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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发展趋势(上)

时间:2024-05-18

王庄林

装配式住宅诞生于20世纪初期,二战后在日本得到了不断创新与开发的推广应用发展,同时日本结合其能源匮乏与建筑环境的实际国情,将重视能源节约效率的理念成功引用至装配式建筑及其产业化发展中。日本的建筑节能经历了一个从政府立法推进、机构协会自发介入到建筑界产业化成熟的演变过程。

日本现在全球是建筑节能和装配建筑方面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国家之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装配建设生态人居与节能建筑产业的重大战略实施,本文深入介绍日本在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方面的具体做法与发展动向。

一、日本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发展历程

日本是一个能源非常匮乏的国家,曾经历过经济高速发展、环境严重污染的时期,后来通过高成本整治污染、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产业,重新恢复清洁美丽的环境。加之,经历了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日本全社会的能源危机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日本政府和地方政府更是高度重视如何充分有效地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日本从1945年开始推广“DK型节能住宅”RC结构技术、1966年实施第一期“住宅建设五年计划”,到2015年的第九期“节能装配住宅建设五年计划”;同时期,日本的建筑单位平均能耗指数从1945年至2015年下降了137%,成为建筑单位平均一次能耗量全球最低的国家,保持世界最高的建筑能源利用率。而日本的节能装配建筑产业经历了从多样化、标准化、产业化到集约化、信息化的不断演变和完善发展。日本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的发展经历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5~1954年)

二战后日本经济复苏,经济开始增长,随着人口向城市集中,城市住宅严重不足(不足量为420万户),引发了城市住宅建设的全面复活,而建设量的增加使人们不得不面对建筑能耗与成本问题。为此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指导住宅建设的《公营住宅法》及住宅金融公库、住宅公团机制。其中《公营住宅法》推进了建筑界产业化与节能装配化的初期发展,发明了低造价与节能的RC结构技术,在全国范围普及推广利用RC结构技术建造的“DK型住宅”,其形式主要是3~4层联排2DK型43m2的集合住宅,实现了屋面和各居室空间的低造价与节能,不久之后这种RC结构技术与集合装配住宅的产业化结合起来。

第二阶段:(1955~1964年)

该时期日本政府颁发了《住宅建设规划法》、《住宅建设计划法》与《装配住宅公团法》,并实施政府制定的“1955~1964年住宅建设十年规划”,以解决住宅不足问题。该时期日本在节能装配与建筑产业化的发展中,政府机构先后颁发了《普及装配部品制度》、《优良装配部品制度》、《装配住宅性能指标》等技术规范。以公共住宅为核心,开始大量建设标准设计的节能装配的公营住宅、公库住宅和公团住宅。其中以日本装配住宅公团(JAH)建造的节能住宅,开始采用标准装配设计方式55型。以后每隔1~2年改进一种型式,直至65型标准规范。同期各企事业单位为了完成供给住宅目标采用了各種手段进行节能装配住宅建设,相继完成了木结构系列、钢结构系列、混凝土结构系列等试制阶段,其形式主要是居住面积35m2的节能装配住宅3DK,通过采用标准设计和KJ部品制度(公团),实现了规格统一的住宅部品产业化生产,同时开发了PCa工法(装配式混凝土大板结构)。

第三阶段:(1965~1974年)

1966年日本经济开始进入飞跃时期,由于人口往大城市集中,解决城市住宅不足成为最大的课題。为此日本政府推出两大举措:一是1966年制定“第一期住宅建设五年规划”,面向“一户一住宅”大量供给公共住宅。到了1973年实现190万户/年(最高年增长量),优先住宅供给量(主要3DK)。二是颁布“装配住宅建设产业化的基本设想”,提出节能装配住宅作为一种定型商品,把标准化的预制装配式住宅和开发新节能住宅区作为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发展的主要支柱。同期为了提高土地使用率,JAH于1968年开发了HPC工法(H型高强度钢与予制混凝土板组装施工);1970年设计的70-FS型和70-8CS型标准图是日本最早设计30层以上的高层节能装配住宅标准设计。到了1974年,JAH将1960年开发沿用的KJ部品改为BL(BetterLiving)部品及BLs(BetterbetterforLivingsociety)部品,发展成为现在的节能装配式BL标准部品。

