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9
周晓霞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 200092)
旅游规划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国外对旅游规划的研究已经相对比较成熟。而在我国,也就是近些年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规划的相关研究才逐步开展起来。2003年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规划通则》算是目前相对比较全面的行业规范,该规范对旅游规划的基本概念、编制要求、编制程序以及编制内容都作出了阐述,但是仅就其中的旅游规划编制内容而言,这样的阐述比较偏原则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由于旅游规划对象的细分属性不同,旅游规划的编制内容也会有所不同。为了避免在实际规划实施时出现规划内容和实际期望作用不相符的现象,同时也是帮助规划编制者根据各自的愿望来选择适合的规划类型,有必要对旅游规划的基本类型进行研究。
《旅游规划通则》中对于旅游规划类型的界定,其分类方法借鉴了建设部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设性详规)的划分方法,将旅游规划分为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旅游区规划又按层次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本文主要针对旅游区总体规划这一特定类型旅游规划的编制内容进行研究。
关于旅游区的特征研究,可以借鉴现有关于“旅游地”的理论研究。对于旅游地,通常有以下几种看法:郭来喜(1982)认为“旅游地是具有一定经济结构和形态的旅游对象的地域组合”;保继刚(1993)认为“一定地理空间上的旅游资源同旅游专用设施、旅游基础设施以及相关的其他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成为旅游者停留和活动的目的地,即旅游地”;Gunn(1994)认为旅游地是“一个具有大量取悦旅行者的旅游活动项目的地理区”。综上所述,可以将旅游区的特点概括如下。
(1)旅游资源分布集中。资源密度比较高,旅游资源类型丰富,数量相对较多,是旅游活动的根源,是旅游者向往的地方。
(2)旅游区是开展旅游活动的主要地域空间。通常旅游者的活动主要在城市、旅游区和交通线路上。旅游区是开展旅游活动的主要地域空间,它是旅游活动的最终归属,城市和交通线路仅是实现旅游活动的地域空间条件。
(3)旅游区通常由若干个旅游子景区组成,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系统。每个旅游子景区基本上有它自己的资源特色,与其他旅游子景区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别。每个旅游子景区都有一定的范围,通过交通游线相连接,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旅游区。
(4)从功能上讲,旅游区的土地利用上以旅游功能为主要功能指向,其他非旅游用地占地比例非常小。
旅游区总体规划具有双重任务,一是满足外地游客需求,二是满足本市居民闲暇娱乐需求,两者都必须从区域背景角度进行规划。概括来说,旅游区规划具有以下特点。
(1)旅游区总体规划具有战略和设计相结合的特征。一方面要与旅游区所在区域的旅游发展总体战略相衔接,保持与发展战略一致的方向;另一方面又要能指导更详细景点旅游规划设计。
(2)旅游区总体规划应重点突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规划。旅游资源的开发和规划首先要调查清楚旅游资源的数量、规模、分布状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旅游资源的评价,找出旅游资源的特色、细分的目标市场,确定旅游资源的开发主题和最佳开发方案。
(3)旅游区总体规划是一个近中期规划,同时要照顾到长期的目标。人们的旅游兴趣在不断地转移,旅游区的旅游内容应该随之变化,所以旅游区的规划必须考虑到这种情况,适时地调整规划的内容,这就要求旅游区总体的规划只能是一个近中期规划。但是应该有一个长远的目标,确定旅游区在未来旅游发展中的地位。
对于旅游区总体规划来说,其编制的基础性内容可以概括地认为是关于旅游开发的基础条件分析,分为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两种。内部条件主要是旅游区自身的资源条件,外部条件主要是指旅游区所在区域的旅游开发政策、上位规划对该旅游区的指导性要求、旅游区所属行政区划的政府的开发取向以及旅游发展前景分析等。
由于旅游区的类型丰富多样,其规划的具体内容也会随着旅游区的类型不同而不同。但是一般来说,其编制的核心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旅游区的性质。作为旅游区来说,其开发规划的重点是确定旅游区的性质。一旦旅游区的性质确定了,那么它的开发方向也就明确了,游览活动项目也大致确定下来了。旅游活动项目可以多种多样,但不能脱离旅游区的性质,它是由旅游区的性质所决定的。
