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9
朱解放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财务与经济管理系,陕西西安 710130)
马克思赋予生产力理论以新形态的显著特征,就在于把系统性原则贯彻到生产力理论中去,形成了生产力系统理论。马克思从系统高度揭示了生产力本质上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的系统功能,是人类社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人类各种活动认识、改造和调控人与自然关系的能力。生产力系统理论从多方面、多层次和多角度论证了生产力构成要素、系统结构、内部机理、发展规律及其对整个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
第一,主体生产力的规定。所谓主体生产力,就是指人的劳动生产力,即“存在于个人的活的机体中的劳动能力。”[1]这种生产力是最基本的生产力因素,“表现为个人特性的主观的生产力[2]。”
第二,智力是主体生产力的要素。马克思指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3]随着生产和文明的发展,人们在调节和控制自然过程中,越来越多地借助于智力。尤其在现代科技革命条件下,生产的成倍增长并不是由于人的体力有什么大的变化,而是人的智力成为“社会智慧的一般生产力。”[4]科学、知识、智力因素日趋成为主体生产力中的决定因素。
第一,客体生产力的规定。所谓客体生产力,就是指生产力中包括的各种物质要素,即劳动过程的客观条件。客体生产力表现为各种物质要素的生产能力,是人化自然蕴含的物质力量,也是受人的理性驱使的自然所蕴藏的物质力量。客体生产力包括各种劳动工具和各种劳动对象。其中,劳动工具具有特殊的意义,居于客体生产力中的首要地位。正如马克思指出: “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3]。”
第二,劳动对象应当列入客体生产力的范畴。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实践上看,劳动对象都属于对象性的劳动资料,应当属于客体生产力。因为人的劳动实践活动是一种对象化的活动,因而劳动能力是把人的目的、意志、需要对象化的能力,最终要凝集和体现到物化对象上去。
第一,主体生产力和客体生产力是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对立统一关系。主体生产力和客体生产力统一于社会生产力的两个方面,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能构成完整的现实生产力。从人类社会生产力产生之日起,就“既有表现为个人特性的主观的生产力,也有客观的生产力。”[2]
第二,主体生产力物化为客体生产力。客体生产力是主体生产力的转化形态。劳动工具凝结着人的劳动实践活动,是人在活动中体现的本质力量的确证。正如马克思指出:“劳动资料在这里仍然是工人个人能力的传导者,实际上是附加在人的自然器官上的人工器官。”[1]
第三,客体生产力是主体生产力发展的物质条件。客体生产力的功能主要在于增大主体的生产力,一方面使主体的活劳动和死劳动、劳动活动和物化劳动结合在一起;另一方面使主体的理性力量与自然力结合起来。事实说明,没有客体生产力作为依托,人的劳动能力根本就不成其为主体生产力。同样,没有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进化和发展,也就没有主体生产力的世代相传和不断发展。
第一,物质生产力的规定。所谓物质生产力,就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即人们在认识、改造和调控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变换能力。
第二,生产力是一种物质力量。除过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之外,其他任何物质财富都是由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因此,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3]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力就是物质的生产力。没有物质,也就没有生产力。
第一,精神生产力的规定。所谓精神生产力,就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精神财富的能力,即人们在认识、改造和调控人与自然关系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精神能力。
第二,精神生产是人类生产过程的基本要素。马克思指出:“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在他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3]也就是说,劳动过程开始时,就已经观念地存在着劳动过程的结果。物质生产力主要说明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能力,精神生产力则是人们创造和运用语言符号系统进行信息变换的能力。
第一,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是构成完整的社会生产力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无论是什么样的生产力,总是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结合。这是由于人们以劳动实践活动来改造、调节、控制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物质、能量、信息变换时,总是既包括物质力量的因素,又包括智力的因素。
第二,物质生产力对精神生产力具有决定作用。没有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就缺乏发展的动力,物质生产力是精神生产力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主要尺度。只有在大机器生产方式下,才会出现不凭借经验方法而只有用科学方法才能解决的实际问题,“科学在直接生产上的应用本身就成为对科学具有决定性的和推动作用的因素。”[4]
第三,精神生产力对物质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精神生产力并不是消极地由物质生产力所决定,它对物质生产力具有一定的先导作用和能动的推动作用,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甚至具有制约和决定物质生产力的作用。以科学为核心的精神生产力,能够成为推动物质生产力不断前进的源泉,在提高物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第一,个人生产力的规定。所谓个人生产力,就是指劳动者个人所具有的生产力,包括劳动者个人在生产过程中所表现的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总和。
第二,个人生产力属于特定社会的经济范畴。在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处于被雇佣的地位,其劳动积极性和劳动热情都受到很大的压制。社会主义的劳动过程从根本上废除了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对立的社会基础,但两者的差异仍然存在。因此,当我们着重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决不能忽视个人生产力的相应发展。
第一,社会生产力的规定。所谓社会生产力,就是通过社会方式结合而成的集体力和社会力。社会生产力不是个人生产力的简单相加,而是大大超过个人生产力相加而构成的总体社会生产力。
第二,协作劳动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基本途径。协作劳动就是许多人在同一的相互联系的劳动过程中进行有组织的协同劳动。通过协同劳动的结合方式,大大超越了个人生产力所无法达到的劳动生产力。正如马克思指出:“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3]
第三,分工是一种高级的专业划分的协作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分工已经扩展到全社会的所有领域,并且日益构成了重要的社会生产力。正如马克思指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新的土地),都是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5]
第一,个人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生产力形态。个人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和基础,社会生产力的作用与发展都离不开这个要素和基础。社会生产力是个人生产力相互结合的产物,是质上不同于个人生产力的一种集体力和社会力。
第二,社会结合方式是个人生产力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环节。社会结合方式包括各种分工、协作和管理,个人生产力正是通过这些中间环节结合起来,进而转化为更大规模的总体社会生产力。
第三,发展个人生产力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手段。生产力的发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水平,重点是发展社会结合方式。二是不断提高个人生产力水平,重点是发展文化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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