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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体系研究——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为例*

时间:2024-05-18

杨亚丽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450046)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综合素质成为决定大学生社会竞争能力的核心。新时代的大学生除了要掌握专业知识外,还要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就业能力[1]。2017-02,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提出“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2]。可见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至关重要,但是关于如何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体系,国家尚无明确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各地方、各高校都在积极探索中,但尚未形成共识。本文旨在通过案例剖析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体系的思路和建议。

1 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必要性

1.1 助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创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其中创新为五大新发展理念之首。2017-03-05,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又指出“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人才强则国强,一个国家要想发展,首先要重视培养创新型人才。

1.2 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为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目前大多数高校已经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把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联系在一起,对人才的培养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当代大学生不仅要掌握本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更要具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实施,要求高校教师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明确培养目标,构建有利于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的教育体系。从而推动高等教育的革新,最终使高等教育人才的培养有一个质的提升,使培养出来的人才就业能力强,更能满足社会需求。

1.3 激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将创新创业学分计入学业成绩,作为大学阶段的必修学分,使学生一入校就明确自己必须要参加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从而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另外多出的创新创业学分可以用来替代选修课学分,这使得学生更有动力去参与到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从而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3]。同时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也使学生明确了哪些活动可以认定学分,从而为学生的第二课堂的活动范围提供借鉴[4]。

2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体系

目前,很多高校都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体系,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下简称“郑州航院”)自2016级培养方案编制起,开始将创新创业学分纳入培养计划。2016年学校制定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此后根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又进行了修订,使得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体系不断完善,逐渐规范。现阶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主要包含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修读与替代要求、认定标准、认定规则、认定程序、记载与使用。

2.1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

认定范围主要分为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科研训练、创新创业实践、职业资格证书五大类。其中学科竞赛是指经学校认定为A+类、A类和B类的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主要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等。科研训练主要包括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参加学术会议作报告等。创新创业实践主要包括入驻学校众创空间、获得政府创业基金或风险投资、注册公司、入住校外省级以上孵化器、参加创新创业培训、参与学校创新创业社团、聆听创新创业主题报告和讲座等。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是学生参加与就业相关的各种考试获得的证书。

2.2 创新创业学分的修读与替代要求

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2个创新创业学分,作为毕业必要条件之一,对应学生培养方案中的“创新创业”课程,该课程安排在大四的下学期。学生所获得的创新创业学分超出规定2学分的部分可以申请替代选修课学分,替代学分设立上限,不超过6学分。

2.3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标准

学科竞赛A+类、A类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每一级别又根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设置对应的分值。B类按A类标准×0.5认定,且只对省级以上设置分值,C类和D类由二级学院设置分值,但不能超过B类同级别分值。对于团体参与的竞赛,项目负责人计满分,项目成员按顺序依次减少0.5分,最少单位为0.5分,计分人数不超过7人。

创新创业项目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设置对应的分值,以结项证书为依据,若毕业审核时还未结项的,当年毕业生可按照对应等级的一半分值认定。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按照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设置一定的分值,以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为认定依据。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若获得省人社厅资助的设置一定的分值,学生需提供正式文件、经费到账证明。

科研训练类,论文按学校期刊定级标准分别设置一定的分值,主要以正式出刊物为依据。发明创造根据专利级别设置一定的分值,以专业证书或受理通知书为依据。主持教科研项目根据项目结项文件或证书按照项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分值。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的根据项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分值,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证明材料。参加学术会议并作报告的,按照国际、国内、校内三个等级分别设置一定的分值,需要学生提供会议主办方提供的报告邀请等证明材料。若学生聆听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和讲座,结束后提供参会证明以及学业导师批阅的不少于2 000字的学术报告心得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类,其中入驻学校众创空间、入住学院创客空间需要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负责人和成员一定的学分。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学时数给予一定的学分。参加学校或学院创新创业社团且年终考核合格的按照级别分别给予一定的学分。获得政府创业基金或风险投资、注册公司、入住校外省级以上孵化器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投资协议、相关资金证明等材料,按法人(负责人)以及成员分别给予一定的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主题的报告、讲座和沙龙活动的,提供相关PU截图,按次数给分。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证书的,根据证书级别设置相应的分值。通过英语或者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按照相应的等级设置一定的分值。

