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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模范人民调解员『——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兴安盟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司法所所长赵艳丽

时间:2024-04-24

草原上的』模范人民调解员『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兴安盟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司法所所长赵艳丽

有人说女人干事业难,干人民调解事业就更难,而年仅34岁的蒙古族女干部,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司法所所长赵艳丽,凭着对人民调解事业的热情,以为人民服务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十二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成为全国司法战线上的杰出代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作为科右中旗十六个苏木镇工作部中唯一的女司法所长,赵艳丽以她淳朴真挚、睿智果断的工作作风,把广袤的大草原当做人生舞台,把群众的需求当做崇高追求,十多年里,走遍全工作部的所有村屯牧点,开展法制宣传,排解矛盾纠纷,被老百姓称为“值得信赖的贴心人”。她用一腔真情,在政府与老百姓之间架起了一座和谐畅通的“心桥”。

她把青春和精力全部投入到人民调解事业中

赵艳丽出生在乡镇干部家庭,她的父亲是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老干部,从小父亲高大、威武的公正执法形象深深地映在她心中,激励她立志当一名司法干部。1998年年仅22岁的赵艳丽如愿成为额木庭高勒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始了人民调解事业。

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地处科尔沁大草原深处的额木庭高勒工作部(2006年改苏木为工作部)各种土地纠纷、边界纠纷、财务纠纷、家庭纠纷时有发生,如不及时调解处理就会导致一些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严重影响到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工作中赵艳丽克服环境艰苦、路途偏远等困难,及时为当事人调解处理。2006年以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67场次,调处各类疑难复杂纠纷114起,防止激化案件31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二百余万元,全工作部连续五年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赵艳丽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在工作上。刚结婚时,丈夫、婆婆还有同事都劝她要个孩子,可她总是说等自己工作上有了成绩再说。因长年下乡为群众调解纠纷,她怕生育小孩影响到自己的工作。2001年11月23日夜里,怀有两个多月身孕的赵艳丽在送一位被儿子遗弃的老人回家的途中,由于天黑雪大路滑,摩托车摔倒压在她身上,导致了流产,老人的家人经过教育劝导改正了错误,老人的困难得到了圆满解决,可赵艳丽却落下了习惯性流产的病根,至今没能当上母亲。专家经过会诊告诉她,今后再怀孕的希望很小了……

她把伤痛深埋在心底,无怨无悔地投入到工作中。她全年没有休息日,不分上下班,邻里纠纷、夫妻吵架、家庭矛盾等各类矛盾纠纷,不管何时找到她,她随叫随到。她业务素质过硬,法律知识精通,所以在调解时她讲解的道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仅在2002至2007年之间,她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0余件。

十多年来,她以无私奉献的精神,用柔弱的双肩撑起了一方和谐的天空,把全部精历倾注在工作中,倾注在守护一方平安的神圣事业当中。

她是百姓心目中的“模范人民调解员”

赵艳丽牢记自己作为司法干部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神圣使命,用自己对事业的执著化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换来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工作中,她以其干练泼辣的作风、灵活而不失原则的工作方式,使一件件繁杂棘手的纠纷案件得以化解,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信任与支持,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同和理解。

2005年4月25日,兴隆屯嘎查领导因毗邻旗县两个村老百姓耕地边界纠纷找到赵艳丽。春播在即,为抢占地块两村老百姓多次发生械斗,如果不及时处理,后果不堪设想。赵艳丽及时将此情况向当地的苏木领导做了汇报,随即组成以司法所为主的协调组前往进行调解。在双方调解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赵艳丽提议到实地边看边谈,当天上午10点开始直到下午4点钟,他们一个一个地块调查核实,以不偏不倚,据理力争的工作态度,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这起历时二十余年的土地争端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服务群众方面,对来访群众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耐心解释,讲清道理,有效改变了群众以往那种唯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观念。她先后义务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800人次,审理修改各类合同270余份,协办公证、见证560余件,为企业及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

她所在的工作部连续五年“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她本人于2007年7月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内蒙古妇联供稿)

责任编辑:张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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