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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名词中字母词问题的探讨

时间:2024-05-19

刘 青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北京 100717)

引 言

当前,世界处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每日每时都产生着大量的新知识、新概念、新术语。在国际科学技术界相互交流过程中,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这就是以西文为骨干的词语缩略形式在我国各种文献、传媒中大量出现,国内一些专家称之为“字母词”现象。字母词一般可以分为几类情况:一是纯粹由西文字母构成的字母词,既包括来源于西文的CAD(computer-aided design,计算机辅助设计)、CPI(consumer price index,消费者价格指数)等,也包括由汉语拼音缩略而成的GB(国家标准)、RMB(人民币)等;二是由西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而成的字母词,如PM2.5(细颗粒物)、H7N9(指禽流感的一种亚型)等;三是由西文字母与汉字混合而成的字母词,如“ATM交换机”“Π形网络”等;四是由西文字母、数字和汉字混合而成的字母词,如“3K辐射”“4G手机”等。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字母词”大约出现于19世纪下半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快速增长的趋势。面临此问题的大量出现,北京日报曾在1997年1月20日刊登文章《汉语,面对‘洋文’冲击》[1]引人深思,反映出当时人们对此现象产生的忧虑。

一 字母词问题产生的原因

1.西文缩略语大量出现。20世纪40年代以来,由于语言经济律的影响,采用词语缩写形式可以提高交际效率,便于交流思想,国际上开始大量涌现缩略词语,如:用ACCW表示alternating current continuous waves(交流等幅波);以AIM代表American Institute of Metals(美国金属学会)等。西文中的大量缩写词语,成为产生字母词的源头。例如,由宋健主编的《新英汉科技缩略语大词典》收集了基础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各个领域缩略语近30万词条。由此可见数量之巨。

2.科技名词含义复杂和不确定性。20世纪后期,全球进入“知识爆炸”时代,科技新概念产生速度之快、数量之大均是前所未有的。其中有些概念仍处于不够稳定和明确、尚未规范的时期,即在社会上以原文方式广为传播,渐成俗约。例如,e-learning一词出现之后,在国外文献中大量使用,在不太容易厘清其全部含义并确定其汉语名时,报刊文章中已进行原文引用,造成直接采用e-learning的字母词现象。

3.字母词词形简洁易记。虽然字母词有同形异义、难于理解的弊端,但某些字母词也确实有易写易记等优势,所以很快流行开来。例如,CT是英文缩写,可以表示其意义的汉语名称有计算机终端(computer terminal)、凝血时间(clotting time)、电流互感器(current transformer)、通信技术(communication technology)、控制塔(control tower)等 60余种[2],其中代表医学检测技术的 CT(computed tomography)一词广为公众知晓和应用,其主要原因是应用频繁且简洁易记,而CT的汉语全称(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因过于繁复则得不到推广和应用。

4.需要国际通行的词语。某些字母词的原文是国际通用语,在使用汉语名称时如果改写其原文,将会造成国际交流障碍和误解。如:国际通用呼救语SOS(Save Our Ship),如果依原意译为“拯救我们”,则不能在国际交往上得到认可,难于及时施救;英仙α星团(α Per cluster)等一些天体名称中的西文也无法译为汉语。

5.难汉化的科技专名。在科技名词中,有些词汇属于专名,也难以完整地对译成汉语名称。例如,计算机程序语言Java,就很难完全用汉语表达。Java来源于印度尼西亚的一个地名,如果用音译,则可能成为“爪哇语言”,会引起语义上的误解,因此只能采用“原文+意译”的方式,汉语名为“Java语言”。这种情况形成了一种类型的字母词。

6.具有新奇感而流行。在西文缩略语传入中国后,因为具有新奇感,很多成为社会时尚词,流行很快。如:MTV(music television)、VCD(video compact disc)、卡拉 OK(ガヴ orchestra)、MP3(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 audio layerⅢ)。即使有“音乐电视”“影音光碟”“无人伴奏乐队”“动态影像专家第三层面压缩标准音频”等汉语名称,字母词仍然非常流行。相形之下其汉语名称则知者寥寥无几。

二 大量使用字母词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1.影响民族语言的健康发展。语言是一个民族的根,对于国家和民族有着巨大的凝聚力,是民族的象征,也是民族统一的基础。两千多年前,“书同文、车同轨”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所做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当今,语言统一是维系两岸同胞的纽带,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汉语是世界上极少数的几种能完全表达所有科技概念的语言之一。字母词大量出现,削弱了民族语言的表现力,在汉语言中形成“加花”现象,不利于民族语言的健康发展。此外,所谓“字母词”能否堂而皇之地成为汉语词汇,很多语言学家也对此表示质疑乃至否定。

