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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防治措施及存在问题与对策

时间:2024-05-18

张 雷,李会玲

(1.山东省微山县环境保护局,山东 微山 277600;2.山东省微山县农业局,山东 微山 277600)

1 引言

微山县总面积1780 km2,其中南四湖面积1266 km2,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泊,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的输水通道和调蓄水库,承接苏、鲁、豫、皖4省32个县市区的客水,入湖河流53条,流域面积3.17万km2,担负着蓄水防洪、水产、航运以及为鲁苏两省16个县市区提供工农业用水等多种用途。

近年来,微山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用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全力打好治污攻坚战。“十二五”以来,累计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4.9亿元,大力开展畜禽渔业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水上运输船舶污染治理、码头港口污染治理、湖区内源污染治理等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河流、湖泊及入湖口湿地建设及保护,消除了辖区黑臭水体。

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实施以来,南四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15年得到改善,南四湖跻身全国14个水质良好湖泊行列,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水标准,保障了南水北调一湖清水永续北上。2013年5月,经过国家南水北调专家组现场检查评估,认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微山湖段水质稳定达标,满足了南水北调调水要求。

2 水污染防治存在的困难

(1)微山湖承接周边汇水区4省32个县市区的53条河流的客水大量涌入,大大增加了入湖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总量的不可控性,给该县水污染防治带来较大压力和难度。还未有效建立上游河流水质考核机制,在跨界入湖口、入河口建立水质监控设施,实时监控水质的浓度及流量,进行总量及浓度控制,对水质浓度及总量超标的断面进行控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及资金补偿机制。

(2)面源污染防治有待全面治理。乡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农业种植污染仍未根本解决,主要是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投入品和农作物秸杆资源转化利用不充分等污染源;禁养区外还存在部分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整改不到位,在微山湖保护区以外的区域渔牧结合工作推进缓慢,标准化建设上投入不足。

(3)生态补偿机制还不完善。理顺和拓宽自然保护区投入渠道,提高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实施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推动建立健全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协调管理与投入机制,实施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近几年,微山县持续加大了对水体污染的治理和河流湖泊的生态修复,关停取缔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对散乱污企业实施零容忍,清理规范畜牧养殖业,清理规范湖泊渔业养殖业,让位于河流湖泊生态修复,保证了水质环境的持续稳定在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

3 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对策措施

该县始终秉承“保护微山湖就是保护我们的母亲湖”、“一湖清水金不换”的理念,紧紧围绕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这个中心,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充分发挥生态治污作用,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构建完善的流域“治用保”治污体系。

3.1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治污责任

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任组长,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常务副县长任指挥,县环保部门牵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多次专题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组织召开高规格水污染防治会议,对重点问题作出环保批示,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县人大、县政协每年组织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视察活动,县督查办、县考核办制定了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制,把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和责任追究。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全面建成。

3.2 坚持“治、用、保”并举的流域治污策略,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按照《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工业企业废水COD小于50 mg/L、氨氮小于5 mg/L就能外排,微山县要求工业企业外排水COD必须小于20 mg/L、氨氮必须小于1 mg/L,达到地表水三类水标准方可外排,为此该县工业企业实施了第三轮废水深度治理,建成工矿企业污水处理工程38个,日处理污水6万t,治理投资达5亿元,年运行费用近1亿元。建成并运行生产回用水2万t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微山岛和南阳岛各建成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37个,污水处理能力达30万t/d。加强中水回用,减少废水入湖,在城区建设了4处中水取水点,中水用于电厂冷却水、河道景观用水、绿化和道路洒水等环节,煤矿企业中水回用率达到60%以上。同时全面实施微山湖流域面源污染治理,清理湖内网箱网围19.04万亩、水上经营性餐饮船55条、非法货运小码头108处、畜禽养殖场户136处。陆续关停20余家产能落后企业。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解决了垃圾入河入湖问题。

3.3 加强生态修复与保护,让湿地成为湖泊河流保护的“地球之肾”

实施退渔还湖、退池还湖、退耕还湿34万亩,大力实施湖滨带、河滩地生态修复。2005年3月,在新薛河入湖口启动建设了全国第一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示范工程,上游来水在6级净化塘内滞留1个月后,达到三类水质后入湖,湿地成为河流入湖前最后一道安全屏障。新薛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示范工程成功后,相继启动了大沙河、小沙河、微山岛、南阳岛等一批人工湿地的建设,修复保护了城郭河、高楼等大面积原生态湿地。截至目前,人工湿地总投资1.6亿元,面积达到了6万亩,修复保护原生态湿地10万亩,增加生态涵养林面积1.67万亩,有效保障了南四湖水质稳定达标。

3.4 强化环保执法检查,集中开展专项活动

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惩处,始终保持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托《苏鲁皖边界跨界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和《边界“土小”企业清理取缔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协议。交界区域容易滋生违法企业,且违法企业规模小,污染严重,易于反弹。根据违法企业的特点,采取先期调查的方式,排查出底数和污染物排放去向,制定行动方案和保障措施,确定行动时间,联系交界区域环保、公安部门及两县(区)当地政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断电、捣毁机械设备等措施,对违法企业实施清理取缔。

3.5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制定了水污染防治环保专题宣传方案,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信息、简报通报、发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浓厚的舆论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微山新闻》、微山电视台开辟了“聚焦环保”专栏、专题,定期对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水质改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环境污染问题和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曝光;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主要跨河桥梁设置界碑、界桩、警示标识等。通过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力推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6 坚持“科学监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互联网+环保”新型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全县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具备高清视频监控、网格化监管、污染源在线监控、环保GIS应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等功能,配套开发APP手机终端,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与在线实时监控网络有机融合。全县已有117家重点企业纳入视频监管,安装摄像头519个。设立三级网格16个,配备平台辅助员20人、环保专职网格员90名。将排查出的4155个污染点源全部纳入县环境监管平台系统的同时,实行台账式管理,环境监管实现“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对各类环境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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