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9
田永弘
摘 要:音译是吸收外来语的一种手段,是用译入语的语音模拟源语发音的翻译方法,但音译绝不是机械的模拟。每种语言都有自己的一套语音系统,因而都有不同的韵律模式,音译时需要对源语的韵律模式进行调整以适应译入语的韵律要求。文章从韵律学的角度分析英汉音节结构、音步结构和节奏模式的差异,对音译词音节的合法性进行分析和阐释,并通过对音译词的音位选择、汉字选择和可译性问题的讨论,提出可供参考的音译标准。
关键词: 音译,外来语,韵律词,音节,音步
中图分类号:H01;H059;H083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3-8578.2016.05.004
Transliteration Standard: Perspective from Prosodic Morphology//TIAN Yonghong
Abstract: Transliteration, which is pronunciation simulation from the source languag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naturalization of loanwords. However, transliteration is never as simple as a soundforsound simulation. Every language has its own natural rhythm, so transliteration needs to naturalize the rhythmic pattern of the source languag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English and Chinese syllable structure, foot structure and rhythm patter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rosody, we discuss the transliteration legitimacy of word syllable and the phoneme on transliterating words selection. We also put forward the transliteration standard for reference.
Keywords: transliteration, loanword, prosodic word, syllable, foot
收稿日期:2014-08-11 修回日期:2016-09-18
基金项目: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15030507);2015年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SD151102)
作者简介:田永弘(1969—),男,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功能语言学、认知语言学、语音学、翻译。通信方式:tony0025@163.com。
引 言
由于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每种语言都不可避免地引进一些外来语,用以表达新鲜的事物或概念。音译是吸收外来语的一种主要方式,音译也叫“借音”(phonetic borrowing),是用本民族语音系统的语音模拟外来语的发音。音译者需要熟悉两种语言的语音和音系差异,方可避免音译的盲目性。
语言之间的差异,在语音方面,表现为个别音位的差异;在音系方面,表现在音位组合模式和韵律模式的差异。英汉两种语言在韵律模式上的差异体现在音节、音步和节奏模式等方面。比如,就音步差异而言,英语属于韵素音步(moralic foot)型语言,而汉语属于音节音步(syllabic foot)型语言。
音译作为一种译法,除了应用于地名、人名等专有名词翻译外,还用于异类文化的词项翻译和专业术语的翻译。
下面从韵律形态学的角度出发,以音译词为例对英汉两种语言的韵律特征,即音节结构、音步构成和节奏模式的差异进行对比,以及对音译词的汉字选择、音位选择和可译性等问题进行附带分析,结合以往有关音译词汉化的研究成果,试图提出可供参考的音译标准。
