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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时间:2024-05-18

两岸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3月1日起生效

2012年12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的公告》,建立两岸班轮运价备案制度,该制度自2013年3月1日起生效。该制度的实施将从根本上遏制“零运价”、“负运价”现象,切实保障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两岸海上直航健康有序发展,是一项积极应对当前严峻航运形势的举措,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对台惠民政策。

按照公告规定,两岸集装箱班轮经营者为运价备案义务人,应报备两岸间全部29条班轮航线上大陆直航港口出口的集装箱货物(含承运第三方的中转货)海运运价。公布运价自备案受理之日起满30日生效。协议运价自受理备案之时起满168个小时(7天)生效。

上海航运交易所被指定为运价备案受理机构,制订运价备案操作指南,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为加强信息引导,由上海航运交易所和厦门航运交易所共同编制并发布两岸集装箱运价指数,总体反映运价水平的变化。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示范项目启动

2012年12月27日,由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保监会共同开展的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在京启动。据了解,该项目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为有效贯彻落实船舶油污强制保险制度提供了保障。

船舶油污责任险是航运业的法定强制保险,是船舶进入航运市场的条件之一,是船东必须承担的运营成本。据了解,该示范项目按照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要求,采用统一的保险条款,并通过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费率和理赔服务机制,比市场现有保险产品具有很大幅度的优化,可降低航运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充分保证船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船舶油污保险市场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也将发挥积极作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出席启动仪式。

全球班轮公司百强最新名单公布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月1日,全球班轮公司百强中,马士基航运排第一,地中海航运排第二,法国达飞轮船排第三。

中国大陆班轮公司中,中远集运排名第五位,中海集运排名第九位,海丰国际排名第 26位,中外运集运排名第 32位,泉州安盛船务排名第 53位,大新华物流排名第 59位,海南泛洋排名第60位,锦江航运排名第79位,海华轮船排名第91位。

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2012年12月18日,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我国港口行业首次设立全国性标准化管理机构。委员会主要负责港口安全、管理、作业、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自2003年以来,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一直位居世界首位,但作为引领港口发展的标准化工作则相对滞后。在我国由港口大国向港口强国迈进的过程中,必须通过加强港口标准化工作不断提升我国港口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必须树立“港口发展、标准先行”的理念,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港口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实现港口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助力港口科学发展。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部科技司司长赵冲久担任,委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港口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及与港口相关的航运、制造、服务企业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秘书处工作由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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