第四阶段:(1975~1984年)

在第四期前半期,日本已经达到了一户一住宅的目标,住宅建设开始从量向质转换,采用标准设计已经满足不了需求者的需要。1976年开始的“第三期住宅建设5年计划”,开始把提高节能装配住宅质量提升到标准化科研课题,以1985年为目标,争取达到居住平均水平和消除最低居住水平以下的住宅。开始制定节能法,废除传统住宅设计标准,实施节能装配建筑标准体系的NPS、KEP设计研发。同时,民间Mixed工法通过节能装配系统化性能认定,从整体组装工法变为合理的混合工法。到了1980年,日本经济进入稳定增长期,住宅价格仍居高不降,住宅销售出现长期滞销。根据建设省1980年统计,全国平均每户为80m2,每人1.3室,户型多为3DK和4DK。为了适应新的要求,1980年日本住宅政策的课题发生了大幅度变化。首先从质到量的转折点,实现了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发展与“一户一住宅”的目标。同期以“公营节能装配住宅标准设计新系列”的NPH标准设计代替了平面固定、灵活性较差的SPH标准设计。整顿发展起来的日本住宅部件生产群,通过住宅部件的集聚使生产达到节能装配省力化的目标。此外,作为1981年日本开始的“第四期住宅建设5年计划”,其节能装配建筑课题研究的方向是开始研究:能与高龄化社会相对应的节能装配住宅、可更新改造的既有节能装配住宅、能满足生活方式多样化的节能装配住宅等。

第五阶段:(1985~1994年)endprint

日本自1987年开始的经济繁荣,到了80年代后期成为泡沫经济,导致地价和住宅价格异常高涨。这时购房者多样化的需求催生了可满足多样化生活方式的个性化住宅。建设省为了提高居住水平和振兴住宅相关产业,实施了“住宅功能高度化推广项目”,CHS就是该项目的推广结果。公团对于预制装配式物件建造的多样化住宅,又以供给效率为目的的开发研究了KEP系统,可以说,CHS是使这项研究进一步发展的形式。1987年日本建设省正式批准实施“优良住宅部品(BL部品)认定制度”,大大推动了日本建筑与住宅的产业化水平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装配住宅部品体系的建立,以及节能建筑材料与制品的更新换代。在1990年前后,日本地价高涨与适应生活方式多样化趋势,开始重视研发装配节能化超高层住宅等建筑。1988年日本建筑界继承并发展KEP(公团实验住宅项目)的研究结果,开发了世纪宅(CHS)体系理念,同时重视节能装配建筑的环境共生研究,采用WR-PC工法。同时应对高齢化社会住宅的特点,重视开发多代同居型住宅、合租老人型住宅与中老年社区住宅等项目。

第六阶段:(1994年至今)

上世纪末以来,日本泡沫经济的崩溃导致土地神话的破灭,地价持续下滑;而且由于环境资源与能源问題扩大到地球规模的温室效应、材料资源与废弃物问题、自然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从更为广泛的视野重新审视可持续发展并进行评价。为此,2000年进入高龄者对策和环境共生期,要求节能装配建筑适应高龄化、信息化、环境共生等社会新的需求。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1998年日本国土交通省产业事务司召开的“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审议会上,提出了把“维持良好的住宅储备,适应住宅需求变化,再创大城市的居住空间,建设扎根于地球的住宅,对老龄化发展的对应措施”等作为产业化支柱。特别是2010年日本开始实施的“第八期节能装配住宅建设五年计划”,推动建筑界开发了很多节能装配新技术与新体系,并采取了多种规范标准措施。诸如开发适应长寿社会的KSI住宅、可持续性NEXT21住宅,长期优良住宅以及位于城市中心地区的节能装配超高层智能住宅,同时开发了适应环境技术和评价(CASBEE)标准;其研发成果确定了日本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整体思路,一直延续至今。

二、日本发展节能装配建筑产业的法律法规

日本是中央集权国家。宪法规定,国家实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并在内阁最高行政机关辖管下形成各级省令、县令及市令地方政府法规。作为资源贫乏的经济发达国家,长期以来,从日本国家内阁到地方各级政府一直致力于重视能源节约和产业化发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推行。