(2)旅游区客源市场选择。旅游客源市场的定位与预测应包含客源市场现状调查、市场定位和市场预测三部分。旅游客源市场分析与定位一般宜在上位旅游发展规划中确定的区域客源市场基础上,针对本旅游区自身的特点,进行进一步的客源市场细分,并对各个细分市场进行调查评估总结。旅游市场调查应有针对性地进行,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旅游市场进行分析,做出评价,提出建议。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目标市场定位,以针对目标市场进行旅游开发。市场预测应阐述未来市场需求的趋势,可分为定性预测和定量预测两种。
(3)旅游区形象塑造。旅游区主题形象的确定可参考上位旅游发展规划中已确定的区域总体旅游形象,找出自己的特点,定出旅游区的专属主题。旅游区主题形象可由视觉形象和语言形象来集中反映。由于不同的客源有不同的需求,因此旅游区的宣传形象可包含多个版本。
(4)旅游区总体布局与用地规划。旅游区总体布局与用地规划可阐述旅游区的规划结构、用地布局,对旅游区进行适当的功能分区。可对各个分区进行项目策划。其中,规划结构是为了把众多的规划对象组织在科学的结构关系之中,以进行合理的规划与配置。
根据各旅游区的具体情况,用地分类可参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和《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旅游区规划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应参考相应的国家规范作出用地划分。
(5)旅游容量预测和旅游线路组织。旅游容量预测应综合考虑旅游资源的空间承载力、生态承载力、经济承载力、居民心理承载力等因素,旅游容量的预测应充分贯彻旅游区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旅游线路组织主要是利用内部交通线路将旅游区内的旅游景区有效地串联起来,为旅游者提供行动路线。线路组织时应考虑到旅游者行为特征和心理特征等方面的因素,提供不同的线路组合以满足不同的需求。
(6)旅游产品规划。旅游区总体规划中的旅游产品往往仅指旅游景观(吸引物),它有时可以粗略地等同于通俗意义上的旅游景区(点),以及一部分非具象的人文景观。旅游产品规划应根据旅游区的资源特点,结合客源市场需求,向旅游客源市场提供符合其消费需求的产品。可以从供给的角度整合吸引物、服务、交通、信息、促销等要素,对旅游点、服务设施、节事、节庆及活动实施统筹考虑,提出旅游区的旅游产品系列。
(7)分期建设规划。分期建设规划应对旅游区的空间开发作出时序安排,并对近期建设的重点项目作出安排。重点项目选择的标准可以是有利于产生轰动效应、联动效应,或者有利于招商引资,或者有利于通过重点项目带动整个旅游区的经济发展等。
与旅游发展规划相比,旅游区总体规划的开发建设指导性更直接,因此旅游区总体规划的能否实施以及实施的效果如何,需要一些很具体的系统措施来保障其开发建设活动的落实。这些支撑系统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配套设施系统规划。旅游区开发的配套设施系统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系统、服务设施系统以及旅游信息咨询援助系统。
(2)景观风貌系统。景观一方面为旅游区提供优美的环境基底,另一方面目的地景观系统中的亮点也能发展成最具特色的旅游吸引点。因此,目的地景观系统的营造为目的地旅游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一种环境保障,同时也提供了一些潜在的旅游资源。
(3)绿化系统。旅游区的绿化能够美化环境、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等。对于一些以自然资源作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旅游区来说,绿化系统的建设还能从整体层面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发挥一定的作用。旅游区的绿化系统规划应该遵循因地制宜的科学原则,以恢复原生性的绿化群落为主;在不影响环境效益的前提下可适当营造兼具观赏性和经济性的经济风景林带。
(4)生态环境系统。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有直接的影响。在旅游开发之前,必须识别出优先保护因子,确定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保证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
(5)投资概算与综合效益评估。投资概算和综合效益评估是判断旅游区能否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旅游区开发价值和开发难易程度的一种体现。
(6)规划实施保障。可从管理层面、政策层面、资金层面进行论证研究,以保证旅游区总体规划最终能顺利地实施,并达到规划目标。其中管理层面可从管理体制、管理人员安排方面分别阐述,政策层面可阐述一些建议式的政策,资金层面可阐述引资方法,或者提供相关的引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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