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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石器文化始源之史前宗教景观

时间:2024-05-19

靖伟

新、旧石器时代交替及相关问题和现象的研究是石器时代学术的重要讨论课题,目前而言,就中国境内包括东亚大陆新、旧石器交替的情况来看,使用陶器似乎成为进入新石器文化显著标志,如广西甑皮岩,仙人洞和湖南玉蟾岩,福建奇和洞,庙岩等遗址均出现烧制较为粗糙的陶片遗物,距今1.6 ~ 1.2万年左右。那么,从农业发展来看,中国境内南北两方在距今2 ~ 1.1万年均出现农业种植作物。南方出现水稻作物,如广西桂林仙人洞水稻种子遗存,距今1.2万年左右;北方,如北京门头沟东胡林出现粟和黍的种植种子,距今1.1 ~ 1万年左右。按照《中国考古学·新石器时代卷》的描述以及严文明先生和韩建业先生的观点,中国甚至东亚大陆在新石器时代的几个特征,除了从磨制石器到打制石器的转变之外,应与农业种植和陶器的出现亦有关。中国境内的新石器时代宗教仪式文化景观,亦属于较早阶段。虽然就目前所发现遗址而言,如北方的东胡林遗址;南庄头遗址,以及南方的奇和洞遗址等,符有宗教内涵的新石器时代始源遗迹和遗物数量比较稀少(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发现)但是其独特文化内涵和使用场所形成文化行为已然形成,应为作为判断进入中国新石器文化的标志特点之一。

晚更新世至全新世,陶器制作、农业出现,史前宗教抽象符号和宗教景观的出现和演变是新石器始源的重要标准

中国新石器时代始源,可能还出现一个新的特征,即此时古人类在实践史前宗教活动中,使用抽象符号和制造宗教仪式及其产生联系的景观场所。旧石器时代中晚期,那时的人类便出现墓葬祭祀行为和丧葬习俗,并且制作与丧葬有关的装饰品,如山顶洞人的装饰品和墓葬,俄罗斯莫斯科附近松吉尔遗址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墓葬现象,均呈现古人对于死亡丧葬的宗教仪式行为的运用和演变。综合中国和世界其他各区域旧石器中晚期的祭祀和墓葬行为,其属于人类宗教意识形态的摇篮阶段,即人类处于对死亡现象的表达和纪念乃至寄托和期望,对待亡者给予陪葬品,如石器工具,具有初步装饰作用的简易加工艺术品或疑似可交换物品的贝壳,在亡者墓葬或附近制作火塘或漫撒赤铁矿粉。但是就宗教行为和意识形态来看,这些仅属于人类在蒙昧时代简单对于死亡的文化行为,尚未在文化认知上达到一定水平,并且祭祀活动或仪式较为简单,所用物品比较具象,少有具体的宗教内涵,如被附有抽象意义和艺术内涵的加工装饰石器或工具,被刻划或用于祭祀焚烧的贝壳和兽骨等。

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始源,农业开始发展,狩猎工具进步,甚至开始建造定居房址,因而社会发展逐渐进步,此时宗教祭祀仪式进入逐渐发展阶段。全球其他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中,宗教祭祀行为的发现较为广泛,并且与旧石器时代相比其意识形态到工具制作发展出较为抽象,能表达较有宗教内涵的物品,乃至宗教景观场所亦出现。如:土耳其恰塔霍玉克和西亚耶利哥城邑遗址中的宗教祭祀房屋和祭祀仪式祭坛。伊恩霍德的《现在的过去——给考古学家的人类学指南》中,便就新石器时代人类宗教 “仪式”行为这一环节,给予具体阐述,但总结“仪式”的意义便是“卓尔不凡”和“不同寻常”。但是正如伊恩所说,有的被认为与宗教仪式相关的遗物或遗迹,可能和宗教行为完全无关,如欧洲旧石器时代中晚期的著名“维纳斯”女神雕像,当时被认为与“丰育”和“多产”的信仰或仪式有关,最后,通过民族学和以后所在相关遗址,发现类似的“女神”多发现于垃圾坑之中,便引人进一步思考其可能与教育青少年“生育知识”或娱乐有关。继之,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除去明显不明确用途和意义的遗址,大量带有特殊符号和仪式行为相关宗教内涵的遗迹或遗物,可以进行类比。由此发现,新石器时代宗教内涵、仪式和宗教景观场所的出现应为普遍现象,并且富有抽象意义的文化内涵甚至社会行为。

