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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十三五”林草建设成效及“十四五”发展建议

时间:2024-05-18

李 坚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云南 曲靖 655000)

1 引言

林草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草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是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体。曲靖市位于云南省东部,地处长江上游和珠江源头,生态区位极为重要。为推动曲靖市林草建设健康、跨越式发展,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林草建设成效的基础上,提出“十四五”发展对策建议。

2 “十三五”林草建设成效

“十三五”期间,曲靖市以“森林曲靖”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加快美丽曲靖建设,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规划的各项林草指标圆满完成。截至2020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1%,较2015年底增加了6.8%;森林蓄积量达6774万m3,较2015年底增加了1794万m3;林业草原总产值达106亿元,较2015年底增加了40亿元;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达85.8%。

2.1 林草生态修复扎实推进

“十三五”期间,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先后组织实施了“三年城乡绿化攻坚行动”、“曲靖市农村增绿行动”、“造林绿化三大工程”、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全市生态修复效果明显。一是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依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治理工程,大力开展森林抚育和推进城乡环境绿化优化,共完成营造林18.3万hm2;二是积极做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机构改革以来,全市林业和草原系统全面接收草原管理与建设职能职责,全面落实保护修复草原主体责任,逐步理顺机构机制,积极做好草原固定监测工作,通过推行草地刈割舍饲、分区轮牧、草地有偿承包到户使用责任制等方式,组织实施了国家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0.83万hm2、退耕还草0.06万hm2,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市草地生态退化得到了局部遏制,水源涵养能力明显提高,草群种类逐渐增多,牧草的产量和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2.2 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不断提升。全市认真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不断完善预案和培训机制,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力度,提高科学防控森林草原火灾能力。

(2)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扎实有力。成立了曲靖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制定了曲靖市松材线虫病预防方案并发放宣传册10万份,扎实开展森林草原病虫害监测预报,大力防范重大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入侵和扩散。

(3)林地保护管理不断规范,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用途管制、林地定额管控等制度,对林地、林木资源利用的可行性、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严格把关,实施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重点加强了对林地、林木资源的监测、巡查、核查,切实做到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控为先、及早发现、及早制止、及早查办”。

(4)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执行全面停伐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未出现超采滥采现象。

(5)实施好生态效益补偿,围绕“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带好护林队伍”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6)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自2018年起,全面开展遥感全覆盖的森林督查工作,及时监测、掌握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对监测到的问题做到全面现地核查,对核查界定为违法违规的图斑依法进行了查处。

(7)做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连续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通过变化情况记载、年度更新调查、数据库更新及更新成果汇交等手段,形成市、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现状和变化数据库,编制了市级及各县(市、区)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报告和统计表,实现了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据”评价,为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

2.3 自然保护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不断强化

(1)自然保护区管理更加有序,扎实开展了“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绿剑”等专项行动,在全市形成了打击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有力保护了自然保护区的健康发展,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2)湿地保护修复逐步增强,积极开展了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工作,编制完成了《曲靖市一般湿地认定》地方规范文本,认定省级重要湿地2个,在建国家湿地公园1个(试点),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个,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2个。2020年全市湿地面积达3.53万hm2,湿地保护率达47.5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31.74%。通过规范湿地资源利用方式,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全市湿地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高。

(3)野生动植物保护不断加强,认真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打击力度。着力推进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积极做好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管理。依法做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全面、妥善完成全市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

2.4 林业草原产业健康发展

(1)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将发展林下经济与林草产业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循环经济和扶贫工作等内容融合在一起,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林农和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景观利用为重点的林下经济发展格局,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累计达2.8万hm2,林下经济产值达25.2亿元,成功创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

(2)扎实推进苗木产业发展,全市发展苗木生产经营企业566家,年育苗面积达0.05万hm2,年可产穗条I80余万条、绿化苗木及花卉14929万余株(盆)。建成了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核桃、板栗采穗基地1个,省级油茶良种采穗圃1个,设立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基地11个,有效保证了全市造林计划任务的苗木供应。审(认)定通过林木良种6个,累计争取国家林木良种补贴965万元,补助培育良种苗木1810万株,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林木良种使用率和工程造林质量。

