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8
杨 麟,张 潜
(1.无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 无锡 214121;2.无锡市审计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 江苏 无锡 214100)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26150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22635万辆;民用轿车保有量14644万辆,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13701万辆。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增加,促进了汽车维修行业的快速发展。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共有142.23万家汽车维修相关企业[1]。汽车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危险废物,因此通过对汽车维修行业产污环节、污染防治、环境管理方面的分析研究,探索如何有效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其中一类、二类企业主要从事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的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2];三类企业从事汽车故障诊断和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以及汽车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专项维修作业[3]。
汽车维修流程一般为:检查待修汽车,确认故障原因,选择相应的维修方式。对需要进行表面修复的车辆先进入钣金间进行处理,然后进入喷烤漆房进行涂装作业;对不需要进行表面修复的车辆,直接进维修间进行维修,维修结束后,一般会对车辆进行清洗,检测合格后即可出厂。
汽车维修企业的生产废水来自发动机和汽车零部件清洗过程中产生的碱性含油废水、湿式打磨时产生含悬浮物的打磨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地面保洁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石油类、COD、阴离子表面洗涤剂等。
主要为喷烤漆房腻子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调漆、喷涂、流平、烘干工序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苯系物和VOCs等,还有非金属工件溶剂擦洗、漆膜修补、喷枪清洗、喷烤漆房清洁维护、喷烤漆房格栅溶剂清理等辅助工序产生的VOCs。另外还有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干式打磨产生的粉尘、喷烤漆房燃料烟气、更换制冷剂排放的冷媒,以及整车出厂检测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NOx、CO和VOCs。
主要有空压机、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捶打金属时产生的噪声等。
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三类。碎玻璃、废塑料、废轮胎、废锂电池等为一般工业固废,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汽车维修行业共涉及8个类别的危险废物,包括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及油泥、HW12染料、涂料废物、HW29含汞废物(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HW31废铅蓄电池、HW36石棉废物(废制动器衬片)、HW49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废线路板(含废电容器等)和HW50尾气净化废催化剂。
近年来,地方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汽修行业协会对汽修行业进行了多轮次的环保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较规范;三类汽车维修企业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不完整,对危险废物规范处理处置不重视,总体情况仍不理想。
汽车维修企业面广量大、分布无序,特别是自2018年7月国务院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制替代了审批制,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完善,环境管理又涉及到交通、城管、市政、生态环境等多个职能部门,往往难以形成合力。生态环境部门对区域内汽修企业的数量、环评手续及运营情况等信息掌握不全,再加上市、区(县)两级环境管理部门人数有限,面对数量庞大且分散的汽车维修企业,监管难度较大,监管频次和力度难以保证,有效的跟踪管理存在困难[4]。
当前汽车维修企业一方面是环保意识普遍薄弱,缺少环保专员,大部分从业人员缺少必要的环保培训,企业的环保手续履行不到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批后便束之高阁,迟迟未开展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亦未领取排污许可证;从业人员对环评文件中规定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不了解,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更不清楚。另一方面环境管理制度不完整,缺少相应的环境管理台账,如环保设施运维记录、危险废物申报、转移记录及委外处置合同、环保培训宣贯计划等。
4.3.1 洗车废水无序排放
目前汽车维修企业一般采用超声波工艺及环保型清洗剂清洗发动机和汽车零部件,清洗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产生的油泥按危险废物处置;湿式打磨时产生少量的打磨废水,单独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
大部分汽修企业,尤其是三类企业中洗车美容店的洗车场露天设置,高压水枪冲洗车辆会产生大量的洗车废水,但缺乏有效的收集、处理及回用措施,洗车废水很少回用,无序乱流现象较多,再加上“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洗车废水很难纳入污水管网,直接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地表水体[5]。少数临河汽修企业甚至抽取河水洗车,洗车废水又漫流至河道。
4.3.2 有机废气收集处理不重视
汽修企业普遍采用了电或天然气作为喷烤漆房的能源,减少了柴油等燃料燃烧烟气污染物的排放;湿式打磨工艺的使用也减少了打磨粉尘的排放;而电气焊、激光焊等焊接方式可从源头上减少焊接烟尘的产生量,焊接烟尘也采用了移动式除尘器进行吸尘处理,少量的焊接烟尘通过车间与外界自然通风呈无组织排放。
汽车喷涂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的污染物浓度较低,且为间歇排放,废气处理设施一般由喷烤漆房的供应方配套提供,主要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的净化工艺,其活性炭一次装填量、更换频次相对固定。一是喷涂量较大汽修企业的活性炭会在更换前达到饱和吸附量,造成吸附穿透,使活性炭失效;二是部分汽修企业缺乏运维经验,不按时更换活性炭,导致处理效率下降;三是风机风量与活性炭吸附能力不匹配,风量过大造成停留时间太短。活性炭吸附效果差,风量偏小则降低废气捕集效率,大量废气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外;四是少量汽修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废气处理设施内不装填活性炭或者人为拆除处理装置,造成未经处理的有机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环境中。另外,大部分汽修企业仍使用溶剂型油漆,未能从源头上消减有机废气的产生量[5]。
4.3.3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不规范
(1)危险废物未分类收集。大多数汽修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类别识别不全,未将更换下来的废制动器衬片、废含汞荧光灯管、废电路板、废催化剂等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而是混入一般固体废物收集,生活垃圾掺杂废油桶、机油滤清器、漆渣、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的现象也时常发生。