一 韵律特征与音译
韵律形态学(prosodic morphology)是研究自然语言的词形如何受韵律因素制约的理论。韵律因素包括音节、音步和重音模式(stress pattern)等特征[1-2]。现代汉语作为自然语言,其词形同样受韵律因素的制约。韵律形态学理论应用于现代汉语,就形成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构词理论[3-6]。
韵律形态学将语言的韵律系统看作由四个不同层次的成分构成的一个韵律层级[1-2,7-8],最底层的是“韵素”,中间两层分别为音节和音步,最高层为“韵律词”。韵素构成音节,音节构成音步,音步“实现”韵律词,音步至少由两个韵素或者两个音节构成,即单韵素不能构成音步 [1-2,9],正所谓“单音不成步”[4]。
现代汉语是典型的“单音不成步”语言,一个音节不能构成一个音步;而英语的多数单音节词都可以构成一个音步。C. 古森霍分(C. Gussenhoven)和H.雅各布斯(H. Jacobs)指出:“如果一种语言的语音系统中,元音没有长短音之分,并且音节中不允许有尾音(coda),那么这种语言的每个音节里就只有一个韵素;如果一种语言的语音系统中元音有长短音之分,那么它的音节可以是单韵素的也可以是双韵素的。”[10]现代汉语语音系统中元音没有长短之分,其音节构成中也不允许有尾音(只有[n]和[]可以用作尾音),所以汉语是单韵素音节语言。英语的元音有长短之分,其音节构成中又允许有尾音,所以英语是单韵素音节和双韵素音节并存的语言。汉语作为单韵素音节的语言,其单音节词不能构成一个音步而实现一个韵律词,而英语的单音节词大多数都可以构成一个音步。例如,bee、cat 虽然都是一个音节的词,但前一个词的元音是长音,后一个词有尾音,它们都是双韵素音节,可以构成一个音步,实现一个韵律词。而在现代汉语中,一个音节(一个字)里只有一个韵素,单独不能构成音步,每个音步至少需要两个音节,即两个字。因此,音译词首先要符合汉语的音节结构特点,音译词一般不采取单音节形式。
其次,音译词要符合汉语的音步特点,并遵循汉语的韵律构词规则。汉语在音步结构上与英语的不同之处在于,汉语词表现为“自然音步”,即一个词由两个或三个音节构成,多音节的非标准韵律词和非“自然音步”的三音节词(如院领导)很少。换言之,汉语的韵律词和音步的对应关系比较整齐,一个韵律词由一个音步实现,只有少量的重叠词和拟声词(噼里啪啦)由两个音步实现。而英语中由两个音步实现的韵律词非常普遍,如democracy、California等都是四个音节的双音步。
在现代汉语中,双音节音步是最基本的标准音步,由标准音步实现的标准韵律词是最普遍、最自由、最稳固的韵律单位[3,11]。标准韵律词有单纯式和复合式两种。汉语单纯式,如窟窿、邋遢等;音译单纯式,如图腾(totem)、卡通(cartoon)、声呐(sonar)等;汉语复合式,如水井、北大等;音译复合式,如卡车(car)、酒吧(bar)、鲨鱼(shark)等。三音节音步实现的超韵律词也有单纯式和复合式两种。汉语超韵律单纯式,如淅沥沥、哗啦啦等;音译超韵律单纯式,如凡士林(vaseline)、卡路里(calorie)、尼古丁(nicotine)等;汉语超韵律词复合式,如地球仪、相对论等;音译超韵律词复合式,如因特网(Internet)、拓扑学(topology)、艾滋病(AIDS)等。基本韵律词的稳定性说明为什么二音节和三音节音译词是最常见的音译形式。
现代汉语中还有少数由两个音步实现的非典型的多音节韵律词,例如,噼里啪啦、哆哆嗦嗦等。这些词,有的是拟声而成,有的是重叠而成。音译多音节韵律词的例子有:歇斯底里(hysteria)、盘尼西林(penicillin)、加利福尼亚(California)、宾夕法尼亚(Pennsylvania)等。但是,这些四音节及以上的韵律词,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例如,“歇斯底里”和汉语词“癔病”并存,有被取代的趋势;“盘尼西林”已经被“青霉素”取代;“加利福尼亚”和“宾夕法尼亚”已常被双音节简化为“加州”和“宾州”。至于其他四音节以上音译词,如韦斯特彗星(West comet)、格莱美奖(Grammy Awards)、潘多拉宝盒(Pandoras box)、特洛伊木马(Trojan horse)等,一方面都是半音半意;另一方面均属韵律短语,因为它们不符合韵律词所必须具备的韵律特征——“右向音步”[4]模式或“音步内顺向连调”[12]特征。