日本是制定有关节能住宅建设和推进装配建筑产业化发展相关法律最多的国家。其中立法颁布和政策引导的有节约能源、建筑基准、城市再生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

1.日本装配建筑的节能法律法规

日本政府一贯重视能源节约和能源效率的提高,并注重通过专门立法保障装配建筑的能耗效率与节能措施的执行力。

日本节能装配建筑发展起步较早,1979年日本政府颁布的《节约能源法》(又称《能源利用合理化法》)是日本在节能方面的专门立法。《节约能源法》于1979年6月22日制定,并分別于1993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2年、2006年、2008年和2013年进行了多次修改。为了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日本责任,2005年日本开始将商业住宅与公用建筑部门列为推动节能的重点部门;为此于2006年第六次修订《节约能源法》,重点在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方面加大了“节能措施申报义务”,规定在新建或扩建2000m2以上的建筑时,建筑商必须向当地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符合装配建筑现行标准的节能措施报告书。2008年修订的《节约能源法》主要针对温室气体的减排,要求建筑企业对各类新建住宅与建筑(建筑面积300m2~2000m2以上),除必须提交节能措施报告书外,并要求开发商必须具备产业化发展节能装配建筑的资格证书以及新技术节能设备维护保养的相关报告。日本国会最新一次修订《节约能源法》是2013年,主要修改装配建筑产业节能化的两项内容:一是建筑商必须提交每年提升节能效率1%或以上(注:五年节约5%)定期报告与中长期计划;二是修改了节能装配建筑产业能源消费量的JSCA-EDD计算法。这是日本为发展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管理工作制定的强制政策。

此外,作为《节约能源法》的附属法律法规,日本政府引导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法律还有:1980年颁布的《住宅节省能源基准》也经历了1988年、1992年和1999年的3次修订,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强化了发展节能装配建筑产业的一系列节能法规条款。日本政府颁布的其他法律法规还有1993年1月制定的《环境基本法》;1993年3月颁发了《能源供需高级化法》;1998年颁布的《地球温暖化对策推进法》;2001年颁布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等。

2.日本节能建筑的装配法律法规

多年来日本在节能建筑与装配式产业化方面一直走在国际前列,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为了促进节能建筑装配产业化的发展,日本政府出台了以《建筑基准法》为中心关于建筑装配的很多法律、法规。

《建筑基准法》是日本政府于1950年5月24日颁布的第201号法律,是日本装配式建筑最主要法律文件,主要包括有涉及建筑的结构装配、装配制度、装配标准、装配安全、无障碍装配等方面法规要求。随着日本节能建筑与装配式产业化技术法规体系的发展,《建筑基准法》经过了多次修正的进步与更新。最重要的几次修改分别是1971年、1981年以及1995年。1971年修正后的《建筑基准法》强化了钢筋混凝土柱装配钢筋间隔距离,并规定木造结构的基础部分必须装配混凝土加固。1981年的修改则引进了“新抗震装配设计法”,大幅提高了装配建筑的抗震标准。1995年第三次修订的《建筑基准法》首次提出优化节能建筑的装配法规体系,规定高层建筑必须能够抵御里氏7级以上的强烈地震,并逐步引入《促进建筑物抗震修复的法律法规》等性能化装配法规。此后,日本又在1996年、2000年、2005年和2006年四次修改《建筑基准法》,将装配建筑物的节能性能、抗震标准等一再提高。特别是2006年日本政府对《建筑基准法》进行修改后,大幅提高了对伪造节能装配建筑文书的罚则。endprint

经过多次修改与纠正后,日本的《建筑基准法》实现了基准法所规定要求的装配监管体系及法规程序,并衍生了一系列附属法规、政府令、省令和省级告示。如当今切实可行的《建筑基准法/BSL规则》、《建筑基准法/装配标准规程》、《建筑基准法/节能标准规程》和《建筑基准法/耐震促进规则》等。

3.日本节能装配建筑的质量管理法规

日本在推进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这一浩大艰巨工程的过程中,不仅需要产业界建筑设计与工程技术层面的解决方案,更重要的是法律衔接是其标准化质量管理体制的根本保障。

