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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海上救助船员岗前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时间:2024-05-18

李新华

(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人事教育处 上海 200090)

为了加深新入局船员对救助事业的了解,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他们安全上岗、安全救助,各救助局会及时组织新入局船员进行形势教育及岗前培训,这已经成为救助船员上岗前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也是救助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

一、当前救助船员岗前培训存在的问题

1.岗前培训工作不够规范化、制度化

对新入局船员进行岗前培训,目的是向新员工介绍救助事业面临的形势、发展的机遇、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等,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并将学习和培训中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为今后在救助事业中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作用打下基础。就其本质来讲,岗前培训只是培训的开始。培训指的是发生在工作场所中的教与学的过程,它要教给船员完成救助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在培训中,不仅要及时地把新信息、新技术、新技能介绍给船员,还要更新船员的现有技能。岗前培训在新船员报到之日起就已经开始,它是不断对船员进行教育的过程,也是贯穿于船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必要过程。

虽然近几年来,各级领导对新船员的岗前培训工作越来越重视,但在较长的一段时间以来,救助局对新入局船员岗位培训工作还只是停留在对培训形式进行了规范,而对新入局船员所要达到的素质要求、培训工作管理、培训工作评价、培训工作奖惩等方面的规范显得不尽如人意。另外,由于培训相关政策和规定还未制定或有待细化,难以促使各级行政部门切实重视并加强岗前培训工作,也难以有效地提高船员培训的积极性,使船员缺乏内在的压力和动力,往往使得新入局船员岗前培训工作成了一项“硬任务”。

2.岗前培训内容、形式过于程序化

(1)从培训内容来看,内容大多局限在海上救助事业认知教育、安全作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且培训时间过短,培训时只能把一些认为重要的内容讲出来,对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规定很难把具体内容加以展开,对于业务技能培训缺乏规范性与整体性,以点概面,以偏概全,没有对提高业务技能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指导,有的甚至忽略。同时,在培训形式上基本采用理论讲授,比较单一,也很难考虑到新船员的理解和掌握,难以引起新船员兴趣,新船员学习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2)从岗前培训工作组织来看,虽然由人事部门制订培训计划,且要求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采用闭卷考试,而考试内容大多是理论性的知识,和实践联系不多,且培训考核与本人获得聘用合同的签订等资格的获取不挂钩,故新入职的船员对岗前培训不会产生较大的思想重视,更不会投入较大的精力。

(3)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缺乏创意,照本宣科现行的规章制度,或只局限于让新船员了解“必须怎么做”、“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等,内容比较枯燥,形式较为单一,效果不尽如人意。制度学习和规范要求固然具有严肃性,要认真学习和执行,但如果忽视了内容的优化和方法的创新,其结果将事倍功半。

(4)业务技能培训缺乏规范性和整体性。有的仅以一次实践观摩作为新船员业务技能的岗前培训内容,没有对新船员的培训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指导,使得新船员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摸索、思考和改进。目前,我国救助船员主要来自航海院校的毕业生,他们在航海院校系统地接受了航海教育与培训,这为他们以后的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但是海上救助区别于一般的航海技术,有其自身的专业特殊性,即使船员有了一定的航海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后,对船舶和救助仍停留在理论阶段,因此船舶培训将是一名合格船员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只有他们把在学校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检验出他们的适任水平,才能实实在在地说他们掌握了作为合格救助船员应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因为自身置于工作环境,具有现实的感受,这是无法在课堂上感受到的。另外,船员的晋升同样需要在船的实习,缺少这一环节,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救助船员。国际上对船员的船上培训十分重视,表现在有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和实习记录簿,并有专人负责监督、评估。相比之下,我局在船员岗前培训方面就显得弱些。

3.岗前培训效用不高

(1)在培训经费上,培训所需要的人、财、物等现实条件及其他方面的支持仍然十分有限,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岗前培训经费,大部分是由单位人事部门依据培训方案申请经费后投入,培训方为了节省培训成本,只能采用大班教学、理论授课的形式,造成培训气氛沉闷,培训效果欠佳。

(2)在培训时间上,岗前培训大多放在新船员入职前,而新员工刚离开学校,心思没放在岗前培训上。非人性化安排导致培训效率较低,如有时将培训时间放在酷暑季节,也给培训造成了许多不便,许多学员对于大热天集中参加培训学习,怨言不断,这也造成培训课堂气氛沉闷,并出现一部分学员缺课。

(3)在培训对象上, 参加救助船员岗前培训的学员主要来自航海院校的毕业生,他们在航海院校系统地接受了航海教育与培训,这为他们以后的工作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有的甚至已经在校期间就取得了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和上岗证,但不能说他们就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海上救助船员。随着海上救助事业的发展,新招聘的船员必须及时提升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但是一部分新员工以为进了事业单位就是捧到了铁饭碗,继续教育意识淡薄,造成了培训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发生。