(3)加快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核桃、花椒、油茶、林下中药材种植等优势林产业为依托,通过政策引领、资金扶持、典型带动等措施,积极引导林草企业或大户依法依规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5年间,发展林农合作社59个,入社成员1390户,合作经营面积0.23万hm2,全市累计发展林农合作社139个,其中12个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积极引导各类企业进入林草领域,重点扶持特色化、规模化的林草企业成为林草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林草产业的带动辐射作用。五年间,培育省级龙头林草企业11家,累计51家,其中林木种苗培育企业21家、特色经济林培育9家、森林食品加工企业6家、林下经济种植养殖企业12家、木材加工企业3家。

(4)实施好林草贴息贷款增效项目,把林草贴息贷款工作与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和培育林草龙头企业有机结合起来,用项目推动林草贴息贷款的发放,确保林草企业和林农得到资金扶持。5年间,全市共完成林草贴息资款7.54亿元,其中大额贷款6.78亿元、小额贷款0.76亿元,全市累计完成贴息贷款14.83亿元。

2.5 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全市投入资金58.43亿元,全力推进城市森林、森林健康、林草经济、生态文化和森林管理五大体系建设,通过3年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于2019年成功创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全市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0.9万hm2,较创建初期增加了0.15万hm2;平均绿化覆盖率由36.6%提高到40.47%;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由27.36%增加到36.8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8.76 m2增加到12.99 m2;全市道路平均林木绿化率由55.01%提高到85.19%;水岸林木绿化率由66.22%提高到86.46%;完成村屯绿化面积0.68万hm2,做到乡(镇)、村全覆盖,全市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由19.92%提高到32.22%,分散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由13.23%提高到17%;城区乔木种植比例由80.7%提高到82.07%;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3.17%以上。

2.6 林草生态扶贫扎实有效

认真履行行业扶贫主体责任,通过实施核桃提质、低效林改造、中央造林补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森林抚育等项目,有效带动7.3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双赢”。“十三五”期间,利用专项资金累计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聘用生态护林员、公益林护林员44363人次,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获劳务报酬收入8000元以上,天保护林员及公益林护林员每人每年获劳务报酬收入6000~7200元,实现了“聘用一人护林,带动一户脱贫”工作目标。投入资金620万元,举办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100余期,参训人员达14500余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8000余人次,发放林业技术手册和资料10000余份(册),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预防知识等资料5000余份,创森宣传环保袋4000个,核桃技术规范1000本。

2.7 林业草原改革深入推进

(1)圆满完成局机关机构改革任务,顺利推进职能调整、人员转隶等工作,全面接收了草原、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工作。

(2)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市8个国有林场和曲靖面店坡联营林场均被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成效被评定为省级优秀等次。

(3)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市共完成集体林确权137.6万hm2,确权率99.3%,发放林权证65万本。

(4)全面完成深化改革年度任务,出台了《曲靖市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科学分类、合理布局、有力保护、有效管理。出台了《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全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推动全市天然林面积稳中有增、质量持续提高、功能逐步提升。

2.8 保障支撑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1)科技推广示范工作有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共争取中央和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14个、资金1360万元在曲靖实施。主持完成的《云新核桃规模化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获曲靖市科学技术三等奖。研究申报的泽圣1号、泽圣2号、泽圣3号核桃优良无性系等,通过了云南省林木种苗认定机构认证。参与的“一种早实核桃丰产树体的快速培养方法”发明专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2)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深入开展创文活动,投入100余万元着力改造生活区、办公区硬件设施建设。

(3)认真落实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工作,认真履行市级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确定33名联络员定点联系38家重点涉林企业,积极帮助涉林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3 “十三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十四五”对策建议

3.1 十三五” 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虽然林草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各项规划指标圆满完成,但与“美丽曲靖”建设和全市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着差距。

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与筑牢两江生态安全屏障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加快“森林曲靖”建设要求存在差距。城市森林质量与建设生态宜居珠江源大城市要求存在差距。林草生态产业发展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三张牌”要求存在差距。林草基础设施建设与林草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差距。

3.2 “十四五”对策建议

3.2.1 筑牢珠江源头、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1)抓实国土绿化,坚持全民动员植树造林,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民参与大绿化格局。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推动国土山川大绿化向纵深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搞绿化,将“三沿”(沿河湖、沿路、沿村庄)区域、干热河谷、石漠化沙化、高寒山区等生态退化、生态脆弱地区列为重点区域,加大绿化力度,拓展绿化空间。