《建筑基准法》成为日本建筑法规的基石,多年来关于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的各种质量管理法规都是在该法基础上衍生而来的。为了配合《建筑基准法》的顺利实施,使节能装配建筑设计规范化,1950年日本颁布了《建筑师法》,该法是为规范装配建筑物的设计规模和種类,并对节能工程进行监督而制定的。其后又相继颁布了《住宅质量确保法》、《建筑业法》,前者针对装配建筑实施瑕疵担保责任、住宅完成保证和住宅性能保证三项措施;后者有效规范了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质量管理体制的开展。

随着日本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的发展,1982年日本又颁发了《房屋质量保证促进法》,规定对新建住宅的卖主对住宅负有10年的性能保证责任,这是强制性的。此后,日本于1999年6月立法通过《住宅品质确保促进法》;2000年7月日本颁发《住宅性能表示基准告示》;2000年7月出台《节能装配评价方法基准告示》等;有效规范了装配建筑产业化行为规则和节能建筑质量保证业务的开展。

4.日本节能装配建筑的循环再生法规

由7章105条组成的日本《建筑基准法》,在1999年第四次修正后,提出了促进循环型经济社会的基准法要求。为此,日本政府于2000年先后颁布了《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建筑废弃物再资源化法》等法律法规,以形成促进循环型经济社会的法律体系。

《建筑废弃物再资源化法》是2000年11月30日开始实施的,其基本方针规定:用于节能装配的建筑物有义务进行分类拆解和再资源化;工程的委托者、承建者必须承担节能装配的各种再资源化义务。而《促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是2001年开始实施的,该法的基本原则规定:节能装配建筑产业要按照节省资源并抑制废弃物的产生、促进废弃物中有用物品的再使用、资源再利用的优先顺序,推进产业化相应政策的实施。《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则是2001年4月开始实施的,该法强调:强化节能装配建筑企业对产品实施再资源化(Recycle)措施;节能装配建筑的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减少废弃物(Reduce)的产生;回收节能装配建筑的产品中的部件、构件与零件等实施再使用(Reuse)措施,以实现构筑循环型经济系统的目标。

5.日本节能装配建筑的保障性法规

1947年的《日本新宪法》25条规定:“所有国民均有享有维持健康且文明的最低限度生活的权利”。多年以来,日本坚持多途径多方式多措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重点发展节能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其中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住房需求会呈现快增长;而日本中等偏下以及低收入家庭是由政府分别提供不同的资助获取保障性住房。于是,日本政府借助保障性住房大规模发展的契机,制定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以国家资金与各地政府、民间机构的集资建造保障性节能装配式住房,以全面推进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的发展。其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有:

首先,日本政府在立法上进行了节能装配建筑的保障性制度支持。如日本政府先后制定实施了《住房金融公库法》(1950年)、《公营住宅法》(1951年)、《日本住宅公团法》(1955年)、《城市住房计划法》(1966年)《住宅取得促进税制》(1976年)等。此后又陆续制定了《住宅建设计划法》、《住生活基本法》、《独立行政法人都市再生机构法》等一系列相关法规,逐步建立健全保障住房和规范节能装配住宅产业与市场的法律体系。至今这类法律法规共颁布了40多部。

其中,颁发于1951年6月的《公营住宅法》,迄今历经22次修订,并逐步完善,确立了为低收入人群提供节能装配式公营房的永久性法案。

此外,日本政府于1966年制定了《住宅建设计划法》,在日本实施的“住宅建设五年计划”中,基本保障性目标是指同地区最低住房保障一般性节能装配式公营房目标,引导性目标是指政府提倡和预期未来将达到标准规范的节能装配式公营房目标。譬如,在第六个五年规划、第七个五年规划和新的《住生活基本法》中,4人户基本保障型节能装配式住房的使用面积标准均为50平方米,《住生活基本法》中规定都市型和一般型目标分别为95和125平方米,而且按照每年规划的建设量确定每五年内能达到的基本保障性目标与引导性标准之比。此后,每五年一度的《住宅建设五年计划》一直作为日本供应保障型节能装配住宅的指导性标准和各阶段的阶段性目标。