2.不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在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的现代社会,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联度不断提高,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会大量应用到科技名词。汉字是意音文字,很多汉语科技名词均能够望文生义,有利于科学知识的理解和传播;但是字母词则在意义表达上,存在模糊和难于理解的问题。例如,医院的化验单大多使用字母词,对于公众而言,则不利于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

3.不利于科学知识的传播。广播、电影、电视、报刊中大量使用字母词,特别是播音、口语中的使用,让人不易理解。例如,一篇新闻采用了这样的报道:“在最近举行的SCO论坛上,SCO宣布在其Internet系列产品上添加了新成员,其中包括Netscape 公司的 FastStrak Server、Oracle WebServer、Oracle Power和来自于Morning Star公司的独立式PPP、SCO具有Internet功能的TermVision,以及最近发布SCONC/OS的产品。”(原文照录)这一报道文章几乎达到了中英文平分秋色的地步,使读者一头雾水,即使业内人士也颇费周章才能理解。

4.容易造成公众理解上错误。由于字母词具有语义上的多义性和表达上的模糊性,不加注释的使用,容易引起错误的理解,甚至引起严重误解并造成经济损失。例如,据媒体报道,上海地区的两个机场,在飞机票上分别注明是PVG(浦东机场)和SHA(虹桥机场),曾有乘客由于不明PVG和SHA的汉语意义,赶错机场,误了飞机,由此而引发官司。又如,CBD(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中央商务区)虽然经常被人论及,但仍然有很多人不明其意。

三 科技名词规范工作中有关字母词的做法

1.不提倡使用字母词,能译成汉语的一定要译成汉语。在科技名词审定过程中,依照“意译为主”的原则,应根据西文构成的字母词内涵定名为汉语科技名词,实际上,也有不少的字母词已译成汉语并得到广泛使用,如 GP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DP—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等。此外,即使是社会上或媒体上未得到广泛应用,在审定工作中也必须确定相应的汉语科技名词。如DNA—脱氧核糖核酸(deoxyribonucleic acid)、SQL语言—结构查询语言(structured query language)等。

2.较上位或社会广泛使用的科技名词要有汉语名称。由于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不少科技概念被经常使用,或已进入政府文件,对这一类科技名词,尤其注意要确定其汉语名称。如:Internet—因特网、GATT—关贸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DVD—数字影碟(digital video disc),WAIS—广域信息服务系统(wide area information server)等。

3.专业性很强或无法汉译表达的词,允许采用字母词表示。有些西文缩略词,因其国际通用性、专业性很强,或无法确定汉语名,可采用原文+意译的方式定名。例如,O型血(血型)、8-n定则(物理学名词)、4-1BB配体(免疫学名词)等。通过数据分析,这类字母词在理科中的数量要高于工科,说明内涵高度概括的理科要比应用技术学科在转译表达上更加困难一些。

4.反对字母词的滥用。对短时炒作,或概念有误,或语言结构不符合规律的缩略词不可借用。

四 应当开展字母词汉化规律的研究

由于西文缩略语大量出现,国内很多学者对其形成规律做了较充分的研究。例如,易绵竹在《多语种国防缩略术语库研究》[3]一文中,对缩略语的形成规律进行了较充分的研究,将其分成三类:一是单词缩略规律,其中包括截成法、取辅音法、谐音法;二是词组缩略规律,包括首取法、混成法;三是句子缩略规律,如have not yet begun to fight缩略为HOTBUN。这些规律中最常见的是首取词,也可以称之为“首字母缩合词”,如用ISDN表示integrated service digital network(综合业务数字网),FDCD表示facility design criteria document(设备标准设计文件),DDN表示digital data network(数字数据网)等。科技名词常表达复杂的概念,因而词形较长。西文采取了上述一些缩略形式,使术语体现出简明性的特点。同样,汉语科技名词也存在词形过长、不便于记忆和使用等问题。为使科技名词体现出简明性原则,也可以加以缩略。但是目前对汉语科技名词缩略规律的研究还很少见,对字母词的汉语定名也缺少公认的原则和方法。笔者初步分析了若干字母词的缩略结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取核心词素构成缩略词。汉字具有较强的表意性,因此,对于词汇中的核心词素取其意而组词,是一个重要方式。例如LASER,英文全称是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ion of emitted radiation,可直译为“受激辐射光频放大器”。作为一个词形过长的词,难于在实际中应用。取其核心词素“受激”和“光”,将其定名为“激光”,应用词汇的指代功能表达其意义,是一个很好的译名,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使用。又如,IMPATT,其原文为impact avalanche transit time diode,直译是“碰撞雪崩渡越时间二极管”,可简化为“崩越二极管”。又如,媒体机构名——中央电视台(CCTV)缩合成“央视”也是成功案例。

