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8
刘晓蓉
摘要:指出了深化林业改革、提高林权管理的规范性,能够使林业发展更加持续稳定,使林地经济效益得到有效提高。加快林权改革,能够增加农户收入,掀起新一轮的特色农业浪潮,同时也能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的共赢,使林业改革转化为推动林地经济增长的不竭动力。对于如何加快林业改革,推动林地经济发展,进行了详细分析,提出了一些有效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林业改革;林权流转;林地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8)07-0221-02
1 现阶段林业改革所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机构及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无论是林权管理还是公益林管理,都没有固定机构,人员编制也不固定,所设的管理部门大多为临时机构,其管理人员往往来自于其他部门,人员稳定性较差,致使林权及公益性管理断断续续。同时,对于公益林而言,也没有建立完善的补偿管理机制,主要表现为:政府提供的公益林补助较少,难以调动群众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林业质量得不到有效提升,林业结构不够合理,不利于发挥森林整体功能;与此同时,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公益林的抚育及砍伐均作出了严格限制,对林农经营的积极性造成了不利影响。
1.2 林权流转不规范
第一,由于林权用途发生变更,造成林农永久失地。在林地抵押流转过程中,因为抵押条件的限制,林农在获得抵押贷款后.没有加强林地经营.致使不能在抵押期内满足抵押条件.这样就有可能出现永久失地的问题。第二,林权纠纷多,隐患问题突出。近年来,林农越来越注意到林地和林木的重要性,过去不规范流转导致林权纠纷日渐增多,主要有:涉林矛盾有增多趋势、林地资源保护压力倍增、集体经营与“均山到户”矛盾也日益提升、林业生产科技推广不力等.林农往往只看到经济利益,却没有加强对林地的保护。加上其中可能涉及到第三方,增加林权纠纷的处理难度。第三,林权流转后征占地收益分配存在较多争议。过去的林权流转往往并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主要表现为:流转时间多、书面合同较少、而多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即便流转双方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存在表述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等,这样在征占地时,林权流转当事人就会因流转利益分配问题而产生矛盾纠纷。
1.3 林业改革资金短缺严重
林业发展现有的投融资渠道缺乏多样性,林业改革资金主要依靠国家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尚未建成一套各种社会主体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林业格局,所能筹集的资金十分有限。而林业改革以及林业产业的发展,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前这种资金额度根本无法提供有效保障。
1.4 其他问题
一方面,林权抵押贷款难以推进。尽管实行林改后,人均到户率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林地地块大多零碎、面积也比较小,能够抵押贷到的资金十分有限。同时,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程序过多,且比较繁琐,公益林占比较大,抵押贷款限制多。
另一方面,需要规范林木产品市场,林业科技服务有待强化。尽管林产品市场管理体系已经基本趋于完善.林产品服务平台建设水平较低。林业工作对于技术性和专业性的要求比较高,所以,林业科技能否得到有效应用和推广,将会直接关系到林业产业的发展。但目前,林业科技难以转化,特别是在一些基层单位,林业科技成果仍然存在推广难的问题.这对于林业改革的进行都是极其不利的。
2 深化林业改革,提高林地发展水平的有效措施
2.1 加快完善林权管理机构及相关机制
建立完善的林权流转管理机构,分别就林权管理及公益林管理机构作出核定,确定人员编制,减少林权流转管理队伍的流动性,使林业管理更加持续。同时,还应构建相应的管理机制,建立相关制度,如林权流转、抵押、管理以及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管理制度等,为加快推进林权改革提供制度性保障。
2.2 实施分类经营改革
针对森林资源用途的不同实施分类经营改革,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商品林,加强对公益林的管理,对商品林采取放活管理的策略。可从如下几点着手:第一,着力推进采伐试点改革,在不超过森林采伐限额的前提下,对伐区进行科学安排,合理分配采伐指标,保证其科学合理。第二,对商品林的采伐自主权不断下放,使林农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林业保护管理中去;第三,提高公益林的补助标准,针对不同的地类,提高相应地补助标准,将产权补偿和林地租金收入衔接在一起。提高林业管护人员的工资待遇,起码与当地农民纯收入持平,这样他们的积极性才能得到提高,并全身心地投入林业管理工作中去。
2.3 规范林权流转
(1)做好政策宣传与引导工作。在政策引导过程中,对于林权流转方式予以明确,细化每一种流转方式,可从流转合同的形式及具体的流转方法进行诠释,确保流转主体对各种流转方式都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同时,还要加强林权流转相关政策宣传,让林农充分认识到林权流转的目的,了解到规范林权流转,不仅能够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也能为林业发展生态利益提供有效保障。
