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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时间:2024-05-18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 《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以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为主要内容的新消费及其催生的相关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新投资新供给,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其中,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成为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指导意见》表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现和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要,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要坚持消费引领,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坚持创新驱动,以供给创新释放消费潜力;坚持市场主导,以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活力;坚持制度保障,以体制创新培植持久动力。对于如何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指导意见》提出了4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二是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三是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四是优化政策支撑体系。

对于信息通信业来说,《指导意见》中有多处给出了非常明确的任务。

在信息消费中,《指导意见》表示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正在改变消费习惯、变革消费模式、重塑消费流程,催生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兴起。互联网与协同制造、机器人、汽车、商业零售、交通运输、农业、教育、医疗、旅游、文化、娱乐等产业跨界融合,在刺激信息消费、带动各领域消费的同时,也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智能终端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服务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

在加强助推新兴领域发展的制度保障中,《指导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推进低空空域开放。调整完善的有利于新技术应用、个性化生产方式发展、智能微电网等新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广泛拓展、使用权短期租赁等分享经济模式成长的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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