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9
冯志伟
(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杭州 311121)
笔者在《现代术语学引论》(增订本)中曾经指出“1909年,学部派严复编订各科中外名词对照表及各种词典,并成立了以严复为总纂的科学名词编订馆,这是我国第一个审定科学技术术语的统一机构”。当年,这个科学名词编订馆叫作“学部名词编订馆”。2013年2月7日,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黄兴涛教授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文章《新发现严复手批“编订名词馆”一部原稿本》,介绍了他所发现的严复在100年前主持清末学部“编订名词馆”时留下的一部珍贵的原稿本——《植物名词中英对照表》。作为总纂的严复在其中做了大量批改,不仅为今人提供了严复如何总纂、审校各科名词对照表的第一手资料,而且对认知近代中国的新名词问题、新学兴起史和中外文化交流史,具有独特的史料价值。笔者择该文精要,向读者推介,并结合现代术语学理论评价严复的术语审校工作。
长期以来,学界仅知道当年学部正式定稿的一部分学科术语对照表的铅印本或抄写本,而严复主持学部编订名词馆时曾编纂的那些最初的“原稿本”,却一直找不到。
不过,从章士钊的有关回忆里,得知曾有过原稿本存在,而且严复在这些原稿本上还进行过一些推敲和修改。
1925年,章士钊在《甲寅周刊》上发表的《孤桐杂记》一文中说:“七年(1918年),愚任北大教授,蔡(元培)校长曾将(严复)先生名词馆遗稿之一部,交愚董理。”1943年,章士钊在其专著《逻辑指要》里,再一次提到此事,还引述严复在逻辑学术语中英对照表原稿上反对将Logic译为“辩学”或“论理学”的一段批语:“此科所包至广,吾国先秦所有,虽不足以抵其全,然实此科之首事。若云广狭不称,则辩与论理亦不称也。”章士钊还特别加括弧说明,“此数语吾从名词馆草稿得之,今不知藏何处。”可见章士钊确实看到了严复的“名词馆草稿”。
根据这些史料提供的线索,如果我们能看到当年严复审校的那些原稿本,能将其内容与定稿铅印本加以参照,那么,对于我国术语学发展的历史,将会有更加清楚的认识,对于我国术语学的研究必定是大有好处的。
黄兴涛根据章士钊提供的上述信息,从《北京大学日刊》中找到了进一步的线索。
1918年3月25日,《北京大学日刊》曾刊登一则“北京大学启”,提到1917年2月间,教育部“曾经检具前清编订名词馆所编各科名词表草稿五十六册”,函送北京大学,“分交文、理、法、工各科学长会通教员详加讨论,冀收整齐划一之效”。1919年,恰逢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向教育部提交“请划一科学名词案”,教育部遂将这个提案一并交给北京大学,函请其“并案核查办理”。时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特别要求学校各科主任,“查此项名词表草稿,业经分别发交各科研究所,应请贵主任会同教员诸君,从事讨论,无任盼祷。”
据此,黄兴涛认为,前面提到的章士钊的那些回忆,基本上还是可靠的。只是当年北大各科研究所的主任们如何具体讨论这些问题,后来这56册原稿是否又曾返还教育部?现在都已无法得知了。
那么,当年清末学部编订名词馆所编纂的那些对照表的原稿本,究竟到哪里去了呢?黄兴涛顺藤摸瓜,终于发现了编订名词馆《植物名词中英对照表》的原稿本。
2007年,黄兴涛在翻检国家图书馆所藏各科“名词对照表”定稿铅印本时,惊喜地发现,其中竟还保留下一本当年严复审校的原稿本,即《植物名词中英对照表》。国家图书馆的目录索引里,标注此书为“普通古籍”“抄本、橙丝栏”,著者标为“魏易”,附加款目则写明是“学部编订名词馆编”。
