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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域性认同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分析

时间:2024-05-19

陈化丽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贵州贵阳 550001)

0.前言

在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背景下,不管是传统的土地利用格局、还是人们生活环境都发生巨大的变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人们的地域认同感,加强土地利用与人地关系之间的关系。在新形势发展背景下,应以地域性认同理论为基础,从社会建构角度出发,创建土地利用规划模式,更好地协调人地关系,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以此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1.问题的提出

我国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应该将保障“耕地总量动态的平衡性”为基础,将此种土地利用规划模式与其衍生而出的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互相结合、地票交易的融合、耕地易地占补平衡互相融合等相关土地利用创举,不仅能够有效抑制农地非农化现象,而且能够确保我国粮食的安全。对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模式的发展情况而言,截至目前,共经历3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95—2010年,第二阶段是从1996—2010年,第三阶段是从2020年至今,前2个阶段都未能有效控制中国耕地急剧减少现象,而第三阶段也存在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新时代经济社会土地使用需求之间的冲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土地在规划利用过程中存有很明显的“不确定性”,并且情况越来越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亟需转变我国以往“从上到下”的土地指数分解作为核心的土地规划利用模式,积极参照我国不确定性的社会转型影响,强化以人为本,加强不同社会主体之间需求的互相协调,努力构建和谐、可持续的人地关系[1]。土地利用规划经过大量的调查可掌握不同社会主体的用地主张和其隐匿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影响,有效协调人地关系,土地利用规划既属于一种技术活动,而且也属于社会构建的过程。在城镇化与现代化迅猛发展背景下,发生变化的不仅是土地利用格局和人类居住的环境,居民对于地方的认同和主观认识也发生巨大的变化,充分表明土地利用是改善人地互相关联的一个过程。深入研究我国土地的利用规划已经重点探究了生态、技术、经济层面的规划设计、评价、实施、理论支持,而当前最主要的研究工作就是对于土地利用规划中复杂的人地关系中的社会建构进行充分考虑。地域认同理论从社会构建角度出发,展现了地域空间环境下人类主观意识的表现,这是人地互相关联探索的关键理论支撑之一。作者充分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建构体系作为出发点,通过分析现阶段土地利用规模,并充分结合地域性认同理论的解析,创建以社会建构人地关联作为核心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为如今土地利用规划方式的有效性带来重要参考[2]。

2.社会建构条件下的地域性认同理论

2.1 地域性认同背景下的社会建构

基于地域认同的社会建构一般指的是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于社会的现实实践、创造和维护,该理论代表了人类对于社会的认识不断地发生改变,尤其是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人类是在不断的认识和发现中实现对于现实社会的构建,社会的构建不仅能够提升人类自身价值,进而充分展现相关的目的性,从而充分展现自身社会的建构。这一理论强调的是立足于社会在这个宏观角度下,提升对人、人类社会、人和社会之间互相关联的认识。地域性认同则是在社会建构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并以人地交互作为基础构建出此地域内人类对于这项地域的认同,而这种认同过程中逐渐渗透这对于此地域人类的认知、价值观、目的性等,也是借助人地交互来构建自身的认同。地域性认同最为突出的特点就属于动态变化的过程,充分展现背景性与竞争性等特征。

2.2 整合人地关系的地域性认同理论

早在20世纪末期,欧美国家就对地域性认同理论展开一系列的研究,例如,著名环境心理学家普罗夏斯基(Proshansky)曾认为:地域性认同就是地域性意识的一种表现,一般指的是生活在某个地区内生活或者外居民的地域性认同,反映的是个人特征,能够有效判定个人的想法、价值、技能、喜好以及行为趋势等身份属性与地域环境之间的关系,这是地域性认同理论早期研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随后,地理学家帕西(Passi)也发表了其对地域性认同理论的看法,他认为地域性认同就是对某一固定地方的地域性认同,是用来区分某一固定地方与其他地方在科学、政治、文化等方面所存在差异的自然、文化和人文属性。在这之后,欧美国家陆续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地域性认同理论的研究,这些研究在说法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都证明了一个观点,即地域性认同是社会建构的一种,是人们在人地交互作用中对于地域形成的认知,具备较强的动态性、竞争性、目的性等特点。随着研究的深入,帕西(Passi)在后期研究中还提出了地域性认同具备的双重性的观点,就是地方的地域性认同和人的地域性认同,其认为地域性和地域认知的辩证具有统一性,人们要充分认识、有效区分地域性认同的双重内涵,地域性认同的双重性也成为地域性认同理论在整合人地关系过程中最突出的特点。除此之外,主、客观包容性是地域认同理论在整合人地关系过程中的主要构成要素,不论是站在地区的地域性认同角度,还是站于人的地域性认同,一般情况下都需要从内部主观感知与外部客观要素等两个方面去研究[3]。其中,通过内部主观感知,可以全面了解居民与地方之间存在的主观情感联系、地方构成元素对于居民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效提升人们对于此地区在自身认同中重要性的认知。站于内部主观感知的角度针对地区的地域性认同进行深入的研究,地区在人类的大脑中形成意象,或者人类对于地域性标识、地区存有或者范围的感知属于人们对于地域性认同构建尤为重要的认知表现。而通过外部客观要素可以准确掌握居民的外表与行为,人类群体的外表与行为通常被视为区别于其他群体最直接的代表性要素,同时也是其自身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居民的地域性认同,与其居住地或祖先起源地息息相关。对于地区外部客观要素而言,人们主要通过地图上标注的边界地址区分、辨别各个地方,而地标、人口、土地景观、体制、文化等属于地方整体面貌构成尤为重要的实体元素,同时这些实体要素经常被用在话语中某个地区地域性认同的建构。通过内部主观感知,可以有效了解居民与地方存在的主观情感联系。