(2)加强流转审核和监管。林权流转往往比较多样复杂,需要构建相应的审核与监管体系,对林权流转条件进行严格審核,对流转程序、流转合同实施有效监督,如果林地存在争议,则不允许其进入流转行列,这样能够有效减少林权纠纷,防止林农利益受到损害。
(3)加快配套服务体系完善。为给林农提供更为全面的林权流转服务,还应积极构建林权流转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林权流转信息的发布与收集,让林农能够获得相关信息。同时提高资产评估服务水平,构建完善评估标准,使资产评估更加科学合理。此外,为广大林农提供林权流转法律咨询.提高其林权流转的法律意识,减少林权流转矛盾的发生。
2.4 拓宽投融资渠道
林业改革的顺利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如果仅由政府财政支持.不仅会导致国家负担加重,同时国家财政所能提供的财力支持往往极为有限,对于林业发展极其不利。为此,需要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招商引资、推出优惠贷款政策以及项目支持等措施,筹集到更多的资金,使林业发展更加顺利。同时,还可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可供选择的措施有:国家政府层面出台各项优惠贷款政策,引导和鼓励广大林农利用信贷渠道获得资金支持,为林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支持。另外,做好林权抵押贷款宣传工作,让林农通过林权抵押贷款来募集资金。此外,还可以开发各种森林险种,把信贷风险降低至合理水平。
2.5 深化集体改革,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害
加强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林地承包经营权能够持续稳定,使农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不断推出扶持政策,完善相关服务平台。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如林下经济、用材林、木本粮油等产业,鼓励农民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帮助林区群众解决出行难、用电难以及就医难等切身问题。政府还应不断加强支持,让林农在林地经营过程中能够得到真正的实惠。林地在由农户承包期间,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承包农户的鼓励,提高其开发、利用和保护林地的积极性。这不仅对森林发展有利,还能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环境,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使林农经济收入增加。要保证提供给林农的各项优惠政策的持续性.实行林地承包到户机制,政府部门应当加快观念转变,实心实意地为林农考虑,在金融、保险以及财政等方面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并从当地实际出发为农户提供造林、抚育等资金补助,不断提供补助范围及标准。
2.6 建立健全林业三防体系
2.6.1 构建森防体系
为保证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实行防火责任管理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及时找到相应地责任主体.并建立起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构建,严格落实林业检疫工作,完善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护网络,主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林业病虫害蔓延。
2.6.2 建立林产品市场体系
從当地实际出发,建设综合性林木产品交易市场,并针对林木产品流通环节出台相应地政策措施,对于无证收购、运输和经营林木产品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于不合理的林业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提高木材市场流通的秩序性,创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
2.6.3 加快林业社会服务体系完善
建设完善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科技推广机构网络化覆盖,各村委会配备一名专业的林业技术推广人员,逐步建立起覆盖市、乡、村的多级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强化林业科技培训,重点培育林业科技示范户,让农户掌握并合理运用林业科技。重视林业科技应用与推广体系建设,参照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的做法.加强林业科技管理与运行体制的创新。
3 结语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背景下,通过深化林业改革,能够为林地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为此,应当明确林业资源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及意义,全面推进生态林业改革,规范林权林地流转,拓宽投融资渠道.为林业改革提供足够的政策、资金支持,保证林业改革成效,使林业产业走上向良性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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