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电力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时间:2024-05-19

谭 莲,曹效德

(1.国网能源神头第二发电厂,山西朔州036011;2.武乡和信发电有限公司,山西长治046300)

1 引言

电力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工程审计的目的不仅仅是审减金额的多少,重要的是通过审计来发现投资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促使工程投资管理的不断完善。管理中应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的功能,并不断进行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制度,实行量价分离,形成以量为主的企业定额系统,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机制。

近年来,为满足地区经济发展、用电负荷日益增长和节能减排的需要,国家电源项目已经形成了以发电能耗低、效率高,运行经济性好的大容量、高参数、超(超)临界发电机组为主的建设格局。但是,大容量机组在给我们创造充足、清洁能源的同时,工程总造价和单位造价也在不断提高,一个工程往往需要投资几十亿元。如何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造价的增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减小业主的融资困难,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一个重要课题。

2 电力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

2.1 施工阶段设计变更随意性大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应该是经过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其工程造价的控制该按批准的投资额度,把工程建设实施中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实际发生额度控制在限额以内,强调精心准备、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严格地监控。但很多建设单位急于项目的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没有严格把关,造成边施工边变更,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缺乏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

2.2 现场签证问题较多

(1)监理人员对造价管理、预结算知识和有关规定掌握不够,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有的签证由施工单位填写,不认真核实就签字盖章;

(2)施工单位在签证上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以少报多,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等。

(3)有的施工单位为了中标,自动压价。为了保住自己的利润对包干工程偷工减料,对非包干工程进行大量的施工现场签证,施工现场的乱签证,扰乱了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2.3 虚报工程造价

(1)加大工程量。主要对单位造价高,计算复杂的项目。例如钢筋抽料,钢筋混凝土梁,外墙块料面层等。有的利用签证,多计工程量。

(2)巧立名目,高套定额。把定额中已综合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里的内容单独列项。如混凝土路面的定额单价中已包含了地基夯实的内容,有的施工单位又把夯实的台班单独列项计算;把费率中包含的内容另外列项计算,例如,预算包干费已包含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有的又把雨季抽水费另计;利用定额单价的换算抬高项目单价。

(3)提高计费标准,扩大取费范围。不按合同要求套用费用定额。根据工程类别划分,三类工程却高套用二类工程。工程没有达到约定的文明施工程度却按约定计算文明施工增加费。在县城(镇)的工程税金的却套用市区的费率等。

3 电力工程造价对策分析

电力建设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在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项目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都关系到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要全面、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必须对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的控制。

3.1 加强设计工作的管理和审查

(1)推行设计招标,使技术和经济有机地结合。一个成功的设计方案应该是功能适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统一体,只有当三者得以充分平衡时,工程项目的价值才能充分体现,这就要求技术与经济有机得结合。但长期以来设计人员缺乏经济意识,设计思想保守,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己无关的事,而概预算人员也只管算数,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了增强设计单位的责任心,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必须严格推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

(2)推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结构设计人员在选取梁、柱截面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及配筋方面,虽同样满足结构钢度和强度要求,但不同的做法会导致造价的差异。当然限额设计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投资,而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功能提高。

(3)改变设计取费办法,实行设计质量奖优罚劣的制度。如果设计单位在批准的项目投资限额内,认真运用价值工程的原理,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在保证安全和不降低功能的前提下,通过采用新方案、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达到节约工程投资。

3.2 严格招投标制度

搞好招标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当前,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受到普遍重视,地级市以上基本建立了建设工程有形交易市场。国有和集体投资或控股的建设工程项目都必须进入建设工程有形交易市场进行承发包交易。由于强制推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制度,有效的扭转了建设市场的混乱状况,工程承发包领域的腐败行为也大为减少。但由于减少一套相应的招投标理论和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各地的建设工程有形交易均沿用原来的一套,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目前招标主要有二种,第一是报价评标定标法,另一种是百分制综合评标定标法,计价的模式都是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当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种种有关规定报价。这种计价模式不适应现行市场经济要求,也不适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其局限性有3方面。

