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案例小故事:
张先生开车从停车场驶出,准备驶入机动车道时,从左前侧非机动车道上驶来一辆载人电动车,张先生赶紧刹车停下。不料,在没有碰撞的情况下,电动车突然在几米之外倒地,车上一人受轻伤。电动车主以被张先生车撞到为由,敲诈勒索其1000元。
专家提醒:
案例中的张先生很明显是遇到了“碰瓷”。在生活中,遇到“碰瓷”时,我们应该怎么做?第一,不能确定是自己的责任前,不要跟对方理论或同意让对方上车。第二,被“碰瓷”时务必第一时间报警,交警可以查看被撞者此前是否有过类似记录。在交警到来前,注意不要移动车辆,更不要同意私了。第三,保存视频、照片、录音等证据。行车记录仪是维权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也可以用手机等拍摄事故發生现场及“碰瓷者”在事故中的位置等照片,或录下与“碰瓷者”的对话等,方便民警取证,进行后续判断。第四,尽快通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到场,及时开展理赔认定工作。
如果“碰瓷者”被车主误伤甚至撞死,车主该如何担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针对专业“碰瓷”人群,规定中还特别指出: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汽车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正常行驶,而行人故意先撞上行驶的车辆,驾驶者来不及反应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碰瓷者”负全责。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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