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8
吴有尧
(清远市英德林场,广东 清远 511500)
“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1]。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是国家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林分、林相保存比较完整的森林资源。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管理和持续增加森林蓄积量,维持国有林地的高森林覆盖率,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是林业部门力保生态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林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对于广东省目前国有林场改革后处于公益二类的国有林场,在转型为公益一类过渡期,进一步做好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经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从以下10个方面对公益二类国有林场过渡期的森林资源经营进行了探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部署,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趋势,是从获取经济收入为主要经营目的公益二类向发挥生态效益为目的公益一类国有林场转型发展。如此一来,过渡期的森林经营侧重点就要转移,经营的目的也将从原来获取林木经济收入转变为更好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即从原来砍伐木材获取经济收入,转变为对森林资源的管护,提升生态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国有林场生态功能和效益提升,将造福当地及周边的人民,国有林场经营运作和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的保障,由省、市两级地方财政支持解决。总之,过渡期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侧重点应从原来砍树卖木转变为森林资源的管护和森林的防火、防污。
在公益二类向公益一类的过渡期,国有林场职工工资福利在没有得到省、市两级地方财政全额支持并全面解决之前,仍需采伐一定数量的林木并获取一定的经济收入,来保障林场职工的工资福利来源。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过渡期间属于公益二类的国有林场,其采伐迹地仍需进行更新造林。迹地更新如何选择目的树种呢?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是大方向,生态公益是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目标”的导向,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目的树种一定要选择如荷木、火力楠、秋枫、米老排等生态林树种,而不宜选择如杉、桉、松等常规用材林目的树种。据林业科研部门测定的数据表明,生态林树种比常规的用材林树种更能发挥生态功能效益,且森林防火功能更强,更加符合完成过渡后实现森林生态经营的目的。
“实施方案”要求,至2020年,广东省“森林蓄积量由4700万m3增加到6700万m3以上,森林覆盖率由86%提高到90%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比例由57%提高到75%以上”[2],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过渡期的采伐迹地仍然要进行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不能丢荒,不能浪费林地,否则,国有林场的森林蓄积总量会减少,经营面积内森林覆盖率会下降,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等次生灾害。由于完成过渡后,国有林场经营运作的经费主要由当地财政解决,不再依靠砍树卖木来维持,那么,过渡期的迹地更新造林是应付式完成,还是坚持重质量重成效完成呢?如果应付式完成,林场减少资金投入,减少投工,种下树苗能不能成活成林,造林地能不能郁闭成林,等待过渡之后再说;如果坚持重质量重成效造林,林场投资投工一定会比较多,便能够确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完成过渡之后,能更好地发挥森林生态功能效益,利于培育管护。如何决择是管理者应该清醒认识的问题。本文强调的是:应该坚持重质量重成效地完成采伐迹地年度更新造林,而且管理者应该用负责任的态度完成迹地更新造林。不要因为是过渡期丢荒林地,浪费林地资源;不要因为是过渡期不管造林成效,导致造林失败,出现残次无效林。该投入的造林整地、种苗、抚育、施肥、管护等资金还是要投入,该抓的造林质量还是要抓好。
个别林场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过渡期容易产生一些不正确的森林经营理念,可能会对国有林场以后的森林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带来伤害。比如:追求急功近利,过量采伐用材林现有林木资源,换取高额木材经济收入;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包括矿产资源)转让或变卖,获取眼前的经济利益;追求政绩工程,强行建设一些基建工程项目,造成资金浪费;对外引进不成熟、无效益的项目,造成投资失败等。这些不正确的经营理念不端正、不克服,一定会对国有林场经营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浪费森林资源,浪费林场资金,严重损害林场的健康发展。错误理念既导致损失森林资源、资金,又破坏辖区内的生态坏境,也伤害了林场职工的利益。因此,过渡期端正林场领导班子成员的经营理念十分重要。