(2)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全面保育天然林、科学经营人工林,组织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划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实施分区施策,对全市天然林实行全面保护。

(3)全面加强中幼龄林抚育和国家储备林培育,科学开展天然次生林质量提升、人工林近自然经营、退化林修复,培育乡土、混交、异龄、复层森林,增强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着力培育亚热带珍贵树种和大径级材,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林地产出,加快森林经营增效。

(4)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实现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

(5)加大草原修复力度,科学制定草原保护和修复规划,坚持全面保护、系统治理,提高林草综合植被盖度和生物量,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落实禁牧轮牧和草畜平衡,促进草原休养生息,科学推进草原退化治理修复,探索林草融合发展。

(6)建立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健全层级合理的湿地保护地体系,扩大湿地保护范围,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

(7)建立边界清晰、管理明确、事权清晰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

(8)强化湿地恢复和修复,逐步扩大湿地面积,修复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完善湿地保护和利用机制,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

3.2.2 精心呵护全市生态资源

(1)着力提升防灭火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协调系统和林火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林火瞭望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

(2)全面加强林草生物灾害预防和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控减灾综合能力,建立湿地有害生物监测和危害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林业生物灾害预警和响应机制、重大林草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操作规范,着力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3.2.3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工程

(1)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精准识别保护空缺区域,通过扩建或新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社区保护地等方式纳入自然保护地,逐步建立起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2)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撑,提高自然保护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3)建设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监测体系,调查评估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状况,建设全面覆盖的动植物种群极其重要栖息地动态监测管理体系,实施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行动,推进全社会参与保护模式,保护和恢复野生种群及其栖息地生境,完善近地、迁地、收容救护、人工繁育和回归多元化保护体系,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全民共享的绿色发展格局,全力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4)保障生物安全履行国际公约,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提升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防控能力。

(5)强化基层野生动植物监管执法力量,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

3.2.4 抓好生态产业和生态公共服务

(1)发展绿色惠民生态产业,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开展基地建设、主体培育、品牌打造、市场拓展、质量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协调利益链,编制全市林草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林草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2)着力培育木本油料、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等特色生态产业,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建设思路,打好“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

(3)巩固提升传统产业,推进木竹加工、林桨纸、观赏苗木、草产业等传统产业传型升级。加大林草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资本、人才、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4)提升生态公共服务水平,充分挖掘和发挥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普惠产品,为全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休憩等公共服务。

(5)积极培育生态服务新业态,打造一批精品城市森林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城市郊野公园,森林养生基地、森林体验基地、慢生活体验区,森林步道、休闲林场、试验实习林场、自然教育基地。

(6)巩固脱贫成果与助推乡村振兴,继续实施生态治理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生态产业扶贫,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实现生态扶贫与助推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3.2.5 深化林草改革创新

(1)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林地资源资产评估体系、流转体系和林权流转服务体系,进一步释放改革活力和动力,推动形成集体林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2)巩固和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效,完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完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3)全面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制度,确保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实现稳步增长,提高木材战略储备能力。

(4)建立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林场利用森林资源发展多种经营,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扎实推进现代化林场建设。

(5)完善草原制度改革,深化草原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草原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草原分类经营制度改革,探索林权证、草原证两证重合,两补合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增加林草发展内生动力。

(6)推进创新发展,着力推进制度创新、理念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

3.2.6 全面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1)加快林草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林草大数据汇聚管理平台、方便快捷的富林惠农服务平台。

(2)推进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强化创新平台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支撑,打造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生态站、试验林场等创新平台和长期科研基地建设。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创新人才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管理人员、高层次科研人员、高水平技术人员、高技能产业工人。

(4)持续推进林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森林和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草监测监管等领域基础设施薄弱、装备条件差等问题,持续加强林草基层标准化站所建设。

4 结语

“十三五”期间,曲靖市实现了森林面积持续扩大、森林资源质量提升、林草综合效益倍增的战略目标。预计在“十四五”期间,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生态安全、增进生态福祉、提高生态意识为总目标,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为路径,以实施重大项目、深化重大改革、完善重大制度为抓手,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着力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扎实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预计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2.5%,森林蓄积量达7379万m3,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8%,林草产值达1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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