例如,“加利福尼亚”符合“右向音步”原则,读作“加利/福尼亚”,所以它是一个韵律词;而“韦斯特彗星”由于受到语法和语义的限制,它的节奏模式要按照“左向音步” [4]法则划分,即从右向左划分,读作“韦斯特/彗星”,而不是按从左向右的“右向音步”模式划分,读作“韦斯/特彗星”。“潘多拉宝盒”“特洛伊木马”的节奏模式也是左向的非自然音步模式。由于这样的外来语的节奏模式受语法语义的影响而不能遵守自然音步原则,所以属于韵律短语。“特洛伊木马”是由两个韵律词“特洛伊”和“木马”组合而成的。“特洛伊”“潘多拉”和“韦斯特”是三音节的超音步韵律词,“木马”“宝盒”和“彗星”是双音节的单音步韵律词,两两组合构成韵律短语。换言之,这类多音节外来语以韵律短语的形式存在,所以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再次,汉语音译词的特点也反映在汉英节奏模式的差异上,这种差异表现为重音模式的差异。汉语的快慢节奏依音节数量而定,属于音节节奏(syllabletimed)语言;英语的快慢节奏依重音数量而定,属于重音节奏(stresstimed)语言。虽然现代汉语双音词的轻声词(如“蚊子”)为前重后轻,非轻声词(如“文字”)为前中后重[13],但重音并不明显,它对汉语的节奏并不起决定作用。例如,四音节的“咖喱牛肉”总是比两音节的“咖喱”的发音耗时多一倍。而英语词的重音比较明显,重音对节奏起着决定性作用。例如,二音节的gloom、三音节的gloomy和四音节的gloomily的发音耗时基本一样。英语中超过三个音节的词很多,其重音一般都落在倒数第三个音节内,很少落在倒数第四个或第五个音节上[14]。这些重音模式的差异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汉语音译词具有音节数量的限制,而英语词受音节数量的限制比较少。每种语言都有自己独特的节奏模式[15],音译时不可照搬源语的韵律节奏,必须对其做适当的调整,以符合译入语对韵律节奏的要求。
二 音译方法与规范
具备了以上理论基础后,再来看具体的音译方法。首先是对音节进行取舍和选择的问题,英语词音译成汉语时音节数要足以构成一个音步,如果不够,就需要增补。例如,card(卡片)只有一个音节,音译时,再增加一个音节,使其变成两个音节,即在音译的“卡”后面增加一个表意的汉字“片”,这样既凑足了音步,又表明了意思;gene(基因)也只有一个音节,音译时把不足一个音节的n音通过增音,译成一个汉字“因”,使它变成两个音节的单音步词“基因”;gin(金酒)音译时,在音译字“金”的后面加了一个表示种类的汉字“酒”,这样,“金酒”一词既表了音又表了意。再如,AIDS(艾滋病)也只有一个音节,音译时把不足一个音节的dz音译成“滋”,再在其后加上一个表示事物种类的汉字“病”,用以表意。另外,这类表示事物种类的汉字也可置于音译词的前面,例如,tire译成“车胎”,在音译的“胎”前加一个汉字“车”。简言之,增音有两种方法:第一,把源词末尾不足一个音节的辅音音位增补为一个音节;第二,在音译字的前面或后面加上表示事物种类的汉字。增音的理据就是使音译词的音节足以构成一个音步,从而实现一个基本的、稳定的标准韵律词,以达到汉化的目的。
但是,如果源词的音节太多,尤其是四个及以上音节的时候,音译时就有必要删掉一些轻音。例如,America(美利坚),源词有四个音节,但第一个音节是轻音,可以删掉,结果译成了一个三音节的基本韵律词“美利坚”;Campbell 音译为“坎贝尔”,省掉了m音,但同时补足了最后一个l音,译成汉字“尔”;Columbus 音译为 “哥伦布”,省掉了中间的m音和末尾的s音;England音译为“英格兰”,省掉了末尾的d音;chocolate 音译为“巧克力”,省掉了最后一个t音;英文名Tom 和William,前者音译为“汤姆”,后者音译为“威廉”,同样都是音节末尾的m音,但前者补足了一个音节而译出,后者却省去而不译,于是满足了汉语韵律构词对音节数量的要求。音义兼顾的例子,如bandage,该词被译为“绷带”,一方面省掉了最后一个音;另一方面选择了两个意义丰富的字作为模拟音,“绷”有“绷紧”之意,“带”有“布带”之意,因此,两字构成的合成词,词义明显。这里采取了删音和意译结合的方法,既满足了音节的要求,又有助于意义的传达,真正做到了音义兼顾。删音法适用于地名和人名等专有名词的纯音译,删音和意译结合法适用于普通名词和专业术语的翻译。