过渡期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确保森林资源稳步增长,生态功能日益增强,严防过渡期“砍光食光”的行为。长期以来,用材林树种都是国有林场的目的树种,目前国有林场都保存着一定数量的中、成熟用材林森林资源,眼看几年后将过渡为生态公益一类,不用再砍树卖木,很难再有用材林森林采伐指标了。有些人会在过渡期将能砍伐的用材林都砍光,卖木材变成钱财。为防止这种行为的出现,需要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控制过渡期的采伐量,严格控制过渡期的森林资源采伐指标。总体来说,以不超过国有林场单位森林资源年生长量60%的蓄积量为采伐指标控制红线,视国有林场单位经济条件充可或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大小,能少采伐的就控制少采伐,能不采伐的就控制不采伐,确保国有林场辖区内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逐步提高,生态效益日益增强。
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方针政策已经确立,今后,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是生态公益型林场,要求经营管理者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改变以往公益二类林场砍树卖木的经营手段,应该积极寻求森林生态旅游发展道路,谋划可行的、适合自身条件并具特色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如特色森林观光、特色花海、野生动物园赏游、林区健康行、林区溯溪、漂流、登山等。及时掌握信息,用好用活当地政府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将林场的森林旅游发展项目融入当地的森林生态旅游发展规划。要做好森林生态旅游,既要有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支持指导,又要有自已的特色和前瞻规划,用好森林资源旅游,激活森林资源功能,更好发挥森林资源的效益。
“实施方案”要求,广东省至2020年,“生态功能等级一、二类林面积比例由70%提高到85%以上。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高”[3]。因此,国有林场在过渡期,应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植物多样性保护,不能因过渡期而放松对野生动物和植物多样性的保护。在做好森林生态宣传教育、增强生态和环保意识的基础上,要预防外来人员对辖区内稀有植物和具有观赏价值的植物乱挖乱采,破坏辖区内森林植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环境;要预防外来人员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随意捕猎,破坏辖区内野生动物链;严禁在辖区内随便乱挖滥采林地和设置守猎场;建立健全针对性的管护与保护机制。
在过渡期,辖区内应按规划增建森林防火监测辽望台,按区划建设好防火隔离带或防火林带,加强森林防火巡逻队伍的建设,防火期内由护林员结合无人机全天候巡逻。森林防火队应配备巡逻车(消防车或摩托车)、望远镜、对讲机、手电筒、鼓风机、打火工具、防火服装等必需装备。总之,森林火灾是森林经营的大敌,国内外无数次森林火灾的经验教训证明,森林火灾会对森林生命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和巨大的损失,森林防火工作任何时候也不能放松,加强森林防火才能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省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等。过渡期内很有必要建立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既要防止加大或过量采伐森林资源,也要保证采伐迹地及时更新、管好造林质量,跟进中幼林抚育管理。责任期内,森林资源总蓄积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辖区森林覆盖率必须保持或提升不能降低。责任期内年采伐总蓄积量不能超过年生长总蓄积量的60%,否则查找原因,追究责任;造林与抚育成效必须全面达标,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只有落实好责任制,才能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保证森林资源总蓄积量逐年增加,生态功能日益增强。
在过渡期,杜绝在经营范围内引进超出自净能力的污染源,确保过渡期范围内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干净整洁、环保卫生。不得在经营范围内进行大型的采矿采土作业,破坏原生态森林植被,导致水土流失;不得在经营范围内引进有污染的大型养殖场,造成辖区的水源、土地的污染;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清理辖区内污染源,对辖区内污染严重、环保检查检测不合格的场(厂),要坚决予以清理。同时,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新的森林植物病源和虫害,一经发现,应及时清理病原体或防治病虫害。
过渡期必须确保公益二类国有林场辖区的森林资源健康、水源干净、土地资源不受污染,林场整个辖区均以良好的森林生态状态转型为公益一类,持续发挥辖区内森林生态功能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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