1975年厚生劳动省与国土交通省联合发布政令《关于老人家庭公营住宅建设》,要求保障型节能装配公营住宅在设计和建设时照顾老人需求,而且优先安排入住。在1980年的公营住宅政令修改中,开始向有老人同住家庭提供先进装配与节能设备等方面特殊设计的保障型公营住宅。

在近年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建筑基准法》和《房屋质量保证促进法》中,指出未来日本保障型公共住宅发展方向是:首先在追求个性化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节能装配住宅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其次在公共住宅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节能装配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三是给予老人和儿童更多关注,创建适宜老人养老,儿童成长的保障型节能装配式居住环境。

三、日本发展节能装配建筑产业的政策措施

日本装配建筑行业在产业化与节能化的进程中,除了日本政府适时立法和系统法规实行强制性引导外,政府在方针政策与制度措施方面也给予了全方位与多方面的支持与对策。其采用的政策及措施有:endprint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日本政府针对节能装配产业实施的管理体系分三个系统,第一系统是以经产省及地方经产局为主干的节能装配领导机关,主要负责产业领域的节能装配管理。国家机构中与节能装配工作直接相关的部门还有环境省、国土交通省、厚生劳动省、文部科学省等。第二系统是节能专业机构,如日本节能中心(JECC)负责节能推进和组织实施,新产业技术开发机构(NITDO)负责装配技术项目研发、组织、管理和推广应用。第三系统是经过资格认定的部构件生产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建造商和经销商,负责落实各项节能装配政策措施。上述管理体系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制定发展计划。除了日本政府制定了从节能装配设备、节能装配住宅到节能装配建筑、节能装配城市的《住宅建设五年计划》外,为了加速节能装配建筑业的发展,日本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如建设省、通产省、邮政省等)都根据各个时期形势需要提出相应的技术课题和开发計划。比如通产省l985年曾提出“新型住宅开发计划”、l990年提出“21世纪公寓式住宅开发计划”、l995年提出“21世纪住宅开发计划”等;邮政省于1987年提出“节能装配住宅发展计划”;1989年通产省、建设省、邮政省又联合提出“节能装配住宅信息化计划”等。

三是指定资格企业。日本在节能装配建筑产业中实施“分类资格指定企业”的政策,即根据能源消费量指定为两种类型资格企业,明确规定各类指定企业的装配责任、节能义务,提出不同的产业管理要求。如第1类资格指定企业须依法聘用1~4个能源管理者;第2类资格指定企业须设1~2个能源管理员。又如被指定企业每年必须定期提交节能装配应用状况申报书、定期报告书和中长期计划书,并实施现场调查。如果评分不达标,各级经产局将实施“资格见证检查”提出改进建议,如果企业不遵从指示,将被实行通报、责令和罚款。

四是实施效率计划书。对于企业的新建建筑,要求在开工21日前提交专项工程计划书,旨在鼓励建造商合理使用新的装配工法与节能技术。对于建筑面积2000m2以上的新建项目,建造商必须向住宅部局提交装配结构与节能效率、墙体门窗与屋盖装配与节能效率、工程升降机与机械设备装配与节能效率、空调照明与热水设备装配与节能效率等六个方面内容的节能装配计划书申报的审批。

五是实施生态积分制度。对节能翻修或新建装配住宅与建筑实施节能装配生态积分制度。生态积分可用于兑换商品券、预付卡,有助于地区具有杰出节能装配性能的建筑与住宅商品出售、新建装配建筑或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方追加工程等。

六是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应用。日本政府在各级住宅建设部门设立节能装配化研究所,主要进行住宅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实验;进行住宅技术课题的研究。如建设省在推进节能装配建筑概念时,在1988年初制定了HBS标准。2013年国土交通省颁发了实施运输与装配H型钢、方型钢管、槽型钢等构件节能效率的《节能法-新修正条例》的特殊节能政策。

七是建立装配用能管理体制。日本2013年修订《节约能源法》后,政府建立了装配用能管理体制,要求建筑业主实施装配能耗统计制度、能耗监测制度、用能定额制度、能效标识制度。例如在装配能耗统计制度实行中,要求建筑业主及能源(包括电、水、气、热力等)供应部门定期上报能源消耗情况的统计报告。该制度有利于政府根据建筑类型、建筑面积等装配因素分析如何控制建筑用能的总量,全面了解不同装配类型建筑的能耗水平、装配建筑终端商品能耗结构、装配建筑用能模式,积累装配建筑能耗基础数据,为能源管理部门客观分析能源状况、因地制宜制定各项装配能耗定额标准、制定装配能源结构调整战略提供数据依据。