黄兴涛判断,这个文献实际上就是魏易编纂并提交给总纂严复审核的《植物名词中英对照表》的正式稿本,而非抄本。这种稿本形制,应当是清末学部编订名词馆统一订做的,其封面上设有“编纂”“分校”“覆校”“总校”四栏。“编纂”栏内填名“魏易”,可能就是魏易本人所填;“总校”栏里,则是严复本人的亲笔签名。“分校”和“覆校”栏都空着,可见这两项工作,实际上当时并未有人做。可惜黄兴涛最近再次到国家图书馆重检这个稿本时,设有“编纂”“分校”“覆校”“总校”四栏的这个封面已经不再存在,只剩下一角残片了。另外,从该稿上“凡例”页上所盖的“长乐郑振铎西谛藏书”的藏书印可知,它在进入国家图书馆之前,曾被著名文学家、福建长乐人郑振铎所收藏。“凡例”指出,本编所订名词,其为中国所素有者,悉从其旧,余则或为中国旧译之名,或为日本所译之名,其出处译载定名理由。
稿本的正文部分,每页都有统一格式,左边书眉,统一印制有“学部编订名词馆”字样;右边靠格则统一纵向列有“定名”“西文原名”和“简明注释”三栏,也是统一印制,均着红色。“定名”栏下,书写中文名词确定下来的名称;“西文原名”栏里,基本所列为英文;“简明注释”栏中,则标明所定之名的中文文献来源,同时也标明其植物所属分科。
该稿本正文部分的文字,当为魏易用黑色墨笔书写;批语,则为严复用红笔书写。较长一点的批语,严复均用白色矩形纸条写好,贴在文本顶端空白处,让其自然垂下。如图1所示。
黄兴涛断定,这一文献无疑就是章士钊在回忆中所提到的那种学部编订名词馆的“草稿”,也就是定稿之前经严复审校过的正式原稿本。像这样的原稿本,根据前面提及的“北京大学启”所知,总共应该有56册。遗憾的是,目前黄兴涛只是见到了这一册,其他55册已经不见踪影了。
《植物名词中英对照表》稿本,总共103页(每页双面),据黄兴涛初步统计,其中一共有严复所贴批条42张。每张均为白条红字,贴在建议改动或有问题的地方。这还不包括他在“定名”或“简明注释”栏里直接改动或增补的红字。这些批条,有批评魏易态度马虎,勘对不精、译名重复的;有纠正或提醒其原稿体例不统一、前后译名不一致,归类不合理的;有直接改正错字、删除赘字,或提出疑义与之商榷的。由此可见严复作为总纂在术语审校工作中的态度是严肃认真的。章士钊批评严复的工作“草率敷衍”“未抛心力为之也”,并不公允,也不符合事实,缺乏科学性。
笔者认为,应当根据现代术语学的理论来科学地评价严复的工作。根据现代术语学的理论,术语定名需要具有专业性、单义性、确切性。下面,笔者试从这三个方面,来评价严复的术语审校工作。
1.专业性:现代术语学认为,术语是专门用途语言(language for special purpose)的基本单元,因此,专业性应当是术语的基本特性,是术语最根本、最重要的特征。如果一个词语失去了专业性,也就不能称其为术语了。这是我们在术语定名时应当予以特别关注的原则。
在近代中国,严复不仅是杰出的思想家,也是知识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家,但他对于植物学却并不是内行。这不仅表现在他对植物学分科知识缺乏了解上,也表现在他对中国传统植物典籍的陌生。严复在术语审校过程中,更多依赖的还是《说文》和《尔雅》等传统字书。当他看到魏易将紫檀标为“豆科”时,就根据他缺乏专业知识的错误的生活常识批道:“紫檀当系木本之植物,而属豆科,是亦足疑!”而根据植物学的知识,紫檀正是“豆科”植物。当严复注意到“马铃薯”“甘薯”(Spanish potato)等带有“potato”的植物分列不同科属时,曾经表示疑惑,他批道:“同为potato,而所属有茄科,豆科,旋花、天南星诸科科异,此亦可疑处,祈再细检也。”而根据植物学的专业知识,马铃薯属于茄科、甘薯属于旋花科,正是不同科属。