就中国包括东亚大陆境内而言,中国包括东亚大陆的地理、生态、气候等环境因素促使东亚不同于欧洲,地中海和西亚的具体情况,形成较独特的考古学文化发展条件,进入新石器時代始源阶段,应当较早有陶器出现;农业稻作和粟黍的种植;磨制石器工具的使用均早于西方和全球其他地区,距今2-1.2万年开始,逐渐进入新石器时代,如南方的仙人洞,奇和洞,甑皮岩和玉蟾岩遗址;中原和山东地区的李家沟和扁扁洞遗址;北方的东胡林一期,于家沟,南庄头遗址,以及东北的后套木噶遗址一期,小南山一期遗址等等。当然,中国西部和西南部地区还处于新旧石器文化交替时段,至距今1万年左右,中国境内包括东亚大陆,大致已进入新石器时代文化的范畴。因此,中国境内的新石器时代宗教行为文化景观,亦属于较早阶段的宗教景观。虽然就目前所发现遗址而言,符有宗教内涵的新石器时代始源遗迹和遗物比较稀少(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发现),但是其独特文化内涵和使用场所文化行为已然形成。

中国新石器文化始源史前宗教现象之宗教装饰艺术品和场所

徐水南庄头遗址发现距今约1万年的灰坑等遗迹,陶片、石器、骨角器、木棒与木板等文化遗物,动物骨头有鼠、鸡、狗、狼、野猪、马鹿、麋鹿、斑鹿,此外还有鸟类与鱼鳖类等动物遗骸。在部分动物骨骼上有烧烤痕迹,经C14测定木炭和木头样品,年代为距今11000~9700年左右。

遗址发掘资料均见于《考古》,分别是1992年的《河北徐水县南庄头遗址试掘简报》和2010年的《1997年河北徐水南庄头遗址发掘报告》,以下简称为“简报”。另外在《浅议徐水南庄头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存》一文中,也有部分更为具体的说明,以下简称“浅议”。“简报”和“浅议”中在提及这两层时称为“有人类活动遗留的第5、6两层”。文中的文化层似乎专指6层下的遗迹现象。根据C14测年结果,南庄头遗存所指示的人类活动时间跨度约为距今12800多年~11500多年(校正后的年代)。南庄头遗迹中尽管还不能找到具备人类一般特点的居址遗存,但却曾经发现过人类栖息湖滨地区的活动区域,从各种迹象说明,南庄头先人早已开始过上了较为平稳的居住日常生活。遗址存在一条东西向浅灰沟,其西端是锅底形的凹陷洼坑,呈直径为1米左右的不规则形,深0.6米,上下叠压埋着大小不等的鹿角和角锥3件。这三种分属不同种类别的鹿角(或角制品)同埋在同一浅坑内,由上边多有人工加工过的印迹来看,它们或是制作骨、角器的原料,或是半成品存放处,或是举行原始宗教活动的祭品或宗教行为的景观场所。

东胡林遗址发现出土的文化遗存和遗迹与遗物内有墓葬、火塘、灰坑、房址等,并且这些遗迹之间位置相近,产生紧密联系。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葬式分仰身直肢和仰身屈肢两类。例如,2003年发掘的t8层m1,墓坑深:0.56~0.76米,葬坑长:2.2米,宽:0.42~0.48米,发现成年男子完整的仰身直肢葬,其中该男子的人骨鼻口之间发现随葬类似玉质(经鉴定为方解石质)棍棒状磨制石器。2005年发掘的M2,墓坑呈圆角长方形,深0.25米、长1.2米、宽0.45米。墓中人仰身屈肢,骨头向东北;胸腹部散落有多枚穿孔螺壳,在身体附近发现随葬的磨光小石斧,应为死者生前佩戴的项链饰物。陶器亦有发现多数为器物的腹部残片,也有口沿和器底。均夹砂陶,陶片表面一般为红褐色或灰褐色,有夹粗砂和夹细砂之分,大多为素面,少数饰有附加堆纹、压印纹,一般为平底器,未见圜底器。该遗址的陶器器形主要有平底直腹盆(或称盂形器),有的可能属罐、碗等类器。陶器残片可以复原为平底直腹盆,灰褐色陶,唇部加厚并饰有压印纹饰,口径40厘米、高18厘米。骨器一般为骨梗石刃剑、笄、锥、鱼镖等等,均以哺乳动物肢骨制作,加工工艺也比较细致,表面磨制得光滑。一残断的骨梗石刃刀,残长约11.4厘米,在骨梗上雕刻花纹图案,最初发现时有一块石刃片镶于槽中。出土的蚌器,一般为以蚌壳及螺壳所做成的装饰物,通常有一侧及两端穿孔,可以系挂,也可以作为项链或者坠饰。经初步辨认,以鹿类骨头为主,另有猪、獾等哺乳动物的骨头和牙齿;软体动物骨骼如螺、蚌、蜗牛等的壳也出现了不少,而且品种多样,最大蚌壳口径可达到20多厘米。墓葬的一块磨石上覆盖着一层红色的赤铁矿粉末,而在成年人遗骸周围也散落着同样的粉末。从粉末的位置判断,在死者遗体周围撒红色粉末是对死者的纪念或祭祀仪式。