八是完备预测信息系统。信息预测是规划节能装配和推进建筑产业化的政策基础,只有清楚地了解现有建筑产业状况,通过分析,准确预测未来节能装配产业化发展的趋势,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与长远预期与深化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标准、法规和管理措施。日本节能装配产业化的信息预测系统是比较完备的。政府总务厅统计局有专门的“产业能耗信息预测”、“居住实态的调查”;国土交通省有“住宅土地统计调查”、“住宅统计调查”和各地住宅局有“装配产业能耗预测系统”、“各城市建筑能耗计量监测”等。上述系统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与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的信息,将为政府制定中长期建筑产业政策的基础。

九是实行技术竞赛制度。自2015年10月起,日本政府指令各地各地住宅局实行节能装配建筑技术方案竞赛制度,作为促进产业深化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其实行特点是:①竞赛的对象和内容比较明确;②竞赛本身就是技术开发的一种方式;③竞赛结果都体现到单体节能装配建筑或住宅区的建设上,起到推广的示范作用。

十是推广绿色建筑宣传。日本各级政府一直注重装配建筑产业化与节能环保知识宣传的普及推广,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公益广告等手段宣传建筑节能知识,推广装配建筑新技术。日本建筑界也加大推广和宣传力度,积极推动节能装配式建筑的产业化发展,以提高整个社会装配建筑节能化意识。

四、日本发展节能装配建筑的产业体系

日本在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中,政府对于节能装配建筑产业的发展给予了全方位与多方面的引导与支持;特别是《建筑基准法》经过了1971年、1981年以及1995年多次修正后,相继颁发了《中小企业基本法》《高技术工业及地域开发促进法》。为此,日本政府设立了“日本国家节能装配建筑专业委员会(NEABSC)”和“日本节能装配建筑研究会”(IBRAJ),完备了政府产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并促使产业链发育充分;并且以大集团企业引领节能装配建筑行业技术发展,颁布企业规程和标准,带动专业性公司发展,形成大小企业共同发展的节能装配建筑产业链体系。

1.设立政府管理机构

发展节能装配建筑产业主要涉及日本政府两个管理部门,即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经济产业省负责调整住宅产业结构方面的工作,通过课题形式,以财政补贴支持企业进行新技术的开发;国土交通省侧重住宅生产工业化和技术方面的协调,对涉及多部门需要协调和决策的,则先由政府的决策咨询机构提出意见,由经济产业大臣拍板。为此,政府设立了专门机构以及相关咨询、研究机构以引导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发展。在国土交通省设立住宅局,作为行政管理机构,设立节能装配住宅研究所;作为技术支撑,设立节能装配住宅整备公团;作为建设开发机构,另外在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建立住宅产业的审议会作为政府咨询机构。endprint

2.日本节能装配建筑的产业主体

多年来,日本在节能装配建筑产业化的发展中,参与并形成的产业主体主要有三大类:日本的RC机构(节能装配住宅公团)、日本的UR机构(都市机构)与日本的PE机构(民间企业)。

(1)日本的RC机构(节能装配住宅公团)

日本的RC机构即节能装配住宅公团,它是一个半政府、半民间的机构。其课题研发、技术应用及产业化发展主要有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5~1970年):实现了节能装配住宅标准化,完成了不同系列的63种类型的节能装配住宅标准化设计,1970年公有节能装配住宅建设量达120万户;

第二阶段(1971~1980年):实现了多材料节能装配试验楼,完成了木结构、钢结构和砼结构的节能装配住宅试制,1974年节能装配的公有住宅建設量130万户;

第三阶段(1980~1990年):完成了节能装配部品系列化,所有公营住宅普及标准化系列部品,逐渐发展成节能装配住宅单元标准化,该阶段期间,平均每年实现节能装配的公有住宅建设量达110万户;

第四阶段(1991年至今):实现了机械化节能装配施工法,开发出大型预制PC板、H型钢和PC钢筋组合施工法,该阶段内节能装配公有住宅的建设量占住宅总建设量的80%以上。