(2)贮存场所标识标牌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无警示标识,贮存条件简陋,不能满足防雨、防渗、防漏等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标签不规范,危险废物长期贮存超过1年。
(3)合法处置渠道不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几乎没有一家能处理汽修行业产生的全部危险废物,汽修企业需找多家经营单位才能全部委外处置。汽修企业的危险废物类别众多,但产生量偏少,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受运输成本的影响,不能及时收运,造成危险废物长期贮存,甚至出现了将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交由无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等现象[6]。
(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缺失。危险废物申报、转移、处置的类别不全,缺少应急处置预案、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和委外处置合同等。
随着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汽车维修行业的环评审批手续也逐渐简化。2021年1月1日起,“营业面积5000 m2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 t及以上的”的汽车维修企业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余汽修企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7]。这就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的日常环境监管,针对汽车维修行业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定期开展汽修行业环保专项督察,督促和帮助汽修企业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打击“散乱污”式的汽修企业,依法关停污染防治措施严重缺失、群众举报频繁且不具备整治提升条件和能力的汽修企业,保障汽车维修行业的绿色发展。
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将由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由其依法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实行综合执法。如大气、噪声污染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包括罚款、停业整改等)。一是解决了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数有限的问题;二是执法层级减少,缩短了环境问题从投诉到响应再到解决的时间,提升了执法效率。汽修企业一旦被投诉,将在第一时间内被街道执法队调查、罚款或责令停业整改。
目前,北京、江苏、广东、重庆、河北、陕西、深圳等省市都出台了地方汽修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虽弥补了国家相关制度缺失和行业标准宽松的现状,但各地的环境管理要求尺度不一致,对汽修行业污染物整体排放情况梳理不够完整,对危险废物的识别也不同。建议生态环境部或全国汽修行业协会针对汽修行业的污染防治现状制定更为全面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用以指导和规范汽修企业的整体提升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水平。
鼓励一、二类汽修企业及从事喷漆、补漆作业的汽修企业,安装至少可监测VOCs的排放浓度、去除效率和流速三项指标的VOCs排放连续自动监控系统,自动监测数据上传至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时刻监控VOCs的排放情况。汽修企业应做好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时处理、记录异常情况,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鉴于汽车维修企业“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和危险废物“种类多、数量少”的特点,大力推进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4]。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核发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经营许可证,收集单位采用全程跟踪收集危险废物流向的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安排专用运输车辆上门收集服务范围内汽修企业的危险废物,对危险废物实行电子标识标签、自动称重、拍照、标签打印、数据实时上传后,转运至收集单位的危废仓库进行分类贮存,批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形成汽修企业与处置利用单位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小量危险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到利用处置全过程规范管理,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汽修行业协会开展汽修企业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从企业负责人入手,借助社会平台开展宣传、评比、曝光和交流的活动,使污染防治和环保理念自上而下地有效传导,提高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8]。企业按规模大小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保人员,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原辅材料、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台账,制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喷烤漆房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管理规定、环境应急预案等。
绿色汽修是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利用效率的维修模式,采用清洁的原辅料和先进的维修技术与工艺设备,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最少的废弃物产生,获得最大效能的维修。如利用精密检测设备和实时数据采集设备对故障车辆进行检测,由不解体检测替代传统的拆检;利用保养型液体交换机更换保养油液,即可降低20%的保养油液用量,又减少了废矿物油的产生量;通过表面再生技术修复磨损严重的汽车机械部件,降低制动器衬片等磨损件的更换频次[9]。喷漆作业选用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或水性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从源头上减少VOCs产生[10]。
布局建设区域性钣喷中心[11],配置先进的维修生产设备和“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组合式VOCs 治理设施,通过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实现VOCs的集中治理,有效降低废气治理成本。中小型维修企业由独立钣喷向共享钣喷方向转型,既解决了自身废气治理的问题,又能获取合理的钣喷业务利润,实现废气治理的精细化管理。
当前汽车维修行业的环境管理存在着环境监管力度不足、环保意识与管理制度缺失、污染防治措施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监管部门加大环保专项督察、下放部分环境行政执法职权、健全行业环境管理制度、开展VOCs 在线监测工作、构建危险废物信息化收集体系等建议,明确了汽车维修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推行绿色汽修、转变钣喷经营模式的措施,全面提升汽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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