由此可以看出严复在植物学专业知识上的缺陷,导致他在某些术语审定工作中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由于不熟悉中国传统的植物典籍和相关专业知识,在拟定中文植物名词时,严复的批语有时也难免出现失察和自以为是的情形。例如,他在批评魏易关于“稻”“稷”“粟”的英文术语对译不妥时,竟将稻、粟混为一物,强调“在田谓之稻,其实谓之粟,既舂谓之米,故三者异名而同物,皆rice也”。魏易对于严复的批评不服,他在严复的批语下面写道:“五谷稻黍稷麦粟,似稻粟自有分别,请核示。”在这一点上,魏易的植物学专业知识显然比严复略胜一筹。
在严复的批语中,还强烈反对使用“睡莲”这个术语。他批道:“查通篇遇吾国所谓扶渠莲花者,上必著睡字,不知何本,想必从东文而来。但中国实无此称,似无取用夷变夏。今案,莲花为物,汉人通名扶渠,其花谓之菡萏(未发)、夫容(已发),其实谓之莲,其茎谓之茄,其叶谓之荷,其本谓之蔤(在水中者),其根谓之藕。古人于此花诸部,立名特详,然无所谓睡莲者,殆不足用也。”其实,在唐代的《酉阳杂俎》、明代的《三才图会》和清代的《广东新语》里,均使用过“睡莲”这个术语。魏易以“睡莲”来翻译“water lily”,正是采用了中国的古代术语。从这点上,可以看出严复对于中国古代术语的专业知识还比较欠缺,对于中国传统植物典籍还比较陌生,导致他写出了这段错误的批语。
2.单义性:现代术语学认为,术语具有单参照性,至少在一个学科领域之内,一个术语只能表达一个概念,同一个概念只能用同一个术语来表达,不能存在歧义。在术语审定中,应当尽量避免同义术语、同音术语和多义术语的出现。当多个概念使用一个术语的时候,应当根据不同概念分别确定为不同的术语,以客观地、准确地表达概念。
严复对于术语的单义性是有所认识的。他在稿本的“凡例”后面,曾以批条的形式,严肃批评魏易没有关注术语的单义性,他指出:“此编每以中国一名,当西国之数名,致满纸重复,殊非洁净体裁,鄙意宜行复勘。其一名者,悉列于下第二格中方合;又西国一物而中国数名者,亦应刊诸第一格中,为或体,庶与他科编法一律。”严复的这种批评坚持了术语定名单义性的原则,是完全正确的。
在稿本中,严复曾纠正过魏易术语翻译的一些错误或不妥之处。如魏易将荸荠(water chestnut)与菱角(water caltrop)完全不加区别,统一定名为“芰”,就受到了严复的批评。严复指出,“芰即今呼菱角也,《说文》芰蓤也,又云蓤芰也。……其物与荸脐、乌芋、马蹄刺然异物”。他要求魏易:“water chestnut究竟是菱角是葧脐,请再订定。”我们知道,在古汉语中,“芰”或“菱角”表达的是同一个概念,的确与“荸荠”不同。严复的批评是正确的。
严复还反对魏易把“rose apple”和“malabar plum”两种水果都译成“蒲桃”。他指出:“蒲桃见史汉,乃葡萄原字,不知与rose apple是同物否?应细考。”他还写了这样的批语:“蒲桃名见史汉,的系古葡萄字。诗文中往往尚作古名,今用以名plum李属,虽有所本,尚恐未安。”
但是,尽管严复认识到术语命名的单义性,在术语审定工作中并没有严格遵守这个原则。因此在原稿中,以一个中文术语对译多个英文术语的情况仍然非常普遍。如以“菰”对译的英文术语,就近十个之多;以“木贼”对译的英文术语也不少,造成了术语译名的混乱。
3.确切性:现代术语学认为,术语的表述必须严谨,要确切地反映概念的本质特征。
严复对于术语的确切性是有认识的,为了保证术语的确切性,严复对于术语的审定提出了较高要求,并做出示范。
严复发现魏易把“rape”这个术语的译名错误地定为“菘”。他正确地指出,“菘,即今常见之白菜”,这与“rape”其实不同。根据植物学的常识,rape就是“油菜”,当然不是“白菜”,魏易的定名显然有错。严复的批评保证了术语的确切性。