(2)日本的UR机构(都市机构)

日本的UR机构(都市机构)也是一个半政府性的机构。根据日本《独立行政法人通则法》及《独立行政法人都市再生机构法》,UR机构的前身由日本旧都市基础整备团体和旧地域振兴整备团体的地方都市开发整备部门合二为一,于2004年7月成立了“城市再生(UR)”的独立行政法人机构,简称UR都市机构。该机构以人们的居住、生活为本,致力于创造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的城市。

UR都市机构的资本额为一兆六亿日元,其中中央政府出资9984亿日元,地方政府出资20亿日元,其性质是独立行政法人,服务内容开始向改造旧城区转变,新区开发则向民营化方向转变;住宅金融支援机构主要通过证券化将长期固定利率住宅贷款的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使得私人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稳定的长期固定利率住宅贷款,为公营住宅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供给。

都市住宅技术研究所通过节能装配建设城市的实践,获取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并对现有城市的状况进行切实的调查、掌握,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技术开发及试验。UR都市机构对外公开其节能装配研究调查成果,回馈社会。该机构在八王子试验场建成的超高层节能装配住宅实验塔(100m),是目前世界最高的节能装配住宅设备系统检测设施。

(3)日本的PE机构(民间企业)

日本的PE机构是民间企业。战后的日本政府推进的节能装配住宅建设工作重点是通过“量”来解决住宅危机。当时PE机构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依靠传统的手工劳动无法短时间内解决大量的节能装配住宅供应;二是当时没有足够的木材满足日本传统的木结构节能装配住宅建设。下面是部分PE机构的民间企业在节能装配住宅产业化方面的业务发展:

①积水节能装配住宅PE机构:1960年创建节能装配住宅业务部,同年8月将节能装配住宅业务部独立,并更名为积水节能装配住宅产业,开始B型节能装配住宅的开发建设,1971年上市;1989年节能装配住宅建设量达170万户。现在着重研究节能装配建筑的热工性能、老年节能装配住宅、结构体系和内装部品;

②大和房屋PE机构:于1955年成立,1957年建造日本首个工厂化节能装配住宅,1961年开始涉足钢结构节能装配住宅和厂房、仓库、体育馆等公建;2000年节能装配住宅建设总量为132万户。近年来着重研究开发环境共生节能装配住宅、老年节能装配住宅、建筑热工以及建筑工程研究和实验。该机构现在以“同自然环境共存”为基本主题,研究、开发着眼于未来节能装配式建筑。

③三泽节能装配房屋PE机构:于1962年成立集团,1964年大板系统开发,1965年设立预制构件工厂,1967年三泽房屋成立;2001年节能装配住宅建设总量为122万户。该机构现在着重研究开发节能装配住宅耐久性、住区微气候环境、地球环境问题、老年节能装配住宅等。

④大成节能装配建设PE机构:于1917年设立,1946年财阀解体,分离出大成建设,1960年开始建造大型酒店、大坝等公建,1969年进入节能装配住宅市场;2002年节能装配住宅建设总量为115万户。该机构现在着重研究工厂化节能装配住宅的施工工艺、工程管理、生态环保等产品。

3.以主体企业引导产业链

近几年,日本建筑界各企业的技术开发和设计体制重点基本都转移到顺应市场变化的节能装配轨道上。参与节能装配与建筑产业化的企业比较多,既有比较大型的房屋供应商,如积水、大和、松下、三泽、丰田等,也有大型的建造商,如大成建设、前田建设等。

而日本产业体系的新动向是:以主体企业引导产业链。即在节能装配建筑领域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的企业,为实现企业自身更好的发展与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在自身企业入驻某建造市场且占主导的前提下,借助企业在产业中强大的凝聚力与号召力,通过土地出让、项目租售等方式引进其他同类企业的聚集,实现整个产业链的打造及完善。

(未完待续)

译据日本杂志《工业学院》2016年12号、《财田产业》2017年第3期、《新产经发展》2017年4月号

原文作者:东京大学研究生院建筑信息研究系教授坂村健、爱知产业大学经营学部教授吉田修、横滨商科大学经济学部长伊藤穰教授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1-3362(2018)01-0028-0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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