2.4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规则

同一学生、同一项目遵循“就高原则”,只计最高分值,不作重复认定;同一赛事中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分值计学分;同一项目跨年度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项的,以补差值方式计学分。学分认定内容和成果设计署名单位的,第一署名单位均要求为郑州航院。办法中未涉及的其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若符合办法精神,学生可提前申请,学院审核后报创新创业中心进行认定。

2.5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程序

每年秋季学校创新创业中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上学年的创新创业学分的申请和认定工作,每年的4月份单独受理一次当年毕业生的最新学分认定申请。每年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然后学生所在学院成立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认定办法制订本学院的学分认定细则,并向学生公示,之后根据制订的细则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需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最后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上报创新创业中心备案。

2.6 创新创业学分的记载与使用

学生获得的创新创业学分在大四下学期,按照通过和不通过作为“创新创业”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中。其中创新创业学分达到2学分及以上的,“创新创业”课程成绩记载为通过,未达到2学分的,记载为不通过。对于创新创业学分超出2学分,需要替代选修课学分的,学生可以提交替代申请。创新创业成果可以作为学生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的依据。

3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几年的不断完善,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大大激发了同学们的创新创业热情,成果显著,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工作经历,将问题总结如下。

3.1 学生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不够明确

在开展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时,部分学生不知道自己参加的活动或者获得的证书是否可以认定学分,以致于未提交申请材料;还有部分学生不管是否符合条件,把自己获得的所有证书都拿来认证,比如奖学金证书、驾驶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的获奖证书等;还有小部分学生对创新创业不是太了解,不知道如何去获得学分。

建议高校从大一上学期开始,向学生宣传普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让学生意识到创新创业学分的重要性,明确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知道自己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取学分,同时每年秋季学期开始进行一次创新创业学分预警,给未达到2学分的学生以警示。

3.2 学生申请认定项目中创新创业类较少

根据笔者所在学院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经统计发现2016级学生申请的学分认定项目中将近21%属于学科竞赛类,9%属于创新创业类(其中有90%是参加GYB创业培训,仅有10%是参与创新创业项目或者学校教科研项目),36%属于各种资格证书或等级考试证书,34%属于志愿者服务类。可知学生大多是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考取各类证书或者志愿者服务活动获得的,这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初衷相违背。

针对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项目少这一现象,建议高校从大一开始,像指导毕业论文一样,为每位学生分配创业导师,进行个性化指导,同时也可以让学生加入到创业导师的教科研项目中。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也可以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对于学生升学或就业都是一项很好的举措。对于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建议不要纳入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中,如果学生实在难以获取学分,可以对志愿者服务类学分设置上限,不能超过0.5学分,且需要完成一定次数后才能获得,否则学生太容易获取创新创业学分[5]。

3.3 学生为参加创业培训而“逃课”

笔者同时也是一名专业课老师,发现学生为了参加创业培训而不上专业课,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高等教育是鼓励学生去参加相关培训的,但是不能本末倒置,放弃了专业课的学习。如果学生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又如何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创新创业中?针对这种“逃课”现象,建议学校有关部门安排创业培训类课程时,避开学生正常上课时间,使学生能够同时兼顾专业学习和创业培训。另外请辅导员对学生做好思政教育,正确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上课时间,强化学生纪律意识,明确学习目的。

4 结语

总的来说,设置创新创业学分是高等教育的一次伟大变革,使高等教育培养出的人才不再只是停留在书本上的“书呆子”,而是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他们是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因此,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体系的构建至关重要,本文以郑州航院如何实施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为例,为各高校提供借鉴,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体系还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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