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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孝道及其对我国现代养老的意义

时间:2024-05-18

王晓丽

摘要自古以来孝就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是处理子女与父母、晚辈与长辈关系的一个重要的道德规范。孝文化的核心就是要做到养老、尊老、敬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家庭养老便是传统社会延续至今的最主要的养老方式。面临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大趋势以及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大力弘扬我国的孝道传统,对缓解我国日趋严重的养老压力至关重要。

关键词传统孝道养老家庭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

1 中国传统孝道及其作用

1.1中国传统孝道的涵义

1.1.1周人的孝观念

产生于周初的孝,大体上有两个涵义,即尊祖敬宗和传宗接代。《礼记·祭统》:“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又云:“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尽如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国语·周语上》:“夫祀,所以昭孝也。”《鲁语上》:“夫祀,昭孝也,各致斋敬于其黄祖,昭孝之至也。”这里的“孝”与“享”与“祭”同义,“孝”的对象是祖先,“孝”的方式是祭祀。这是周初“孝”的最主要涵义。

1.1.2儒家的孝道理论

儒家所倡导的孝道的核心就是“善事父母”。那如何才能做到孝呢?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能养,满足父母生活的物质需要。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养亲,这是对父母尽孝的基本。那如何养亲呢?孔子进一步阐述,“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 学而》);《礼记》中也说要“生则养”;在《二十四孝》中也不乏“奉养”的例子如鹿乳奉亲、怀橘遗亲、哭竹生笋、卧冰求鲤等都是千方百计地为父母提供饮食。

(2)诚敬,从心里尊敬父母。正如孔子云:“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没有敬只有养,与养鸡养狗就没有区别了。子夏问孝时,孔子进一步指出:“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儿子侍奉父母时,经常有愉悦的脸色,是件难事。有事情,子女去效劳,有酒食,长辈来享用,那能算“孝”吗?言外之意,要想做到“孝”就必须首先做到“敬亲”。

(3)悦亲,使父母高兴,为父母争光。《孝经》概括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事亲就是要爱亲、敬亲,自己的身体发肤是从父母那儿得到的,它们还属于父母,并非己有,不能随便损坏;与人相处和睦、勿纵勿失,不要随心所欲,不顾后果,也不要犯罪和重大失误,要勤奋向上,做出重大贡献或做好事,使父母感到荣耀。

(4)谏亲,向父母提意见。孔子在《论语》中讲“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几谏就是委婉地劝告,不听怎么办?还要保持尊敬顺从,要认真做事而不埋怨,等父母心情好的时候再进行劝告。

(5)送葬悼念。孔子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也就是要“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1.2中国传统孝道的作用

1.2.1传统孝道的消极意义

产生于奴隶社会兴盛于封建社会的传统孝道,是以封建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作为上层建筑不可避免地体现并维护着统治阶级的利益,也就是说传统孝道体现着落后的封建性。例如:过分强调了子女对长辈的绝对服从,抹杀了子女的独立人格;儒家倡导的“厚葬久丧”的隆重仪式往往使得孝道流于形式,造成财富巨大浪费,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助长社会虚浮之风,这一点墨子早就看到并给予严厉批判。再有统治者为了自己的统治利益,鼓吹和泛化孝的观念,造成民间愚孝盛行。将传统的孝融入并最终形成“三纲五常”作为处理人伦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以及封建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政治伦理原则,几千年来束缚着人们的思想,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1.2.2传统孝道的积极意义

传统孝道虽然有其落后的封建性,但是它在日常的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中也发挥了重大的积极作用。传统孝道的推行有助于解决家庭养老问题, 使得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终”。 孝文化的世代传承,使得中国尊老、敬老蔚然成风。对年老父母尽赡养义务,也增进了子女与父母的交流,促进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团结。同时统治者大力推行“以孝治天下”,使孝成为维护社会安定的润滑剂,缓解社会矛盾,利于社会和谐。

2 我国养老的现状

2.1养老的涵义及分类

养老是个复合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因而赡养老人不仅包括物质上的供养和行为上的照料,而且精神上的慰藉同样不可或缺。

