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8
陈 辉,柳洪方,赵欢欢,张怡平,王海勇,吕 升
(浙江省嘉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 嘉兴 314000)
近年来,我国大大加快了城镇化的进程,各种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激增,其在施工过程中排放大量颗粒物(PM)、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1],特别是氮氧化物(NOx)和碳氢化合物(HC),在长时间的光照作用下,会产生大量的臭氧(O3)、非甲烷烃类以及醛酮类污染物,这些二次污染物会直接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严重的还可能会引起一些无法治愈的重大疾病,如肺气肿、支气管炎、冠心病等[2,3]。根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20)》显示,2019年,我国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SO2)、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分别为 15.9万t、43.5万t、493.3万t、24.0万t[4]。另有资料显示,一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总量约为一辆国五小汽车的50~80倍[5]。可见,非道路移动源的排放量十分巨大。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用广泛,种类繁多,常见的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拖拉机、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在非道机械中占比较大的叉车,以及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等[6]。
由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适用范围广泛,从出厂、销售、使用环节到最终的淘汰环节,无需办理任何登记手续[7],另外,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具体使用时间和使用地点也并不固定,具有很强的移动性,没有规律可言,所以很容易导致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正是由于非道机械的使用特点,导致其保有量数据不清,无法真正统计核算非道机械的排放量,也无法为管理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8]。目前,嘉兴市生态环境部门已对大约1万多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但远未达到全覆盖程度。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应用领域广泛,部分非道机械可在不同应用领域间交叉使用,流动性强,流动范围广,监管部门众多,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非道机械的尾气排放、叉车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管理,工程机械由建设部门负责,道路施工机械由交通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由农业部门负责等,这样的职责分工使得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而且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各部门往往注重对非道机械的安全隐患排查,而容易忽略对机械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的监管[9]。
尽管《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已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提出了相关的监管要求,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其主要原因为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嘉兴市区已划定面积约140 km2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排放未达到三类限值的机械不能在此已划定的禁用区内使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4条也规定:“违法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但却没有对应的处罚条款[10]。另外,法律也没有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进行备案登记。
目前,新生产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机动车已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在对嘉兴市已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统计结果发现,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比例仅为40.2%,国二排放标准的比例为29.5%,国一排放标准的比例为16.3%,另有14%的机械无法判定其排放标准,无法判定排放标准的机械基本使用年限长,技术状况老旧,排放污染大。
生态环境部门应继续进行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登记管理制度,摸清非道机械的底数,建立台账。市场监管、建设、交通、市政管理、农业等部门要督促所管理的部门和行业对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编码登记,同时各街道和乡镇也应督促管辖范围内的非道机械使用人或所有人进行备案登记。另外,要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编码登记管理制度,对每一台新生产、销售流入市场的非道机械进行编码登记,确保不新增未登记的在用非道机械。
可通过纸质标识和电子标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识别标识管理,推进非道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排放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掌握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状况和运行轨迹。
为科学合理的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排放,政府应牵头出台完善统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从生产、销售、使用、淘汰全链条的管理制度,弥补相关的法律法规空缺,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检验技术指南,参照机动车实施年检制度管理,建立非道路移动源环保检验信息监管平台,定期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验,并将检验数据实时上传管理部门。探索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测与维护(I/M)制度,将检验不合格的机械纳入尾气排放治理闭环管理,杜绝尾气治理弄虚作假。
在已划定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内,要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未经编码登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械,要依法予以处理并使其退场。督导检查非道使用单位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使用超标排放机械问题突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应要求非道机械在进入禁用区域施工作业前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用区范围,进一步倒逼非道机械的主动编码登记和排放不合格机械的维修治理、淘汰更新。同时,各区县要加快高排放非道禁用区的划定。
要规范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彻底清除无证经营的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劣质油品的违法犯罪活动。非道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油品,在对非道机械的监督检查过程中,也要加强对油品来源的检查,对用油来源不可查的非道机械进行退场处理。
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产环节,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生产更加环保清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尤其是新能源非道机械方面的研发投入;在销售环节,要加强对非道机械销售商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环保不达标非道机械的不良行为,避免排放不合格机械流入市场;在使用环节上,通过加强禁用区管控等措施,对排放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治理,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同时通过限制使用、购置补贴等措施加速淘汰老旧非道机械,引导消费者购买更加环保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要更加重视非道路移动源的尾气污染,梳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现状,污染排放情况,以及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及对人体的健康影响,结合群众的习惯、兴趣等,通过手提袋、电视节目、歌曲、微博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城市居民对非道路移动源的污染情况的认知程度,让群众都参与到对非道路移动源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中。在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宣传的强大助推力,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另外,可以开通举报热线,将在禁用区使用的超标机械情况及时反馈给管理部门。
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相信通过备案登记和识别标识管理、加强管理手段、加强禁用区管控、规范油品市场、加快治理和淘汰更新、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等方面的努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一定会逐见成效,从而更加有效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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