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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生态护林员管理现状及对策

时间:2024-05-18

杨四文,何永华

(香格里拉市林草局,云南 香格里拉 674400)

1 引言

生态护林员是伴随着国家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的实际需要诞生的,是党中央国务院 “五个一批” 中的“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重要举措。生态护林员选聘是国家林草局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是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明确生态护林员精准到人,通过生态公益岗位就业和生态补偿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实现在家门口脱贫[1]。近年来,香格里拉市林草局积极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划定管护责任区、签订管护合同、组织生态护林员积极开展巡山管护工作,实现了“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的目标。2020年香格里拉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进入乡村振兴战略计划。

2 现状

2.1 区域概况

香格里拉市位于滇西北迪庆藏族自治州东部,境内雪山耸立,河谷深邃,高原湖泊星罗棋布,辽阔的高山草甸,成群的牛羊尽显香格里拉人与自然和谐的美景。迷人的自然生态景观使其成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域。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吸引了广大的国内外游客,促进了普达措国家森林公园、纳帕海、哈巴雪山、蓝月山谷、巴拉格宗景区等生态旅游的长足发展。

2.2 生态护林员选聘及管理

香格里拉市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开始于2017年,以《香格里拉市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为依据,按照“公告-申报-审查-公示-考察-聘用”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责任协议书,林场(林草服务中心)负责完成生态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划分、岗前培训、痕迹资料整理以及上报等工作,坚持“市建、乡镇聘、村用、场管”的原则,由乡镇林场(林草服务中心)和村(居)民委员会双重监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1万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管护劳务补助。香格里拉市生态护林员选聘情况如下表1。

表1 香格里拉市生态护林员选聘情况

2017年至2021年,香格里拉市一共聘用生态护护林员18597人,签订管护责任合同18597份,将18597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以管护劳务费的形式发放给生态护林员;生态护林员政策覆盖11个乡镇57个村(居)民委员会565个村民小组4292个建档立卡户1722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3 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2017年至今,香格里拉市切实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结合乡镇实际划定18597个管护责任区,签订18597份管护合同,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片区以及责任人,及时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生态护林员业务技能和知识水平,组织生态护林员积极开展巡山管护工作,全面做好本市森林管护工作。

2.4 生态护林员工作成效分析

2.4.1 生态效益

严格的巡山管护制度,积极有效地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该市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林地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不断增强,提高了森林资源质量,对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增长、活立木蓄积量的增加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生态护林员聘用及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通过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兑现,增加了当地建档立卡户收入,也解决了森林管护经费不足的问题[3],实现了“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4]”的目标。

2.4.2 经济效益

2017年至2021年,香格里拉市一共投入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资金18597万元,聘用生态护护林员18597人,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了18597个就业岗位。全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一共增收18597万元,户均增收1万元,人均增收2611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20年该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摘帽,实现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5]”的目标。同时,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4.3 社会效益

生态护林员投身林草事业,积极宣传林业方针政策,按时巡山护林,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主动制止乱砍滥伐,积极有效地促进了该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林区群众中营造全民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民心[7],为香格里拉人与自然的和谐发挥其应有的贡献。实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调动了林农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对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以及乡村振兴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3 存在的问题

3.1 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偏低

生态护林员选聘相关规定,要求生态护林员只能就近务工,不能外出打工,每月巡山天数不得少于8~10 d。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补助为1万元/人·年,与市场最低劳务工资(150元/d·人)相比,补助标准明显偏低。由于受资金、技术以及身体素质等条件的限制,生态护林员在有限的就近务工需求市场中处于劣势,部分建档立卡户(生态护林员)家庭经济很难继续长足发展[8]。

3.2 年龄限制生态护林员选聘

生态护林员选聘相关规定,要求符合生态护林员聘用条件的年龄必须在16~60周岁内[9],为此全市97个建档立卡户由于没有16~60周岁家庭成员而被剔除。该市多数60岁以上的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良好,完全具备巡山管护能力,能胜任生态护林员的工作,但由于年龄限制而被剔除确实可惜。

3.3 生态护林员数量少

香格里拉市国土面积1141739 hm2,林地总面积961539.57 hm2,占国土总面积的84.22%,森林面积885929.04 hm2,森林覆盖率达78.61%,活立木蓄积量138272726 m3。天然林面积832756.8 hm2,占森林面积的94%;公益林地面积744020.11 hm2,占两类林总面积的77.38%;商品林地面积217519.46 hm2,占两类林总面积的22.62%。对于如此丰富的森林资源以及极高的公益林占比而言,仅仅聘用4292名生态护林员数量太少,管护面积难以覆盖全部森林资源,巡山管护盲区仍然存在,森林资源有效管护率难以达到100%。

4 对策建议

4.1 提高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

在党中央国务院天然林修复制度的总体框架下,立足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实际需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市党委政府建设“森林云南、生态立州、生态立市”的指导方针,结合香格里拉市森林面积大、覆盖率高、生态区位重要、生态极端脆弱的特点,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切实做好本市林草“十四五”发展规划,将高素质护林员队伍建设纳入中长期规划,请求中央及省级财政提高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建议将本市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提高到3.6万元/人·年。

4.2 改革森林巡护员选聘制度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借鉴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经验,改革森林巡护员选聘与管理制度,争取全市农户每户一个护林员的普惠政策,让世代保护香格里拉这片净土的当地群众都得到聘用,绿水青山才能变成金山银山,优质的生态环境、富裕的经济收入以及高质量的生活品位就会成为香格里拉市乡村振兴的亮点。

4.3 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力度,确保补助资金安全

市乡两级政府、林草和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补助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宣传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更为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资金运行监督机制,对于平分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费的情况绝不手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制止、立行立改、加强宣传、整改到位,确保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安全[10]。

4.4 增加生态护林员数量

认真学习、正确领会各级文件要求,结合该市实际按照政策规定增加生态护林员数量,壮大护林队伍,使广大人民群众从生态环境保护中受益,让生态护林员惠民政策之光照耀乡村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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