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论我国偏远地区律师执业困境与改善

时间:2024-05-18

王建华

摘 要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律师在社会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尽管我国目前律师行业整体发展得越来越好,然而相对于大城市繁荣的律师行业,在很多偏远的基层地区律师执业现状不佳及资源不足却成为一个大问题。认真对待和研究偏远地区律师执业的困境和解决基层律师的资源配置的平衡,是我国目前律师制度改革所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

关键词 偏远地区 执业律师 执业困境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6.10.070

On the Pligh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Lawyer's

Practice in the Remote Areas of China

WANG Jianhua

(Department of Law, Hunan Police Academy, Changsha, Hu'nan 410138)

Abstract With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the status of lawyers in the society become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although China's current law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is getting better and better, but compared to the prosperous city of the legal profession, in many remote rural areas and the poor status of lawyers lack of resources has become a big problem. To take seriously and study the plight of the lawyers in the remote areas and to solve the balance of resource allocation of the grassroots lawyers is a problem that needs to be taken seriously in our country at present.

Keywords remote areas; legal practitioner; practice dilemma

1 偏远地区律师执业现状

1.1 律师执业地域分布不平衡

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超过半数律师集中在大城市和东部沿海城市,一线大城市的律师比例占了全国的百分之50以上,其中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和四川10个省市的律师人数均已超过万人,并且很多小城市的律师也比较向往到大城市来工作,逐步向一线城市进军。广东、北京的律师都在万人以上,大约占到全国律师总数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多名律师,个别牧区只有一名律师,甚至在我国很多西部偏远地区还存在着无执业律师的现象,据统计,截至2014年我国还存在174个县无律师情况。

1.2 偏远地区律师执业环境不佳

1.2.1 偏远地区律师外部执业环境分析

从偏远地区律师的执业环境的外部原因来看,基层地区大多位于我国的西部地区或者偏远山区,环境恶劣,交通不便,公民收入较低,甚至没有规范的律师行业市场。究其原因,偏远地区一般气候恶劣,交通不便给律师的执业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并且在处理完案件之后,由于偏远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所获取的报酬与其他的大城市相比更是比较偏低的,付出的精力与获得的回报尚不能成一定的正比,于是很多偏远地区的律师在基层服务一段时间之后纷纷去往大城市寻找更多的机遇,留下来的律师寥寥无几。

1.2.2 偏远地区律师内部执业环境分析

从偏远地区律师的执业环境的内部原因分析,公民的法律素养偏低,甚至没有法律意识,在律师与当事人以及与相关人员的之间的交流沟通中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在很多偏远地区,小城镇,不仅公民的法律素养偏低,而且公众存在一种厌诉的思想,认为惹上官司十分麻烦,宁可自己私下去解决也不想通过咨询律师和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导致问题被不断地扩大化,最后难以收场。不仅如此,人情官司更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由于基层地区尚欠发展,小城市人口数量有限,法制教育尚未普及,人们遇到问题往往第一时间是想看自己有没有所谓的关系,想通过走所谓的捷径来解决问题,通过各自的社会关系,人情关系来解决法律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已经将基层地区的法律市场弄得十分混乱了。

1.3 偏远地区律师资源配置不足

小城市收入低,公民缺乏法律意识,人情网复杂;大城市收入高,公民法律素养较好,公检法的司法程序更加有力。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向往大城市的发展,而偏远地区律师也逐渐减少。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扶持基层律师的发展,以及“律师走基层,送法进社区”等一系列的措施,但是如果偏远地区司法内外部环境等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那么我国基层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将会一直存在。

2 偏远地区律师执业困境存在的原因

2.1 人情关系导致司法不公

偏远地区之所以司法不公,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其根本问题在于,偏远地区大多是小城镇,人口数额有限,人们之间相互都比较熟悉,或者都是熟人。在司法机关办案,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认识的人或者是朋友,而此时,法律不是衡量案件的唯一准则,人情关系往往影响了一个案件的最终结果。这导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极大的阻力,如果不愿意同流合污,那么他们的案源将会面临危机,如果也去追寻人情关系,那么律师的存在到底有何意义?更何况在偏远地区中存在着一种官官相护的情形,在他们看来反正天高皇帝远,只要不出现什么大疏漏,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相互之间都会保护共同的利益,形成了极其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对于律师的调查取证以及其他诉讼方面的进行造成了极其严重的阻碍。

2.2 公民法律意识偏低

(1)偏远地区教育水平偏低。我国偏远地区的公民相对于一二线城市所在公民而言所受的教育水平是偏低的,所以公民相应的法律意识也偏低。而公民的法律素养也会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一系列活动产生影响。