魏易把“nut”这个术语翻译为“榛壳斗”。严复批评道:“nut is a generic name,今以榛而独当之,非是。记前已以榛为filbert nut矣,如必为之立名,似不如即用科名壳斗。”从现代术语学的理论来看,“榛壳斗”是“壳斗”的下位概念,“壳斗”是“榛壳斗”的上位概念,严复建议科名用上位概念“壳斗”,把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严格地区别开来,使得术语的表达更加确切。
为了保证术语的确切性,严复还改正了魏易的一些错误。例如,魏易把与胡臭橙对应的“seville”误写成“serville”,严复纠正道:“seville记是斯巴尼地名,其地产橙,遂以名之。若serville一名,恐必误字,祈考订。”此外,严复还改“牛脂芳”为“牛脂肪”,改“乌臼”为“乌桕”,这些细致的修改,都保证了术语的确切性。
严复还追求术语译名的古雅。例如,他强烈建议把wild rice翻译为“稆稻”,而不译作“菰”。他把“罂粟”改为“莺粟”,因苏东坡诗中曾经用过“莺粟”这个术语,把“鸡屎籘”改为“鸡矢籘”,严复的这些修改,使得术语的译名保持古雅,更加具有文采。
严复还注意到术语工作中表述的确切性。例如,在“凡例”部分,魏易原标明:“编中植物俗名,采自俄人披雷氏所著之《铅椠汇存》”,严复将其改为“编中植物俗名,系采用法人帛黎氏所汇集者,见《铅椠汇存》”。从严复的修改可以看出,严复比魏易更清楚《铅椠汇存》作者的情况,把“俄人披雷氏”纠正为“法人帛黎氏”,同时这一修改还表明,所采用的植物译名只不过是《铅椠汇存》中所汇集的某一部分内容。这就增加了表述的确切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部原稿中,严复的42张“批条”都是精心书写的,这些“批条”,是近代中国书法史上珍贵的存世墨宝,是严复遗留给我们的书法精品。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当时严复等人对于植物学的专业知识还比较缺乏,但是,严复从术语审定的工作实践中,已经注意到了术语命名的单义性和确切性等原则。这是难能可贵的。
不过,严复审改的这部原稿本的时间,正处于革命风起云涌、清王朝统治风雨飘摇的时刻,清王朝实际上已经没有经费和能力来维持名词编订这样一类带有基础性质的科研工程。尽管在黄兴涛发现的原稿本封面上设有“编纂”“分校”“覆校”“总校”四栏。但是,“分校”和“覆校”栏都空着,可见这两项工作,虽然名词编订馆打算做,而实际上当时并没有人来做。在这种情况下,学科名词的编订工作只能做“编纂”和“总校”:靠个别学者来编纂,由总校者严复一人最终把关,没有力量组织更多的专家学者集思广益,进行充分讨论和审定,因此,也就很难保证名词编订工作的质量。
今天,我们已经成立了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我国科学技术部和中国科学院共同聘请了全国著名专家教授129人担任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委员。现在,全国科技名词委先后组建了89个学科的名词审定分委员会,共有包括500多名院士在内的6000多名专家参与并完成了数十个学科数十万条科技术语的审定工作,初步形成了覆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科学、农林科学、社会科学以及诸多交叉学科的科学技术术语体系,我国的术语工作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局面。这是严复那个时代根本做不到的。“如此江山如此人,千年不遇我逢辰。”让我们珍惜改革开放给我们创造的千载难逢的机遇,用现代术语学的理论来指导我们的术语工作,我们一定能够超过前人,做出比严复更大的贡献。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