(4)在培训评价机制上,目前对于岗前培训的考核与评价机制还属空白,有待相关部门引入或构建对救助船员岗前培训的考核与评价机制。

二、救助船员岗前培训的应对策略

岗前培训是新船员在单位中发展自己职业生涯的起点。岗前培训意味着新船员重新构建与海上救助事业发展相符的职业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适应新单位的要求和目标,学习新的工作准则和有效的工作行为。因此,岗前培训工作要帮助新船员掌握干好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方法和技能,使新船员不仅了解本职工作,而且了解海上救助事业的价值观和发展目标;建立与船舶团队良好的关系,建立积极的工作态度。

1.完善制度,使岗前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制定一套切合我国实际且可行的、明确对海上救助新船员的培训任务、措施及考核管理办法。各救助单位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办法和措施,从而促使我国救助船员岗前培训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1)制定新船员上岗合格标准。该标准应包括各个岗前培训环节的合格要求,该标准既是组织开展新船员岗前培训的依据,也使新船员在接受岗前培训过程中有标准可依、有目标可寻、有制度可遵。要求先培训,后上岗。

(2)统一规范海上救助船员岗前培训的对象、范围、教学内容、评价手段、奖惩措施等。应该明确规定新招聘的员工均需参加岗前培训,实行强制性岗前培训;对教学内容、评价手段、奖惩措施等制定明确的制度,并在岗前培训前公布。

(3)制定岗前培训工作管理方法。比如在培训期间要有严格的考勤制度,建立培训档案,将岗前培训工作与船员聘用合同的签订以及其转正、晋职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岗前培训工作的实施。另外,在岗前培训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下达文件,印发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强调岗前培训对于新员工成长的重要意义,这样,既保障了岗前培训工作的规范化操作,同时也使岗前培训工作从行政手段转化为船员的自觉行为,强化了岗前培训的动力机制。

2.政策保障,加大经费投入

(1)建设“海上救助新船员岗前培训基地”

救助船员岗前培训工作既涉及陆上理论培训又涉及船舶实践培训,因此必须依赖于一系列功能齐全的教育教学场地、先进的船舶设施和设备,这是搞好岗前培训工作的基础,另外还得具备一支思想素质好,教学水平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因此可以依托救助船舶的优势,邀请单位优秀老船员、航运企业专家及各航海院校的教师组成相应的培训师资,对新船员针对当前海上救助事业的发展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

(2)加大培训经费支持力度

目前,救助船员岗前培训基本上还处于上级行政命令的层面上,还没有形成积极的培训机制。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合理设计培训基地和培训的规模以及经费投入,加强培训考核与评估力度,注重监督和具体的指导。建议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根据我国海上救助船员培训计划及经费需求情况,加大培训经费支持力度,使救助船员岗前培训工作计划真正落到实处,使岗位培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3.创新培训形式,优化培训内容,构建培训评估机制

创新岗前培训形式。岗前培训总的原则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集中授课为主,并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业务观摩、参观学习等形式,调动学员的积极性,提高效果。给每位学员在每一个岗位上指定一名实践经验丰富并有高度责任心的指导老师,对新员工采取“传、帮、带”的形式,由他们在职业道德、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指导,精心扶持,促使新船员迅速成长。

优化培训内容。岗前培训的内容非常广泛,但不能不加选择,不分重点,追求面面俱到,应围绕新员工能更好地履行海上救助职责这一目标来组织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的优化,既包括培训环节上的优化。培训内容应精选细化,在时间上向未来延伸,及时补充救助事业学科前沿研究的新成果,充分体现培训内容的时代性和实用性。强化实操技能的训练,不断提高预防预警、组织、协调、指挥能力和各类遇险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搜救效率,切实做好遇险救助工作,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如火灾、爆炸、溢油等应急处置措施,船舶碰撞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船舶搁浅、触礁应急处置措施,船舶失控应急处置措施,重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船舶有沉没危险时的应急处置措施,防台和防寒潮应急措施等。

构建培训评估机制。对于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相关部门将颁发由部局统一印制的岗前培训合格证,岗前培训考核的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上岗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岗前培训作为入职前培训,其考核的目的不仅仅在于考察学员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重点在于考核实践能力,因此,培训考核应增加既要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又与海上救助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同时采用开卷考试、撰写应急预案等其他形式相结合的考试形式,同时应将考核纳入到岗前培训的考核体系当中,构建一种既重视理论水平,又注重实践和运用能力的考核机制。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促进救助船员终身参与培训的培训学分制,将岗前培训也纳入到学分制中去,力求从机制上充分调动救助船员参与岗前培训的积极性。

岗前培训作为海上救助船员继续教育的起点,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应简单地以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为结束,而应以是否能真正成为一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海上救助事业的一员为终点。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大胆创新,促进岗前培训效果和质量的不断提高,使之真正发挥出“启蒙”功效,为新船员过好职业生涯“入门关”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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