是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缺乏较强的法律意识,其消费权益、就业权益等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并难以在第一时间通过正确的途径合法维权。针对这一问题,《規划》同时针对青少年权益维护提出要求:“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1]《规划》从国家层面针对青少年权益维护提出了要求,而作为与青少年工作关系最为密切的共青团,尤其是承担高层次人才培育工作的高校团组织,应当更为积极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相关要求。

1 总结大学生侵权事件并发出预警

为了积极完善大学生权益保护工作体系,需要对大学生侵权事件的高发领域、重点案例做梳理,为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供参考。作为与学生关系最为密切的共青团,尤其是高校基层党组织,应当及时做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广大大学生发出预警。目前看来,大学生侵权事件有常见的以下几类:

(1)大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权益被侵犯。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在消费领域产生纠纷之时,高校基层团组织应当指导学生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条例。在面对消费者权益侵犯的情况下,大学生应妥善运用法律武器,对认为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举报,这是积极行使法律所赋予消费者的监督、建议权利。

(2)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权益被侵犯。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尤其围绕劳动合同会产生许多纠纷。高校基层团组织应指导学生认真学习《民法》、《劳动法》、《合同法》的相关条例。高校基层团组织应提醒学生一旦在工作期间权益受损,甚至涉及到犯罪情节,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也可以根据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根据侵权的性质找到相应的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起诉。

(3)大学生卷入暴力侵害事件。近年来,校园暴力侵害事件屡见报端,许多学生在暴力和恐吓面前选择了沉默,助长了暴力侵害事件的发生。高校基层团组织应指导学生面对此类事件时,要及时向警方、校方反应,协助好调查、预警工作,不能因为“大事化小”的想法而闭口不言,选择沉默。

(4)大学生卷入“网贷”陷阱。网络贷款是近几年兴盛起来的新型放贷模式,不少网络贷款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校园贷”,本身便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许多大学生借了网贷之后无力偿还,有的甚至自杀以逃避催债。针对“网贷”陷阱,高校基层团组织应帮助陷入其中的大学生勇敢维权,帮助大学生积极主动地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争取和维护自身权益。

2 学生组织中的权益维护部门建设

高校基层团委领导的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作为大学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基础阵地,可以尝试设立权益维护部门,充分关注大学生权益保护,致力于提升大学生权益意识,探索实现针对大学生权益维护的系统化工作体系。目前,已有不少高校在尝试“以高校学生会为主体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模式”,[2]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学生权益维护部门的设立可以在多个组织中进行,并不一定要拘泥于学生会,以求获得最大的受众覆盖面,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

在工作的开展上,学生组织下属的权益维护部门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1)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网络平台与线下学生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宣传青少年权益维护知识,做到既有广度,又有深度,从而真正做到提升大学生权益意识。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出针对大学生权益维护的系统化工作体系。权益维护部门可借助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充分宣传青少年权益维护知识,向大众普及“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服务热线,通过及时、定期的文章推送,介绍维权案例,普及维权知识,让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培养不受时间、空间、条件的限制。

(2)高校内的学生活动往往由基层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发动,这些活动往往覆盖面大、受众广泛,因此,可以考虑将学生权益维护工作与共青团日常学生活动相结合,举办大学生喜闻乐见的“维权知识讲座”、“维权知识竞赛”等,充分发动学生参与,并纳入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从而将维权意识融入到大学生活的方方面面,真正做到“润物细无声”。

3 积极探索“大学生参议制度”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得到进一步深化,充分发挥学生群体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势在必行,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已成为高校自身发展的突破口。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划分责任范围、定位负责部门,从而保证学生权益在最大程度上得到保障。在此基础上,在高校共青团工作框架内可以实行“大学生参议制度”,通过基层团组织定期搜集学生需求,激发学生创意,形成可行的提案,组织学生代表与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为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大学生参议制度”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新路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学校治理水平,帮助大学生切实维护自身权益,这一制度可以在大学生与学校职能部门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从而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引导大学生关注自身权益维护,提升维权意识,普及维权知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学生代表与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面对面”的交流活动应辅以明确的实施章程,从而为高校的民主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4 大学生权益维护循环工作体系建设

高校基层团委应通过充分研究、分析典型的学生维权事件,总结事件解决经验,形成一套“预防为先—积极准备—案发预警—及时应对—妥善解决—总结预防”的循环工作体系,为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在预防阶段,高校基层团委应充分发动團员力量,形成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发生在学生群体中的权益侵犯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在此过程中,学生干部、团干部应当发挥高度的敏感性,在提升自身维权意识的同时,时刻关注微信、微博、QQ等网络平台上的学生动态,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处理。

在现阶段的高校当中,各种管理活动逐渐向着多元化与复杂化的方向发展,法律在学校管理的过程中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大了。[3]作为学生权益维护后盾力量的基层团组织,应当有充分的法律知识储备。团委指导老师应具备充分的法律知识,且定期联络团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大学生权益维护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团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大学生权益维护的第一道防线。

当大学生权益侵犯事件发生后,高校基层团委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并向广大学生发出预警,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QQ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止潜在的侵权事件。在应对侵权事件的过程中,基层团委应当做好学生的坚强后盾,及时向警方求助,并联系专业的法律援助人士协助处理。当学生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和情绪波动时,要及时提供帮助。

一旦大学生权益侵犯事件妥善处理完毕,高校基层团委应及时进行工作总结,针对事件发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不恰当的地方总结归纳,形成书面的报告,并在团干部培训会上进行探讨,从而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为今后处理类似事件提供有效的参考。

总之,针对大学生权益维护的循环工作体系一旦建立起来,高校基层团委就有了应对大学生权益侵犯事件的有力抓手。如果“大学生参议制度”实施有效,并配合学生组织中权益维护部门的工作开展,相信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一定可以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Z].2017-04-13.

[2] 王敏.以高校学生会为主体的大学生权益维护模式探索[J].理论观察,2017(4):136-138.

[3] 胡开杨,张昊文,肖峰.大学生兼职权益维护的动机研究——基于社会心理学视角[J].中外企业家,2013(26):26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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