北京大学考古研究文物博物院的科技考古及文物研究室,根据从东胡林人遗迹中收集的木炭、人骨、兽骨、陶片以及各类动物标本,进行鉴定。通过初步分析,所确定的碳十四时代与在地层堆积中所表现出的时间先后顺序基本相符。通过对几十个测年成果的解析便可发现,绝对年份一般在距今11000~9000年。

火塘曾出现过十余座,平面多成不规则的长椭圆,孔径通常在0.5~1米、深0.21~0.3米左右。火塘里通常堆有大小不等的石头、动物骨头和灰烬。例如在2001年发掘的火塘,平面呈不规则椭圆,最大径约0.8米、深0.3米。火塘上面覆有石块、兽骨和灰烬。火塘里堆放的大批兽骨、砾石和石块中,有的兽骨和石块上带有显著的燃烧印记;中间部分则留存了大部分的黑色灰烬。从出土状况观察,其火塘上面的石块堆放较乱:底座四周的石块似经过设置,表面较为平整,大约堆积成大半个圆形,应是故意筑之,中央是黄土地面。最初推断这应属于临时或季节性活动用的火塘,因为废弃后上面的岩石塌陷或用石块灭火,使得整体上层堆积变得更散乱。发现的重要遗迹还有石器、陶片、骨器、蚌器,此外还有数量种类更丰富的石块与崩片、动物骨头、植物果壳、螺蚌壳等。石器类型分为有打制石器、磨制石器和细石器等,当中以打制石器时代居多,然后是细石器,当中磨制石器时代的数量种类最少。

小南山遗址依据C14测年,第一期为距今13000±460年。除了大量石制品和陶片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发掘了两座房址与一些火塘遗迹。两所房址均为半地穴,建于斜坡之上,开凿基岩而成,房内堆积为黑色土。较大的F1深0.12~0.78米,建筑面积约24平方米,四周有柱洞。稍小的F2深0.12~0.25米,建筑面积约13平方米。房址内出土器物稀少,仅有少许陶片、石片、刮削器以及压制的尖底石镞,陶片内外表面有草印痕,花边口沿。根据F1房址中心灶内的炭粒测得的C14数据为12470±50BP 。

火塘遗址分布在发掘区最西端,可见三块较为集中的红烧土。火塘为红烧土,内有大量的炭粒,根据炭粒获得了两个测年数据,分别是11720±40BP和12120±40BP,校正后的年代在距今15000-13500年左右。另外,根据黑色土层中的炭粒获得了一些年代更早的C14测年结果,校正后在距今16000年左右,说明第一期遗存的年代可能早到此时。火塘遗迹距离两座房址较近,应是其小南山第一期人生活行为所用,亦尚未发现疑似宗教仪式所用装饰品与带有人物像或特殊符号的陶器雕塑和画像,至于小南山一期的墓地,目前(至2021年)为止尚未发现。

奇和洞遗址早在1-2期中便发现了疑似宗教文化行为的石刻装饰艺术品,但因其内容比较单纯,且出土量较少,便不做具体分析,从第3期来看,宗教内涵装饰艺术品和宗教景观场所都相当丰富:其中③C层为早段(年龄10-9kaBP);③A、③B层为晚段(年龄9-7 ka BP),在第3期揭露出大量房址、灶等文化遗迹,遗物中包括石制件、煤矸石、人类头颅骨和牙齿、骨制品、陶器和大量的动物化石,均体现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文明面貌。其中,工艺品(刻画石)和装饰艺术品(鱼形饰件、骨管)的产生,即体现了存在文化审美意识,又标示了墓主人观念的逐步加强,宗教仪式及其固定场所景观可能出现。显然,奇和洞第三期居住者属于一種搜寻型的新石器时代早期聚落群体。

第3期文化晚段的艺术品:

石质磨制鱼。形胸佩饰件:出自③b3层,原料为浅棕红色砂岩,板状,质地粗糙,表层出现大量石英颗粒及白云母。利用硬质工具雕琢出胸鳍、鳃盖、鱼头、背部、等鱼的形体,而后再于腹背二侧左右对称,在眼部进行对钻,雕琢工艺精湛,用作胸佩饰件的使用。鱼眼眼眶缘外宽内窄,圆形,很明显是仿照当时捕捉的鲤鱼所作。这件石鱼形佩件既可确认是用于胸佩的装饰工艺品,也是较高艺术质量的一种石质工艺品。

线条刻画石,出自③b层,原料为褐色细砂岩,上下两个面和边缘均都经过了精细磨制,标本外观近三角形,薄片状,其中一面缓弧形,另二面则是断裂表面,原本片状体应较大,疑似是由于长期埋藏时发生的断裂。现有标本表面光洁平整,左侧面有9条不规则线条,最长16mm、最短8mm,线条较细,条痕宽0.5mm;另一面刻有3条,其中一条长6mm,另两条长 15mm,中间一条的刻痕较深,线条宽0.55mm;其他2条印迹较浅,值得注意的是该标本出土地点较靠近人颅骨,故疑似陪葬品。

石质足形艺术品,出自③ a 层,用灰绿色泥灰岩长条状砾石等为材料,加工而成。長条形砾石的一侧先以坚硬工具切开,而后再掰断,截面较扁平,其截面即为足形底面;相对端向反面敲击成为一斜边,前、后二侧缘再用琢刻法修出窄缘;敲击的斜面上有紧密的纵向曲线雕刻印迹;背面初磨表面刻划长的曲线,或许亦是用来作为装点。

骨管,出自③a层,以大型鸟类的前后足骨骼为原材料,利用石质工具先把二端截去,在断面与边缘部分骨表上都清晰可见切痕,后经通身磨制,做工更加细腻,骨骼表层看起来光滑,呈现灰黑色,似已经烤过,骨管长42mm、骨管横径11mm、骨骼壁厚度1.5mm。由于禽类后脚骨的骨腔较大,所以可以通过线由骨腔中经过,从而成为一个胸佩饰件。

钻孔饰品,2件。出自③a:400,牙钻孔饰品,利用野猪的左下獠牙制作。野猪獠牙的后侧面可用硬质工具先切开,然后再掰断,切开痕与掰痕都清晰可见;前边缘多具磨痕,但较均匀、细腻,整体外观呈弧形;外侧部靠上单向钻有两个并列的小孔,且都未能钻透,但二钻进尺寸大小相似,孔径1.5、2mm;孔距地面2mm,另外未见任何人工印迹。③a层:401,指骨钻孔饰品,材质是小麂的左前趾骨(与蹄相连的指骨),在前侧近端偏内侧部分钻有1个圆型小孔,孔径3、孔深2mm(未穿透),很可能也是一件装饰品。

陶制的人面形艺术品,多出自③b层。陶饼近球形,左右宽约64mm、厚10mm,前后长约65mm,背部稍凸出,底部稍凹陷。用稍凸起的背部捏出人面形图案,靠底部有略微凹陷的嘴、靠上捏有略微凹陷的两眼、中部则为微凸起的鼻梁;左右两边略微凸起的部分则代表双耳,捏后再经烧制。由于陶饼经受了长时间风化所以表面上看起来有点模糊,但总体来说还是一个陶制的人面形艺术品。

陶器表装饰艺术,奇和洞遗址陶器组合为釜、盆(碗)、缽、罐、盘等;器形以敞口、鼓腹、高领或束颈、圜底和平底为特征,口沿处部分为锯齿形的压印纹饰,其锯齿纹、篦纹或戳点纹饰和压印的锯鳐纹饰组成,最具艺术特点。另有戳点纹、堆塑、绳纹、天蓝纹、曲折纹等。

相关问题思考

与前文提及的山顶洞人和俄罗斯莫斯科附近松吉尔遗址类似的旧石器中晚期墓葬相对比,我国新石器时代的宗教景观可能体现在过渡性和一定意义上逐渐出现抽象符号和宗教景观或仪式等行为。