关于音译的选字,有研究者认为,汉字的选择应遵循汉字的表意性原则,做到“音相似,意相近”[16],即所谓音义兼顾。但是,如果没有恰好意义相近的字时,应选哪个字?对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的纯音译如何选字?也有学者认为,地名和人名等纯音译的汉字选择要避免“贬义字和生僻字”[17],但这个标准稍显笼统,汉语中同音字很多,如何选择一个既褒义又常用的词来作音译字,还需做进一步的规范。解决以上两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引入更多的参数,即选择约定俗成的字。在音译实例中存在着许多常用的、广为人们接受的“音译字”,这些字已具备了一定的约定意义。例如,“斯”多与男子名和地名有关(如“罗斯福”“斯坦福”),“丝”多与女子名有关(如“爱丽丝”),“司”多与食物有关(如“吐司”“寿司”)。这类字应备受关注,避免将“撕”或“私”等意义负荷量较大的日常用字当作“音译字”。地名和人名等词的纯音译的选字,应首选约定俗成的“音译字”,避免意义负载量大的字。
再说媒体中出现的“杯葛”(boycott)一词。该音译词曾流行过一段时间,后来渐渐被淘汰,但在近期的媒体中又有复活的迹象。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该音译词的命运将会如何。首先,从选字来看,“杯”和“葛”两字都不能表意,违反了汉字的表意性原则,从而造成了理解上的障碍;再从可译性来看,在语言和文化两个方面,该词都是可译的。首先,汉语中存在与之大致对等的词汇,这说明语言方面是可译的(可译为“抵制”);其次,“抵制”事件不是发生在某一特定文化中,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这说明不会因为文化差异而造成这个词的不可译性。既然可译就没有必要音译,音译是不可译情况下的选择。因此,可以预测,这个音译词还会遭到第二次淘汰。音译只是不可译时的权宜之计,不可滥用。
关于音译词音位的选择也是有章可循的,这可从分析音位的语音特点入手。史有为指出,“无论音译还是意译‘合宜、上口都是适合的标准”[18];他还说,双音节术语说来上口,听来好懂[19]。但什么音是上口的音,史先生没有做进一步的解析。笔者认为,所谓“上口”,跟汉字声母的清音与浊音有一定的关系,例如,Chicago(芝加哥)的音译,其源词的发音为[i ka:u],应该更接近汉语的“市卡哥”三个音,而实际上被译成了“芝加哥”。这是因为,“市”的声母是送气音[h],发音时声带不振动,而“芝”的声母是非送气音[],发音时伴有声带振动。根据响音阶(sonority scale)原理,响度从小到大依次排列为:阻塞音—擦音—鼻音—流音—滑音—元音[10]。元音的响度比辅音大,浊辅音(voiced)比清辅音(voiceless)更像元音,所以浊辅音比相应的清辅音更响。根据傅懋勣[20]的观点,现代汉语的非送气阻塞音和非送气擦音在轻音节中可以变为浊音,据此端木三(San Duanmu)[21]指出,将现代汉语的非送气音[p, t, k,, ts]说成是浊音[b, d, g, , dz],送气音[ph, th, kh, h, tsh ]说成是清音[p, t, k, , ts]是完全可能的。不送气辅音更像浊辅音,送气辅音更像清辅音,因此,“芝”比“市”响度更大;同理,“卡”的声母为送气音[kh],“加”的声母为非送气音[],所以,后者的响度更大,说起来也更容易、更“上口”。这类例子还有很多,例如,Columbus(哥伦布)中的第一个音节应该更接近“可”音,而被译成了“哥”;chocolate(巧克力)的第一个音更接近“巢”音,而被译成了“巧”,这都是因为后者的发音响度更大。“可”和“巢”的声母均为清音[kh]和[h],而“哥”和“巧”的声母分别为非送气音[k]和送气音[th],虽然[h]和[th]都是送气音,但前者的发音部位为硬腭,在口腔中后部,后者的发音部位为卷舌,在口腔前部。发音部位靠前的音响度更大,因而[th]的响度大于[h]的响度。选择音位时,首选响度高的浊音为宜。
三 结 语
通过以上讨论,笔者归纳出以下几点音译标准供译者参考:第一,音译词的音节数应以两个音节为最佳。第二,纯音译词的选字首选约定俗成的字。一般情况下,约定俗成的“音译字”优于普通字,意义单纯的字优于意义载量大的字。第三,只有在“不可译”的情况下,方可采用音译法,否则采用意译法。第四,在音位的选择上,首选响度较高的音位,响度较高的音位符合汉语作为音节节奏型语言的语音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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