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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激励广大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时间:2024-04-24

自治区副主席、赤峰市委书记 段志强

中央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印发后,赤峰市委迅速开展了对意见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及时把中央部署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大力营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好中央《意见》精神,我们将突出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实干的鲜明导向,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坚持有为者有位,市委提拔重用的干部中优先选用实绩突出的干部,特别是结合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出台了在脱贫攻坚工作一线推荐培养使用干部的办法,推开“悬帽攻坚”做法,市里拿出5个处级岗位、市直党组(党委)拿出30个科级岗位,各个旗县区至少拿出10个科级岗位,专门用于提拔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干部。

二是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着力破解能上不能下这个关键问题,市委针对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尽职尽责、不适宜担当现职的领导干部,分别制定了谈话诫勉、离岗培训、组织调整等三个实施办法,畅通了“下”的渠道,党的十九大以来,共处理了27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同时出台考核“一个意见、四个办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进一步强化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是完善容错纠错和工作保障机制,让广大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认真贯彻***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制定出台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9种容错情形、实施容错的程序及适用范围等内容,同时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建立健全待遇激励保障体系,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保护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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