东胡林遗址的屈肢葬,类似南方仙人洞,玉蟾岩,甑皮岩等遗址的屈肢葬行为,亦与旧石器中晚期的屈肢葬行为相似,东胡林的墓葬及附近发现撒溢赤铁矿粉,着实和旧石器时代的墓葬发现漫撒赤铁矿粉类似,此两点表现可能为新旧石器文化丧葬意识形态仪式的继承和过渡性。东胡林遗址的墓葬,火塘以及人类活动面位置均较接近,分布相对密集,因而,东胡林人的活动行为极有可能与亡人产生互动行为,宗教仪式以及景观场所可能由此产生。发现的火塘中发掘有:粟黍,大量猪类,鹿类兽骨还有蚌壳,种类比较明晰;火塘底部明显扑石,周围被垒较高石块,但是其内与2020年小南山遗址一期发掘的F1房址内及其附近的火灶和火塘相比,生活化遗物比较丰富,其是否和用火祭祀行为有关?值得进一步思考。

南庄头遗址的一个特征便是制作磨制和焚烧兽骨以及制作陶器的人类活动面和焚烧地面均为一次性形成,并且后期人类活动尚未干扰,在当时便被马上填埋,直到现代人类活动才被取土。大量兽骨的有意磨制和焚烧,尤其是鹿角,便可推测其是否为原始萨满仪式活动有关。同地区易县北福地遗址,距今8000~7000年,便出现宗教祭祀有关的场所和遗物。陶刻面具的内容主要为兽面和人面。其中兽面可观出种类有猫科动物面、猪面、猴面等,人面又分为写实、抽象两种类型。陶刻面具的主体风格集象征性、装饰性、写实性。祭祀场所亦在北福地遗址被发现,场内祭祀遗迹的构成内容主要是各种石器、中小型盂、玉器、小石雕、水晶、绿松石饰等 90 多件。这种祭祀形式与磁山遗址发现的所谓“组合物”遗迹,有—定相似之处,可能是祭天地祈福的宗教仪式场所。以此,由于年代上南庄头遗址与后来的磁山文化有一定的关联性,便让人思考,南庄头遗址是否有可能存在宗教仪式或祭祀场所景观的可能。

奇和洞遗址发现的人骨为旧石器时代晚期,新石器时代亦发现墓葬。似在新石器时代,该洞为当时生活活动场所,但周围已有同时代墓葬。奇和洞遗址第二期发现火塘,但是内部未发现如东胡林遗址一般丰富的遗物,为大量木灰烬和少量石片、石核和陶片。T1和T2之间发现房址,周围有火灶。有的装饰品疑似紧邻人头颅骨,似为陪葬品(第③ c 层的刻画石(标本2010T2-11 ③ c:107))。此时,奇和洞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第三期刻画装饰品其抽象艺术行为表达更加丰富,如可能佩戴于胸间的“鱼形”刻画装饰物,但其不是完全模仿具体“鱼”的形象;新石器奇和洞遗址第一期和期三期均出现人面刻画石,其是否与祭祀仪式或者陪葬品有关?此外,其余一些石刻,貌似有具体的抽象表达的符号意义,具体情况尚需探究。

几个遗址的相关性和相似性:

几个遗址均出现人类生活活动面(房址),火塘和墓葬以及带有祭祀或萨满符号的抽象艺术装饰片,有石制品和骨制品。其中有的遗址如小南山遗址第一期未发现墓葬,其第一期房址和火灶火塘应为生活区域,奇和洞第二期火塘内尚未发现丰富的焚烧遗物,貌似亦为生活活动所用。与旧石器时代文化的史前宗教装饰艺术品或遗物不同,我国新石器时代始源阶段的史前宗教可能形成抽象概念与较富有内涵的宗教仪式和与之产生关联的宗教景观场所:如疑似为墓葬祭祀所用的火塘,抽象符号概念的宗教仪式陪葬艺术装饰品。这两个区别于旧石器时代人类用具体相对现实主义概念的实物,如未经或简单雕刻刻划的遗物;表达现实目的或意义类似“生育”概念的女神像,等用于史前宗教之中。就当前发现所见,中国新石器始源时代,即距今12000~9000年间,可能与宗教仪式或祭祀活动有关的宗教景观场所的发展程度处于新石器时代的萌芽阶段,复杂的仪式,遗物和宗教景观场所尚未形成体系,其与旧石器时代的丧葬行为还有一定程度上的继承性和过渡性,但是,丧葬和祭祀的仪式行为已然出现:抽象符号的装饰艺术品和类似原始萨满符号的信仰行为亦成为现象(如南庄头遗址的兽骨活动面和东胡林遗址距离墓葬较近的多个人为搭造火塘,其明显与同时代生活活动的火塘不同)。由此可以推测,在中国乃至东亚境内的新石器时代始源阶段,距今12000-9000年,史前宗教仪式向抽象符号化演变,人为建造的宗教景观场所可能出现,此亦为中国新石器时代始源阶段的特征与现象之一。

作者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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