目前学界关于养老方式的分类存在多种不同的看法。著名学者穆光宗根据“养老支持力”的来源,将养老模式区分为三种,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其中,家庭养老主要指由子女、老伴或亲属供养;社会养老指仅仅或主要依靠社会养老保障维持生活的养老模式;自我养老是指既不靠子女也不靠亲属而主要靠储蓄或其他收入(如租金、股金)来维持生计的养老模式。

2.2我国面临的养老压力

世纪之交中国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据民政部的最新统计,未来40年中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年均增加800万人至900万人。预计到2020年,中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17%,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30%以上,这意味着每三四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发达国家是在经济发展达到发达水平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的,而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出现的,但其进程的加快,主要是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人口生育率快速下降的结果,因而造成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超前于经济发展的特点。预计到本世纪中叶,中国老年人口达到峰值,人均GDP也只能达到目前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所以我国的确面临着老龄化不断加快的严峻挑战,来自养老方面的压力十分庞大。

2.3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现代居民养老的主要方式

2.3.1家庭养老的主导地位

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所占比重较大,而且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据2005 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布显示, 我国农村人口比重占57.01%,但是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71%, 是城镇老年人口的两倍多。据预测, 到2030 年我国农村人口将达到6.39 亿, 其中65 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达到17.39%, 而城镇同一指标为13.1% ( 许照红等, 2007)。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体制,加之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使得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率有限。其主要针对城镇居民,广大农村居民即使享有,其保障范围极其有限,保障水平也十分地低,所以广大的农村老人还是主要依赖传统的依靠子女的代际支持来养老,也就是依靠家庭养老。

面对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国家已经提倡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机构以缓解养老压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养老机构及相应的养老设施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各种社会养老机构的床位加起来大约为173万张床位,这种状况就连完全失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都满足不了,更别说惠及其他老人。因此,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现阶段来看,根本无法保障所有老年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进行养老,即使在城市也很难做到。

在我国传统孝道文化的影响下,加之老年人将情感寄托于家庭和社区,并能够得到心理慰藉,使得很多老年人不愿意离开熟悉的家环境和社区环境,选择进入陌生的养老机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居民主要的养老方式。

2.3.2家庭养老面临的挑战

由于20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加之社会流动频繁,使得我国的家庭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家庭规模在不断缩小。其中核心家庭所占比重不断攀升,“4—2—1”的家庭模式普遍存在,这种家庭面临的最大压力就是养老压力,一对成年夫妇要照顾4个老人和1个孩子。

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我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根基的孝道文化在现代社会正遭遇着极大的困境。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人极端利己主义膨胀,见利忘义,道德滑坡,在这种价值观的影响下,很多人逐渐缺少对父母的爱心、孝心,由此导致歧视、虐待、甚至遗弃的现象屡有发生,进而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

2.3.3发展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化养老为辅的综合养老体系

综上所述,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又要求我们大力发展社会养老、助老事业,将家庭养老的压力逐渐扩散到由整个社会来承担,进而应对我国严峻的养老压力。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具体国情,构建一套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化养老为辅的综合养老体系,不断推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进而解决我们老龄化过程所带来的问题。

3 弘扬传统孝道,推动养老事业发展

孝道是我国几千年积淀下来并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道德传统,它在古代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代社会也有不可忽视的现实作用。

随着我国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养老压力越来越大,传统的家庭养老虽然仍是现代居民养老的主要方式,但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社会养老事业发展也面临种种困境。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社会迫切需要弘扬历史悠久的孝道传统,不仅倡导子女要奉养、尊敬自己的父母或长辈,而且鼓励人们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整个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使得整个社会都来高度关注、爱戴老人,这样才有利于我们构建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综合养老体系,进而逐渐推动养老模式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化。

但是传统孝道毕竟是历史的产物,它所包含的一些内容已明显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所以我们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对之批判地继承,继承弘扬传统孝观念之精髓。首先,要继承传统孝道倡导的养老敬老美德,提倡以赡养、敬养为主的行孝方式,做到“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并重。其次,批判和抛弃传统孝道中的封建糟粕和过时的内容。例如“忠孝合一” 的观念,它客观上维护了封建阶级的统治;“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父为子纲,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这是封建家长制和嫡长子继承制的产物,是不平等亲子关系的反映,它剥夺了子女的独立人格与自由意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与我们今天的计划生育政策是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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