3.地域性认同背景下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反思

3.1 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土地利用规划模式

土地利用规划模式主要分为“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2种模式,其中“自上而下”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多用于封闭式利用规划过程中,以该模式为基础的土地利用规划,不够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规划者多凭借自身的意愿或假设对土地资源进行分配,他们认为自身的经验观念比人民群众的意见或实际需求更具有科学性。虽然当前有诸多学者建议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引入“弹性”规划理念,用来解决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不确定因素,但是目前尚未取得预期成效[4]。例如,基于“自上而下”模式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规划者过于武断,认为只有自己的规划决策方案才能打造出良好的环境空间,完全不采纳人民群众的建议,而且大力打压反对者的意见,将其行为动机界定在“自私自利”层面,这种行为间接的导致规划者与人民群众之间发生决裂,阻碍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而“自下而上”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也可以称为公开式规划,与“自上而下”的规划模式不同,“自下而上”的规划模式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参与,认为获取人民群众广泛支持与认可的决策方案更具有科学性,但是这种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用时长、规划流程复杂等弊端。2种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各有利弊,因此相关部门要根据土地规划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土地利用规划模式,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3.2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地域性认同效应

3.2.1 地域性认同与土地利用规划相互影响

土地利用规划以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为核心,对特定地区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合理调整,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地域性认同理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土地利用规划与地域性认同都具有复杂性、综合性及全面性等特点,且地域性认同可以有效整合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复杂性问题,因此要想保持地区的地域性,就应该重视土地利用规划系统的“个性”,科学协调各种土地利用模式,如农业、林业、自然保护区等。土地利用规划所反映的不只是相应地区的的形态和结构,更是社会主体对该地区思想认知或情感联系的一种表现,在一个地方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可以给生活在这一地方的居民带去归属感与自豪感,赋予他们一种独特的身份,使他们明确自己属于这个特定的群体。

3.2.2 地域性认同建构是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的基础

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种模式也是被国内外广泛认可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土地利用规划对区域用地的调整或布局涉及公众的诸多利益,且公众的知识贡献还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同时公众参与在构建信任关系、培育社会资本、增强社会民主意识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5]。

3.2.3 地域性认同机理是土地利用规划促进区域发展的关键

土地利用规划的宗旨就是严格控制土地的使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以此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稳定发展。地域性认同深受土地利用规划引发的土地利用变化、以及地区发展的影响。以地域性认同为基础的土地利用规划,可以借助文化的力量使人们获得一种骄傲感与归属感,帮助人们实现自我价值。区域的地域性认同是国外公认的最有效的集体动员力量,因此可以将地域性认同作为区域管理的一种手段,用于提升当地居民的地域性意识与集体感,促进区域健康发展。同时,区域的地域性认同还会激发人们主动了解区域制度或集体事宜的动力,使人们更好地融入于区域发展之中,促进个人发展。

3.3 基于地域性认同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

根据上文论述可知,土地利用规划模式主要分为封闭式与公开式2种,每种模式都有其各自优缺点,因此针对不同的区域,要根据区域实际发展情况采用最适宜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但是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少,且农业集约化现代化程度较低,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应坚持以“保护耕地”为核心,利用“自上而下”的规划模式提高区域发展效率[6]。笔者通过对荷兰土地利用规划与农业发展进程进行分析发现,在国家发展相对艰难时期,可以借助“自上而下”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保证粮食的安全,这是最为有效的一种手段。随着土地集约规模化的发展壮大,农业发展呈现出“高投高产”的特点,虽然大大加强了区域间的沟通与合作,却削弱了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导致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发生改变,将工作重点放在如何有效协调与满足人们对空间环境的不同需求,并利用开放式规划方法加强规划者与被规划者之间的联系,以此增强人们对区域的情感认知与归属感,促使人们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到以区域性认同为核心的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另外,即便是同一区域,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呈现的资源禀赋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现阶段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复杂性”与“不确定性”。需要进一步促进学科理论与传统的封闭式或开放式土地利用规划模式进行有效的融合,满足各个社会主体对土地利用的不同需求,建立和谐的人地关系。

4.结语

土地利用规划本质上就是对社会构建的一种反映。近年来在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传统的土地利用规模已无法支撑土地利用规划工作需求,需要相关部门与时俱进。要以地域性认同理论为基础,有效协调、整合各区域的人力资本、土地资本、经济资本以及社会资本,建立新型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重新梳理人地关系,促使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为科学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工作、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打下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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