(1)企业能否中标取决于预算人员编制的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把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演变为预算人员专业水平的竞赛,对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是不公平的。

(2)定额水平是以建筑施工企业的平均先进水平确定的,以定额水平作为企业的报价依据,使施工企业技术工艺先进及管理水平高的企业价格优势无法得到发挥。

(3)由于标底在评标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标底的保密工作显得极重要,其保密难度也较大。鉴于上述三种原因,认为将标底封起来让投标企业猜的方式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解决的办法可以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法”。

3.3 严把竣工结算关

工程决算审核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对建设单位来说,要精打细算,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对施工单位而方言,为了追求经济效益,通常多报结算,以增加工程造价。因此,从某种意义来讲,工程决算审核实际上是双方技术能力的较量。建设单位的预算人员,不但要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子目的组成内容和套用规定、工程造价的计算程序,而且还要掌握三者的编制原理、内在联系,唯此在应用中才能融会贯通、得心应手。此外,技经人员还应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知识,既能对现场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又可对签证中的不合理因素提出质疑。另外,预算人员还要有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经常下工地了解现场情况,掌握工程动态。在工作之余,要努力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

3.4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大、项目多,资金使用频繁,从项目一开始就应加强审查、审计力度,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做好项目前期、中期和后期三环节控制,这是解决“三超”(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顽疾的有效方法。建设项目的“三超”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在项目初期阶段,设计未到规定深度、工作粗糙,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增加或扩大投资规模或挪作他用;预算人员在编制估算时,机械地套用指标或调整不当;编制概算时定额、费用选择不合理,设备、材料价格定位不准等。所有这些,都是造成投资失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项目的初期阶段,应审查设计方案、设备选型、投资估算、概算、投资效益等。在项目中期,即项目实施阶段,应跟踪审查设备、材料订货、工程预算、工程进度款拨付。在项目的后期,重点是审查工程的结算与决算。总之,建设单位应审查估、概算的准确性和工程预、结算的真实性,开支的合理性,才能较为有效的控制工程项目造价。

(1)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看是否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必要的变更是否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建设单位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章,出具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方可发变更通知。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便条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认可;监理公司发现设计图中的问题,需要进行变更时,必须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设计图的,不予认可。

(2)现场签证漏洞多,管理难,人为因素多,结算难度大,因此,审查时应该注意以下方面:预算中包含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已签证的工程量,应予扣除;现场签证必须有甲方代表2人以上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签证应一式数份,及时报送有关审核部门,对重大的隐蔽工程,应该有审核部门的人员参加;审查现场签证的项目和内容是否清楚,签证的数量、规格、单位和日期是否准确。

3.5 重视工程索赔

广义地讲,索赔是双向的,既可以是乙方向甲方的索赔,也可以是甲方向乙方的索赔。因此,甲方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加强有关人员的索赔意识。

(1)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尽量不留后遗症,因为返工越多,工程费用就越高,还影响工期。

(2)加强工程进度管理,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不仅影响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而且影响项目资金的使用,工期拖延时间越长,管理费、人工费等各种费用支出就越大。

(3)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使用价值工程理论,不随意变更批准的施工图,不随意增加项目,不随意提高设计标准,即使是必须进行的变更,也严格按程序进行,避免发生工程管理人员只管签证,不管算帐的问题,造成投资失控的严重后果。

(4)要注意收集有关资料,避免由于资料收集欠缺不全,有时明知道对方所报索赔金额含水分很高,但苦于资料不足而不能给予驳回的情况。同时,与施工方签订合同时,尽可能采用国际上通用的FIDIC标准化合同条款,减少因合同缺陷引起的索赔。

[1]魏 勇,杨 苗.电力工程造价与管理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9(34):61~ 62.

[2]马淑敏.浅析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J].建筑市场与招投标,2006(2):78~ 79.

[3]肖维品.建设监理与工程控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4]成 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