(2)偏远地区公民自身素质偏低。由于案件需要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一座沟通的桥梁。对于很多偏远地区的公民来说,“法律”二字对他而言似乎就是天方夜谭,从来就没有接触过,更有甚者认为,惹上官司是一件极其恐怖的事情,他们宁可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不到最后关头不会咨询律师提起诉讼。可见,偏远地区的公民法律素养应该要通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教育部门的普法懂法活动中不断提升不断进取。不要形成“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说不清”的两难场景。

2.3 偏远地区律师收入较低

(1)律师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律师这个职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换言而之经济发展决定律师行业的发展。我国基层地区都是一些偏远地区、贫困山区,相对于大城市来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该地区律师行业的发展,公民平均收入较低,相对而言律师收入也会偏低。而在一些的沿海城市,由于经济比较发达,公民法律意识较强,故律师收入也会较高。

(2)偏远地区律师收入偏低。在偏远地区,许多群众的思想就是与其花几百块几千块去打个官司,最后还不一定胜诉,不如把这个钱花在走人情上,说不定反而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案源少是导致收入偏低的一个方面。而另一个方面,就是人情关系。为什么要说到人情关系呢?因为在基层地区,一般都是小县城,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甚至律师和当事人相互根本不认识,但是总会有共同认识的熟人,或者是通过所谓的熟人介绍而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相互之间有了那么一点点关系又抹不开情面,按照标准收费,别人会觉得这个律师真不懂人情世故;不按照标准收费给予一定的减免,那律师的收入肯定是比原定较低的标准还要低一个级别,更何况有时候熟人找你进行法律方面的咨询与帮助,也不好意思开口询问费用。长此以往,基层律师收入只会越来越低。

经济发展较慢,案源少,人情关系等导致偏远地区律师收入较低,很多律师在基层工作一段时间就转战到大城市去打拼,相对而言存在更大的机遇和工作机会,以及更多的薪水和更加公平的待遇。

3 如何改善偏远地区律师执业困境

3.1 加强偏远地区公民的法律素养

虽然我国律师行业发展迅速,法学教育方面也是遍地开花,但是公民的法律素养却是良莠不齐。也许在大城市的公民因为文化程度,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而在基层地区的公民文化程度较低,甚至大字不认识一个,法律意识缺乏,没有基础的法律素养。很多基层公民一听到要打官司就觉得是惹了大麻烦,甚至基层地区很多法盲的存在使得基层律师举步维艰。

加强偏远地区公民的普法懂法工作,政府方面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可以邀请有一定影响力并且一定执业经验的基层律师进行下乡进社区的法律宣传活动,组织群众学习基层的法律知识。各大高校也可以组织法律专业的学生就近的基层地区进行三下乡活动,或者对小初高学生的普法活动,向大家传授基本的法律意识。

3.2 加大偏远地区法律志愿者服务的工作力度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力推进。我国对于基层律师资源不足问题也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就包括加大基层法律志愿者服务,例如:2016年的“1+1”法援,志愿者计划、送法律到基层、法律志愿者服务队走进社区……尽管更多的法律志愿者下到基层宣传,进行普法活动以及相应的法律服务,但问题也随之浮现——偏远地区有志愿者但留不住志愿者。对此,国家应该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首先,要保障基层法律志愿者服务的人才输送,号召应届毕业生及其从业律师去往基层地区进行志愿活动。其次,国家和基层地区政府应当给予法律服务志愿者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或者相应的补助。

3.3 改善偏远地位律师执业环境

改善偏远地区的律师执业内外部环境,吸引更多的律师来到偏远执业并留住人才。包括大力发展偏远地区社会经济,提高偏远地区群众经济收入,同时对偏远地区司法环境进一步进行优化,减弱人情关系等案外因素对司法活动的影响等。

参考文献

[1] 冉井富.无需律师的社会秩序——欠发达农村地区法律服务供需状况的实证考察[A].法律职业高层论坛暨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律服务体制改革研讨会,2007.

[2] 王思鲁.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J].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3] 米恒.用法治思维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J].新疆社科论坛,2014.

[4] 孙忠起.论中国基层律师的执业环境[D].山东:山东大学,2006.

[5] 石东洋,刘新秀.登报道歉一小步,司法公正一大步[J].第一财经日报,2015.

[6] 刘红梅.良法善治:法治城市之必须[J].青海:青海日报,2015.

[7] 徐松林.“法治思维”的新探索[J].同舟共进,2014(3).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