2.取汉语词组的首字构成缩略词。如果字母词译为汉语时,恰逢核心词素处在词语首位,则可以借用西文首字母缩合的规律来解决字母词的缩略问题。例如,NC是numerical control的首字母缩合词,对应的汉语名为“数值控制”,依其汉语名称中各词组的首字即可形成缩略词“数控”,用其可组成一系列科技名词;又如公众熟知的NBA,其原文为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直译是“美国国家职业篮球联赛”,取其词首字可形成缩略语“美职篮”,也渐有使用前景。FED(Federal Reserve Board)是美国一家金融机构名称,负责履行美国中央银行的职责,直译为“美国联邦储备局”,可缩略为“美联储”。

3.取字母词原文音译构成缩略词。西文中有大量的缩略词,在其汉语本地化和缩略过程中遇到困难,则取原文发音,也常音译成缩略词。例如RADAR,英文全称是 radio direction and ranging,直译是“无线电定向和测距”,词形长并较难缩合,故依音译原则定为“雷达”。又如 SONAR,原文为sound navigation and ranging,直译是“声音导航与测距”,词形较长又难于缩略,依音译原则定名为“声呐”。此种缩略方式虽不能表意,但由于“约定俗成”,在长期使用中可渐为各界接受。

4.取原文音+汉语义构成缩略词。对于较长的西文原词,可以将其一部分采用音译,而另一部分采用意译的方式构成缩略词。例如,LORTANS,原文为 long range and tactical navigation system,直译是“远程战术导航系统”。因其词形过长,其缩略词可定名为“罗坦系统”。又如,ARPANET,原文为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 network,直译是“高级研究计划局网络”,汉语不易缩略,则根据原文,其缩略词定名为“阿帕网”。

5.字母词+意译构成缩略词。对于某些词过长,但其中包含已有一定的认知度的字母词,又一时难以完全汉化的科技名词,采用字母词+意译的方式,也不失为一种暂时妥协的方式。例如,CMOSIC原文为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 integrated circuit,直译是“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集成电路”,长达14个字,难以缩略。由于MOS(金属氧化物)已有一定的认知度,所以将其暂定名“CMOS集成电路”。该方式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可暂时定名,有待形成更好的共识(如可建议缩略为“互补金氧电路”)。

6.其他缩略词形式。在通常采用的缩略形式之外,还有一些缩略词采取删节部分词的对译方式。例如SSBN,原文为strategic submarine ballistic missile nuclear,汉语全称当为“战略弹道导弹核潜艇”,因该词既较长又拗口,因此出现了“战略导弹潜艇”“弹道导弹核潜艇”“战略核潜艇”等多种名称。此外,还有其他不同的缩略形式,不一而足,缺少规律可循。

由于汉语文字特点,缩略词的规律较之西文难于取得共识和很好应用,因此应当更好地加以研究,并总结归纳出其中的一些规律。在此仅抛砖引玉,以期引起更多的关注和研究。

五 规范使用字母词的几点建议

1.制定规范使用字母词的相关法规。2010年,针对字母词的滥用问题,有关人士向“两会”提交议案,建议对字母词的使用问题加以治理,引起社会关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4月7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行政机关公文中涉及字母词审核把关的通知》(国办秘函〔2010〕14号文件),对于字母词的使用问题做了明确规定,指出:“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制发公文时一般不得使用字母词,确需使用字母词的,应在文中首次出现时以括注方式注明已经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定的汉语译名。”但是,在其他具体行业和领域,还缺乏治理措施。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法规,对相关领域字母词的使用问题、适用范围(如广告牌等)做出规定,使各相关领域规范使用字母词能够做到有章可循。

2.主流媒体应当规范使用字母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字母词应当不属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报刊、广播、电视等能使用汉语词的地方不应使用字母词,特别是社会科学方面的用语,如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可采用“世贸组织”表示,ISO(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可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表示等。

3.公共文件等尽量不使用字母词。公共文件具有广泛的社会效应和示范作用,因此,特别要体现和维护民族语言的健康发展,在拟制公共文件时应当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尽量避免出现字母词。

4.遵照使用全国科技名词委审定公布的科技名词。目前,在全国科技名词委已公布的科技名词中,字母词仅约占0.5%。换言之,全国科技名词委公布的科技名词中有99.5%的科技名词均有对应的汉语名。当使用科技名词遇到字母词时,可以在全国科技名词委网站上查取其规范名,以达到正确使用的目的。

[1]刘青.汉语,面对“洋文”冲击[N].北京日报,1997-1-20.

[2]宋健.新英汉科技缩略语大辞典[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2000:12.

[3]易绵竹.多语种国防缩略术语库研究[J].中国科技术语,2013(5):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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