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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工作

时间:2024-05-19

马刚

(上海市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上海 201499)

0.引言

近年来,为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有效整合基层单位现有资源力量,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大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初见成效。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中,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对于郊区和农村地区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偏远地区消防站点少、人员居住分散、消防车难以到达等难题,受到各地消防救援机构的高度重视[1]。

1.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意义

村居委微型消防站是以提高农村和远郊地区的自防自救能力为目标,立足防火、灭火实际需要,以“打小灭早、救人第一”为原则,积极整合群防群治力量,配置必要的防火、灭火器材,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初期火灾处置工作而建立的志愿消防组织。村居委微型消防站是缓解当前灭火救援力量紧缺的有力措施,是防火监督和宣传培训工作的末端抓手,偏远农村和远郊地区一旦发生火灾,村居委微型消防站能够快速到达现场,科学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对于偏远地区的火灾形势稳定与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2.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重视程度不够,建设水平不高

部分政府领导对村居委微型消防站不够重视,以完成任务、交差的心态对待微型消防站建设,导致部分村委和居委在微型消防站建设时,仅仅满足于凑齐“一部电话、三个人”,对于微站的队员素质、值班保障、训练执勤、装备维保、巡查宣传等工作漠不关心。已建成的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其队员也普遍由门卫、保安、值班人员来代替,且有大量老人,根本不具备防火巡查、夜间职守、临警出动和火灾处置能力,更谈不上灭火救援、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安全防护等协同配合工作的有效开展,微站建设水平普遍不高。

2.2 管理训练脱节,战斗力偏弱

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其训练、管理、值班备勤等工作由基层消防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定期进行电话点名、实战拉动、联勤演练、到站检查等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基层消防机构只能口头指正,通报反馈至相关街镇后,整改效果也不明显,缺乏硬性约束的权力和能力,导致基层消防机构在微站工作中缺乏“存在感”,管理威信和管理效果不佳,工作积极性不高。目前,部分村居委微站甚至存在“名存实亡”的现象,毫无战斗力,无值班人员、器材装备损坏、临警无法出动、到场不会处置等问题时有发生[2]。

2.3 保障力度不够,岗位认同感不强

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后续保障措施没有跟上,微站队员额外的巡查宣传、值班备勤、火警出动补贴较少或没有补贴,器材装备出现问题(损坏、损耗、缺失等)无法维修保养,微站人员也被其他工作挤占大量时间,各类原因导致微站队员普遍认为微站工作属于义务劳动,应当优先完成其他工作和个人事务,8h以外的微站工作与己无关,岗位认同感较弱,对微站工作敷衍了事。

2.4 临警效果不佳,制度建设落后

村居委微型消防站最大的作用就是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短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初期火灾处置,为专业消防队伍到场扑救争取时间。但从实际接处警情况来看,部分村居委微型消防站接到火警通知后,无人员可出动、无装备可使用、有装备无法使用、到场时间过长、无法与消防部门实时通信等较为明显,导致临警出动效果大打折扣。村居委微型消防站缺乏制度化的运行标准、保障标准和责任标准,导致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工作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后续保障不到位、统一调度不落实等问题,制度建设急需加强。

3.加强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

3.1 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制度建设

各级政府要切实从思想上、制度上提高对村居委微型消防站的重视程度,体系化、配套化的推动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工作,杜绝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要从省、市级层面出台政策性文件,明确县(区)、镇(街)两级财政每年要落实的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标准和运行维护经费标准,特别是对达到建设标准、具备战斗力的村居委微型消防站要给予一定补助,不断巩固微型站建设成果。要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对在火灾预防和扑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微站队员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示范效应,充分调动微型消防站队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社会认同感和工作荣誉感。

3.2 监督问责,坚持“闭环”管理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理清、理顺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权责体系,并制定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权责对等、有据可依,形成“各司其职、有错必纠”的闭环管理体系,避免微站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微型站的业务指导,按照岗位特点和技能水平,合理确定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执勤秩序管理、火灾扑救行动等工作的分工,保证各项工作组织严密,火灾处置安全有序。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主动对接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和政府部门,定期进行业务考核和运行情况通报,强化问题导向式的问责力度,并将考核通报结果与各街镇和村居委的年终考核成绩挂钩,不断磨合锻炼队伍、发展壮大队伍,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反应速度和工作质量[3]。

3.3 训练演练,提升业务水平

各单位要针对村居委微型消防站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居委微型消防站训练考核办法,确保村居委微型消防站“每天必训练、每周必演练、每月必培训、每季必考核”,使微站队员的心思和精力切实放在微站工作中,避免在岗不履职的情况。消防救援机构应主动将微型消防站纳入执勤岗位练兵和日常业务训练中来,组织村居委微型消防站进行业务练兵竞赛和消防知识竞赛,主动将各类消防业务资料、战评素材、训练方法和实战经验与微站队员分享,定期组织微站人员到消防队站进行业务培训,安排一定数量的微站骨干队员到消防队站“住勤”轮训,使微站队员与基层队站消防员“同吃住、同战斗”,最大限度地积累实战经验。

3.4 因地制宜,鼓励自主创新

不同村镇在经济模式、人口分布、交通状况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各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在满足基本的微站建设标准后,应积极探索符合本村(居)特点的值班备勤模式和装备配备标准。例如:交通状况不佳的村应优先配备灵活机动的摩托车,河网密布的村应考虑配备小型机动吸水泵,人口密集的村要配备榔头、喇叭、中型照明灯、逃生面具等简易的破拆逃生工具,确保临警可出动,出动快到场,到场能处置。各街镇应鼓励村居委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升消防工作水平,不能搞“一刀切”和大包大揽,导致微型消防站失去发言权和主动性。

3.5 互联互通,探索区域联防

各级政府单位应将村居委微型消防站纳入消防调度指挥体系,将微站的基础信息变更、装备运行维护、值班备勤监管、接警出动通信等工作与消防接处警系统无缝衔接,避免消防机构在消防电台、接处警系统、微站管理平台、电话、互联网等不同设备和网络之间不断切换,最大限度的减少中间环节和人为干预因素,确保微站与消防指挥中心的实时互通,避免各自为战,使微站与消防队伍之间形成合力。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发展成熟后,应探索建立区域联防和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的演练,提高区域联防协作水平,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的模式,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结语

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建设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还有许多不成熟、不健全的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积极探索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培训、使用、保障、激励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固化经验,既要推进“量的扩张”,更要保证“质的提升”,充分发挥其在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初期火灾扑救上的重要作用,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其真正成为各级政府的“左膀右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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